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姜煜世随手開了一瓶放在床頭的北岸加州美女,這家美國的小獨立酒廠很會把控細節的味道。他含住一口,垂頭去哺進林硯生的口裏。

麥芽的酸澀、焦糖的甜味,一下子在他唇舌間綻開。

姜煜世孩子氣地笑,唇上還沾着細密的啤酒花。

“明天還拍戲,怎麽能喝酒。”

“沒戲,三天後才有場。”

林硯生想起姜煜世在城牆舞劍的練習模樣,“那你剛剛在練什麽。”

姜煜世抿着嘴,他有些赧然,難道說自己試着為了做個好演員來得到你的欣賞嗎?

“沒什麽,就試試。”他說,漫不經心的樣子,“我快點拍完,三周左右就可以走了,就可以結束這個工作回去好好陪你了。”

林硯生垂眼看他,認真地說:“姜煜世。站在這個位置上,你不該有這麽輕佻的态度。願意永遠被人說是沒有實力的‘小鮮肉’嗎?不知道這是不是你的夢想,可至少是你的工作。你年輕、鮮活,有了熱忱就有能力做到自己的最好。”

林硯生深谙姜煜世會努力,但至少他的努力配不上他如今的高度。站的越高卻不足夠強大,一旦摔下來必定不複。他還想說:你光芒萬丈,在征途的終結時,值得一切又一切的贊許。

雖然獎項、成就并不是衡量人的唯一标準,可足夠讓人流芳。林硯生一邊痛苦,一邊也希望姜煜世能夠得到所有應該得到的贊賞與愛,這是矛盾的情感。

姜煜世只是想掩飾自己的小心思随口胡謅的一句,沒想到林硯生會說出這樣的話,他有點委屈。

他知道林硯生鐘愛Johnny Depp,看林硯生豆瓣影評,看林硯生贊賞Depp的詭麗表演。林硯生一定是覺得他不夠敬業努力,和自己的偶像所距甚遠,大失所望而已。

最後他說,“我想變得像你。”

林硯生怔了怔,突然很難過,“我不好。”

“你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你的世界不需要圍着我團團轉。變得更好是你的事,不要什麽都是為了我。驕人成就,前路美景,一切都是你的,只屬于你,與我無關。”

林硯生見他沒有說話,從他手裏奪來那棕色的瓶,仰頭靠在長窗上喝起來。

酒精是個好東西,是廉價的毒品,麻醉人的神經。

按理說林硯生的酒量還是不錯,可一瓶飲下後,他剛剛情事才褪下的潮紅卻又在臉上浮現。

他晃着頭朝窗外瞥,那是沉沉的天,一點也不美!于是大手一揮将窗簾拉上。

他眼前的世界微微傾斜,他大概意識到自己有點醉了。

穿着長長的黑色絲質袍子,下至腳踝,前襟大敞。林硯生像是酒精中毒,像是陷入更高的歡愉,他握着那空瓶子,搖搖晃晃地唱起一支Tennessee Whiskey。

那是布魯斯的曲調專有的悠長情調。

他輕輕轉着身,好像有零星的笑意。剛洗過的黑發帶着水汽跳躍,銀鏈在黑色間穿梭。

頹廢的,纖細的,滟白的,痞痞的,放縱的。以及紋身,無章的耳洞。

歌唱着的他是自由的,是灑脫的,動人得要命。

姜煜世看得癡了,腦子也霧蒙蒙的了,一直在想,醉酒原來也是會傳染的嗎?

林硯生沒有特意唱起這首歌,可到了副歌,唱到“You're as smooth as Tennessee whiskey”的時候還是不住将眼神抛給姜煜世了。

“你如同田納西威士忌般溫柔。你如同草莓酒般甜美。你如一杯白蘭地般溫潤。”

“我會永遠堅守你的愛。”

林硯生唱着,慢慢踱到姜煜世的跟前,和他放肆地接吻。

姜煜世從來都不該小觑醉酒的林硯生。林硯生将他按倒在綿軟的床上,迷迷地垂眼望他,“大明星,你粉絲知道了會不會跑來殺了我。”

姜煜世咽了一下口水,說不知道。

“你微博粉絲多少萬?三千多萬,基數這麽大。總有一個吧,總找的出一個瘋子。”林硯生笑起來。

“那樣我也一定殺了她。”姜煜世沉沉地說。

“不、不是。”林硯生像是猛然清醒過來,“不能等到那一步,從一開始都不該讓所有人知道。”

姜煜世扣住他的手腕,“這是我的愛,我的全部,為什麽我不能讓別人知道。”

“別說漂亮話,姜煜世。”林硯生說,他深知在公衆人物裏,“同性戀”這個帽子扣給誰都是死。

賭氣似的,他和林硯生對視了很久,最終敗下陣來,說:“總有一天。我總會說的。”

林硯生胡亂地點着頭,希望這一天永遠也不要到來。

林硯生在一旁蜷着睡,而姜煜世只是在夜裏瞧他,時間也流逝得極快。

之前姜煜世的一句“你為什麽喜歡我”溜到嘴角又被咽了回去,他此時才頓悟自己以前嘲笑那些熱戀中的情侶張口的愚蠢問題是全然沒有道理的,原來誰到了這一步都會變得傻乎乎的。

他也在內心審視了一遍自己:為什麽喜歡林硯生?後來姜煜世覺得這個答案毫無意義,他對林硯生的感情用憧憬、崇拜、理解、渴望、狂烈糅雜在一起也無法表述詳盡。

他記得他逃開家中在7-11睡的第一個晚上,剛剛渡了final的劫。那夜下了很大的雨,把玻璃氤氲一片。

他買了一罐三得利的氣泡水。手機裏的軟件推薦每日歌曲,恰好是:暫停時刻《浮沉》,國語後搖,詞曲都來自那支樂隊的主唱。

他聽主唱醉醺醺地唱“向前着退後,我的生活,是被浮沉扼住的喉”。

太愛了,姜煜世不知道怎麽形容當時的感覺。

他愛林硯生只是垂眸,永不低頭的樣子。那是懦弱的姜煜世曾經缺乏的東西。

叛逆這兩字來的火辣,燙的少年的心灼灼的疼。他這回真要争做那一只飛蛾了,撲火也好,總比茍茍營生來得肆意。

後來追星一樣瘋狂地去了解這個南方男孩,在行課期間去追着live全國飛,就好像在貧瘠生活中找到太陽來追着跑。

林硯生總說自己不好,可他在姜煜世的眼裏就是好的不得了。再不會有人了。

姜煜世突然想起每月的十五日,他的“叔叔”梁衡輝都會給他傳郵件來,例行地簡述了家裏的近況,再多一句來詢問他。他和梁衡輝的交談也極其平白,沒人在意彼此的內容,只是走一個過場,例行公事而已。

他每次去翻郵箱的時候都會感慨,這都什麽世紀了,傳達消息還用郵件?

可這已經是十七日了,從他念大學之後,這是梁衡輝第一次沒有按時發送郵件。

梁衡輝是個極其細致、極其嚴謹的人,沒道理會忘。就算他會忘,那麽多個秘書難道是擺設嗎?姜煜世不解,卻也覺得那樣的郵件收不收到都無關緊要。

他是很想回去見見阿婆和小妹,其他的對他來講都無足輕重。

他這樣想着,就彈來了消息提示,又新郵件一封。

果然還是來了,梁衡輝這次為什麽遲到呢?

他打開郵件,上面不像以往的密密麻麻一大篇,只一句:大哥疾病惡化昨日逝世,遵從他的遺願葬在倫敦的海洛特公墓,近日回趟本家,安慰你母親。

姜煜世懵了,疾病,能有什麽疾病?還以為有多康健呢。

那個男人已經很多年不在香港,他不久還聽到那人在曼切斯特與一位農戶的小女兒潇灑快活的風流韻事。

姜煜世覺得他母親絕對不是表面上呈現出來的那樣的癡情女,他隐隐這樣覺得。可的确也沒有什麽花邊出來,這讓姜煜世摸不着頭腦了,他想算了,順便帶林硯生回去見見阿婆好了。

說不定阿婆還會給林硯生去大仙那裏求一支好簽來,祝他和自己一生順遂,永世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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