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路遇禽獸

翌日,一大早孟長歌便被一陣陣嘈雜的聲音吵醒。

(為後文好辨別區分,主角稱呼變成孟長歌。)

“璎珞,外面什麽聲音這麽吵?”

璎珞聽到屋子裏的動靜,匆匆跑進屋來,一張凍得通紅的小臉上堆滿了笑。

“小姐,是三小姐,昨日找了一下午并未找到簪子,今日老爺讓人把湖心亭的湖水抽幹,再讓三小姐慢慢找。”

“奧。”孟長歌托腮思索了一會,“那她可有的找了。”

“可不是嘛,昨日我給小姐送晚飯的時候看到她還在湖裏撈簪子呢!”

孟長歌勾唇笑了笑,這孟府三小姐,委實可愛。

“今日天氣不錯,不如出府去走走。”孟長歌深吸一口氣,伸了個懶腰。

“出府?”璎珞驚訝。

“怎麽了,難道我不能出府麽?”難不成這孟府還有什麽變态的女兒家不能出門的規矩麽?

“小姐,你可是從來不出府的啊!”

“是嗎,我以前從不出府嗎,我居然這麽無聊?”

“小姐您真的都不記得了嗎,您以前寧願在房間裏坐着想事情都不會出府的。”

“不記得了,想不到以前的我居然這麽沒情趣。”真不知道君陌是怎麽看上這孟長歌的,到底是什麽吸引到他,讓他可以抛棄與他夫妻六載,為他出生入死的結發之妻。是容貌嗎?

孟長歌搖了搖頭,過往的一切,想起來,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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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璎珞,帶上錢袋,我們出門。”

穿過繁華的街道和喧鬧的人群,才讓孟長歌有了她還活着的感覺,她有多久沒有沒來過上京街頭了,她自己也記不得了,只記得,自她嫁給君陌後,便很少再出府了。

“你老看着我幹什麽,我身上有花嗎?”孟長歌瞥了一眼璎珞,自出門來,她便一直盯着自己。

璎珞搖了搖頭,她只是覺得自從小姐醒來後,好像就變的不一樣了。

“小姐,我發現你最近變化真大,一點兒都不像以前的小姐了。”

“比如呢?”

“比如以前的小姐從來不出門,再比如以前小姐對待三小姐和大小姐總是恭恭敬敬的,但是昨天小姐對待三小姐.......”

“正所謂人善被人欺,正是因為之前的我對她們太恭敬了,所以她們才會覺得我好欺負,甚至将我推入河中,若是我再一味忍讓,只會讓他們更加變本加厲,既然這樣,我又何須再忍讓。”

璎珞滿臉崇拜的看着孟長歌,眼睛都在冒着星星,“小姐,你終于想通啦!小姐說的對,俗話說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一味的忍讓只會讓她們覺得咱們好欺負。以後大小姐和三小姐再欺負小姐,小姐你就別再忍讓了,也讓她們瞧瞧咱們的厲害,反正不管小姐做什麽,璎珞都永遠支持小姐!”

孟長歌凝眉,早知她聰明伶俐,卻沒想到她還如此有膽識。跟着孟長歌還真是屈才了。

孟長歌笑了笑,問到:“那你是喜歡以前的小姐呢,還是喜歡現在的小姐呢?”

璎珞不假思索道:“都喜歡,以前的小姐溫婉,現在的小姐雖然不太溫柔,但很霸氣!”

“你這張小嘴倒是會說話的很啊,讓你做我的丫鬟可是屈才啊。”

“怎麽會,璎珞能做小姐的丫鬟,是璎珞幾輩子修來的福氣。”說罷,小丫頭還自信地拍了拍胸脯。

孟長歌“噗嗤”一笑,這丫頭還真是可愛。想不到這麽讨人厭的孟長歌身邊居然還有一個如此玲珑有趣

的丫頭。

“小姐,我好像聞到糖葫蘆的味道了,我們去前面看看吧!”

孟長歌驚訝,“糖葫蘆的味道你也能聞得出?”

“當然啦,只要是吃的,璎珞通通都聞的出!”

孟長歌笑着搖了搖頭,正欲走,卻聽的身邊傳來奇怪的聲音,這聲音聽上去,倒像是——

“白砂糖!”

孟長歌驚訝地看着徘徊在她腳邊的一只全身雪白的狗。

她一眼便認出,這是她前世親手養大的狗,因為全身雪白,又十分粘人,便取名為白砂糖,她嫁給君陌後三年,白砂糖便生病離開了。

孟長歌慢慢蹲下身,它興奮的搖着尾巴,一個勁地往她身上撲。就像回到前世,每當白砂糖撲向她的時候,她總會一邊躲開一邊嫌棄它玩的太髒,但白砂糖還是樂此不疲的撲向她。

“小姐,它好像認得你耶!”

“是嗎?”孟長歌鼻子一酸,輕輕撫摸着它的頭。“你是認識我嗎?白砂糖?”

它一邊哼身一邊使勁地蹭着孟長歌。

“白雪,快過來。”一個清朗的聲音響起,白雪愣

了一下,搖着尾巴看了看孟長歌,“嗚嗚”地叫了幾聲,随後蹦蹦噠噠地跑開了。

街道對面一個白衣身影伫立。白雪跑到他身邊,那個身影俯下身,将白雪抱起。

随後,他又向孟長歌處走來。

他颀長的身影與明朗俊逸的容貌在人群中十分顯眼。直至走近孟長歌身邊,孟長歌愣了一下。

不等孟長歌開口,他便先言了,“沒吓着姑娘吧?”

孟長歌搖了搖頭,道:“不曾。”

他粲然的眸子一彎,笑道:“那便好,白雪一向貪玩,若是吓到了姑娘,在下在這給姑娘陪個不是。”

“它很可愛,并沒有吓到我,可否冒昧問一下公子,這是公子你的狗嗎?”

“是,它已經在我身邊三年多了,不過,說來也奇怪,白雪平時并不喜歡與生人親近,就連我有時也不被待見,怎的到與姑娘如此親近?”

“可能是有緣吧。”孟長歌看着白衣公子懷中的白雪,心下思索。白雪擺明了就是認識她,可她現在是孟長歌,孟長歌從未出過府,根本不可能有機會見到白雪,如此說來,難道,白雪所認識的并不是這具身體,而是靈魂!

孟長歌一個激靈。

“那便是有緣了,也許姑娘是白雪上輩子的主人,有種傳言說,狗擁有前世的記憶。”

“公子說笑了。”

“姑娘不信前世今生之說嗎?”

孟長歌搖了搖頭,信又如何,不信又如何,現在的她到底算什麽,她自己都不知道。

“哦?姑娘不信嗎,在下倒是很願意相信呢。”他投來的眼神與孟長歌的眼神碰到了一起,一雙漆黑深邃的眸子璨然生動,如同跌落在茫茫銀河中的星辰,一片璀璨。

還從沒看到過這麽好看的眼睛。

孟長歌定了定神,看着黑衣小厮附在那白衣公子耳邊低語。

半響,白衣公子開口了,“姑娘,在下還有些事,就先在此別過了,日後有緣再見。”

“好,公子慢走。”

白雪在他懷中低聲哼唧,探出頭來看孟長歌,卻被他用衣袖遮住,只留下一個白衣背影,越走越遠。

“小姐,這人長得可真好看啊,不像讀書人那樣柔,又不像習武之人那樣剛,看着特別舒服,有一個詞叫什麽來着?”

“豐神俊朗。”

“對對對,就是俊朗,小姐你也這麽覺得啊?”

“嗯。”孟長歌應聲,目光注視着漸漸遠去的白衣背影。

“璎珞,我要去別的地方逛逛,你先去醉香樓等我。”

“啊?小姐,你要去哪兒啊?你不讓璎珞跟着怎麽行?”

“我不會有事的,我只是想在這附近一個人走走。”

“可是…”

“你呢,把錢袋拿着,然後去醉香樓點菜,點兩只烤全雞,點盤桂花糕,再點些栗子糕,芝麻卷,蜜餞鮮桃,錢不夠就報二少爺的名字,想點什麽點什麽,我會在兩個時辰內回來,若是兩個時辰我還沒回來呢,你就回府去找二少爺。這樣,如何?”

璎珞眨了眨眼,頓時喜笑顏開,道:“好,那小姐你小心,如果兩個時辰你還沒回來,我就去找二少爺!”

“嗯,真乖。”孟長歌心下好笑,沒想到就這兩道菜就把這小丫頭給賄賂了。

看着璎珞遠去的背影,孟長歌轉身朝着白衣身影消

失的街拐角尋去。

這身子太過柔弱,才跑上一段路就已經頭暈腦脹的了,不過好在追上了那人。

那人在一家名叫“萬香閣”的酒樓前駐足,與身邊的黑衣小厮又耳語了會,那小厮便離開了,他抱着白雪進了酒樓。

孟長歌喘了幾口粗氣,跟了進去。

此中正莺歌燕舞,衣帶與銀票齊飛,仙丹共紅唇一色。這酒樓竟然還提供特殊服務…

孟長歌驚呆。她還從未進過這種地方。白衣身影停住,孟長歌找了個柱子躲着。

遠遠地就看到一個風華正茂的半老徐娘扭着老腰朝這處走來,身上的刺鼻香粉味連孟長歌這兒都聞得到,可見有多濃。

“喲,這不是楚離楚公子麽,您都好久沒上我們這來啦,都想死人家啦!”

孟長歌有些反胃。

“最近略有些忙,幾日不見,老板娘的生意倒是越發紅火了,不知還有空廂房嗎?”

“瞧您說的,您可是我們這的貴客,您的廂房啊,從來沒有別人進去過,每天為您備着呢!”

孟長歌更加反胃了,貴客…豈不是意味着經常上這

兒來?長得人模狗樣的,沒想到居然這麽禽獸不如。看來她決定來偷白雪是正确的選擇,呸,白雪本來就是她的,她只是來拿回去而已。

白雪跟着他這種禽獸不如的人,簡直糟蹋了!

那頭還在繼續。

“楚公子,可還是老規矩,叫搖影來服侍您?”

搖影,這名字一聽就是個狐媚子,能得這楚公子青睐,必是渾身狐媚功夫。

“好。”

“搖影,快出來了,你心心念念的楚公子來了!”內屋,走出來一個青衣身影,卻不如孟長歌所想,此人不管是從長相還是氣質,都不是庸脂俗粉,俨然有清水芙蓉之味。

“楚公子,樓上請。”

二人并排走着,上了二樓的包間。

孟長歌從柱子後面出來,輕舒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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