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4-2

人要經過很多磨煉,才能八面玲珑,既說得了弦外之音,又聽得出弦外之音。等真到這個地步,即便不老,也是少年老成,經過了什麽,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譬如李向樵。

對于李白來說,李向樵像太平洋,海水湛藍,卻深不見底。

以前閑時她也曾想,不知李向樵有什麽故事。她也曾去他們調查常用的某些數據庫中查詢,沒什麽收獲。她想不透,也懶得繼續想下去。

愛或不愛的問題,對她來說不是問題。甚至兩個人為什麽在一起,她也不明白。也許就是為了做個伴兒、像養個小貓小狗?她知道自己長得不難看,李向樵有時帶她出去應酬——當然,都是她自己覺得有趣,也願意跟着去的情況下——她沒有給李向樵丢過臉。也或許正是如此,兩人還沒分。在李白看來,李向樵可比小貓小狗強多了,鞋子一塵不染,衣服的領袖挺括,褲線總是筆直,什麽重要節日也不忘給她買禮物,很體貼。

李白的朋友中,只有付穎見過他。是付穎結婚那天,李白喝多了,有人要送她,她把人趕走,掏出電話說,“我喝多了,你來接我吧”。就挂了電話,人趴在桌上。

後來,李白的電話一直響,付穎代接了,對方立刻問,“你是哪位?李白呢?”聽完她報了身份後,很客氣地說,“我是李白的朋友,大約要兩個小時後才能到 A市。麻煩你幫我替她在酒店開個房間,把房號告訴我,我回去後接她。”

付穎沒有走,陪李白坐着,一直等到李向樵來。

李向樵進來看她那身打扮,知道是新娘子,先是道了賀,又謝了他們,然後一路抱着李白,直到放進車裏。

返身和他們再見時,他的手上已經多了一個紅包。

“恭賀新婚、白頭偕老。”

那紅包分明是自己酒席上提供的那種。他們因為喜宴已經結束,只等着送李白,便把東西都拿到房間裏。卻不知什麽時候,讓李向樵拿了一個,連紅包都包好了。

付穎之後在李白面前提起這件事,還拐彎抹角、各種試探。李白倒認的豪氣,也沒什麽尴尬的,直說兩人現在住在一起。當付穎滿心贊嘆這個人做事滴水不漏時,李白說,“他就那樣,分毫不欠別人的。你替我開了房間,他要給你房費,紅包不過是個由頭。”

付穎有點愣,“真的?”然後又說,“不對啊,多了好多。”

李白一副知之甚深的樣子,“你別打他的主意,我們倆絕不會有收你紅包的那一天的。他不會結婚的。”

付穎還不大信,李白說,“出手那麽漂亮的人,你覺得适合做‘一個人’的丈夫嗎?”她把“一個人”咬得很重。為了剿滅付穎最後的幻想,李白說,“我和他在一起已經兩年了,我從來沒有想過婚娶的那一天。無非就是哪一天,兩個人膩了,就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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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會?那你為什麽要和他在一起?”

李白說的心不在焉,“為了有個伴兒吧。”

“有個伴?什麽意思?你可別說你恨嫁,無非就是你願意答應誰。”

“我哪裏有那麽搶手?”

“怎麽沒有?要我給你數嗎?”

李白過了好半天才說,“我也不知道,當時覺得他的勾引既含蓄又明晃晃、不帶掩飾,就是忽然覺得他也是個有品的人——我總不能跟着一個特別有煙火氣的居家男人吧?”

付穎無語,“這都什麽理由?你怎麽不說你饑渴難耐?”

“也有那麽點兒,”李白搖着手裏的飲料杯,“有養生大家不是有那麽種說法嗎?女人常年沒有性生活,容易中路淤堵,長期下來,容易脾氣大。”

付穎無語,“你能不能正經點兒?”

李白瞟了她一眼,“有什麽不正經的?你一個已婚婦女,讨論這個,怯什麽場呀。”

“那你倒是找個正經人啊?”

“他挺正經的。是一個成熟的男人,很有風度、體貼,無論什麽時候都會把你照顧得好好的,只要你需要。”李白又補充了一句,“似乎也沒有什麽花邊新聞。”

“就是可以随時散夥?你安全感爆棚了?”

李白擡眼,“安全感跟他有什麽關系?他願意要我,我願意要他,走到哪天,不願意走了,互相告別,頂好。”

付穎當時看着她想問,“那肖天明呢?”卡在喉間,她問的卻是,“那你打算一直這樣下去?”

李白不吱聲。

付穎結婚,她心裏并不好受。茫茫然的。那天她為什麽喝那麽多?她到底想的是什麽,只有她自己知道。

其實兩個人住在一起,即便再不想有家的負累,也難免會有些瑣事。有時想,她和他就像家人,只是沒有孩子。或者反過來說,家務請小時工,又沒有孩子的二人世界,是不是家?

和李向樵在一起的自由度很大,兩個人互相不負有義務。她和他,稱得上相敬如賓吧?一起出去的時候,他總是很體貼的替她拿着東西;遇到難走的路,他會主動停下來扶她;如果天氣惡劣,他會打電話問要不要去接她。有時她會陶醉在他的體貼中。而更多的時候,在享受這種體貼的時候她清醒的告訴自己,這種待遇,她不是第一個享受的人,也不是最後一個。他所形成的這一切的紳士風度,不是因為她,而是他與生俱來的一種表現,她只是點綴他生命的過客。

他們應該都是彼此的過客,只是在哪個路口分開。

李白這一覺睡的不大安穩,年紀越大毛病越多,明明熬了幾天困的要死,卻得緩一緩才能睡沉。她閉着眼睛動了動,摸到旁邊的被子,又閉了會兒眼睛才睜開來。

李向樵已經推門進來,他剛洗漱過,整個人看起來神清氣爽,發尖兒上似乎還有點水珠。“伊可稱得上帥男子”,李白心想,嘴上說的是“你要出去?”嘴巴一張,她自己都有點嫌惡自己,夜真不該是女人熬的。然後又想,到底是什麽促成兩個人忍受着平凡的細節,非在一起不可?

“嗯。今天約了人談點事情。”

李白忍不住問,“我實在好奇,如果探聽你的隐私了,你就當我沒問。”

李向樵扣着襯衫扣子,“我從來不覺得你的問題在探問隐私,你随便問。”

“你現在在做什麽?”

他随意的看了她一眼,卻讓她心裏莫名一抽,他說,“又開了家公司。你不問我還不好開口。既然你問,有沒有興趣來和我一起?”

李白沒反應過來,“幹什麽一起?哦哦哦,明白了,”她有點不好意思,然後很堅決地說,“不去不去。”

“為什麽?我給的薪水可給你現在的工資高得多的多。”

李白嘻嘻笑,“那我嫌你公司小、名頭說出去不夠唬人,行不行?”

李向樵也不以為意,順着她說,“行。那等你什麽時候想從外資公司辭職了,歡迎你加入中國民營企業的隊伍來。”

李白讓他逗的笑,“那好啊。萬一有一天我人老珠黃在職場中失業了,我去投奔你。”

李向樵伸手摸了摸李白的臉頰,“臉色這麽不好。何必這麽拼,女人不經老。”

“那不行啊。女人也是人啊,也得自己養自己啊,金絲雀是不能當的。”

這句話她是發自內心,別說她和李向樵沒名沒份,就是有名有份,她也不會——或者說,是更不好去他的羽翼下生活,她從來沒有一丁點兒這方面的想法。

李向樵說,“你知不知道,你就是傳統男人所最痛恨的那種所謂的女權主義?”

李白笑,“那你是痛恨我,還是你不是傳統男人?”

“……算了,說不過你。”他看着她,忽然問了句,“不過,你是對所有人都這樣嗎?”

李白愣了下,“應該——是吧?沒試過。要不,我試試?”

李向樵扭了下她的鼻子。

兩人笑鬧了一陣兒,李向樵說,“晚上一起吃飯?”

李白躊躇了一下,“不了,今天和付穎說好要逛小商品城。”

“小商品城?”

李白還以為他是嫌棄,就說,“是我小時候經常去的地方。要拆了,付穎說去溫習下童年回憶。我們小時候用的很多東西都是在那裏買的。”

小商品城已經開了十幾年。早些年,還是小姑娘時,小商品城是她們沒事就要去溜達圈兒的地方。紮頭發的頭繩和發卡、好看的記事貼、挂在書包上的各種毛絨絨的公仔,那時候雖然也有網絡,但網購還不像現在這麽發達,再加上那時候好像也沒有現在那麽多玩兒的,逛小商品城也成了業餘的一個不錯的之處。因為政府規劃,要把它們遷出市裏。眼看關門的日期截止,付穎急的跟幹什麽似的。難得李白交了個差,倒休了一天班,和付穎去“故地重游。”

沒想到李向樵居然知道,“那兒我知道,我也去過。”

李白有些吃驚,“你去過那裏?”

李向樵笑,“那你以為我應該去哪裏?友誼商店?友誼商店裏的東西好是好,貴是貴,但遠沒有小商品城的東西種類多。不過不常去就是了。”

李白端詳着他,“哎,你不會是個什麽二代吧?”

作者有話要說:

我年輕時寫東西愛現實,所謂少年不識愁滋味。

如今走過一些路,也嘗過一些滋味,現在卻偏愛這類糖果文字,唯一希望能寫出世事滄涼後的人情溫暖,哪怕只是小說裏的虛幻。

這篇的結局不會太遺憾,霸道總裁類的應該也會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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