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光陰荏苒,一晃經年。

沉默漸漸淡去傷感,留守心田的盡是依然逝去的淩遲。

念晨是,她也是。

再次回到這裏,已經是十年之後,當年遵從父親的安排從初中直接調往大學已經是十年前的事,那年她十六歲,現在她二十六歲。雖然不想,但卻是事實。

昔日的記憶在法國記起,婚禮上,高濃度的酒,刺激了她的大腦皮層潛在的記憶,那個一直存在她心底的人,終于在那一刻一清二楚。然後,她回來這裏,回到當初跟有他共同回憶的那片土地上。

只是,該用怎樣的自己去面對他,不知不覺已經在一棟大樓處停下。

手指上拿着的簡歷稿已經被捏皺,心裏的翻天覆地跟表情上的平靜成了對比。

人事經理看着她的她的簡歷開問,“近些年我們國內去國外的人流越來越多,倪小姐怎麽會想來回來?”

慕晨頓住,一個極為普通的問題,卻單單把她問住了。

為什麽呢?因為曾經在這裏度過一年的大學?因為曾經在這裏交過一個男朋友?還是因為在這片土地上記憶了她最重要的那一部分喜怒哀樂?排除萬難來到這裏,只是沒想到,萬難之後,又是萬難。

擡頭,人事經理還在等她的回答,慕晨微笑,避重就輕的回答,“因為在這裏有很多無法複制的回憶。”

經理偏了偏頭看着她微笑:“倪小姐這樣子才是中國人啊,國外再好,總是要回來的,落葉歸根嘛!”

慕晨也點頭微笑。

人事經理又翻了翻她的資料,有些猶豫的開口:“只是,倪小姐的條件只做個前臺未免太大材小用了,我們公司現在也有招聘翻譯,你看你要不要考慮。”

慕晨頓了頓,沒想到經理會這樣建議,眼神黯了黯開口:“謝謝,不必了,不是可不可以,而是适不适合。”

沒錯,就是适不适合,不止是工作,感情也一樣。

人事經理也沒想到去被慕晨拒絕,活了大半輩子,面試過的人比吃過的飯都要多,他完全不會看錯,眼前的這個女子絕對是那種老板最愛的傻員工。

就這樣,她留下來了,在他的公司。

那天,多年來第一次見他,他剛從外面回來,考究的西裝,比起當年有過而無不及。耀眼,孤傲,身後的秘書為他開門,一瞬間,她突然懷疑,這樣的出色世上能有幾人?

電火石光間,他不經意的朝這邊看來,腳步瞬間僵住。那時世界出奇的靜,靜到她可以聽清牆壁上時鐘好聽的滴塔聲。他也看她,兩人深深對視,慕晨不懂他眼裏的情緒 ,似乎是不敢相信,又似是厭惡,又似帶着一絲眷戀,那樣複雜,忽明忽暗,又似帶上了重重僞裝,透過濃厚的迷霧終是無法看清。

“總裁好。”清清脆脆的聲音響起,還是當年的那個聲音,一點沒變。

洛念晨措手不及,七年來第一次失态,不顧旁人疑惑的目光,逃也似得上了電梯。

那一刻,天地不在,本以為再也不可能相見。背影狼狽,內心不堪。餘光瞥過那個笑的一臉無辜的罪魁禍首,這麽多年過去,她還是那樣,依舊在彼端笑的無憂無慮的樣子。

只是,怎麽可能都沒變?時光易逝,世事易變,容顏易改,情緣易折。沒心的人才不變。

第一次見她,她似乎就是這樣子的笑,好像單純至極,又好像無憂無慮。複雜的心情夾雜着一絲對自己地厭惡,這麽多年過去,原來該忘的他沒忘,不該記的,他還深刻于心。

現在回來代表着什麽?記得他還是依舊不記得。

那刻他才明白,他拼了命的工作,都是借口,只有忙才能停止他的胡思亂想。只是她的出現,所有的一切都前功盡棄。

那晚,大樓的人都走完,她沒有等到他,輕輕按了電梯,電梯裏的玻璃鏡上倒影出她的影子,看清靈的眼睛填滿空虛的沉重。

她終究是變了,跟十年前不同,不關乎外貌。

沉重的走出電梯,望着眼前偌大的辦公室,仿佛他的氣息已經隔着厚重的門板傳過來,手指顫抖的扶上門柄,十二點的寂寞在夜幕之下顯得有些陰暗。

輕輕轉動,門開,滿屋的酒氣讓她皺眉,他喝酒了嗎?輕輕走進去,玻璃桌上空酒瓶已經堆滿,沙發上的人已經睡死。

輕輕走進,滿目的沉郁凝結,眉宇間的苦悶沉痛讓慕晨流淚,那藏在平靜下的不堪在那一刻爆裂開來,那種深入肺腑的痛楚再也逃不過她的眼。手指顫抖的撫上擰在一起的眉,眼淚斷了線一樣的一滴滴落在他略顯憔悴的面容上。

感受到他的睫毛微顫,觸了電的收回手,看了他良久,手指又忍不住觸摸上他蒼白的薄唇,手指傳來冰涼的觸感,在她還沒反應過來之際,唇已代替手印上他的,分外眷戀,分外纏綿,還有濃濃的思念。

不經意撇到掉落在沙發旁的一本雜志,不動聲色的拿起,随手一翻,震得她幾乎忘了呼吸。

白首不相離還有……一生一世……

眼前似乎又轉回到十年前的某天,八月份的氣溫很高,她跑遍了整個A市沒有找到滿意的生日禮物,那天中午,大汗淋淋的她主動替他買飯。

那晚在無人的寂靜花園裏他瞪她,“一上午也沒見你,跑哪去瘋了?生日禮物呢?”

她有些愧疚的低頭,微微嘆着氣看地上的泥,不想把一整天的豐功偉績給他聽。

瞪了她半響最後挫敗的妥協,“算了,唱首歌給我聽吧!就當生日禮物。”

她點頭,扶着腦袋想最近的流行歌曲,唱什麽好呢!一個人彈琴吧!

“那個,我能不能只唱一句。”

“只會一句?”

“不是,前面的音調太低,後面的音調大高,都唱我會斷氣的。”

他忍着氣點頭,等待她開口。

一個人旅行,一個人彈琴,我在聲音之中放進了你的呼吸,我好像把你遺忘可是每次回望,卻擱淺心上。

一句唱完,她靜站着等他的評論。

“本來我想說你想唱的好聽就算過關,可惜啊,我現在不得不拿第二份禮物了。”沒等她開口,他的手便上前深入她的頭發,低頭,印上淺淺一吻。

那是他們的初吻,似乎一點也不浪漫,跑了一天的她身上臉上都難免帶着狼狽。那天卻是她第一次看他那麽溫柔的笑,登時有些晃神,那樣柔情千百的笑容在很多年後,即使是在夢裏都不能忘記。

那天,她的眼睛一轉,轉身開心拉着他的胳膊甩着說道:“我知道送你什麽生日禮物了,雖然我智商沒你高,腦袋沒你好,成績跟你更是一個天一個地,但是我要送你一句很好的話,白手不相離。怎麽樣?很美好吧!其實前面是有一句願得一人心的,不過我已經得到了,所以前半句可以省略。”

他看着她。沒有回答,看神情,應該不是不高興。

轉念又道,“但是不是我一個人不相離哦,你也要不相離,這樣才公平,你們法律的嗎?那就應該以身作則,這叫等價交換,知道嗎?”

她在一旁碎碎念的開口。

他終是沒有回答,若有所思的看着她。

剎那間,久遠的記憶紛湧而來,她和他的初吻,在寂靜無人的花園裏。兩人都是第一次,沒有過多的情緒或纏綿,卻又美好的令人永世難忘,似乎一切都太過熟悉。那時的影像就要跟沙發上的人重疊,她蹲在地上看着,感情真是個壞東西。秦亦凡曾經跟她說過,常以為愛得很深很深、來日歲月,會讓你知道,它不過很淺、很淺。

聽到這句話,她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怎麽能全部否決呢?總有特殊的,比如她。

有些感情總會微妙的與你血肉融合,想要分開,除非身心分開,血是血,肉是肉。

再看雜志,那句最美好的話也跟雜志上的話漸漸重疊。每一字體印上去的力道都出奇的重,筆跡淩厲且潦草。

一生一世。原來他還記得,本以為她随口說說,他不會記得,原來他一直記得。

不知不覺又一次淚流滿面,記得,有一次在電視上看她,他已成了信息屆的成功人士,風光無限,從容的坐在鏡頭前,溫雅有禮的應對主持人一個接着一個的問題。

那時所有的聲音都将她隔離開來,坐在沙發上,忘記了廚房開水燒好之後還未關掉的煤氣。全身的力氣都被那沉穩好聽的聲音一點一點慢慢抽幹,嘴巴張了又合,卻始終沒有聲音。依照口型不難看出,她在說:你怎麽說走就走?

現在想起,不禁苦笑,原來說走就走的不是他。

合上書本,輕輕放回原處,不忍叫醒他,只把空掉的溫度調高了些,便開門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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