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在我和顧易森的感情中,程瀾一向是非常支持他的,可能他們在性格上有相近的地方,我和顧易森是高中同學,那時候年少輕狂,背着父母師長交往過,上了大學不久各奔東西就掰了,大學畢業後又遇到,兩個人身邊都沒有伴兒,就又在一起了。程瀾是我大學同學,我們學的都是計算機,但是她比我牛掰多了,可以把自己的愛好網絡游戲發展到職業,只要在家裏閉關個幾個月就能研究出新的游戲賣掉,至少養活自己是綽綽有餘的。我大學的時候交過幾個男朋友,程瀾眼光高又挑剔,在她眼裏那幾個人簡直是慘不忍睹而且都不是正常人。我和她提起過和顧易森的那一段,當我和他又在一起時,她相當支持,并且覺得我找到他這樣的人太不容易了。

而我覺得……程瀾實在太扯淡。

她完全不了解顧易森是個怎樣的人,如果不是我這些年一直放不下這段感情,我們早就結束了。現在的我們就已經是貌合神離了,從前剛剛重新在一起時,他對我還不錯,甚至在有聚餐時帶上我,現在想來,我已經會覺得匪夷所思了。顧易森性子冷淡,不是小說中那些男主角的酷,而是真的什麽都無所謂,這種無所謂到了病态的程度,仿佛周邊的任何事都提不起他的興趣,包括我。

但是我沒有想過終止這段關系,連最難過的時候都沒有。我和程瀾說過看來我是要死在他手裏了,如果有一天我們分手了,一定是他提出來的。我和顧易森一吵架就會提分手,我知道我矯情,也知道他完全不怕我這種威脅。

車到中途的時候放我們下去上廁所,程瀾去了,我留在車上。那個幫我們提東西的名叫鄭昊的帥哥就坐在我前面,也沒有下去,轉過頭來問我要不要看他拍的照片。他動作挺快的,已經把在青島拍的幾十張照片洗了出來,我翻看的時候發現有一張是我和程瀾,不知道他是什麽時候拍的,我對他說能不能把這張送給我。

程瀾不喜歡拍照,我和她認識那麽久了也沒有一張合影。鄭昊拍的不錯,他很爽快的就把照片送給我,并且答應我不告訴程瀾。我和他說我喜歡收集和各種人的合影。我原本的房子有一面照片牆,上面除了和父母的合照外最多的就是和顧易森的,他在這方面還算比較配合。後來搬到他家,沒敢把那面恐怖的牆挪過去,但是一大疊照片還安然的放在抽屜。然後我忽然想起,這次出走忘記把那堆寶貝帶出來了。我心裏後悔萬分,但願顧易森對我的憤怒不及我對他的多,不至于把它們扔掉。

在R市又玩了兩天,住的是海景房,風景優美,就是半夜房間的空調忽然壞了,把我熱醒了,程瀾睡得很熟,而我醒了之後翻來覆去,出了一身汗後,果斷決定到陽臺上。我大可以把房間碩大的躺椅放在陽臺,外面風很大,在海邊還算涼快,我想到住在二十三層,我又有夜游症,陽臺栅欄之間的縫隙我也可以鑽進去,覺得實在不安全,便只得強撐着眼皮不敢睡着。

整個人迷迷糊糊,半夢半醒間仿佛聽到了顧易森的聲音,看到了他的臉,但那個樣子是在高中時代,他穿着規矩的校服,一臉嚴肅地走在一幹男生中。

我們那個時候遠沒有現在的孩子們一樣開放,大膽地像我和于一穎的,也只是帶頭趴在窗臺偷偷看着他們,臉紅心跳的。他們一幫人總是學校大部分女孩子心許的對象,當然當時的顧易森絕對不是我喜歡的。他們裏面有個叫林宇還是趙宇的(我現在記不清了就叫他林宇吧)長得眉清目秀,待人又總是彬彬有禮,當時的審美觀沒現在那麽多樣化,林宇同學被大多數女生所喜歡,絕對的白馬王子。黑馬王子也有,叫言馳,當時我非常迷戀他,不同于林宇的俊秀,他長得是标準意義的帥,性格張揚,聽說打架也很厲害,現在想來可能有點不良少年的味道。

那夥人中間長得好看的不少,顧易森絕對是很平淡無奇的,但是也絕對是最拽的,我每次說完言馳都會和于一穎說那個姓顧的真是有夠傲的,很難惹的樣子,那張臉臭的像別人欠了他多少錢一樣……于一穎也看不慣他,尤其是當她得知顧易森把自己最喜歡的林宇罵哭過後,其實我直到現在我都很難想象,不是女王于一穎為什麽會喜歡那麽娘炮的男生,而是顧易森居然把人罵哭了。

我一直覺得顧易森很腹黑,用一般人的思維邏輯無法理解他,我曾經也不是沒對他說這話,結果顧易森說“其實是你想多了,我什麽都不在想”。

話說回來,從當初看他不爽到後面在一起,還是經歷很多事情的,雖然那些事情在現在看來是小孩子的青澀矯情居多,十多年過去了,我也基本上都忘得差不多了,唯一沒有忘得是我花了兩天兩夜給顧易森寫的情書,期間參考了李銀河和王小波的情書,那個時候《愛你就像愛生命》剛剛出版不久,我偷偷存了零花錢買了回來。看過那本書的人都會感嘆老頭老太的寫情書技術之高超,什麽“一想到你,我這張醜臉上就泛起微笑”,我當時真的感動的眼含熱淚,不惜抹黑自己直接抄了上去。

看顧易森的樣子就是從來不屑這些偏文藝的書的,所以我想感動他還是十分有把握的。于是他也果真很爽快的第二天就來找我,說情書收到了,以後不要做這個事情了,要好好讀書才是正經。

我當然不會聽他的話,為了我那麽多天沒吃早飯省出來的錢不白費,我寫了一個月,終于成功把顧易森拿下。所以我覺得在愛情方面,努力堅持還是相當重要的,關于以後,我當時确實沒有想的那麽遠,更沒有想到,我們分分合合這麽多回,一直糾纏到現在,關系會到今天的田地。

我再醒來的時候,感覺眼睛有些酸,頭也暈,像做了一個很長的夢一樣。天已經亮了,程瀾還睡着,沒有醒來的跡象。我一直很羨慕她的睡眠,只要想睡,十分鐘就一定能睡着,一睡就很熟,不會無故醒來,無論在什麽環境下。我想可能心裏的東西少的人會比較幸福些。

我開機看幾點鐘,意外發現有兩個短信,都是來源于顧易森的。內容一貫的簡單“你去哪了”“回我”,五個字,言簡意赅,連标點都沒有。我不知道要怎麽做,可能心裏還是有些高興的,于是我把程瀾弄醒了,把短信給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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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瀾沒有濃重的起床氣,被打擾睡眠也不會生氣,揉了揉眼睛,說“你這麽開心的樣子,就和好呗。你自己又舍不得……”我問她看的出我很開心,程瀾一臉正經說非常明顯,然後就去換衣服洗漱了。

我拿着手機,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想我是不是又要這樣回去,我對自己說可能顧易森是來找過我的,不然也不會這樣問——你去哪了。我想到就覺得心裏的不平稍稍好了些,大概是過了我最長消失時間我都沒出現,他還是有些擔心的。我開始編輯短信,說我去旅行了,後天回來。

雖說是沒出息了點,但是我在他面前向來如此,我以前和他說過可能真的要哪一天他讓我徹底死心了,我才會真的放下他。現在想來,挺後悔說那話的,顧易森當時一定聽進去了,所以現在才會不把我的不滿當成一回事。他問我能讓我徹底死心的是什麽事,我當時躺在他腿上,歪着頭想了想,說我也不知道,沒想過這個問題。我的回答讓他非常滿意,可能在他眼裏,就不存在我抛棄他這種可能性。

我和程瀾說了我的決定,她挺贊成,說早該這樣了。這樣的話,旅行用了八天,我回去後還有一個禮拜不到的假期,我決定回家一趟。前段時間工作挺忙,很久沒有回家了,想爸媽應該想我了,他們都是普通的職員,供我從小到大讀書不容易,現在工作又不在他們身邊,不能時時陪伴,心裏挺愧疚。我打了個電話給顧易森,和他說這件事情,他那裏挺吵,應該有什麽事,但他還是耐心聽完我說的,說好。我不想多打擾他,他工作忙,我說那我挂了,去幾天就回來。顧易森在那頭沉默了一會,說岳岳你自己小心,還有你的花沒死。

我聽着是有些激動的,他很久沒這樣稱呼我,顧易森平時叫我都沒什麽稱謂,心情好的時候叫我岳岳,生氣的時候一直是連名帶姓“岳加南”叫的,虧得我名字叫的響亮。

我去旅行一向不喜歡買一堆東西,去的時候那些東西回來的時候那些東西,我是直接回家的,程瀾那麽多東西,我擔心她一個人怎麽拖回去,結果她瞥了我一眼說,就你這小身板,本來就不指望幫我拿。于是我樂的清閑,背上一個小背包,手裏再拿了一個提包就中途下車坐上了回家的長途。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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