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章節
,暖光醉人,如少女臉上潮紅,十分明麗可愛。
剛放下轎簾的那一刻,沈雁就側過身,去查看白無憂被樹枝刮破的小腿。
這個突然湊過來的腦袋把小皇帝吓了一跳,險些打座位上蹦起來。
“你看什麽?”她叫道。
沈雁見她反應這麽大,沒有繼續伸手,白無憂只聽見他的聲音低低傳來,依舊是讓人心折的溫柔,
“陛下受傷了。”
“這算什麽。”白無憂不以為意,滿不在乎地推開他,“我打十四跟我父皇南征北戰,什麽傷沒受過,這要也算傷的話,那你晚上睡覺招蟲子咬了,還不得重傷致死?”
沈雁老實被她推開,漂亮的臉貼着她的手心,異色雙瞳眨着,問她,“很疼吧?”
“不疼……”冷不丁沈雁伸手碰了一下,小皇帝悶哼一聲,把後半句話自己吞回肚子裏。
“不疼?”沈雁又問了一遍,白無憂用力瞪他,“不疼!”
“那就不疼。”沈雁識時務者為俊傑,睜着眼睛說瞎話,他沒事人似地坐回了原地,白無憂想起什麽,忽然抓起他手腕問道,
“你不是說扭了腳?”
沈雁一時不查,裝漏了餡,現在想要捂着腳腕子繼續龇牙咧嘴似乎不妥,正不知如何是好處,白無憂卻在原地愣了一會兒,好像反應過來什麽,坐了回去,小聲嘀咕,
“別多管閑事。”
她雖然說着抱怨他的話,可臉上卻一點沒有生氣的樣子,只有種秘密被發現之後的尴尬,甚至還不知為何,有一絲若有若無的笑意。她此刻确實狼狽:标致的小臉被鹿血和泥土染得花花綠綠,身上穿的騎馬獵裝扯得東一塊西一塊,先前系出來的紅玉腰帶已經就地扔掉,小腿上被樹枝撕破了一大塊。
“關心陛下不叫多管閑事。更何況我是陛下的王夫。”她故作兇惡,可沈雁并沒吓倒,只是将她的小腿擡起,緩慢解開那已被撕破的小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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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皇和東府說,為将者,就是全軍表率,必須連死都不怕,即使受了傷,也要像沒受一樣,才有大将的威嚴。”
沈雁一用勁兒,把那片刮得不成樣子的碎步撕下來,“我父王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都是寶貝,不能随意對待。”他細看傷口,傷處雖不深,卻刮破一大片,微微滲着血絲。
他拿出喝的水,倒在手裏,要往那纖細的小腿上貼,白無憂“嘶”了一聲,嫌涼,要把腿抽回來,沈雁握緊了她的腳腕,又慢慢地道,“我母妃還說,傷口要不洗淨,容易撞風,撞風之後牙關緊咬,渾身抽搐,死狀凄慘。”
白無憂不動了,沈雁将傷口給她洗淨,又扯了自己的半幅衣袖裹上,
“回去得塗點藥。”他憂心忡忡地道,白無憂看着他,唇邊浮起一絲微笑,卻在他看過來那瞬間又消失不見,
“這是誰教你做的?”她突然問,“是西府?還是禦王兄?”
沈雁被她問得一愣,“為什麽非要人教?”
“你進宮是西府的主意,西府從來不管我後宮的事,這次突然塞人進來,應該是別有用意。”白無憂有點累了,放松地閉着眼睛靠在轎子上出神,話無知覺從嘴邊漏出來,她眼神迷離地繼續着,
“怎麽,讓我猜着了,你就沒話說了?西府還教了你什麽,跟我說說。”她調戲他一回,又幽幽嘆道,“為家裏進宮不丢人,小薛也是這樣的。”
“沒有的事。”沈雁悄聲回道。
“你大聲點,我累了,聽不太真。”
“傷了腿的人還要硬挺着騎馬回去,管你大将也好,小将也好,天下沒有這樣的道理,我只是想讓陛下過得舒服一點,不必自苦而已。”
“我可不想變成像你一樣的廢物。”白無憂嘴上不饒人,可眼睛已經閉起來,沒多一會兒,竟然在沈雁肩膀上睡着了。轎子搖晃着出了霍言圍場。當晚吃了一方炙鹿肉,一歲齡的小鹿。
薛信世很滿意。
章十三
【自竹枝館向外走出約莫一百多步,繞過一座青青的小丘,是薛信世住的地方,稱作明月堂。初夏時節坐在二樓的涼臺上賞月,如果風疏星淡,再有薄酒相佐,就頗有趣味。】
沈雁一手挽着袖子,不讓它沾到紙上未幹墨跡,心裏慢慢回想,一邊想一邊寫在紙上。
紙也很青白,與家鄉的紙張不同。家鄉的紙很粗劣,秦地的紙非常細膩,鵝脂般清潤滑手,卻不洇濕,寫上字,墨也幹得很快。白無憂自打那日出了圍場,仿佛刻意跟他避嫌,總不到竹枝館裏來了。
他不似薛信世,常能從薛瑩口中聽見些朝中傳來的消息,又有相熟的外廷貴族子弟陪着玩耍,他們雖然看在薛信世的面子上,肯帶着沈雁一同游樂,但終究不相熟,勉強湊在一起也很為難,故而沈雁只去了一兩次,便不再熱心參與。
就這樣,他在竹枝館中日子過得愈發清寂,總是逼迫去想一些關于此地的好事,說服自己北方也沒什麽不好,以削減日日浮現的思鄉之情。
于此同時,他也盡力記下一些平日生活裏瑣碎有趣的閑事,時時翻閱,為免無聊而胡思亂想。
他寫完了,就将墨跡小心地吹幹,雙手遞給一邊站立的随侍芳草,
“釘起來。”他吩咐道。
“釘起來?”一字未差地,芳草反問道。
沈雁便教給她,“将紙折縫,用些膠泡軟了,晾到半幹,然後拿線穿上就是。”
“用線将紙縫成書嗎?”男孩不知所措,将紙在手中掂掂,細長的手指頭反複摸着紙邊。
“你們這裏的貴女、公子們不寫小記嗎?”
沈雁好奇地問道,在他的故鄉伯藍,貴女和公子們都熱衷于将日常生活的片段記在紙上,用線穿成只有手掌心大小的本子,用鞣過的熟皮革或雲母、玉髓等硬殼包上,或有心靈手巧者,要在紙頁各處裝飾幹花草,碎水晶,點綴丹青圖畫。
“小記”者,可賞玩之處有三:一看封口之寶貴奢麗,便可知其小主人是否出身顯貴,沈雁的姐姐少年時曾有過一本“小記”,琥珀打薄做的封面,琥珀裏嵌着一整只色彩絢麗的蝴蝶,左斜下有一道裂縫,用細珍珠填平,嵌出牡丹形狀。
二,則看頁間點綴裝飾,可知其主是否情趣高雅,品味脫俗。若蠢笨的人,只知道一味地将各樣裝飾堆砌上去,不管是否悅目,就亂貼亂畫,很是俗陋;但品格優雅,趣味高尚的主人,則會用珍草,丹青等将書記裝飾得賞心悅目,卻又不顯堆砌粗糙之感,反而雅致客觀,稱為上品。
三,看筆記中文理是否優美,所記之事是否都有趣味,自字裏行間,就能判斷出一本小記的主人是出身書禮大家,亦或者是蕞爾新貴,不值一閱。自然,也有些年少浪蕩的公子哥兒,專寫閨房豔情秘事,裝在繡春袋裏,為落魄文人所得,于街頭巷尾傳揚,雖當事人不知其辱,終不免不雅。傳回五侯家門,寫書人免不了一頓家法伺候,“原本”也難逃遭受火劫,不保全屍的悲慘命運。
沈雁剛繪聲繪色地說到“家法伺候”,芳草就沒繃住,低聲笑了起來,見主人向他看來,又急忙背轉身去,以手掩口,另一手上拿着的那沓紙輕輕顫抖着,沈雁也跟他一起笑,兩人笑夠了,才吩咐他按自己所說的樣子,将那些寫好的紙張釘起來,撂在太陽底下晾幹。
芳草自小在宮中長大,是很聽話順從的孩子,主人待他寬和,他自知是難得的福氣,并不侍寵生嬌,依舊聽着王夫吩咐,去廚下讨了米漿來,将他随手寫上的那些書頁刷上漿,一頁一頁折起來,撂在竹枝館外白玉欄杆上曬着,沈雁寫書的時候是清晨,等他将折好的書頁曬出去,已經是日上高天的中午了。
他晾完了,卻不敢進屋歇着,因為沈雁寫字所用的秦州貢紙白而脆,稍微用力便會斷裂,他生怕過猛的日光将紙曬壞,又或者漿糊沾在欄杆上就此拿不起來,便坐在館院中森森竹蔭之下,一邊打扇,一邊等待,竹蔭潇潇,時或摻雜細細鳥鳴,令人靜心澄意。
芳草在外晾曬小記的時候,有一人自前門而來,見他不在,才登堂入室,也不等人通傳,徑直來找沈雁。閑居在家的小公子起先有些驚異:深宮之中,何人能夠不受通傳,在內廷自由往來?
看見來人他就明白了,這人有陛下禦兄之尊,又是男身,故在內廷,也出入無虞。來者正是懷栎。雖然上回他哄自己自盡的事情還未過去多久,沈雁也明白,這位禦王兄開起惡劣玩笑來,功夫不輸他妹妹。不過今日他打扮實在俊美潇灑,讓人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