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9)
沓單據,開始幹活。
靜初只要有手機,能看小說,在哪裏都一樣,坐上多久也不會嫌煩。
沒一會兒,過來兩個年輕人,彌心介紹了靜初,說是自己同學,在這邊等自己的,他們也笑嘻嘻的打了招呼。靜初點頭應了,看自己坐在這邊礙事,就把凳子拖到角落裏,繼續看自己小說。
待人都走後,彌心猶豫一下道:“靜初我給你說件事。”
靜初擡頭,示意她接着說。
彌心道:“前幾天,這邊的高總說想找個前臺,要求形象好一些,讓我幫忙問問。我想着你最近不是也沒事,不如在這邊幹幾天,每天就是在下面大廳裏坐着,有人來了接待一下讓他們上樓就行。這邊人少,也不耽誤你學習,你覺得怎麽樣?”
靜初眨眨眼道:“這麽好的事,為什麽不願意啊?離我家這麽近,還不耽誤學習,簡直是給我量身定做的嘛!”
彌心看靜初沒有介意,才放心下來:“那等下我陪你就去四樓見下高總,他這幾天正着急呢。最近過來結賬的人多,下面沒有前臺,不像樣子。”
雖然是臨時工作,但靜初還是很開心,有工作就有錢拿,家裏經濟緊張,多掙一點是一點。
四樓的總經理室裝修的很高檔,一水兒的紅木家具。高總大概三四十歲,靜初他們進去的時候,除了他還有一個中年美婦在,彌心叫她常姐。
見面很順利,高總簡單說了工作時間和工作內容後,就把鑰匙給她了,說好明天開始上班。
彌心說小方已經來了,就在樓下。靜初把鑰匙裝在口袋裏,跟彌心一起下樓,覺得心裏充實了很多,有着壓不住的歡喜。
彌心的男朋友小方已經過來了有一會兒了,他沒有上樓去見高總,在車裏等着她們。見彌心下來,就搖下車窗,示意兩人上車。
開始上班
一起吃了一頓食不知味的飯,靜初因為有了臨時工作而有的好心情被敗壞的所剩無幾。這個
小方跟彌心實在是太不相配了,無論是外貌還是學識。他并不是單純的相貌長得不好,而是整個人從內而外的散發着一股子油滑與低俗。
靜初不善交際,加上心裏厭煩這個人,更是無話可說。好在彌心是個會調節氣氛的,一個人
兩面照顧,飯桌上才沒有太過尴尬。
吃過飯出來後天還早,小方還買了電影票,讓靜初一起。靜初再不喜歡也不能耽誤人家正常
約會,說了句自己還有事,就先回家了。
路上,她忍了幾忍還是沒忍住,給彌心發短信道:晚上早點回家,到家了給我說一聲哈,我
有話給你說。
彌心跟小方正在影院裏等入場,聽到手機響,打開一看,是靜初的短信,看完內容後忍不住
想笑,點了兩下回複道:好。
對面的小方伸頭往手機上瞅:“跟誰聊呢?這麽開心。”
彌心鎖了屏幕放下手機:“我好朋友,剛才吃飯的那個,跟我說到家了。”
小方“噢”了一聲道:“你那朋友還挺文靜的,有男朋友沒?我可以幫忙介紹。”
彌心白了他一眼:“她不考慮在家裏找,你還是別操心了。”
小方被瞪了,不敢再說這個,嘿嘿笑了兩聲,轉移話題道:“我媽說讓挑個日子兩家一起吃
個飯,你看定在什麽時候好”
彌心想想,覺得是早晚的事,便點頭道:“行,我回家問問我爸媽,你也問問你媽什麽時候方便,問好了再定。”
靜初回到家時,天已經黑了,靜毓正在看電視,令岫在給令老頭上藥。令老頭在養老院時起了褥瘡,剛開始令岫沒在意,想着回來了經常給老爹翻身,很快就好了,結果兩個月了,這褥瘡不但沒好,還厲害了。問了開診所的朱阿姨才知道,老年人身體機能差了,新陳代謝慢,基本不會自己愈合,就算精心護理也不一定能好。
令岫吓壞了,買了一堆的紗布、藥水、還有去腐生肌的藥,這藥一瓶就小百十塊,還用不了多久。
褥瘡長在屁股上和大腿上,每天得早晚各換一遍。換藥時,得把令老頭翻過來側身躺着,令老頭人有點迷糊了,覺得疼就會亂動,上藥很費勁兒。
靜初回來看到令岫正在給令老頭換藥,連忙放下包洗手幫忙,兩個褥瘡都長的很大,每次要用棉簽把瘡裏的膿液擦拭掉,再用大棉簽沾碘伏消毒,然後撒上去腐生肌的藥粉,最後貼上專門治褥瘡的膏藥。
靜初一手按住令老爹的肩膀不讓他亂動,一手給令岫遞東西,好不容易換好後,兩人都折騰出來一身汗。
靜初邊幫令老爹蓋被子邊道:“不是給你說了等我回來咱們一起給我姥爺上藥嗎?你怎麽又自己弄了。”
令岫把紗布棉簽之類的收拾到盒子裏,擦了下汗道:“我自己也行,無非就是慢點,也不能天天等你啊。”
靜初搖搖頭,想起來自己明天就要開始上班了,開心道:“媽,我給你說件事,今天彌心幫我找了個工作,就在咱家東邊那條路上,給人家做前臺。”
令岫道:“都幹什麽啊?你現在最重要的任務是學習,下面的這些小考試不正規,還是得參加全國統一的公務員招聘才行。現在離明年考試還有大半年,你這段時間正好可以好好準備,可不能因為工作耽誤了考試。”
靜初前幾天給令岫說了縣裏的考試沒考上的事,順嘴抱怨了一下黑幕太多,不如省考國考透明公正。從此後,令岫就把希望寄托到了下一次的省考上。
靜初笑道:“不會耽誤學習,那公司沒什麽人,我其實就是在大廳裏坐着看個門,有人進來說聲上樓找人去就可以了。離咱家近,走路十來分鐘就到了,每天早上八點上班,中午十二點回來吃飯,下午兩點上班,六點下班,一周休息一天。跟上學一樣,還能強迫我早起,學習掙錢兩不誤。每月一千六百塊錢,幹倆月都夠過年了。”
令岫一聽也高興起來:“那行啊,彌心可真會找,明天就開始上班了?”
靜初點頭道:“是啊,找的着急,而且也幹不長,大概就過年前後這幾個月,他們還想找形象好氣質佳的,哈哈哪兒那麽好找啊!也就是我情況特殊,剛好趕上了。”
令岫笑道:“那倒是,要不是這段時間剛好沒事,你怎麽可能去他們那兒幹這活兒。”
靜初往自己屋裏去,看到靜毓順口問道:“作業寫完了嗎?拿過來我給你看一下。”
靜毓磨磨蹭蹭的站起來跟着靜初往裏間去,想起自己姐姐一會兒可能會發怒,就覺得怵得慌:“姐,我今天寫的有點急,可能字不太好。”
靜初回頭看他一眼:“寫那麽急幹什麽?拿過來給我看看有多不好。”
靜毓寫完後,書包都沒收拾,書和本子之類的堆了一桌子,靜初皺眉道:“先把作業給我,然後把你東西收拾好,裝書包裏。”
靜毓乖乖的把兩本練習冊遞給靜初,麻利的收拾自己的東西。
雖然得了提醒,咋一看他那雞撓似的字兒,靜初還是被氣得頭一懵。瞪了他一眼,接着看,果然,除了字不好,寫錯的也多。
靜初壓了壓脾氣,盡量用平和的語氣道:“把橡皮給我,我把錯的擦掉,趁這會兒功夫,把字帖拿出來寫一張,這張算是你今晚不好好寫作的懲罰,不算在一周七張的任務裏面。”
靜毓哀嚎道:“我不!好不容易今晚早點寫完可以看電視。我……”
他的話在發現靜初正皺眉瞪着他時,一下噎了回去,不服氣的改口:“我寫我寫,寫了有什麽用?!練字又不能多考幾分!”雖然嘟嘟囔囔的,到底是拿出字帖開始臨摹了。
令岫來這屋拿東西,悄悄的給靜初比了個大拇指。
第二天,靜初早早的過去。大廳裏除了兩大盆花外和彌心昨天放在這裏的電動車外,別的沒什麽了。
靜初先把電動車推到門口去,然後找了掃帚先掃地,灰塵太厚了,還有盆栽落下的葉子,不掃一遍根本沒法拖地。幸好,這邊雖然沒人打掃衛生,但是一應工具都齊全,掃完後,再打濕拖把開始拖,三十平的大廳,空落落的倒也好拖,就是太髒了,連拖了兩遍才有點樣子,她好長時間沒幹活,猛一下幹這麽久,累得腰酸背痛。
拖完地,又去接了熱水放在桌子上,準備把吧臺、門窗什麽的也都擦一遍,窗明幾淨的,自己呆着也舒服。
正幹着呢,高總開車來了,看到正在幹活的靜初,笑着道聲“辛苦了”,就快步上樓去了。
不一會兒,昨天見過的常姐也騎着電動車過來了,見到靜初笑着道:“小孔真勤快,辛苦了。”
靜初也笑着道了聲:“常姐早”
等把大廳的衛生打掃好,都快中午了,靜初滿意的打量着自己的勞動成果,又把吧臺收拾了一下,把自己帶來的書本按平常的喜好擺好。
這時候昨天見過的兩個年輕人推門進來,看到煥然一新的大廳驚嘆道:“這有人管着就是不一樣啊,一下子就有人氣兒了。”
靜初笑着跟他們打招呼,兩人似乎也有事,閑話兩句就趕緊上樓了。
在這邊上班,果然跟彌心說的一樣,完全不耽誤學習。除了第一天衛生比較難打掃外,後面都好收拾,每天半個小時就能搞定。
定親
靜初自從開始上班後,心境就平穩了很多。
每天到單位後先花上個把小時打掃衛生,然後就看書做題。有時做煩了,就用手機看小說調節一下,偶爾彌心來做賬,做完後就下來陪她坐着,兩人說上半天悄悄話,下班後再一起走。
每天迎着朝陽上班,伴着晚霞下班,靜初覺得現在她一點都不向往都市白領的快節奏生活了,在過去的很多年裏,她可能一直都被自己小時候的執念給騙了。
靜初很小的時候,看過一則廣告:一群西裝革履的年輕人從一棟摩天大廈裏走出來,腳步堅定,意氣風發,領頭的女人為其中之最。最後的畫面裏,她背靠着大橋欄杆,仰頭綻開笑容。
幼年的靜初還不知道氣質、內涵、韻味、自信等等諸如此類的形容詞,但莫名覺得這個女人美極了。
很多年過去,靜初早已不忘了這則廣告的具體內容是什麽,但卻一直清晰的記得那個畫面和那種感覺,并想努力的成為她那樣的人。因為知道回到老家這樣的小城市裏沒有那樣的環境和土壤,所以她潛意識裏一直拒絕回來。即便後來想跨專業考研,決心依着自己的興趣愛好規劃未來,但卻是想先到社會上闖蕩一番,再回到校園。雖然這樣的選擇是受客觀條件所迫,但不可否認,幼年的執念也起到很大的作用。
現在,靜初發現自己錯了,她不适應也不喜歡那樣的生活。她既沒有燒錢的愛好,也不醉心于金錢權勢,人生一世,食不過三餐,睡不過七尺,錢夠花就行了。按照她的需求,無論是公務員還是農合,哪裏都能滿足。
常言道:寶劍鋒從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來。這段時間,靜初飽受煎熬,是災難也是福氣。在這段時間裏,她洗去少年時期各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從此不再有各種莫名的不甘和執念。她開始從新看待這個社會,踏入成人的世界。人當然不能完全沒有夢想,但在現實生活面前也要學會思量和妥協。
做一個有自己小小堅持的普通人,融于人群,保持清醒。這是靜初給自己立的新目标。
靜初稱自己最近的心理活動為修心,從焦灼不安到漸漸平靜,是修煉小有所成的表現。
結果還沒等她嘚瑟完,接連而至的兩個消息就重新打亂了她的心境。
先是茜茜打電話告訴她,她要定親了,而且因為兩家父母都着急,定親之後就結婚,婚期會定在年前,邀請她當伴娘。
靜初覺得驚訝至極但又情理之中。她想到茜茜考到男朋友所在之地後,會很快訂婚确定關系,但沒想到會這麽快就讓他們結婚。她爽快的答應了茜茜的邀請,因為這個消息,時常覺得心裏溫暖又明亮。似乎能聽到有個聲音說:你看,這世界上還是有愛情有幸福的,只要付出足夠多的努力,就能得到了。
如果說茜茜的訂婚是驚喜,并且喜悅祝福之意大過了驚訝的話,那彌心的訂婚就是純粹的驚吓了。
靜初看着跟她并排坐着,笑得漫不經心的彌心,覺得心裏突突直跳:“彌心你真的假的?你爸媽見過小方嗎?幹嘛那麽着急訂婚啊?你可想好了,咱們這兒訂婚麻煩,到時候想反悔就不好弄了。”
彌心垂眸不語,好一會兒才嘆氣道:“見過了,我爸媽現在是只要我結婚就行,人選已經沒那麽重要了。反正我也不會喜歡上什麽人了,跟誰結都差不多,還不如找個有用的。他家裏關系多,以後辦事也方便。”
靜初心裏急得不行,她覺得這樣想不對,并且有很多條理由可以佐證自己的觀點,但仔細想想,卻哪一條都無法用來說服彌心。彌心并非懵懂無知,給她點名利害就可以,她什麽都知道,只是願意這麽選擇。
她們兩個三觀不同,所以很多事情的選擇不同。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兩個三觀不同的人,卻彼此關心,傾情相待,成為很好的朋友。
靜初絞盡腦汁的想着,要怎麽說才有可能讓彌心改變主意,整個人有點怔怔的,彌心看着她的樣子,嘆口氣道:“放心吧,我嫁給誰都能把日子過好,人這一輩子有很多種活法,結婚這種事沒有你想的那麽嚴重。”
說到這兒,她轉頭看了看,壓低聲音道:“樓上的常姐,手裏握着十來個鋪面,每年光房租都能收幾十萬,她喜歡高總,每天送完孩子就過來,玩兒到學生快放學的時候,再去接孩子放學,每天想幹什麽幹什麽,她老公屁都不敢放一個。”
靜初眨眨眼,詫異道:“常姐和高總不是一家的?”
彌心嗤笑了一聲:“真不知道你是聰明還是笨,他們誰圈子裏出名的一對兒,各自有家有孩子,但不耽誤他們在一起。”
靜初覺得簡直匪夷所思:“那他們家裏人願意嗎?”
彌心哂笑:“這個世道,弱者沒有‘不願意’的權利。不管心裏知不知道,表面上裝不知道呗。”
靜初覺得三觀都被打碎重組了,她搖頭道:“他們這情況是少數,是不正常的,你可別犯傻。”
靜初有時覺得彌心太悲觀,有時又覺得可能是自己太理想化。現實裏确實很少見到愛情這種東西,大多數的夫妻都是搭夥過日子的感覺。如果這樣,那彌心說的也沒錯。她拍了拍額頭,覺得自己快被彌心給繞進去了。
想到愛情這個詞兒,她突然想起了茜茜,在這個領域裏。唯一讓靜初覺得喜悅溫暖的,就是茜茜了。
她将茜茜的事前前後後的給彌心說了一遍,滿含期待道:“彌心你看,只要努力了就有希望。他們原來也分手過,我原先還怕茜茜想不開呢,沒想到她竟然真考上了,現在都要結婚了。”
彌心雖然不認識茜茜,但是因為靜初經常提,倒也知道有這麽個人,她感慨道:“那可真好,這女孩兒還蠻有魄力。不過,我是不行的,我需要考慮的東西太多,我們不是一類人。”
靜初在心裏長長的嘆了口氣,知道彌心已經下定了決心,自己是勸不動了。原以為他們怎麽也要談個一兩年的戀愛,自己還有時間慢慢改變彌心的觀點,卻沒想到男方會這麽着急。
彌心訂婚的那天剛好趕上靜初休息,靜初陪她去了美容店、美發店、美甲店、服裝店,洗了臉,做了頭發,買了新衣服,打扮好的彌心,美得像個瓷娃娃。用彌心的話說,美貌是她的盔甲和武器,靜初縱使滿心傷感,也被她逗笑了。
伴娘
彌心的訂婚宴,只有兩家父母加少數關系比較密切的親戚到場,靜初最怕這樣的場合,陪彌心武裝好就回家了。聽彌心說,訂婚只是确定了兩人的戀愛關系,并沒有說什麽時候結婚,具體的婚期兩人以後再商量。
茜茜就不同了,因為兩人都剛上班,請不了假,所以訂婚走禮直接全交給父母了,兩家父母都着急,見面後直接拍板,把婚期定在了臘月十八。
算算日子,只剩下一個多月的時間。茜茜打電話給靜初的時候,抱怨道:“我本來打算明年五一再結婚的,結果他們一下子定得這麽急,婚紗照都還沒拍呢,要買的東西也多,亂七八糟的,我都忙暈頭了。”雖說是在抱怨,但因為心裏歡喜,那抱怨也含着甜蜜。
靜初真心為她高興,知道她忙,也不跟她聊太多,茜茜到時候會提前兩三天回來準備,兩人商量好見面時間,便挂了。
靜初喜滋滋的跟彌心嘚瑟自己要去做伴娘,被彌心提醒後才後知後覺的想起來還要準備衣服這回事。
原想着大冬天不好穿婚紗,茜茜要是穿傳統的大紅嫁衣的話,自己穿件粉色羽絨服應該就可以了。沒想到打電話一問,勇敢的茜茜臘月天也要穿婚紗!
靜初表示了驚嘆佩服之後,開始犯愁自己穿什麽,雖然茜茜表示婚禮比較簡單,并且只有她一個伴娘,穿什麽都可以,但靜初還是想盡量得體一點,別給自己的好朋友丢臉。
靜初的衣服都是普通樣式,沒有禮服款的,要是專門去買吧,只穿一次又不劃算。再者,現在沒有收入,靜初手裏的儲蓄不多,也舍不得。
她想着彌心說不定有,兩人身材差不多,穿彌心的也可以的。打電話問了問,彌心果然有,專門找時間過來,帶她回家給她找了好幾套出來。
靜初看着攤了一床的裙子,不知道選哪個好,最後想着天冷,就選了布料最厚的一套:米色的及膝裙子,後面帶着大大的蝴蝶結。
彌心笑着道:“眼光不錯,這是我參加同學婚禮時買的,當伴娘服很合适。”想了想,幹脆把她當時配裙子的打底衣、小外套和高跟鞋也找了出來,一起裝好:“這衣服現在穿着冷,你不是喜歡穿很厚的打底褲嗎?膚色的那種,回去找出來一條穿裏面,到時候外面再裹一件羽絨服就差不多了。”
靜初看彌心把東西都給她找全了,一下子解決了個大麻煩,樂滋滋的道:“彌心啊,等你結婚的時候,我也是要當伴娘的,你要求這麽高,我到時候穿什麽衣服才行啊?”
彌心笑道:“想的真遠,放心吧,到時候我都給你準備好,不讓你操心。”
靜初也笑:“也是,不着急不着急,一定要等我考上工作了,攢到錢了再說,到時候我好給你包個大紅包。”
彌心聽她說起紅包的事,順口問道:“你紅包準備好了嗎?要包多少?”
靜初正愁呢,聽見彌心問,便道:“正想着問問你呢,我這還是第一次給同學送結婚禮金,不知道送多少合适,你都送多少啊?”
彌心想了想道:“這得看情況,要是關系一般,又不得不去的,二百就行了。要是關系比較好的,就送五百,像你跟茜茜這樣,從小玩兒到大的,送一千的也有。”
靜初咂舌道:“這麽多啊,我本來想着包六百紅包,再買件結婚禮物就很多了呢!”
彌心道:“你跟茜茜算是最好的朋友了,她結婚只請了你一個做伴娘,估計參加她婚禮的朋友也就你一個了,我建議你不如送一千,給茜茜撐個門面。”
靜初在人情往來上,素來信服彌心,雖然手中不寬裕,還是點頭道:“行,那就包一千,剛好這會兒有時間,你幫我在淘寶上找一件結婚禮物吧?”
彌心從抽屜裏翻了個紅包出來,給她放到裝衣服的袋子裏:“我這剛好有沒用完的紅包,給你裝一個,你回去就不用再找了。你想買什麽?大概什麽價位的?”
靜初想了想:“想着買點實用的,買套結婚那天穿的大紅內衣怎麽樣?也不用太貴,一百多塊錢就行。”
彌心摸出手機,點開淘寶進去,兩人并排坐在床上找內衣,靜初覺得淘寶是個很神奇的東西,最适合自己這種不喜歡逛街的人用了。只是家裏沒有網,電腦不能用,她的手機又不是智能機,所以到現在連個淘寶賬號都沒有。
靜初跟彌心兩人商量着買好了內衣,看看天已經挺晚了,就趕緊提着東西回家。她第二天要上班,彌心也沒有留她,把她送出門後,去廚房把稀飯燒上。彌心父母在步行街那邊開了個門面賣五金,白天都在店裏,晚上關門後回來。彌心下班早,每天先把稀飯燒好放着,等她媽回來後再炒菜。
時間轉瞬即逝,轉眼就到了臘月十六,靜初在這邊上了快兩個月了,上月如數拿了工資,雖然不多,但好歹多了份進項。
俗話說:端人碗,受人管。拿了人家工資,當然也好好好上班,彌心為了參加茜茜婚禮,早早就跟高總說了,她前兩周都沒休息,攢到十七十八這兩天。
茜茜是臘月十五回來的,但是靜初正在上班,她也忙着買結婚用用的東西,兩人硬是沒空見面。
靜初十六這天晚上下班後才到茜茜家去,家裏到處堆着茜茜的嫁妝,看起來很亂。其實,因為小萬家裏比較遠,茜茜媽媽已經把大部分東西折成錢給女兒了,只象征性的準備了六雙被子,求個吉利,就這明天也不好帶。
茜茜媽媽熱情的留飯,囑咐茜茜陪着靜初,自己麻利的去廚房炒菜,茜茜就趁她媽做飯的功夫,拉靜初到她屋裏說話。靜初把包好的紅包和準備好的結婚禮物遞過去,看着茜茜臉上歡喜的笑容,抱了抱她道:“真好,每次想到你,我就覺得愛情這東西還沒有滅絕,幸福還是可以期待的。”
靜初買東西時問過茜茜碼數,所以她知道靜初買的什麽,關上門拆開後,連說好看:“我給我媽說,你給我買了內衣當禮物,我媽說結婚的那天不興穿內衣,不過我可以平常穿。”
她看完衣服,又拆紅包,看到包了那麽多吓了一跳:“怎麽拿這麽多啊,有禮物就可以了,不用拿紅包了。”
靜初把她塞回來的紅包裝好壓倒枕頭底下:“哪有送過來再拿回去的道理,聽話好好收着。”
茜茜看她堅持,只好道:“那好吧,等你結婚的時候,我給你包個更大的。你加油!”
茜茜媽媽做了好些菜,茜茜弟弟也回來給姐姐送嫁,一大桌子人熱熱鬧鬧吃了飯,因為要在陽城住一晚上,靜初還要回去準備自己用的東西,吃過飯後就趕緊回家了。
第二天,靜初早早起床梳洗,準備的差不多時,手機響起來,靜初一看是茜茜的,連忙提起東西,悄悄的開門出去。昨天已經給令岫說好了,所以也不怕她擔心。
出門後接通電話,茜茜說他們已經到了,在路邊等着。靜初快步趕過去上了車,茜茜爸爸開車,按照調好的導航,一路往陽城趕去。
茜茜的婚禮
茜茜這邊一共去了兩輛車,一輛由茜茜姑父開着,一輛茜茜爸爸開着。他們到陽城的時候已經中午十一點多了,一路都電話聯系着,小萬就在高速路口等着,他們下了高速後直接跟着小萬去了定好的酒店。
在這裏,靜初深刻感受到了身為“娘家人”的優待。小萬定了陽城最好的酒店、最好的房間,中午陪客的除了小萬及其父母外,還有其他幾位比較親近的親人,飯菜自不必說,豐盛的不得了。
席間,長輩們你來我往的說得熱鬧,小萬還能說上幾句,茜茜和靜初都不善應對這樣的場合,就埋頭吃飯。等到肚子吃飽,靜初拿着筷子做樣子,茜茜直接用手機玩起了游戲。靜初隐約聽到熟悉的音樂聲,扭頭看到她手機屏幕上搖頭晃腦的向日葵,差點笑出聲來。
好容易吃過飯,小萬父母邀請大家到家裏看看,上次提親是他們到茜茜家去的,茜茜父母還沒去過小萬他家呢!
茜茜東西還沒買全,跟小萬商量想去街上買東西,于是一群人分作三撥,長輩們跟小萬父母一起去家裏,小萬和茜茜一起逛街,茜茜的弟弟亞旻哪裏都不想去,要回房間休息。靜初原本也想回房間休息,但是茜茜讓她幫忙一起選敬酒服,無奈之下,只好跟着他倆當電燈泡。
三人一起上街,剛開始,茜茜為了照顧靜初,自己走中間,左手拉着靜初,右手挽着小萬。後來,靜初實在覺得別扭,就走慢一點,落在後面一點。
茜茜和小萬挽着手走在前面,因為街上太吵,為了聽清茜茜的聲音,小萬不時低下頭來,神情溫柔寵溺。不知道說起了什麽,兩人都笑了起來,茜茜兩只手都墜在小萬的胳膊上,嬌俏活潑,小女兒情态十足。
靜初心想:這大概就是嫁給愛情的樣子吧!無論做什麽,只要兩個人在一起,都可以很開心。
茜茜只買了婚紗,敬酒服需要在跟妝師那裏租,三人去選敬酒服順便和跟妝師敲定好明天上門的時間,又買好需要的東西後,回到酒店天已經黑了。
為了明天迎親方便,茜茜住的是個套間,小萬父母陪着吃了晚飯後也回去準備,他們的事情更多。
這邊全家都聚集在茜茜屋裏,女人們在裏間幫茜茜試婚紗,男人們在外間貼喜字、裝紅包。紅包分好幾種,小的裝五塊、大的裝十塊二十,備着茜茜明天用,還有更大的,裝六百,是新人的改口費。雖然是住在賓館裏,但也要貼喜字,門上、牆上、床頭上,都貼了紅彤彤的雙喜剪紙。
茜茜太瘦了,最小號的婚紗穿上還有點松,她姑姑找了縫衣針幫她在裏面縫緊一點。
茜茜媽媽在整理明天要帶過去的東西,除了被子外,還有紅茶瓶、紅茶盤、紅杯子、紅臉盆、紅鏡子,這些都需要貼上紅色雙喜字。
另外還有行李箱,裏面放着茜茜的三金、新衣服、還有壓箱底的錢。茜茜媽媽親手把東西一樣樣裝進去,裝着裝着,眼圈就紅了。
靜初第一次如此近距離的參與婚禮,這種感覺很奇怪,忙碌、熱鬧、喜慶之中有着淡淡的傷感。自己捧在手心裏,珍愛疼惜了二十多年的女兒,很快就要成為別人家的人了,大概沒有哪個母親會不傷心。
一直收拾到九點多,才算把東西都收拾妥當,茜茜媽媽拉着靜初叮囑她明天幫茜茜看好箱子,又把剛才裝好的小紅包也給她,讓她分類收着,明天茜茜要用時好遞給她。
靜初一一點頭答應,把紅包放在茜茜的紅色提包裏。這個包裏是茜茜婚禮上可能會用到的各種小東西,明天就由靜初保管。
見時間不早,東西已經都收拾好了,該叮囑的也叮囑了,茜茜媽媽招呼大家各自回屋休息。
靜初和茜茜送走衆人,鎖好門,齊齊長出一口氣。兩人躺回床上,靜初問茜茜:“什麽感覺?明天就要結婚了,緊張嗎?害怕嗎?”
茜茜歪頭做思考狀,想了一會兒俏皮道:“沒什麽特別的感覺,大概是因為結婚後我們還是要回薇市上班,不跟小萬家裏人一起住,生活方式沒什麽變化,所以感覺就像是走個程序,沒什麽特別的。”
靜初看着跟平時相比活潑了許多的茜茜,心想:人身處幸福而不自知,滿懷喜悅而視為平常,這大約是人一生中能達到的最好的狀态了。
聽到茜茜說很快要回薇市,靜初擔心道:“你們不在家過年嗎?在薇市怎麽住啊?房子什麽的弄好了嗎?”
茜茜翻個身趴着,下巴枕在手臂上,雙腳翹起來一晃一晃的:“在家過,我們有年假和婚假,加在一起剛好能過完年,訂婚期的時候都算好了的。房子已經買好了,基礎的裝修也做完了,簡單的家具也有,就剩電器了。反正那邊公務員工資挺高的,我們慢慢添,用不了多久就買全了。”
“哇,這麽好,你們婚期定的這麽趕,怎麽有時間收拾房子的?”靜初好奇道。
“不是最近才弄啊!小萬考上以後就開始找房子了,買了以後又慢慢裝修,花了一年多才弄好。”雖然開着空調,但畢竟是臘月,屋裏溫度也沒有很高,茜茜覺得有點涼,掀開被子縮回被窩裏。
靜初伸手幫她拉好被子,驚嘆道:“小萬還真是有成算,實在是太靠譜了。”
靜初想象一下,要是她能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有輕松穩定的工作,有可以栖身的小窩,在一個溫柔寧靜的海邊城市裏相知相守,只是想想,就幸福的心尖兒顫抖。她翻身摟住枕頭,狠狠蹭了幾下道:“茜茜同學,你真麽這麽幸福啊,我好羨慕你啊啊啊啊!!!”
茜茜看靜初誇張的樣子,笑嘻嘻的道:“好是好,但是也有遺憾,我有時候覺得一輩子只談一次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