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窗外正落着瓢潑大雨,天地間一團渾沌,直教人想提斧頭把天劈一劈。

派出所裏燈光明亮,張茂明坐在電腦前敲敲打打,寫着報告。

他在永安社區派出所工作了快十五年了,從一個一腔熱血的愣頭青,混成了一個圓滑而又暮氣沉沉的老民警。這并不是他第一次處理猥亵兒童案件。

就永安這地方藏污納垢,孩子們又大都野放着長大,被變态騷擾的幾率并不小。

可是孩子們不懂事,家長也不是心大就是不以為意,真正能鬧進局子裏的案件并不多。就這些案子裏,也很難有個讓受害方滿意的結果。

久而久之,這裏的人們更加願意以一種原生态的方法去了結恩怨。

永安是一個複雜的地方,法律有時候也沒法抵達社會每一個角落。在永安,私下尋仇是常事。只要不鬧出人命,警方想管也往往找不到證據。

盛朗這案子,算是張茂明處理了那麽多起相關案件裏,結果最理想,最令人舒心的了。

馬福生最開始拒不承認自己的罪行,只說盛朗誤會了自己一番好意,要找盛廣全為自己作證。

可盛廣全溜了!

這男人卷走了所有積蓄,把旅館轉租給了別人。老馬前腳把盛朗一帶走,盛廣全後腳就直奔火車站,到現在都還下落不明。

而盛朗這孩子,年紀小小,下手可真狠。

他最後那一記斷子絕孫刀,幹脆利落,簡直不像是個才十三歲的孩子做得出來的。

聽醫生的意思,老馬會不會被這一刀廢掉,還要看日後的恢複情況加運氣。

馬福生這畜生在醫院裏醒來後,被接二連三的噩耗打擊到當場崩潰,為了能拖盛廣全下水,将兩人合謀以孩子抵債的事全盤托出。

張茂明一邊敲着鍵盤,一邊啧啧。

姓馬的肯定不是頭一次幹這種事,可只有這次被順利逮捕歸案。他沒能對盛朗造成什麽實質性的傷害,估計不會判多重。好在盛朗廢了這畜生,算是替天行道了。

“張叔叔,”林知夏收了傘,走進了派出所,“我撿到了一塊錢。”

永安的孩子,哪怕撿到了半分錢都死死捂口袋裏的,誰會交給警察叔叔?

張茂明笑,知道這孩子是來找他套話打聽消息的。

“怎麽,你那個姓盛的朋友又惹事了?”

林知夏搖頭:“他不是我朋友。我就是見義勇為。”

小孩兒規規矩矩地在辦公桌邊坐下,幹淨清秀小臉蛋,乖巧又文弱,怎麽看都不像是會用彈弓把馬福生打得滿頭鮮血的樣子。

淤泥裏長出來的蓮花,不僅又白又漂亮,還渾身帶着刺呢。

“叔叔,”林知夏問,“我一直很不放心。我把那個男人打傷了,也會被判刑嗎?”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張茂明笑着說,“要看事情的嚴重性。就拿你那個叫盛朗的朋友說。他雖然把對方戳得一身都是窟窿,但是傷口都不深,屬于輕傷範疇。而且他還沒滿十四歲,當時又置身危險的環境,又被人下了藥,神志不清醒……總之,你們倆都不會有事的。以後多聽家長和老師的話,好好念書,不要再打架了就是。”

“哎!”林知夏脆生生地應了一聲,掏出一塊錢放在桌上,敬了個禮,蹦蹦跳跳地跑走了。

“這什麽?咨詢費嗎?”張茂明啼笑皆非,搖着頭寫報告去了。

林知夏撐着那把折骨的大黑傘,淌着積水往按摩店走。

“嘿,姓林的。”有幾個少年站在屋檐下沖林知夏叫,“聽說你被變态抓了,被玩了叽叽?”

男孩們的笑容裏充斥着一種無知而又淺薄的戲谑。

在永安是沒有什麽秘密的,更何況盛朗的事在派出所立了案。各家各戶的大人都聽了一耳朵,回家提醒自家孩子多注意些。

至于林知夏,因為報案有功,還被派出所的民警表揚了。

只是不知怎麽的,話傳到了有些人的耳朵裏,就變了樣。

林知夏置若罔聞,面無表情地朝前走。

對方在他經過時,朝路邊吐了一口濃痰。

“聽說盛朗也被那老頭玩了屁股?”林知夏聽到他們說。

“男人玩屁股是怎麽樣的?”

“我見過!”一個公鴨嗓的少年大聲嚷嚷,“我在我舅的小旅館裏,和我表哥一起偷看過。”

“怎麽樣?怎麽樣?”

“就是玩屁股呗!”公鴨嗓嘎嘎地笑,“就玩你拉屎的地方。被玩的那個鴨子叫得好大聲。”

“喂,姓林的,你和盛朗當時誰叫得聲音更大?”

林知夏在充滿惡意的笑聲中走遠。

“真沒勁兒。”男孩子們悻悻,“好學生呢,才瞧不起我們。”

“他沒盛朗好玩。我看柴哥的人又在到處找盛朗了。怎麽回事?”

“有個柴哥的人笑他,被他丢到金河裏去了……”

林知夏拐過街角,走到了社區菜市的門口。

路過灌木叢的時候,林知夏的腳步微微一頓,停了下來。

那一排灌木長得就像六七歲小孩兒的嘴裏的牙,一個少年蜷縮着身子躺在花壇的泥水裏,無動于衷地承受着暴雨的沖刷,露出來的肌膚五彩斑斓,很是被柴哥的人上了點顏色。

林知夏歪着腦袋看了片刻,不确認盛朗還醒着沒。

“喂。”他喚了一聲,“你沒事吧?”

盛朗遲鈍地擡起頭,眯着眼望着眼前的男孩。

林知夏穿着白色T恤,洗得發白的牛仔褲,白生生的面孔在着灰蒙蒙的雨天裏似乎發着光。

這麽幹淨。幹淨得令人讨厭!

“滾——”盛朗咆哮,如一頭被冒犯了的狼。

于是林知夏甩頭就走了。

林知夏挽着一個大布口袋,慢悠悠地逛着菜場,貨比三家,還和老板砍價。他買了蔬菜又買肉,又買了一斤鮮切面,準備回家做鹵肉面吃。

等林知夏出了菜市,盛朗還在原地。大概疼過了,能伸展開身子側躺着,睜着眼望着天,倆眼珠呈現墨綠色。

盛朗和他對視。

也許是太累,也許是身上的傷太痛,這狼崽子沒力氣亮獠牙,只等着林知夏先發難。

可林知夏撇了撇嘴,挎着一袋子菜,揚長而去了。

盛朗:“……”

盛廣全遁地而去,旅館也轉租了出去。

承租的那位李老板做的也是和盛廣全一樣的生意。他倒是不介意讓盛朗繼續住樓頂,可張茂明嚴正聲明,盛朗是個未成年,得跟着監護人生活。

盛朗如今僅有的親屬,也就是他外婆了。

盛朗的外婆姓趙,但是大夥兒都習慣稱她“狼外婆”。

狼外婆在北區開一個小雜貨鋪子,靠着微薄的收入過日子。老人家身體不好,需要定期透析,賺的錢只勉強夠醫藥費,實在沒法照顧盛朗。

不過在永安,就沒有柔弱無助、坐着等死的人。

這瘦小佝偻、像個地精似的老太太,拄着拐杖慢吞吞地走到租旅館的李老板前,把房産證一亮。

“這房子是我女兒和女婿共有的。你租這房子,只有我女婿簽字不算數,還得有我女兒簽字。柴哥?我正打算代我女兒把這房子租給柴哥呢。你說他來了,是趕你還是趕我?”

李老板拿到盛家這旅館本就比市場價便宜一大截,果真便宜沒好貨,附贈這麽一個吓人的鬼婆婆。

有這老太婆往門前一站,客人和小姐們都退避三舍,他還怎麽做生意?

狼外婆軟硬兼施,和李老板迅速達成了協議:房子可以繼續租給李老板,但是一樓的鋪面一分為二,其中一間給狼外婆開鋪子,不收租金。

這一筆收入,至少夠祖孫倆吃用和看病吃藥了。

林知夏以為,盛朗這下終于可以安定下來。現在看來,是他太天真了。

一個狼孩,哪裏那麽容易就融入人類的生活中的。

林知夏回到家時,外面的雨絲毫不見小。

他進了廚房,熟練地洗菜切肉,踩着一個小木凳子,炒好了一大盤肉臊子。

暴雨讓天色比往日要黑得早,路燈卻是掐着點才開,現在樓下的巷子裏黑幽幽的,像一條深不見底的峽谷。

林安文跟着順路的工友回到了家,林知夏捧出了一大盆香噴噴的面條。

“喲,可以嘗嘗我兒子最拿手的肉臊面了。”林安文笑了,“怎麽,今天有什麽好事?”

“奶站的叔叔阿姨獎勵了我一百塊。”林知夏說,“張叔叔宣傳了我的事。說我見義勇為,不愧是少年先鋒隊員。我帶着紅領巾拍了領獎照,奶站的人會拿去挂宣傳室裏呢。”

“這世上熱心腸的好人還是多。”林安文感慨着,擰了帕子抹臉上的雨水。

窗外刷地一聲響,雨滴噼裏啪啦地随着斜風刮進屋裏。

“這見鬼的雨。”林安文嘀咕,“下了大半天了還不消停,金河水都漲得快漫出來了……”

林知夏望着黑洞洞的窗外。

路燈還沒亮。

雨珠從窗口飛過的時候,折射着屋內的光,白晶晶的像雪花。

父子倆坐在逼仄的客廳裏吃飯。

林家沒有電視機,林安文用一臺半舊的收音機聽說書人講着一個最近很火的諜戰故事。

林知夏吃得心不在焉的,把面條挑來撿去,好在林安文看不見。

林安文聽得入迷,捧着空碗一時忘了放下。

林知夏卻是沒吃完就放下了筷子。

“爸,我出去一下,你把碗放着,我回來洗。”

“這麽大雨,去哪裏呀?”林安文叫道。

林知夏扯了個謊:“我去小賣部看新聞聯播,需要寫一篇小作文。”

說也奇怪,林知夏出門沒多久,雨就轉小了。等他趕到菜場時,天空中只剩一點毛毛細雨了,銀針似的飛。

菜場的灌木叢裏已沒了盛朗的影子。看來他緩過來了,自己回去了。

林知夏有些好笑,不知道自己急匆匆跑過來,到底想做點什麽。

出了那事後,盛朗從沒謝過林知夏。偶爾碰到了,盛朗那一臉表情,好像他是被林知夏羞辱了似的。

那少年和他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生存方式。

他們就像江湖裏的兩條魚,偶然相遇,一起沖過一段湍急的洋流,然後各自游向不同的方向。

林知夏趿着拖鞋,掉頭往回走。

沒走幾步,路過菜場邊一條巷子的時候,他又停下了。

沒有被鋪面裏的燈光照着的屋檐下,那個少年蜷着身子躺在陰影裏,好像昏過去了。

感覺到有人踢了踢自己,盛朗睜開了眼。

那個小孩又來了!

煩不煩!怎麽走哪兒都能看到他。長得像個女孩兒似的,也和女人一樣愛多管閑事!

他在發燒,腳踝也疼得厲害。可他不能這樣回去,會把外婆吓壞的。他只需要再休息一下,就能站起來了。

林知夏低頭望着沖他呲牙的盛朗,笑了起來,面孔漂亮而涼薄。

“盛朗,你看起來就像一條狗。”

盛朗狂怒,喉嚨裏發出獸類的低嘯。

“我看我之前就不該救你。”林知夏說,“我覺得你這人天生就是欠揍,不被人打,就會主動找人打你。狗的皮都沒你這麽癢的。”

盛朗面孔猙獰,兩眼閃着綠油油的鬼火。

“要跟我回去嗎?”林知夏問。

盛朗愣了一下。

林知夏說:“雨停了,柴哥的人就快要出來巡街了。到時候再被他們打一頓,你外婆就可以直接給你買棺材了。”

盛朗掀起來的嘴緊抿住了。

“我就問一次,不樂意就算了。”林知夏撇嘴,施施然轉了身。

他的腳沒能邁出去。

一只骨節分明、布着紅紫淤痕的手抓住了林知夏的腳踝。

盛朗面無表情。

說也湊巧。就這一刻,路燈終于亮了起來。

昏黃的光照着逼仄的街道,落進盛朗那雙秋日湖水般的綠眸中,也給白衣少年罩上了一層朦胧的光暈。

林知夏就這麽把盛朗撿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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