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後來沈澤帶給沈時瀾的小物什,譬如網紅奶茶,街口聞名遐迩的面包,從一份變成了兩份,林硯生也因此沾了所謂“弟弟”稱呼的光。

無論林硯生再怎麽僞裝,沈澤的寵愛,哪怕是自己伸手去沾惹來的,對他來說也是整個高中最高興的事了。

高中時期分心去做其他事是會冒極大的風險的,再加之林硯生又沒那個刻苦勤奮勁兒,成績一直不溫不火,年級中游的水平。

他知道沈澤在酒吧只是當個翹腳老板而已,有朋友打理,而他正職好像是做什麽生意的,還要走海上運輸的那種。

光知道這點,林硯生也體會不到沈澤能賺多少錢,直到有一天聽沈時瀾抱怨說沈澤給交大新實驗樓集資,捐了300萬,也不給他買個800塊的耳機。

“我也覺得沒必要啊,學校又沒給他多大影響,還非要花這個錢。”沈時瀾念叨,“你不知道他多愛積極參與各項校友回饋學校的活動,是不是覺得這樣更有排面?”

“他是不是很喜歡這個學校?”

“能不喜歡嗎,本科念完研究生接着念,後來拿到普林斯頓的offer,最後還是沒去,說回來創業。”

那一夜,林硯生倒在床上,将上海交通大學的百度百科和官網翻了好多遍,又沉着心去翻翻四川錄取線,在半夜差點窦性心律不齊。

最終還是在第二天的清晨在學校天臺的瓷磚柱角落,偷偷用油性筆寫下了“老子要去SJTU”。他搓搓了冬夜凍紅的手,哈了一口白霧出來,轉身回教室背語文課文了。

高二的寒假,林硯生以“家裏太冷沒法學習”的借口,跑到白天很是清閑的,擁有暖氣的沈澤的酒吧裏寫作業。沈澤不常在,但在的時候,會給他講一講自己拿手的物理題。

在這個寒假林硯生偷偷地學會了抽煙,因為沈澤抽煙的樣子很帥。

除夕夜他半途扔下他再次醉酒的老爹,跑到了酒吧門口。酒吧休業了,林硯生呆呆地坐在長椅上,身上一件單薄線衣顯然扛不住南方的惡劣的寒意。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坐在了這裏,其實他根本沒有抱有什麽僥幸的想法。

可沈澤又出現了,回來拿忘帶的電腦,卻剛好把又林硯生撿回了家。

林硯生坐在沈澤車的後座,含着可樂味的棒棒糖,想着這一切到底是不是天意。

沈父沈母瞧準了除夕出行的機票最便宜,今天就飛往了曼谷,于是家裏就只剩下沈時瀾,沈澤,林硯生。沈時瀾昨天通宵玩游戲,再加之春晚實在是乏味,一個人迷瞪瞪就倒在沙發上睡着了。

所以這一年的春晚,是沈澤和林硯生兩個人看完的。

也是林硯生第一次看春晚超過三十分鐘。

林硯生踩着電視裏放着的倒計時聲音去洗澡了,出來看見沈澤站在盥洗盆前刮胡子,或許是馬上要進去洗澡的原因,沈澤只穿了一件背心。

林硯生捧着衣服,通過氤氲的水霧瞧他,沈澤背上從布料邊緣伸出了黑色的紋路,那圖案展得不很大,堪堪漫過肩胛骨而已。

沈澤聽見聲響,放下剃須刀轉頭來看林硯生一幅震驚的模樣,“怎麽了?”

林硯生不想顯得自己沒見過世面,于是搖頭,可眼神還一直向沈澤的後背飄。

沈澤明了,“你在看紋身?被吓到了?”

“怎麽可能。”林硯生反駁。

沈澤将背心脫下,讓後背完全展露在林硯生的面前。

CHOSEN1,林硯生看清了。

天選之子。

這什麽?也太狂了吧?

“高中的時候打球打得比較瘋,喜歡詹姆斯,就紋了和他一樣的,當時覺得真的很酷。”沈澤笑起來,“不過詹神是詹神,我只是個普通人,所以現在看起來就很傻了。”

“你不是普通人!”林硯生嘴比腦更先行動。

沈澤他這麽厲害,才二十六歲,“青年才俊”這個詞用得爛俗,可林硯生确實再找不出什麽更合适的了。

“我是。”沈澤重複着,沒有用很大的氣力,是成年人的嚴肅冷靜。

他頓了半晌才開口:“但你不該是。”

林硯生腦袋嗡嗡的響。

“小林,我看過你們校樂隊的現場。”沈澤湊近了林硯生,“你很出色。我見過的這個年紀裏,你是最好。”

“你見識太少。”林硯生幹巴巴地說着,耳邊像是像是有一列蒸汽火車轟鳴而過。

初六的清晨,林硯生在後頸刺下了“WITNESS”。

見證。

那字樣同樣來自沈澤崇拜的詹姆斯。

或許那紋身師是個新手,反正紋身真的很疼,林硯生打死也不承認他淌下了幾顆生理淚水。

他抱着吉他走在蕭條的春假街上,手賤地摸了摸後頸的凸起,冰涼的手指卻引發了熱辣的痛感。

突然地意識到什麽,他開始小跑起來,去找謝銳練習。

他要讓沈澤見證,見證那日說的話,不會只是一個謬錯。

升高三的暑假,校樂隊擁有了遲來的隊名,叫Wilderness。

典型的青少年頹廢風格的濃縮精華。

起因是在那之前,謝銳準備編導的集訓,林硯生掙紮在理科海洋,兩個核心人物險些在不堪重負要說放棄。

一次練習裏,林硯生在學校練習室等到快要門禁,都還是沒有一個人來。

林硯生幹脆将燈關了,躺在木地板上燃起一支煙,他想學沈澤持煙的手勢,卻弄巧成拙夾落煙支,燙在手臂上。

他翻坐起來,看向鏡中的自己,突然覺得自己很好笑。

果然是這樣!無論他做的什麽事情都是無用功!他早該發現的。努力有什麽用?還不是像個跳梁小醜。

零零碎碎的糟心事全部融上腦,關于的都是青少年純情的憂愁,譬如數學還剩一張半的卷子,物理還有三頁電磁學沒有寫,沈澤又出差了,因為頭發太長明早的集會又要被教導主任訓了。

頓時煩悶讓他不堪一擊,林硯生瘋了似的,想用手掌去熄煙,幸好被謝銳攔住了。

“你他媽還知道來?”林硯生擡頭看見剛剛才出現的謝銳,斥道。

“我集訓,才下課。”謝銳解釋。

“算了!我看都算了!做什麽樂隊?浪費時間。”林硯生像是找到了洩氣口。

謝銳眼間的疲憊可見,但林硯生的尖銳話語并沒有成為壓垮他的稻草。他沒有開口,坐到林硯生旁邊,拿出手機,放起Oasis。

林硯生熟悉得很,綠洲這一張專輯,是他小學畢業時,存了一個多月的零用錢去買的,為此他還要戒掉可樂長達一個月。

一首再一首,兩人都不再開口,直到整張專輯放完。

最後謝銳說,你看,Oasis一張專輯,每首歌的前奏的掃弦都差不太多,一定水平一般,這都出名,你為什麽覺得我們不行?

林硯生一下子被這番言語折服了,說,你那什麽狗屁理論。

搖滾死了!但我們能活!謝銳說完做了個極其rock的手勢。

傻逼。林硯生笑罵,又半被要挾地做出了同樣的姿勢,被謝銳照進手機這個匣子裏。

于是,就以真愛粉的超越Oasis的名義,他們的樂隊取名叫做Wilderness。

打着口號:要用荒漠掩蓋綠洲。

當然這個理論一開始就不合邏輯。

所以林硯生在第一次在外正式演出,也是沈澤的酒吧,唱起了Oasis的那首Don't Look Back in Anger。

不知是不是有刻意模仿,林硯生的确适合英倫搖滾。一把嗓子拖得極具懶調,加之帶點少年神經質的病态尾音。

原本在酒吧這種聲色場裏,音樂只是渲染氣氛的一種平白手段,調情的助燃劑。

這家酒吧不開放蹦迪區域,平日裏放些藍調,民謠,讓一切變得悠悠揚揚的,來客大多是希望逃離喧鬧的成熟人士。

雖然林硯生沒有選節奏太過激烈的歌曲,唱到激揚的副歌時,還是引發了一陣騷動。

林硯生在臺上唱着,瞧見座位上的人紛紛放下酒杯轉頭來看他,用一種驚訝的,甚至厭惡的眼神看他。

他被那些目光盯得緊張極了,差一些錯拍。

謝銳發覺了林硯生的異樣,向前半步站在了林硯生的身邊。

林硯生掌着麥,目光在場內游離地逡巡,湊過來看熱鬧的聽衆漸漸多了起來。

但有一份不一樣,那眼是最明亮的,屬于站在正中凝視着他的沈澤。

沈澤沖他笑了笑,又被酒吧散亂的燈光掃進黑暗裏了。

那一瞬間,林硯生得到了他的上帝給予的加持。

他覺得自己現在一定像一只快要爆掉的白熾燈管,奮力地,瀕死地,揮着光熱。

後頸上的WITNESS也跟着發燙,像一個詛咒,像一塊烙印。

後來沈澤說,喜歡他在臺上熠熠的樣子。

然後林硯生開始推敲“喜歡”這個字眼。

他語文不好。不知道“憧憬”,“崇拜”,“理解”,“尊重”幾個詞語糅雜在一起會不會就會等于“喜歡”。

如果這樣成立的話,那他就喜歡沈澤……吧。

他問謝銳,那個最傻逼的問題:什麽是喜歡。

謝銳給出了那個最傻逼的答案,見到她心跳會加快,不見她心裏會癢癢。

林硯生再次審視自己,覺得好像又不是這樣。

那感情極其混沌,就像是“雛鳥情節”。這能算作愛嗎,有人說能,也有人說不能。林硯生甚至覺得自己的感情根本算不上什麽雛鳥情節,就只是崇拜的變體。

每一個人都會有,但由于強度太弱,常常被省略。

只是獨獨他的情感關系太過貧乏,導致這份情感屹立在他的世界中央,無法忽視,所以他開始主觀地向其中投入燃料。

人在每個階段都需要找到一個支撐自己茕茕前行的理由,但在他抱着昏暗夢想期盼發酵的十七歲,生活這麽蒼白寡淡,想來想去也只有沈澤,能夠為他的行動注入一些熱血。

他不喜歡沈澤,只是因為憧憬,所以需要他的認可。

這麽簡單的一個事實,他花了太久年才把它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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