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番外 活着1 這男人聽起來像是個傳奇
花姐本名叫沈偉,乍一聽是個特別硬氣的名字,實際和他本人的氣質千差萬別。
他天生臉上就長肉,圓盤子胖墩墩的,一雙杏仁眼特別漂亮,眼角還有顆美人痣,老一輩說他招桃花,說他面有福相,父母對此很受用。
但他從小就和其他男孩不太一樣。
別人喜歡滾鐵圈兒,下雨天光腳光屁股跑泥地裏打滾,逢年過節專門惡作劇拿小炮仗去炸人後院兒,他從來不幹,一來是覺得費勁兒,二來那滿身淤泥的樣子,他嫌髒。
他反而喜歡香噴噴的小姑娘,并不因為那是女孩兒,而是因為她能穿漂亮的小裙子,一頭烏黑的長發高高束起,配一個大大的蝴蝶結發夾,小蝴蝶随着女孩一蹦一跳上下翻飛,總讓沈偉羨慕得不行。
他看看鏡子裏的自己——千篇一律的藍色灰色,款式也沒有什麽變化,實在是太醜了。
于是他總趴在窗口看人家,大人們都以為他是喜歡人家小姑娘,就開玩笑說要把小姑娘給他做媳婦兒。
沈偉嘴一撇就跑開了,他心裏不樂意,他才不要女孩兒做媳婦兒,他就想要她們身上的衣服。
夏天,一群十幾歲的小男孩玩累了都跑河邊洗澡,脫光了打打鬧鬧那是再正常不過,但是沈偉一直都遠遠躲着。
那些男孩覺得他孤僻,沒勁,還磨磨唧唧的,就哄鬧着欺負他,說他像個大姑娘。
他們越是光着膀子湊過來鬧騰,沈偉的臉就越紅,太陽底下曬得滿頭大汗。
這個年紀男孩們的身體已經有些雛形,肩胛繃起一層薄薄的肌肉,身上還散發出一股奇妙的味道,讓他害羞,面紅耳赤不敢面對。
沈偉注意到這其中有個稍微年長幾歲的男孩,五官特別周正,他的眼神總是跟着他打轉兒,心裏怦怦跳,想要粘着他,這些他對女孩子都沒有過。
當然這些只有他一個人知道,他隐約覺得自己是與衆不同的,但也不是很明白,只能暫時把這秘密埋在心裏。
直到有一次,他終于為了那個蝴蝶發夾和隔壁小姑娘起了争執,還把人小女孩頭發都揪下來一小撮,惹得她嚎啕大哭。
他父母以為他是故意欺負小女孩,扒了他褲子狠狠一頓打,押着他上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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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偉不願意,他也覺得委屈,明明發夾是自己在門口撿到的,他偷偷戴自己頭上被小女孩發現了。于是他想問她借一下,并再三保證戴一會兒就還回去,可小女孩卻不願意,還說他是小偷,是變态。
于是沈偉就生氣了,扯了女孩的頭發。
大人們圍了一圈,議論和責罵聲混在一起,吵得他耳朵嗡嗡作響。
沈偉不管別人說什麽,反正他從頭到尾就兩句話:“為什麽我不能戴蝴蝶結?為什麽男孩就不能戴發夾?”
他父母震驚了,所有人都震驚了,他們終于意識到這孩子是不同的。
沈家夫婦把兒子關在一間兩平米的小黑屋裏三天三夜,大門用鐵鎖扣着,牆上只有一個小小的透氣孔,一天送兩頓飯。
沈偉不停拍門,用腳踹,用指甲撓,又哭又鬧地把喉嚨喊破了都沒人搭理他。
最後他蔫兒了,渾身力氣被抽幹,只覺得從喉嚨到身體都像被卡車碾過一樣。他被在黑暗裏迷迷糊糊睡過去,渾身發冷,他沒法思考,但忽然又覺得就這樣不醒對他而言,或許更輕松。
沈偉在半夢半醒裏聽到他媽的哭聲,經久不息地在屋裏回響。
這一病就過了大半個月,等他身體好了,他父母拿了很多報紙給他看,那些照片裏的人被套上牌子,揪着頭發游街,胸口是大大的“流氓罪”三個字。
沈偉看着那些東西,腦袋是懵的,只聽他媽一邊抹眼淚一邊說:“媽和你說,我們改好不好?你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罵一輩子的,是要被抓起來浸豬籠的呀……”
“你看看你哥哥姐姐,為什麽就不能學學他們?”
沈偉死死咬着牙不吭聲,最後被父母剃光了頭發送到體校,還對他下了封口令,禁止他以後再談這個問題,否則永遠別進家門。
體校對沈偉的誘惑更大。
面對青春洋溢的肉體,他有抑制不住的心動,更有生理沖動,這是他沒法回避的。但他覺得羞恥,因為他父母,因為那個年代所有的信息都在告訴他——他是不正常的。
他每天都過得膽戰心驚,不敢和別人一起上廁所,不敢和大夥兒一起洗澡,更不敢交朋友,他沒法融入其他人,沒法違心地和他們一起讨論漂亮姑娘,甚至連晚上睡覺都不踏實。
他怕一不注意就暴露了自己的秘密。
就這樣,沈偉在沉默裏度過了整個青春。
體校畢業後,父母幫他開了個後門,到體制裏上班,每天朝九晚五,看起來很正常。
父母以為他好了,偶爾也會幫他介紹對象,他倒也不會直接拒絕,順着父母的意思去看了,只不過最後都不了了之,對外只說緣分沒到。
父母勸他要求不要太高,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一點都不心動。環肥燕瘦在他眼裏如過眼煙雲,只有夜半偷偷藏起來的雜志上才有他想要的東西。
沈偉以為自己一輩子就要這樣過了,要孤獨終老,要提心吊膽地帶着這個秘密走進墳墓。
但他也知道怪不了別人,這就是命,生了就要受着。
機關裏的葷話不少,成年人用顏色玩笑和八卦打發無聊時間,沈偉大部分時間都不太參與,依然保持着獨來獨往的習慣,只在某次聊天時候,無意中聽人說起一個公園,專門是“那種人”的聚集地。
沈偉一下來了興趣,他豎起耳朵偷偷記在心裏,幾天後就請了病假跑過去。
他在公園門口徘徊,既緊張又害怕,但更多的是激動,隐秘的不為人知的興奮感充斥了他的身體。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蝴蝶發夾的時候,那種怦然心動的感覺。
公園後面有個小山坡,上面三三兩兩的聚的都是人,有些人看他是生面孔,眉清目秀,渾身還散發着青澀的甘甜味就上來搭讪,沈偉有點慌,結結巴巴跑開了。
這是他第一次被同性示好,像突然捅破了一層遮羞布,又像是找到了夥伴終于覺得不孤單。
那天夜裏風涼,吹一會兒就尿急,剛好小山坡下邊有個廁所,位置隐秘,沈偉就跑裏頭上廁所。
燈光昏暗,他沒能仔細看四周,隐隐約約只覺得邊上也有個人,一邊解手一邊瞟他。
沈偉被看得發毛,只想解決完趕緊走人,誰知褲子還沒提上,那人居然直接照着他下面摸過來了,這下真把他吓得不輕,用盡吃奶的力氣一推,只聽背後“哎呦”,他沒心思再管那人怎麽樣,連滾帶爬地跑了。
他怕得要命,老實了幾天,終于還是按捺不住好奇心又去了。
不過這回他聰明了,大白天去,并且堅決不落單。好在他在那兒終于也交了一些朋友,他們中間有不少好心人,給他指路,開導他,看他年紀小也護着他,這樣他陸陸續續接觸了同志酒吧包括後來的同志浴室,那是那會兒別人告訴他的。
那段時間他很快樂,好像終于在無聊沉悶的生活裏找到了一絲色彩。
一天,他照常去公園聊天兒,看到個熟人灰頭土臉地過來了。
沈偉看他臉色不好,就問他怎麽了,那熟客看了他一眼,想說什麽,最後還是搖搖頭走了。
沈偉覺得他背影有說不出的哀傷,仿佛被千斤重的東西徹底壓垮了。
當天半夜,他就接到那人電話,說自己得了艾滋。
一個大男人,在電話裏傷心欲絕,嚎啕成了三歲的孩子。
沈偉之前隐約聽說過這病,但沒真正接觸過。他不知道怎麽安慰那人,只能心裏跟着難受,答應他第二天陪他去看病。
結果第二天就聽說他投河自盡了。
他跑去公園,只看到長長的拉警戒,從這頭拉到那頭。
圍觀群衆裏三層外三層地堵着,說是屍體從河東頭一路飄到西頭。
沈偉心裏一空,陣陣發慌,好不容易亮起來的那點希望,又像是要滅了。
他想起昨晚上電話裏那人說的:“我為什麽要活着啊,我撐不住了我不想熬了!太苦了!”
真的是太苦了。
沈偉嘴裏發澀。
他剛要走,就聽邊上又有人說:“哎,聽說死的這個是那個……”
其他人好奇:“哪個啊?”
“那個,就那個。”說話的做了個手勢。
“哦,這個,那不是和那個誰誰一樣麽?我想想啊……劉國華!”
又有人不解:“劉國華是誰?”
“嘿,劉國華你不知道啊?劉國華!觀音胡同那頭有名的這個,聽說離過婚,還勞改過兩次,一次流氓罪,一次是好像是打死人了。”
那時候同性戀是一種病,同性戀者叫“同性戀患者”,是可以判刑的。
“那人家不是活得挺好,還開了家面館呢,我看生意還不錯。”
“人和人那不一樣吧?”
“是不一樣,還挺新鮮。”
“那誰知道呢……”
圍觀人漸漸散了,劉國華這名字卻在沈偉心裏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他好奇,不僅是因為這是個同類,還因為,這男人聽起來像是個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