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啊, 星羅。”夏夜咳嗽了一聲,然後和電話那頭的星羅打招呼,“你在哪兒?還在日出國?”
“如果你是想要問我關于天聖母的事情, 我想我已經知道了。”那頭傳來星羅低沉的聲音,聽不出心情是好是壞。
夏夜站在那裏舉着手機, 他的腳尖蹭着地面, 眼睛仰望天空:“你那邊的天空怎麽樣?是藍色的, 還是橙色的?我這裏看到的是粉紅色的天空, 真是難得。”
“小騙子。”
夏夜瞪大了眼睛, 星羅從門口走進來, 踏着傍晚的霞光, 手裏拿着一個和夏夜同款的即将被淘汰的智能手機。
“我看到了,是和你看到的天空一樣的橙紅色。”星羅對着手機說,眼睛卻笑着看向夏夜。
系統替宿主尴尬, 但做宿主的到底比系統臉皮厚, 他就像是沒事人一樣收起手機:“是吧, 今天的晚霞很漂亮呢,明天會是好天氣。”
自己花了數日沒有解決,紅蓮一天就搞定了,難怪夏夜要去找這個人。星羅承認這個人的空間能力确實厲害,但心裏還是很不甘。
“就像是每一個做父親的都不希望孩子崇拜別的男人?”星羅猜測自己的心情,又覺得有微妙區別。
不管是哪一種立場, 一直覺得自己是妖魔第一人的星羅頗受刺激,他不願意夏夜去求助別人, 這說明他是個無能的,讓人沒有安全感的家夥。
如果他更強大一點,夏夜又怎麽會去求助別人?
“對不起, 讓你久等了。”高傲的妖魔之主在夏夜面前丢下自己的驕傲,“那一次讓你失望,這一次還是要令你失望。”
夏夜讀不出他的心,只是星羅雙目盛滿溫柔的情感,幾乎溢出來,就算是瞎子也感受到了那股歉意。‘那一次’是說三年前那一次麽?
“他以為我不信任他所以又找了‘紅蓮’?”夏夜忍不住想。
“沒有告訴紅蓮,不曾告訴你以外的其他人。紅蓮會去找天聖母,是因為其他事情。”所以啊,沒有對你失望。
堂堂妖魔之主,可不适合這個表情。
星羅愣了一下,然後被夏夜接下來的話語吸引了注意力。
“紅蓮去找天聖母是因為她制造了一個‘假花神’,有着花神的表象,血液裏卻是七情六欲凝結的毒。這樣的‘花神’走出去,後果不堪設想。如果妖魔們被污染變成真正的魔鬼,夏國……将變成什麽樣?”
星羅不知道‘劇情’,也不知道世界以後都會進入混亂的戰争時代,戰争的雙方正是人類和妖魔。但他見過戰亂時候的夏國,路有屍骸,野有餓殍,天亮時人類艱難求生,天黑時妖魔相互厮殺。
或許有人喜歡那樣的世界,但他不喜歡。
“這是真的?除了你,紅蓮還将這件事告訴了誰?”星羅問。
“我不清楚,或許告訴了特安部,因為他們是一起抓住天聖母的。”夏夜這樣說。
他知道假花神的臉,可以用法術模仿出來,或許特安部可以通過人臉識別找出來。假花神變化沒有多久,她還沒有學會很多高深法術成為劇情裏那個喜歡玩弄感情開後宮的boss,這是最好的時機。
給敵人時間,放任他們成長,夏夜做不出這樣愚蠢的事情。敵人最弱的時候,就是最适合的時候。妖魔們總是小看人類在科技方面的成就,這會讓他們跌一個大跟鬥。
“那麽你呢?你要告訴你的朋友們嗎?妖魔對花神執念如此之深,若是不拿出真貨,恐怕無法說服他們相信那是假的。另一面,人類若是殺了她,勢必得罪一批對花神有念想的妖魔,又是一樁。”
夏夜看向星羅,這是一起針對人類的陰謀,妖魔們被引出了本性中的惡,會變得更加殘暴,妖魔和人類會勢如水火。
但對妖魔整體的影響絕沒有人類這樣巨大,畢竟‘花神’這樣的優等資源又怎麽會是人人可以享受的?
所以,星羅要阻止嗎?
如果要阻止,如何證明那個花神是一場驚天的謊言?
作為妖魔之主的立場,是什麽呢?
星羅揉了揉自己的耳朵:“為什麽你會覺得我是那麽有包袱的人?是什麽給了你這樣的錯覺?”
“啊?”夏夜眨眨眼。
“他們自己控制不住嘗了假花神的血,染了毒,那是自找的,死了白死,我為什麽要提醒他們?他們是我家的崽嗎?”自信一點,除了你沒人有資格做他家崽,沒人可以讓他護着。
夏夜和他大眼瞪小眼:“你不是魔君嗎?”妖魔們不是你的責任嗎?
“是啊,”星羅補充,“退休的。”
這就尴尬了,夏夜腦補了半天這人的糾結,結果人家壓根沒把這件事當成是自己的事情。
“如果殺了假花神,會得罪妖魔。如果吃了毒血,妖魔會變得偏激瘋狂,人類這一方絕不會袖手旁觀。無論怎麽看,很容易就變成妖魔和人類之間的混戰,這樣也無所謂?”至少他作為極端因果派,一定會清理掉肆意破壞秩序的家夥,夏夜也做好了激怒妖魔的準備。
反正紅蓮敵人多,多一個和多十個沒什麽區別,在吸引住仇恨值之後全身而退這件事上,他很有自信。
“我來吧,”星羅趁機摸摸夏夜腦袋,“我來除掉假花神。假的雖然可以吸引走一部分視線,但是鬧出的事情太大,對你也不是一件好事。”
“你可是魔君。”他們知道是假的,別人卻不知道,星羅這樣做怕是得罪很多人。
“退休了。”
“會被人打死。”
“他們打不過”
“但是,”一只手伸出來,放在星羅的肩膀上,他看到夏夜的雙眼倒映着天邊晚霞,“還是會受傷的。”
星羅怔怔看着他,他好像什麽都聽不見了,只覺得這雙眼睛很漂亮。
“阿羅,如果有一個人,你看到他/她,忍不住去期望千萬年以後還能再見面,就去抓住他/她,別等千萬年。”記憶中那個讨厭的家夥曾這樣和他說。
那個時候他是怎麽說的?
“我不會像父親你一樣,不會愛上任何人,讓自己活成這悲哀又可憐的模樣。”
星羅走了,在高門檻那兒絆了一下,仿佛是落荒而逃。系統用着看透人事的滄桑表情問夏夜:“宿主,你撩漢幾級?滿級嗎?”
夏夜不明所以,揉揉系統:“一天到晚的,腦子裏都在想什麽?我要去睡覺補眠,什麽事都等我醒了再說。”
他走進房裏,又想起一件事:“夢族的試用期已經到了吧?可以和特安部說說正式使用的費用問題了,回頭一定記得提醒我,這年頭賺錢越來越難了。”
系統:養了一池子魚的你沒資格說這種話呢親。
天聖母這種高端戰力,一般人都是不知道的,所以她被捕的消息也只是在小衆範圍內散播。便是如此,岸介明還是第一時間得到了消息,夏國紅蓮将天聖母鎮壓。
“天聖母殿下……”他站在高樓,俯視衆人,眼底醞釀着瘋狂的念頭。
從被拯救的那一刻起,天聖母就是他的神,他的信仰,他一切的意義。
但是現在,有人關押了他的神靈,就像是關押罪犯。
她本該高高在上,目下無塵,但如今鐐铐加身,成為階下囚。
“人類是何等驕傲?自以為是世界之主,這個世界需要變革!”
頭頂的天空一聲響雷,底下麻木的上班族擡頭看了一眼,又繼續自己的事情。
“殿下,願這世界,如你所願。”
殺戮的信息通過血脈的聯系第一時間被二代妖鬼們接收到,無論是正在上班的,正在拍戲的,正在旅游的或者正在喝酒的,所有的二代妖鬼的眼神都有兩秒的空洞。
命令随着血液的力量刻在心底,他們不由自主想要臣服于血液的主人。血族的主從尊卑,即便在改造後的妖鬼身上也完美體現出來。
岸介明要夏國全部後裔開啓殺戮的按鍵,不再只是私底下慢慢擴張。人類在食物鏈頂端的舒适圈待了太久,他們傲慢無知,對生命毫無敬畏。他要讓人類正視他們這類生物的存在,這類以人類作為狩獵對象的異種人類。
天聖母的被關押激化了岸介明心裏極端的仇恨,他不想要再偷偷摸摸像是老鼠一樣,他要成為陰影世界的王。
“被關押的二代妖鬼殺了隔壁監獄的魅妖?”聽到這件報告的負責人連頭都沒有擡一下,“所以妖鬼逃走了?”
“這倒沒有。”
“那就沒關系了。”
“但是,”來人拿出一份紙質資料,“這一日所有二代妖鬼都出現了異動,或許零號妖鬼通過什麽辦法同時聯系了他們。”
負責人終于從文件裏擡起頭:“東西拿來我看看。”
關于妖鬼血液之毒的研究一直沒有斷過,妖鬼本是日出國的神官,之後融合血族、山鬼、食屍鬼三種妖魔的血液,意外誕生。
但這時候的妖鬼還很弱小,無論傳染性還是毒性都不強,人類和妖怪們并不将這新生的改造妖魔看在眼裏。直到他遇到那個或許是命中注定的女人,有改換日月能力的堕神天聖母。
天聖母是規則化身,天生的神靈,天賦強大,他二者加在一起,絕不是一加一那麽簡單。
如今的妖鬼擁有了血族的感染能力,擁有食屍鬼在陽光下行動的能力,擁有山鬼吞食人類血肉增強自己的能力,他将三者的優勢最大程度激發。
而他感染的二代妖鬼和二代妖鬼感染的子代妖鬼都有着同樣穩定的特性。
他們和零號妖鬼一樣,對人有幾乎百分百的感染力,不畏懼光,也不怕銀器和神道力量,可以通過吞吃人類強大自己,是傳統食屍鬼或者血族所不能比的存在。
一直盯着妖鬼的夏國特安部第一時間發現了異樣。
然後,更糟糕的消息傳來,雖然之前就一直有抓捕行動,但是從暴露的妖鬼痕跡看,國內已經悄悄感染出相當多的數量。這些妖鬼隐藏在人群中,和人類沒有任何不同,只有特殊的試劑可以找出他們。
他們很重視這件事,總部立刻下達橙色示警,有危害性極強的食人妖魔大批量現世。另外普通警方也會借人口普查的名義進行協助,他們會對失蹤人口進行仔細排查。
天師聯盟出現了一大批面向普通會員的通緝榜:抓捕食人妖鬼,二代一只百萬,子代一只十萬,等級越高價格越高。
為避免有人養殖繁育妖鬼獲取獎金,下面還有一系列限制條件,比如必須是這個月之前感染變異的,這個月之後的就賣不上這個價格,得打個對折。
另外最好保留活口,因為存在部分妖鬼是非自願變異的,現在各個機構都在研制解藥,只要沒有吃過人的,都還有機會回到原來的生活中去。
最後,如果能力有限或者剛好遇到妖鬼聚會自己沒有把握,可以選擇撥打報警電話,直達特安部辦公室。同樣有大額獎金。
如果說特安部和天師聯盟的聯合出擊已經讓衆人對妖鬼事件保持重視态度,那麽之後紅蓮和東南夏家道場的聯合聲明就将這件事推向了高潮。
一個二代妖鬼換購道場核心十年居住權,零號妖鬼換購百年居住權。
該條件一個月內有效,過時不候。
西北‘漠’、西南‘閻立’、中部‘泉水’……除了東南‘青遠’,占據一方的大妖魔們齊齊看向東南這塊地。
鎮壓了天生神靈的道場核心?
連妖魔裏喜歡獨來獨往的那些家夥也心動了。
無人孤墳的墓土松動,黑暗中傳來一聲女子嬌媚的詢問:“小弟弟,妖鬼是什麽?妾身很感興趣呢。”
作者有話要說: 摘花羅:崽(一片花瓣),不是崽(兩片花瓣),崽……崽(最後一片花瓣),嗯,不是崽(花盤)。
萬貴妃:樓上的,自欺欺人很快樂嗎?我就不一樣,深知渣作者養不起我,拜拜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