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厲從眨了一下眼睛。

像是隔了塊朦胧的毛玻璃般看不真切,于是少年又眨眨眼睛,緩緩蹲了下去。

這次更模糊了。

原來想祝逢今想得厲害的時候,心裏的刻痕會越來越深,以至于镂空了,影影綽綽地投映到了眼前。

“怎麽一見面就哭,”那道人影向自己靠近,也慢慢蹲下,“我沿着家走了兩公裏,現在被風吹得有些冷,想看看你給我買的圍巾。”

是逢今。

厲從一怔,聽到他冷,急着将脖子上的圍巾卸下,雙手卻顫抖不已,笨得拉拉扯扯,臉都憋紅了也沒取下,祝逢今輕笑一聲,去制止厲從沒輕沒重的動作,卻忘了兩個人可憐兮兮地蹲在路邊,厲從被他觸碰,重心不穩,當即往前撲了一下,他也跟着向後摔。

祝逢今三十二歲,還是頭一回在有意識之後在馬路邊上坐了個屁股墩兒。

厲從反應很快,沒壓着人,腿分開擦過粗糙的地面,即便祝逢今沒有摔到上身都貼在路面的地步,可他的手還是護在了祝逢今的腦後。

擁抱他、保護他,已經成了厲從的一種本能。

厲從的手依然抖得厲害,但他将手移開,能取下自己的圍巾,戴在祝逢今的脖子上,帶着淚痕的眼睛微彎,露出一排白淨的上牙:“這樣就不冷了。”

圍巾幹燥又溫暖,有些像親吻時的貼緊皮膚的嘴唇。

祝逢今仿佛被燙了一下。

“先回家吧。”

如祝逢今所說,這個電話亭離那所磚紅小樓有些距離。

那是他的秘密基地,這裏人本就少,現在也沒什麽人用電話亭,倒成了一個盛放想念的小箱子,冒出的氣泡日漸升騰,最終溢出、掙開頂上的蓋子,發出了響聲。

厲從走得慢了一點,和祝逢今相差半步,眼神不時落到他隐約露出的一小截雪白的後頸上。

他穿了筆挺的套裝,外邊是毛呢的格紋大衣,頭發向腦後梳得光亮,興許是戴了禮帽的緣故,發膠不再牢靠,有一小绺發絲垂到額前,稍稍淩亂,看起來沒那麽正式古板。

補上那半步,就能看到祝逢今的眉骨、鼻梁,紅嫩的唇,和微微敞開的領口。

骨與皮相都是天生,厲從不是沒見過比祝逢今更精致的人。

俊逸的是相貌,不凡的卻是氣度。

腹中詩書讓他文雅大氣,歷經風雨和疤痕使他深邃,痛失所愛給了他脆弱與堅韌。

所以才是祝逢今。

是值得他朝思夜想的心上人。

只是他不愛自己,讓厲從覺得有些遺憾。

“長高了,”離住所還有一段路,祝逢今找了個話題,“肩好像也寬了一點。”

“前不久體檢了一次,測出來一米八八,比三叔還差兩三公分,”厲從回神,“我一直在打籃球,健身頻繁了些……好像肌肉是變多了。”

祝逢今笑道:“身高就不用以老三做标杆了,他的父親就是大高個。而且他以前是軍人,身上每一塊肌肉都得有用,你父親出去打架,基本還得靠他。”

提及厲演,厲從的心又是一陣緊縮,他微微偏過頭去:“爸爸他也會打架的麽。”

“嗯,他在你爺爺去世之前,是個很急躁的人。為人仗義,好打抱不平,跟學校裏的小團體打過不少架,說起來,”祝逢今的笑容加深,“我也跟着去湊過熱鬧,他們倆在前面把人揍趴下了,我就去補一腳。”

“我比厲演小四歲,還虛長了老三幾個月,占了個‘二哥’的便宜,他們都比我高和強壯,我們仨就像個鐵三角,但他是核心,我們到哪裏都願意一起。”他說,“他永遠是發光發熱的那個,會讓人情不自禁地放在多看幾眼、放在心上,我不能免俗。”

他們拐上了斜坡,祝逢今走在前面,蕭索的風掠過衣角。

厲從跟在祝逢今身後,手無所适從地放進荷包裏,攥緊了開門的鑰匙。

他不明白這個話匣開啓的用意,可祝逢今想說,厲從就忍不住側過了耳朵去探聽。

那是一顆只有祝逢今嘗過的梅子,是獨屬于他的鹹甜酸苦。

“他父親死時,厲演也像你這麽大,墓園裏厲回庸的墳,是座衣冠冢,我之前和你說過,厲家背景不幹淨,厲回庸想要錢,在緬甸做毒品和軍火,卻得罪了人,他們運貨的船上被裝了炸彈,聽報信的說,那段河道窄的地方,都是沒來得及溶解的白粉,毒死了無數的魚蝦水草。”

厲回庸死不足惜,可他做的唯一一件正确的事,就是沒将妻兒牽涉進來。他在緬甸十五年,只在第四年的時候回了趟國,和厲演母親戴千春生下了厲沛。

厲演抓着祝逢今的手,眼淚為自己與父親的短暫情誼而流。

“那時我看着他,覺得他在故作堅強,我很想掙開他的手,去擁抱他。所以我明白,我和別人不太一樣,我喜歡上了我的大哥。”

厲從開門的動作頓住。

再明确不過的事,聽祝逢今親口說出,厲從才知道原來他的心還不夠麻木,它用力地搏動和跳躍着,只言片語一碰,就又是一陣疼痛。

“沒有什麽不一樣的,”厲從垂眸,他轉開鎖,“愛的本質都相同。”

祝逢今從來都不教他以後要去愛一個異性,沒有對他說過娶妻生子的期許。

現在想想,也許是祝逢今給自己的枷鎖太沉,才将自由都給了厲從,性別與年齡,外在內在都不是限制條件,他只希望厲從能随性、幸福地愛一個人。

可唯獨沒想到厲從将這顆心,沒有一絲保留地給了靠得最近的自己。

就像從前的他自己一樣。

“嗯。”祝逢今點頭,“過了一年,我被送到這裏讀書。厲演母親在她丈夫去世之後郁郁寡歡,強撐着活了三年,我十七歲時,回國參加了她的葬禮。”

厲演跪在戴千春的墓前,終于敞懷,拽着祝逢今的袖子涕泗交頤。

“也許是幻覺,我被他依靠了兩次,于是我更加确信,我想伴他左右,最好一生。我沒有在國內待太久,後來發生了一些事,我極度缺錢,是厲演一直給我經濟上的援助和精神上的支持,我完成學業之後,拒絕了大集團的橄榄枝,成了他的副手,一來是因為愛,二就是報恩。”

想伴他左右,最好一生。

祝逢今已經做到了,他陪着厲演走完了最後一程,厲從想。

他低聲道:“爸爸他,不會想從你這裏要什麽。”

“再多的恩惠,你也已經還完了。我不能代表爸爸,但我覺得如果他還在,也不希望你停在過去。我之前寄給你的包裹裏,有一枚紐扣,它和那張洗出來的照片爸爸穿的衣服是匹配的。我不知道我想得對不對,我只是猜,也許他明白你……愛他。”

五年前,陳姨剛到祝逢今家中,做第一次徹底的大掃除時,在祝逢今床間的縫隙找到了這顆扣子。

正巧祝逢今不在,于是她交給厲從,告訴他記得提醒祝逢今,把掉了扣子的衣服給她,她能幫他重新訂好。

可厲從知道祝逢今從來不會留着掉了扣子的衣服。

紐扣真是像極了顆硬幣。

這麽多年,這枚扣子長成了釘子,漸漸楔進厲從的心底。

直到他來到美國,用了祝逢今留在這裏的相機,裏頭還放着一卷沒拍完的膠片。

他覺得祝逢今有必要知道。

知道他并非默默守候,他的這份真情,不是不被人知曉。

“我看到了,也明白其中的含義,九四年,他來看我,我喝醉了,對他表達了喜歡。”祝逢今嘆了口氣,他從兜裏摸出一包煙,拆開銜住一根,點燃,“其實很多事不必那麽婉轉,他不必擔心傷到我,就算擺到明面上來說,我也可以和他做一輩子的兄弟。他于我而言,早就成了親密的家人。”

他從前以為厲演遲鈍,但事實不是。

大哥心細如發,同樣在意着他的心情。

“告訴你這麽多,還是差了一聲謝謝,”祝逢今呼出一口煙,桌上沒有煙灰缸,于是扯了張面紙,将灰抖在潔白的紙面上,“這麽多年,沒有值不值得,給他的愛我都心甘情願,但這樣的結果,我必須去接受。小從,謝謝你,我放下了。”

打開一個人複雜的心結需要很長的時間。

祝逢今心裏的那捆麻線,早就纏纏繞繞,成了陳年的疙瘩,他不灑脫,所以半年來一個人胡思亂想,将迷宮走了無數遍,才見到了終點前的一顆朗星。

厲從愕然。

他有些不太信自己的耳朵,問道:“放下什麽……”

祝逢今卻瞥到矮幾腳旁邊的一個紙袋,發現裏頭是一條和他剛剛進屋摘下來、與厲從那條同款不同色的圍巾。

“給我的麽。”

他用手指夾着煙,一手捉出那條圍巾,往自己脖子上随意地纏繞兩圈。

圍巾有些長,單手不太好戴,祝逢今的手指還被燃得迅速的煙燙了一下。

“我來,”厲從站起身來,去幫祝逢今整理,“剛才你不是都聽見了嗎,本來說今天想給你寄的,想着也許寄過去就用不太上了,沒想到你會來。”

祝逢今擡手抽最後一口,厲從眼尖,看到了他帶着些泥灰的手掌。

大概是剛才摔跤,用手撐地的時候蹭的。

他握住祝逢今的手腕,輕拍着、吹走了那些灰塵。

這個孩子像是只能注意到一件事。

在“冷”與“你給我買的圍巾”之間,他只能聽到前者;在疑問和祝逢今蹭髒了的手掌之間,他覺得幫祝逢今打整幹淨更重要。

祝逢今抽回了手:“我來是出差,時間緊湊,先走了。”

他掐滅了那支煙,離去時朝背後揮手。

“下一次,接電話吧。不必再去那個電話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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