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章節

《愛的太放肆》作者:清悅天藍

文案:

十七歲,我第一次遇見阿徹

大雨滂沱,他攔路用刀抵着我的腰,滿眼陰沉,像是一只惡犬,卻又透露出一點奶氣

問我有沒有錢。

我覺得這個小兔崽子挺好玩的,于是便把他帶回了家。

洗吧洗吧幹淨,發現這家夥還挺漂亮的,奶兇奶兇。

從此,阿徹便成為我的貼身保镖。

在那些艱難的歲月,我走過的每一步,身後都有阿徹的默默保護。

我以為這将會是永遠,阿徹永遠都是我身邊那個搖着尾巴、少年音喊着我“大小姐”、像是一個影子般守護着我的男孩。

直到有一天,阿徹突然掐着我的手腕,把我抵在牆上,目光陰狠偏執,聲音沙啞地問我,

“芝微,我該如何才能得到你!”

那一刻,我才後知後覺

原來在漫長的陪伴裏,阿徹對我的感情,

早已變質。

【偏執年下小狼狗】×【豪門鹹魚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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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前男女主沒有任何感情和親熱,兩個人也不是收養關系。)

注:

1、姐弟戀,1v1,古早狗血口味,又甜又虐,玻璃碴裏帶糖

2、女主結過婚,但是沒有任何感情,男主和女主在一起時女主已經恢複單身,不存在第三者!

3、男主後面會變得十分強大,前期只是因為太愛女主,所以才收着點兒才華

4、第一人稱

內容标簽: 都市情緣 豪門世家 情有獨鐘 天之驕子

搜索關鍵字:主角:林芝微,阿徹 ┃ 配角:邵明章 ┃ 其它:

一句話簡介:我只是想愛你,卻要跨越千山萬水

立意:和平友愛,共同進步

葬禮

五年零三個月,我終于把我老公給熬死了。

也不是我想讓他死的,但是他得了癌症,我嫁給他的時候他就已經查出了胃癌,按理說這個病還能拖個五年才死,也是不容易。

金錢的力量。

李家是整個A市最古老的家族,很有錢也很有權。李業作為李家最年輕的當家人,更是權傾天下,想要什麽就有什麽。

然而他再有勢力,有一樣東西卻是得不到的。

那就是已經死了的人。

李業死的時候三十六歲,在他十八歲曾經邂逅過一個美好的初戀,後來這個初戀出車禍走了,李業傷心過度,就再也沒娶,一心一意為事業。

五年前,正逢A市商業大洗牌,林氏集團、也就是我父親一手創立的公司突然被查出來問題,一夜之間林氏破産。父親因為受不了這打擊,上吊自盡,母親也跟着瘋了。

家族的長輩們為了維持自己手頭上的獨立産業不被我父親的事情波及到,于是聯手設計,将我賣給了已經坐到A市商業龍頭的李氏集團的大總裁,也就是李業。

聽起來很古早很瑪麗蘇是不是?

沒錯,還有更狗血的,李業見到我後還真的娶了我作為他的夫人。可為什麽一心一意愛初戀的李業會打破自己的原則取一個落魄商人的子女呢?

這可多虧了我那些叔伯們的功勞,他們為了自己手上的錢可真是煞費苦心,幾乎把李業的興趣愛好扒了個遍,李家太強大,基本上百毒不侵。

唯獨有一點,他們發現我跟李業死去的初戀,長得很像。

而李業那個時候應該是已經查出來得了癌症,知道自己活不久,三十出頭的年紀什麽都有了,就是沒有愛情。所以他想飛蛾撲火一把吧,見到我第一面後,就當即決定放蕩自己一次,把我娶回了家。

就這樣,我做了李氏的總裁夫人。

但是李業終究知道我不是他那個死去了的初戀,所以結婚的五年零三個月,他除了每天看看我的臉,把我當個花瓶般擺在那裏。

從來沒碰過我。

連嘴都沒親過。

我跟他年齡差得也挺大的,他比我大11歲,幾乎快可以成為我半個爹了。

我跟李業的相處,可以說更像是父女吧,沒有愛情,兩人之間的那些氛圍,更像是親情。

後來,李業就死了。

我經歷過了父親的死,母親的瘋,家庭的敗落,親情的破滅,好不容易換來的李業給了我五年的平靜生活。可這個男人卻突然死了,你說我雖然不愛他,可是突然發現自己再次變成了孤零零一個人。

身為一個柔弱的女子,總是會覺得有些難過。

李業葬禮的那天,四月底,天空下着大雨,我穿着一襲黑色的西裝,站在了李業的墓前。

李業的墓地選在了A市後南山最貴的墓園,他們李氏從清末就開始擁有自己的第一座西藥制造廠,發家發的早,那麽有錢,當然死後肯定不會和普通人合用一片墓地。

人家有自己的私人墓園。

雨下的很大,我身後是一幹李氏的其他幾房的家主。李氏既然是大家族,免不了有衆多的分支。大戶人家在民國時期會娶好幾房太太,太太生一堆兒子,兒子再生一堆孫子孫女。

這麽加起來,李家的遠近親戚,實屬能把一個跟足球場差不多大的墓園子給站滿。

李業是他們這一輩最大的一個,長房長孫,所以我作為他的未亡人,站在新建立的墓碑前,還沒有人敢與我并肩,最有權威的長輩也都退到了距離我兩米處的青石板。

緊身的西裝将我的身材勾勒的玲珑有致,我背對着身子都能夠感覺得到身後那一幹男人的眼神。他們是李業擁有血緣關系的親人,

更是血口大張的男人。

大家族裏,人多、關系也亂。哪有什麽幹幹淨淨?我很清楚有些人是怎麽想的,因為早在李業活着的時候,就不泛有叔父輩或者堂弟輩的男人悄悄給我獻殷勤。

我從來沒有同意過,他們就惡狠狠地對我說,李業活不久了,他死了,你不照樣要成為我們的玩物?

現在李業真的死了,

他們的目光果然已經先行動起來,昭示着內心對我的渴望。

淅淅瀝瀝的雨澆淋在我的肩膀上,凍得我發抖,恐怖貪婪的視線包圍着我,讓我作嘔。

站在我身後,為我撐傘的人,突然移動了一下身子。

将那些虎狼目光,全部擋在了世界的另一端。

這個為我擋風雨的人,是阿徹。

阿徹是我的保镖,我倆從小一起長大。

他是我從林家帶來的,我認識他的時候也是在這麽個大雨天,那時候我剛上高中,青春叛逆。有一次晚自習放學回家的時候偷偷躲開了家裏來接送我的司機,想要一個人回家。

結果就被一個小混混給打劫了。

用一把匕首抵擋着我的腰,低聲讓我把身上的錢全部交出。

可能這個小混混并不知道,我是我父親的獨生女,為了防止我出意外,父親從小就送我去學跆拳道來防身。

小混混被我反手打倒。

我把這個小混混給帶回了家,頂着父母的呵斥,硬是把他給留了下來。

為什麽如此倔強?

因為那個小混混綁架我的時候,用幾毛錢的刀片抵着我的腰,在我耳邊摩擦着雨水低聲說出的那句“別動!”

聲音實在是太好聽了。

霸道陰狠。

滿足了從小就是富家公主的我在青春期時對壞男生的所有幻想。

後來事實證明,我當初的決定是完全正确的。我讓家裏的仆人給小混混洗幹淨臉,換上一身家裏下人的整潔的衣服,再次帶出來站到我面前。

突然發現,這個小混混長得可真是好看。

深邃的眼眶,帶着些許歐美人的冷厲,棱角分明的臉龐,白皙的皮膚,略微褐色的頭發下,是一雙倔強的雙眼。

迷人且危險。

我鬼迷心竅,被父親拿着鞭子給打了一頓,把這個小混混給留在了身邊,讓他作為我的貼身保镖。

還給他取了個名字,就叫做“阿徹”。

他有一雙狠戾卻又清澈的雙眼。

父親說我腦子糊塗了,這家夥看起來才十二三歲,怎麽可能做我的貼身保镖?身手都沒我好。我只是笑了笑。

其實我哪兒需要什麽貼身保镖啊,我就是想要一個屬于自己的玩具。

出生在林家這種豪門,是很難擁有真情實意這個東西的,與我交往的人都是帶着其他心思,我和他們在一起,感受不到真誠。

而阿徹,就是第一個屬于我專門的玩偶,他只能聽我的,只能服從于我一個人。他不能背叛我,因為他是我的,我可以輕而易舉就毀了他這個人。

阿徹陪着我,度過了漫長而又青蔥的花季,我看着他從帶着稚氣與奶氣的男孩長成了比我還高的陰沉少年,再到我的家庭敗落,我被迫嫁給李業做了李家夫人,阿徹又從意氣風發大小姐的第一保镖,成為了寄人籬下落寞夫人的影子。

林家敗落時,我曾經趕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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