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說捉奸什麽的,太牽強。Kitterlin與Eileen之間的愛情只存在于她們之間,沒有任何其他的旁人可以幫她或她分擔任何沖突帶來的壓力,愛是她們兩人之間無形的博弈。家族背景已經被她們抛在遙遠的英倫,戰争也不足以讓她們誕生什麽思念,這只有她們兩人的應該相愛的瘋狂的新大陸,等待她們的還是分離的結局。不知從何時起,Eileen開始和一位英俊的劇院經理約會。有時家門口會有人送來匿名的禮物,Eileen知道是經理送的,總是及時收起來,若是被Kitterlin發現,就以劇院中有匿名追求者來搪塞。
她不傻,她只是不願意信。反而是她,故意想要出軌。原來苦悶是可以把人逼瘋的。Kitterlin謊稱自己要出差,然後跟蹤到咖啡館的門口。她知道她早在路上就發現了她,順水推舟一路全是做給她看。可是她偏偏還一路跟了去,直到忍受不了,才從咖啡館匆匆離開。
回到公寓,Eileen打開門,一室黑暗。她也不用看,就知道她坐在那裏。她面如死灰,知道在相愛的那一刻自己就輸了。正好有遠赴印度的機會,她決定離開。臨走時留下了3000美金,和尚且沒有任何瑕疵的她的名譽。那是1917年。
後來在呂宋島的夏夜,Kitterlin收到Eileen寄來的信,信是一年前寫的,說她已經和一個演員結婚了。最近寫的劇目都很火,俨然是終于要紅了。Kitterlin沒回信,去拿了一瓶朗姆酒。喝完就倒。做一個前言不搭後語的懷念往昔的夢。
後來在香港,收到訴苦的信。後來在東京,收到抱怨的信。她終于回信,字裏行間都是狂熱的愛意,她覺得這是絕佳的報複機會。她相信自己可以用一封一封的國際情書破壞這段破壞自己人生的婚姻。最後如願以償,在上海,收到Eileen說自己已經離婚,對美國已經心生厭倦,準備回英國的信。她在信上說,我欠你那3000美金,如今已經換成了二十萬英鎊{79}。你願不願意和我一起回英國,我們回蘇格蘭去,買個莊園,重新來過?
她想說願意,卻沒有回信,而是留在了上海。已經是1924年。七年的浪擲青春,七年間不再也不能再愛上別人的痛苦,你一句話,二十萬英鎊,和一座莊園,就可以彌補了嗎?這就是你還給我的?她習慣了恨,恨對于她而言就是愛。即便她每天都在掙紮,她還是願意忍受甚至于享受折磨,而不願成全。她已沒有信任,只有恐懼和怨恨。對一生摯愛的愛恨交織,還有放逐自己的畸形的成全和折磨,成為她活下去的主體。假如抛開這一切,她的人生可能只剩下無止境的貿易票據和煙草酒精。
“後來呢?你留在這裏,沒去蘇格蘭,發生了什麽?”姜希婕很想再問,然而Kitterlin只是喝的醉醺醺的對她笑,嘴裏說不出成句的話來。姜希婕只好讓酒保過來幫忙,扶Kitterlin上車送她回去。兩人好不容易合力把大個子女人架起來,她又開始發酒瘋似的唱歌。總會裏還坐着其他人,有幾個美國商人側目盯着這醉鬼看,面上倒不是惡意,反是驚訝—在這異國他鄉還能聽到幾十年前的百老彙歌曲。
直到把Kitterlin送回到她一個人住的教師公寓,服侍她躺下,姜希婕也累了,又怕她喝多了晚上醒來有什麽不便,遂打了個電話回家,然後留在此處過夜。客廳裏有巨大的書架。她随手翻看,時不時總是能在扉頁或者空白處看見一段話,開頭總是,親愛的Linda…
你還在愛着她吧。即便你覺得曾經的Eileen已經死了,你還是愛着這個已經飛黃騰達的劇作家Linda Welch。你想回蘇格蘭的吧,只是發現自己已經回不去了。斷續的留言沒有日期,像是隐秘的情書。姜希婕喝了酒,此刻反射作用起效,竟然不困。便坐下來,在客廳裏開着一盞燈讀起這些情書來。
千裏之外,香港。
王霁月拿了一個獎學金。這對于她來說不是什麽難事,只是她到了這裏反而心不在焉,對成績已經沒有那麽在乎,還想把獎學金讓給需要它的平常人家的孩子。奈何她校外表現出色,實在是義工典範,這筆錢不發給她就不行了。
她到不怎麽開心。手裏除了錢,還拿着一封家書。父親寄來的,內容無非,家裏如何雲雲,為父身體康健雲雲,你別在香港呆太久雲雲。說到為什麽不要在香港呆太久,父親給的解釋是,香港再好不比上海,上海是你的家,你有家族在,可以支持你。而且家裏還有很多事,按你母親的遺囑,也必須由你來主持。你這老在香港耗着,像什麽話。。。
她一回到屋裏就把信紙扔進垃圾桶。
若不回信,就疏于禮數,提筆落字,卻是寫給王浩蓬的。王霁月不能想象自己給父親寫信是什麽感情,父女之間感情淡漠,母親死後更是沒了依托。她覺得自己對父親沒什麽好說的,當面沒有,背後沒有,信紙這樣更加私密的環境就更沒有。她給親弟弟寫信,該問候的都要問候到,心情放松之下,甚至打聽起老早被逐出王家的三姨太現在怎麽樣,天知道她哪兒來的恻隐之心。唰唰的寫,每次寫到信紙的一頭,就會碰到散放在桌上沒有拆封的姜希婕寫來的那些信。
筆停了,她看着那些信,像看一只熟識的流浪貓。流浪貓總是來了便躲在屋檐下,期期艾艾地看着她,天黑了又離去。她每次都是看着它,目光憂傷又疏離,從不開門,也從不給她喂食。
再度落筆,比剛才的速度稍微慢些,于是鋼筆在紙上留下的墨色也就深些。她問浩蓬,好久沒聽到姜希婕的消息了,她還好嗎?這話說得言不由衷,王浩蓬還是有事沒事總愛在信上稍微提一下姜希婕近況的。畢竟他總是和姜希澤在一起工作,巴巴的通過這個哥哥去追求小姨子傅元娥,自然總能知道一點姜希婕的情況。他單純的覺得這個和自己雙胞胎姐姐要好的大小姐還是個挺和善的人,作為姐姐的朋友,鐵哥們的妹妹,也應該關心。王霁月知道他這點直腸子,問他沒錯,也不會招致什麽別的後果—他也不會跑去跟姜希婕說,我姐姐來信關心你呢。就要這樣,讓我找鄰居問問那只可憐巴巴的流浪貓過得如何就行。我才不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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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問,她工作如何?可有交什麽新朋友嗎?上海天氣如何?她身體還好嗎?想起你說她有陣子總是喝酒,現在怎麽樣了?
可是問完這些,似乎也就問無可問了。她對姜希婕的現在一無所知,還盡是從別人嘴裏聽說的。打開那些信就好像一種妥協。她不想妥協。她要在自己制造的絕境裏感受這種痛苦。她曾以為這樣的孤寂有助于幫她看清楚,這倒是沒有辜負她的聰明才智。
前日王建勳夫婦從廣州來港,有人招待,自然也請了她去。王建勳是蘇州人,卻有一身北方官宦氣,請他最好莫過看戲,看戲最好點《四郎探母》,別的他也不愛看。王霁月陪坐在側,身邊一群粵籍名流,平日都是聽粵劇聽慣了的,這下如何繃出一派喜歡樣子,氣氛像是一根繃緊的皮筋。她驀然間想起曾經姜希婕學過這一段,只因她小時候聽的也多,“我好比虎離山受了孤單,我好比南來雁失群飛散。”
難怪這些失意的流浪人都喜歡《四郎探母》。
她穿着黑底白線鑲邊的旗袍。想當初做這一件的時候,王霁月發愁往上面繡什麽好,“總不能什麽都沒有吧,緞子是漂亮,鑲邊也漂亮,可是這光禿禿的,”姜希婕手伸過來,幫她把衣服整平,眼神也移不開,一邊細看一邊道:“沒有繡花什麽的才是好呢。有了反而俗。不俗才是好的,不俗的東西只有你穿得起來。”王霁月不願意,姜希婕只好說:“你象呀,來日別人請你去聽個曲什麽的,免不了場子裏坐了些堂子裏的俗麗貨色,穿着那些咋咋呼呼全是花的旗袍,你這一身素雅不久脫穎而出了嗎?”“呵,合着你這是拿我和長三先生們比了?”“那哪兒能呢!就是因為不能在一起比,才要區別開嘛!咱不老派,但老派的東西還是好看的。”
等到了香港,咖啡店,冰室{80},戲院,都是一個人。清靜自然是清靜的,清靜得她這個自己當師太、看自己這個小尼姑的小尼姑就快要逃下山去了。糖水已飲遍,早茶已食遍,唯有涼茶不會随便喝,只因本就缺乏生氣,再喝就完了。
我把什麽都經歷了一遍,就差烽火漫天。可能烽火漫天有助于我放棄自己的偏執,回歸本真,接受我日漸看明白的自己的心意—其實我也是喜歡你的,像你喜歡我那樣喜歡,只是我不知道能不能罷了。假如不能,又何必讓你也接受了這份心意呢,叫你放了忘了才好吧。辜負人家情義是很壞的罪名,那就把罪名留給我好了。
“浩蓬,若你有空,替我問候一下姜希婕吧,就說我一切安好,希望她也健康安泰,事業遂順。。。”
匆匆寫完回信,放進信封,貼好之前,又猶豫起來。要不要看看姜希婕的來信在做打算?可我也只是随意問候了她一下,沒什麽要權衡的吧?可萬一這個呆子偏又想岔了怎麽辦?但,
樓道裏傳來一聲喊,是親厚的馬來籍的女生,問她要不要一起去郵局。她只得匆匆起身,把回信交給馬來女生代為寄送。自己則折返屋內,關門鎖好,躺到床上,一封一封小心翼翼的開始看姜希婕的來信。直至天色擦黑,不得不開燈時方才起身。
道什麽歉啊,呆子。她抹一把眼淚,打開了臺燈。
作者有話要說:
{79}此處,上一處,及下一處,均未考慮當時英鎊的購買力。
{80}茶餐廳的前身。
更呀更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