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這年的六月,下了許多場雨,這座城市籠在淡淡煙雨裏,很安靜。
唐頌走後的一個月,林沈在寵物店買了一只金毛,每天傍晚帶它出去散步,偶爾會遇到樓下[Dawn]的那對夫夫,就一起走走,說說笑笑,也不算難過。
他和顧南逐漸熟稔,經常去甜品店和他聊天,店裏的哈士奇很喜歡金毛,兩只汪聚在一起很鬧騰,顧南總是會坐在櫃臺後面看它們鬧,然後就問:“诶,你覺着我們喲哈怎麽樣?”
林沈沒反應過來。
哈士奇真·主人秦勉在旁邊笑:“顧南南,你真毛病。”
就又是一番笑鬧。
笑完了,顧南摸摸鼻子,又問:“對了,還不知道你家金毛叫什麽?”
林沈搖搖頭,笑容很柔和:“它……還沒有名字,因為我在等一個人,金毛的名字,我想等他回來後,和他一起取。”
之後這個話題沒再繼續,只是臨走的時候,顧南送給他一盒小餅幹。他帶回家,和金毛一起邊看電視邊吃,吃到最後,看到盒子底部寫着一行字,和當初那張名片後的一模一樣。
你會擁有最美好的明天。
林沈就笑笑,把盒子收起來,神情溫柔。
其實有時候,等待的日子也不心酸。
晝去夜消,天氣慢慢涼了下來。
這年的八月,林沈請了長假,帶着金毛一起回了家。林父林母很驚喜,拉着他的手噓寒問暖許久,話說着說着,就說到了結婚。
林沈只是笑,很安靜的樣子。
林母說着,聲音就慢慢小了起來:“林林啊,你心裏是不是有喜歡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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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沈愣了一下,點了點頭。
林母的表情開始有些小心翼翼:“你喜歡的人,是怎樣的人?”
怎樣的人?
林沈微微一笑:“他是……很溫柔的人,笑起來很暖,眼睛很好看,總是有很淺的光,他……”
他每天會笑着對我說早安,會做很好吃的東西給我吃,脾氣很好,偶爾有點霸道愛戲弄人,但骨子裏是很好很溫柔的人。
他有時候有點小心眼,很愛吃醋,喜歡買很多一模一樣的東西,把我舊的東西悄悄丢掉,又害怕我生氣,躲在一邊看着我,看到我不生氣,就會笑得很溫柔。
他其實不愛吃甜食,但是我喜歡,所以他就經常做。他還專門買了甜食食譜,每天在美食論壇上跟一群媽媽交流經驗,他以為我什麽都不知道,但我都知道,真的。
我有時候會加班,無論多晚,他都會等着我,給我留燈。走到樓下,離得很遠,我能看到那點光,上樓後,只要走到門口,門就會被打開,他站在門口,笑得很好看,對我說,歡迎回家。
他特別認真的說想陪我慢慢老去,想和我在陽臺種滿花,養一只狗,去很多地方,拍很多照片,老去以後就看着那些照片,想一想,這一生,多麽好。
他……
話說到最後,林沈低下頭。
“我真的,特別特別,喜歡他。”
四周很靜。
他擡起頭,看到面前林父林母臉上滿是無措和驚訝。
林沈眼眸動了動,突然覺着有些熱,他擡起手觸摸臉頰,觸手一片濕潤。
他哭了。
可林沈不覺得自己苦,也不覺得心酸。
他笑一笑,伸手胡亂擦擦臉,看着林父林母:“爸,媽,你看,很好,對不對?”
睫毛還沾着水光,笑起來,在旁人眼裏莫名覺得凄苦。
林父沒說話,林母先紅了眼睛:“對,特別好。”
林沈眼睛彎出輕緩的弧度,瞳孔內水光映着光點,在那麽一瞬間,暖到極致。
林母怔怔看着他,許久,突然意識到,她似乎已經很久很久,沒有看到自己的孩子臉上有過這麽暖的表情了。
一瞬間更是心酸。
林母擡起頭,看着面前這個在旁人眼中一直乖巧安靜的孩子,突然就有些想哭。
誰都沒她了解自己的孩子,所以,也就沒人比她更明白,林沈這麽些年,過得一點都不開心。
而就算到了現在,林沈明明不算好過,卻還是用很柔軟的神情看着她,說:“我過的很好,你們不用擔心。”
這下,連旁邊站着的林父眼神都有些苦,滿心酸澀,居然什麽話都說不出來。
這晚他們沉默了很久,到最後,林母強行将眼角的紅色抑制下去,看着林沈安靜的臉,猶豫許久,最終開了口:“林林,你喜歡的人,是許江婚禮時跟你一起來的人嗎?”
林沈愣了愣,沉默一會兒,還是點了點頭,低低應了一聲:“嗯。”
接下來就是更加久的沉默。
林沈低着頭,內心覺得很亂,又有種一切付諸于口之後的平靜,說起來五味雜陳。他不敢擡頭去看父母的表情,手指緊緊攢起,眼眸低垂。
這樣不知道過了多久,直到他覺得眼睛有些澀,才聽到面前的林父用很沉的聲音開了口。
“有時間的話,就把他帶回家,給我和你媽看看吧……”
林沈怔怔擡起頭,鼻子突然就有些酸。
林父向來嚴肅的臉上難得閃過些柔和,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好好生活。”
在他身邊,林母眼睛剛才才消散下去的紅色又布了上來,他就這麽紅着眼睛看着林沈,許久,說:“不要委屈了自己,無論如何,我和你爸都希望你好好的。”
“其他的,都不重要,真的,都不重要……”
都不重要這四個字說了許多次,像是在安慰林沈,又像是在說服自己。
而林沈一雙眼睛,早已經紅的不像話。
一家人這晚上聊了很久,一字一句,都是柔軟的心。
溫柔的人,日子總不會太難過。
在家裏待了一個月,九月伊始,林沈帶着金毛和一堆家裏塞的東西回了公寓。
一個月不打理,屋子裏落了薄薄一層灰,林沈擰了抹布打掃衛生,想到之前他第一次見到唐頌的時候,已經三個月沒來過這間屋子,可那時候屋子裏幹淨整潔,特別有家的感覺。
家的感覺。
林沈愣了愣,在已經被打掃的差不多的屋子裏環視一圈,突然就明白了一件事。
他從前把這裏當作家,不是因為其他,而是因為他知道這裏有個人,會給他做很好吃的飯菜,會在他晚歸的時候為他留燈,再晚也要等他回家,說一句,歡迎回家。
沒了唐頌的地方,不是家。
林沈沉默了許久,在一切通透的瞬間,眼睛就不可抑制模糊起來。
想他,特別想他。
唐頌,這次換我為你留燈,你究竟什麽時候回家?
等到外面雨下了許多次,枝頭綠色斑駁,樹葉破碎後覆上冬雪,鞭炮聲過後,就是一年。
這年林沈公司繁忙,年假并沒幾天,回家陪父母過了初三,就被無數電話叫回公司,一忙就是三個月。
忙碌的時候時光總是過的飛快,早出晚歸,回來有時連洗漱的力氣都沒有。
可無論多麽累,林沈晚上總會拿出手機看唐頌之前寫過的東西,看着看着,忍不住輕輕笑起來,然後慢慢的,就捂住眼睛。
心情如何,除了他自己,誰也不知道。
五月的時候,林沈住的小區下面建了新的花園,金毛很喜歡那個地方。此時公司的繁忙季也過了,他每天傍晚都會帶着金毛出去溜一圈,回來後在陽臺澆澆花,做下飯,之後刷了碗,就和金毛一起窩在沙發看電視,随意換個頻道,什麽都無所謂。
他做飯的手藝越發精湛,越來越像,唐頌做出來的味道。
後來他去了[Dawn],跟着孟玺學會了之前他第一次買的蛋糕,在家裏嘗試了許多次,也沒能做出那種溫暖人心的味道。
顧南總是淺笑着說不要着急。
林沈這時候總是會沉默,而後笑笑,很淡的樣子。
日歷上的紅色圈圈越來越多,等到舊的一頁被撕下,六月便到了。
唐頌離去時,是去年的六月。
一年之期已近,林沈開始整晚失眠,金毛趴在他身邊和他一起睜着眼睛,林沈睡不着,就開始給金毛将故事,說他和唐頌第一次遇到時候的模樣,一起生活的點點滴滴,說唐頌的小心眼和霸道,還有看着他時特別暖的眼光。
有些甜,有些酸,又有些澀,和在一起總歸也不算難過。
到最後,林沈抱住金毛的脖子,輕聲說一句:“你要記住,這個家裏還有一個人,名字叫唐頌。等他回來時,你要很友好的上去對他握手,知不知道?”
金毛很溫順的汪一聲,林沈就笑起來,特別好看。
日子到底留不住,須臾之間,就到了中旬。
玄關處的燈整夜開着,林沈也每日在都會沙發上等到睡着,等不到也不失望,日日夜夜,周而複始。
這日家裏冰箱空了,狗糧也呈随時告罄的狀态,林沈帶着金毛一起去了外面的超市,一去就是兩個小時。
回來的時候下起了雨,一人一汪拿着購物袋急匆匆朝家裏趕,上了樓,林沈向前幾步,突然愣住了。
然後,低垂着的手就忍不住,輕輕顫抖起來。
這年的風很輕,雲很淡,日子溫柔。
城市依舊安靜,眉眼平和的人靜靜擡眸,站在他面前的人有着最溫暖的笑容,聲音沉穩。
“我回來了。”
作者有話要說: 完結撒花麽麽噠啪啪啪(*/ω\*)。
願每個人都能擁有溫柔的心和溫暖的人。
下本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