第1章 ☆、1
我現在22歲,馬上要滿23。
我結婚了,不過,又離婚了……
呃~我也很汗欸……
結婚時我剛滿22,別人說我早婚的時候我回答得理直氣壯:“這是法律規定的女性晚婚年齡,怎麽能說是早婚呢?”
離婚的時候我還是22,我們連一周年紀念日都還沒來得及過。
今天是周六,我和我老公——我是說我前夫——回我婆家——我是說我前婆家——過周末的日子。
怎麽這麽亂?怎麽這麽詭異?
甭提了,這都是因為……我跟我前夫是隐離。
比起現在流行的隐婚來,不知我們算不算是開發了一個新的時代潮流。
不過,既然是“隐”,自然目前還開發不出什麽潮流,因為沒什麽人知道啊。
主要是為了不讓家裏人知道。他爸媽我其實不怎麽在乎,我怕的是我爸媽被氣吐血。
想當初我大學都還沒畢業就急吼吼嫁給孫啓晟的時候我爸媽就不怎麽高興來着,要是我再告訴他們我們才舉行完婚禮就離了,他們準以為我們是诓親戚朋友錢來着,而且我爸媽一輩子要面子,守着個年紀輕輕就離婚的女兒,他們要不被氣吐血——那更不好,估計就該舉着大棒子把我打吐血了。
懷着如此戰戰兢兢的心情,我就這麽鬼鬼祟祟偷偷摸摸着。好在孫啓晟很好講話,我一提出來他就同意暫時和我繼續假扮夫妻了。
他家在本市,所以我們還得像還是真正的夫妻時那樣,每周六下午回他父母家吃晚飯。
至于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到什麽時候?唉,走一步算一步吧。我主要是在等着哪天自己梅開二度,敲定個更好的,到時領回家壓住場面,我爸媽再怎麽驚愕也容易緩過來。
而且帶着個男人一起回家也有人給我撐腰不是?到時我爸媽要吐血就有人替我送他們上醫院了,他們要想打我也有人護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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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啓晟知道我的這種心理,他沒說啥,不過從他那不置可否的輕輕一笑當中,我也猜得出他想的是什麽——
想得夠美的!現在沒結過婚的剩女都那麽多呢,何況你一離異婦女!
他沒說出來,我也沒法去跟他争辯。而且這種事吧,口舌之争有啥意義?還是得等着用事實來說話。
說是回他父母家吃晚飯,可也不能真到飯點兒才到,畢竟回家的意義在于陪伴二老,總得多點說話的時間吧?哪怕不說話,只要是在同一個屋檐下待着父母也會高興。所以一般每周六我和孫啓晟都是吃過午飯就去了,吃完晚飯就走。我們還沒離的時候,孫啓晟堅持要這麽做,說是因為晚上的二人世界更可貴,所以他希望盡量把黑天兒的時段都留着跟我獨處。
離了之後,這個規律不能變,于是我們每周六中午還是約在一起吃飯,順便交換一下情報對對口供,以免暴露我們平常不在一起的事實,然後再一起過他父母家去。
其實在我們離婚之前,這種周六一起回他父母家的機會也不多,因為那會兒他在美國。我們是在他出國前匆忙登記的,為了表示彼此矢志不渝的信念;然後他寒假回來補行了婚禮;寒假過後他剛回美國沒多久,我就提出離婚,他就又飛回來了。
而離了之後他也沒走,我問他怎麽回事,他說:“我退學了。”
我:“啊?”
他瞥了我一眼,有些沒精打采的樣子:“學期中,老板不同意我請假離開,不退學我就回不來。”
我有些內疚。他那麽心急火燎地不惜以退學為代價趕回來,原本是為了挽回一切的,終究卻還是離了,十足一個賠了夫人又折兵啊。
就沖着這個,當他提出繼續扮演夫妻可以,每周六回他父母家的規矩不能廢的時候,我也不能不答應。
也許你會說:喲,怎麽好像你做出了多大犧牲似的?你要求的離婚,又是你要求的繼續假扮夫妻,什麽都是就着你,難道維持以前的規矩還不應該啦?
先別急,等我描述一下這次我們一起回他父母家的情形——這是典型的一次回婆家——你就明白我做出的是怎樣的犧牲了。
我們進門之後,照例一邊換鞋一邊叫爸媽。他爸爸照例一邊答應着一邊端着茶杯回房間去睡他雷打不動的午覺去了,他媽媽則照例給我們端來一人一碗自制甜品——這回是銀耳蓮子羹,笑眯眯地邊看我們喝邊跟我們聊了會兒天,然後收拾我們的空碗,攔着不讓我去廚房幫忙:“不用不用,就這麽兩個碗,我沖一下就好了,快得很!”
孫啓晟則歪在餐椅上伸了個懶腰:“吃撐了,好困……”
他媽媽趕緊說:“回你房間睡會兒,芷昕也去,啊。”
我連忙說:“我不用了,媽您要去買菜嗎?我陪您。”
她還是擺擺手:“誰這會兒去買菜呀?菜都是大早上的才新鮮,我一早就買好了,你愛吃的魚,晚上咱們清蒸,好吧?啓晟愛吃的蓮藕,一會兒咱們炖排骨。你跟啓晟一起回房間歇着,平常上班多累呀,周末爸媽看着你們休息得好就高興了,啊。”
我就這麽被我前婆婆連推帶搡送入洞房般地趕進了孫啓晟的卧室。
這間卧室原本是孫啓晟爸媽住的主卧,結婚的時候他們堅持換給了我們。當時我們還推辭來着,畢竟我們又不在家住,這不是浪費嗎?
可他媽媽意味深長地對我擠擠眼一笑:“沒事沒事,就算只是偶爾回來也是你們更需要,這裏面帶有浴室嘛。我和他爸爸住啓晟那間房也沒什麽不方便的,一把年紀的人用公衛就行了。你們小夫妻住這兒吧,啊!”
這話中所隐藏的含義……讓我還怎麽好意思反駁?
這張大床也是結婚那會兒買的,上面鋪着的還是那套嶄新又喜慶的大紅色卧具。畢竟我們最短也要一個星期才回來一次,所以就算他媽媽拆洗了,也完全來得及在我們下次回來之前又鋪上。
我和孫啓晟并排躺在床上。我背對着他,閉着眼,努力醞釀着睡意。
不過,這很難。
我們躺下也不知道有沒有一分鐘,他就朝我這邊挪了挪,伸手從後面抱住我。
我扭扭身子,小聲抗議:“不是說困了嗎?好好睡覺!”
他說:“我一直都是要抱着什麽東西才能睡着的!”
我掙紮着要起來:“那拿個枕頭給你。”
他更緊地箍住我:“枕頭太小了,我以前都是抱被子的。”
我無奈,只得任他抱着。
又過了一分鐘,他的兩只手同時開始不老實,一只往我衣服下擺裏鑽,另一只往我胸前擠。還有他的腿,一條搭上來,另一條則從我腿下塞過來,更要命的是,中間還多出了一條,硬邦邦地頂着我的臀縫。
我徒勞地想要掙脫他:“你又來……”
他喘着氣扳過我的脖子吻下來:“不同意你叫啊!”
我語塞。叫?要我怎麽叫?——孫啓晟我們已經離婚了你這就算不是強-暴也是不道德行為!
——得了吧。
他就是拿準了這一條,有恃無恐地欺負我。
算了,我就當是賣身給他付感謝費得了……
又過了一分鐘,他已經成功地把我們倆扒得赤誠相對。這床本來質量很好的,愣是被他誇張的動靜折騰出輕微的吱呀聲。
每次都是如此,我卻還是沒法習慣,想着他爸媽隔牆有耳,滿心滿身都不自在極了。我捂着他的嘴:“你輕點兒,小聲點兒,都叫你爸媽聽去了!”
他不耐地撥掉我的手,以便釋放他的親吻:“他們要聽不見才不放心呢!”
這話說得也是。話說我們登記那天,因為是草促決定,還因為都沒畢業,也不好意思回他爸媽家住,更因為我第二天要論文答辯,我當晚是回宿舍住的。
第二天他媽媽知道了這事兒,又恐慌又氣急敗壞,給我們倆足足打了半小時電話,中心主題居然是……
教我們怎麽那個……
這老太太曾經從不知道哪本中老年婦女雜志上看到了一個段子,說有一對大學生夫妻,結婚十年了都沒孩子,他們以為自己有什麽問題,去醫院檢查,結果醫生發現他們倆都還是處。
原來他們倆不會那個。
那件事讓我尴尬得連尋死的心都有了,好幾天沒給孫啓晟好臉色看。他為這件事起碼給我道了一百遍歉:“我媽是很八婆,你別理她,就當沒那通電話行不行?”
“怎麽可能?這麽私密的事都被她管了,我越想心裏越不舒服,我現在恨不得不認識你!”
“別這樣,她也是一片好心,怕我們的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嘛!”
“現在你倒是健康了,我都快瘋了,我都得去看心理醫生了!”
“好了好了寶貝兒,理解理解她,啊,他們那麽大年紀了,八成已經沒有夫妻生活了,還不許人家過過嘴瘾平撫一下心瘾?”
“你……你怎麽這麽說你爸媽呀?”
“高興點兒了不?”
“哼!……唉,算了算了,都已經這樣了,說什麽也沒用了……——哎呀不行,我還是想起來就生氣!”
“別生氣了,我帶你去吃哈根達斯好不好?”
“庸俗!誰稀罕哪!”
“冰淇淋火鍋哦,你沒吃過的哦!走吧走吧,去給我老婆降降火,啊。”
“你個窮學生,美國學校的獎學金到手了嗎就這麽大方?你有那麽多錢嗎?”
“廢話!為了老婆高興,就算賣血賣腎,該花的錢也得花呀!——當然,捐精我就不幹了啊!”
“讨厭!”
……
——五分鐘後,他的動作開始越來越快。我察覺情形不對,連忙推他:“喂!套呢?”
“要套幹嘛呀?你現在是安全期!”
“網上都說了,安全期避孕不保險的,萬一有了孩子怎麽辦?”
“那就複婚!”
“想得美你!”
他不理我了,整張臉都緊緊皺了起來,随着身體快速的動作發出一串連聲長叫,而後癱在了我身上。
我氣不打一處來地把他奮力撥到一旁:“怎麽這麽快?”
他掀了掀眼皮:“廢話,你以為我想啊?這不都一星期沒碰你了嗎……”
我哼了一聲,剛恨恨地翻了個身,他又将我撈回胸前:“給我幾分鐘,一會兒再來一次,包你滿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