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章節
無奈收回成命——李泰雖然沒能住進武德殿,但經此一事,朝野對于太宗偏寵李泰之心有了更深的了解。但讓我感到奇怪的是,李泰在這一年徙封魏王,但與此同時,“齊王”的封號也名花有主了——就在同一份诏書上,五皇子“李祐”被封為了齊王。
不僅在財物封賜之上對李泰偏重,太宗還經常帶着他四處游幸,甚至不過短短一日見不到他,也要派自己養的一只名為“将軍”的白鹘去送信,一日之內鴻雁往返數次。
還有,李泰“腰腹洪大”,太宗見他太胖覺得他上朝參拜的時候一定會很辛苦,心疼之下特別準許他乘着小轎子到朝所——這可是朝中須發皆白的重臣都未必有的待遇。
再有,因為李泰愛好文學,唐太宗特令在魏王府置文學館——這“文學館”可大有說頭,武德四年時,還是秦王的陛下也曾開設“文學館”,并命僚屬十八人以本官兼文學館學士,號稱十八學士,在陛下登基後高居宰輔的杜如晦、房玄齡等名相均在此列。
最讓我眼紅的是,大名鼎鼎“居地三十頃,周回十七裏”的芙蓉園也被太宗賜給他——好大的園子,值好多錢吶!
所以說,史書說太宗對李泰“特所寵異”、“寵冠諸王”那絕對是客觀的記載,不帶一點吹噓的。可能是由于李泰寵祿過盛,引起了群臣的不滿,所以我總聽到李泰恃寵而驕、為人傲慢的評論,于是我便以為李泰長得一副驕橫跋扈的樣子,後來随李治混小家宴的時候,見到李泰,覺得他給人的感覺很親切,是個說話和氣的小胖哥,一點都沒有傳說中那種盛氣淩人的惡劣樣子——謠言不可信吶!
習俗
四號桌的嘉賓遲遲未至,三號桌已經有人入座了。我正在心中感嘆,四皇子李泰真是一個不計較小節的人,竟然比四號桌的人到的還早。擡頭卻發現斜對面坐的那個是個瘦子,泰哥減肥了嗎?——不對啊,這誰呀?
徐惠說:“那是五皇子齊王李祐,大前年(貞觀十年)已經就藩,但去年生了重病,陛下留他在長安養病,聽說至今仍未大好,所以沒去封地。”——果然,齊王的封號在魏王之上,可憐的四皇子,身為嫡次子,竟然位居庶皇子之下,這位庶皇子還比他年齡小,陛下如此地高調宣示對他的寵愛,也不知是否能夠彌補他心中的委屈和不平——如果我是他,我絕對意難平。
我們那個時候,名分很重要,不僅是女子看重,男子亦是如此,男子的名分是什麽?對皇子而言,那就是爵位。
有名有利,不一定有爵位,但有了爵位,功名利祿近在眼前。在那個科舉初啓的年代裏,一個人呱呱墜地伊始,很多東西便已經注定了——“命中注定”在我們那時絕不只是說說而已,它猶如金科玉律,貫穿人的一生,遍布社會的每個角落,如疽附骨,無法擺脫!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這句話在我們那個時候根本行不通,我們那個時候更恰當的說法應該是:你能走多遠,別人說了算——這個人往往就是你的父親。皇子們的父親,當今的陛下說:“五皇子的路叫齊王,四皇子的路叫魏王。于是,老四此生就處處要低老五一頭,無論他多麽勤奮,多麽努力,都無法改變。
當然還有些東西比陛下說的更有用,那就是所謂的“習俗”,這個不是人的玩意兒說:“男尊女卑”。所以,女人一生下來就低男人一等,同樣無法改變。這種理念也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反正世代相傳,久而久之,到我們那個時候,沒有人覺得它不對。可能很小的時候也會想過這不對吧,但當你抱怨時,周圍所有的人都說你是錯的,它才是對的。在一次一次的否定和指責中,開始懷疑自己,便慢慢的學會接受,慢慢的學會認同,慢慢的開始去指責別人,讓別人接受,讓別人認同。于是,這樣長大的我便不會覺得不公平、更不會去做所謂的抗争。
有人指責我身居高位時沒有出臺任何提高婦女地位的措施,太過自私。我覺得這個評價對我不公平,因為那時的我跟當時絕大多數女子一樣,根本就意識不到我們女性的利益受損害了,談何維權,更談何改變?所以,後世有人把我視為女權運動的先驅時,我感覺挺慚愧的!驀然回首,雖然曾經的我推進了科舉制度,也從個角度上推進了社會的平等,但這種平等的受益者,是廣大平民出身的男子,女性只能從她們中舉的父兄的餘晖中感受到些許溫暖——當然,這些男子那時在男人階層中遭受了類似于女人的不公,如果将他們視為男人中的女人,就可以勉強解釋為“女權”,所以我一邊慚愧着,一邊接下了這個“女權運動先驅”的榮譽——榮譽這種東西,多多益善,來者不拒!
作為女子,并且是上面有兩位嫡兄和一位嫡姐的女子,家族的繼承權離我太過遙遠,所以我對于宗法繼承制度也就沒有興趣去仔細了解。因而,我曾誤以為同一個父親的孩子中,嫡子的地位永遠高于庶子。後來入讀小學跟同學們交談多了後我才明白,一個家裏只有一個嫡子——就是那個以後要繼承家業和爵位的嫡長子,其他的人都是庶子,其他的嫡子之所以看似比庶子地位尊崇,往往是正妻出于自身偏愛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而給予的,但在父親眼中,他們與其他的庶子并無區別。所以,若是正妻過世,或是妾室的娘家地位高漲時,除嫡長子之外的其他嫡子們的這種優越感就蕩然無存了……在李治他們聊天時,那時的我大多時候只作為旁聽者,本應是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輕松心态,卻每每內心深處總會覺得不安——但那時的我卻并不知道為什麽!
老話說的好哇:“不患寡而患不均。” 戰争重新分配了財富的同時,也将那些曾經高高在上的人掀翻在地,“王侯将相焉有種乎”的話語開始出現在歷史的舞臺上,當家裏的孩子越來越多時,當家裏的財富也越來越多時,當非嫡長子們的能力越來越強時,這種不平和不甘就猶如火山岩漿,在地底集聚着力量。
當覺得不公平時,有人就會去争取!眼前的五皇子李祐,他身為陰妃的兒子,卻得到了比長孫皇後次子更高的地位,無疑是其中的佼佼者。我那時就在想,李祐能得到如此高位,怕是他的母族很不簡單,後來一打聽,果然如此。
“李祐的外祖父陰世師,隋末與代王楊侑留守長安。617年(隋大業十三年),李淵太原起兵後,李淵第五子李智雲被陰世師所殺,年僅十四歲;陰世師、骨儀又讓京兆郡訪李淵家族的五廟墓葬所在并發掘。李淵入長安後,以陰世師、骨儀等拒義兵為由将其殺害。”
聽聽,外公不僅殺了爺爺的兒子,還刨了爺爺家的祖墳,然後爺爺又反殺了外公——冤家對頭這樣的詞語不用在這裏還能用在哪?
在這樣的情況下,陛下登基之後,封他的母親為正一品德妃,封他為齊王,可見陛下有多寬宏大量,有多不記仇啊!——是這樣嗎?
後世有人說,太宗這麽做,是出于政局的考慮,是為了要買人心而做秀。不過我就覺得沒那麽複雜,我覺得應該只是習俗不同吧!
陰世師死時,留下了一對兒女:陰月娥和陰弘智,那時兩人均年幼,被沒入掖庭為奴——我們那時候人煙稀少,不講究斬草除根,不殺小孩,而是收做奴隸。這樣的習俗,在後世成吉思汗身上仍能看到,他那時屠城成性,卻仍有三不殺:不及車輪高的男子、女人、工匠。
“報仇”跟“男尊女卑”一樣,是後天習得的理念,并非與生俱來。我們那個時候,不會有人去指責這些小孩貪生怕死,也不會去要求他們報仇雪恨,更沒有那麽多的影視小說來宣揚血債血償的故事。那時,小孩長大後不會認為自己有義務去複仇,勝者自然也不會因為所謂的永絕後患而想着去殺戮小孩,世世代代都是這麽生活的——跟“男尊女卑”一樣,也是我們那個時候的“習俗”。所以太宗陛下後來納陰月娥為妃,主要是因為她漂亮,而且她後來生了個兒子,而且生得很是時候——出生在“玄武門之變”當天。當年玄武門之變,陛下并不是很占優勢,最後獲勝歸來,喜得麟兒,于是将之視為福星,取名“祐”,意為承天、神之佑助——迷信也是我們那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