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一年後,江氏企業美國總部的辦公樓內,周氏家族的二少爺,也是周氏企業的掌權者周曉和江睿正在一起商量着兩個家族聯手向中國內地挺進的計畫,看見好友不住的看表,周曉終于沉不住氣了,好奇的探頭過去:「幹什麽?還有別的事?」
「啊?沒有。」江睿擡起頭笑了笑:「不過阿曉,你還有半個小時的時間,半小時後,不管有什麽事,我也得回家。」
「哇,做什麽?難道你在江爺爺房間裏放了定時炸彈?現在又良心發現不想炸死他了?」
周曉難得開一回玩笑,江睿以前和周衛的關系還可以,不過也只是表面上的,沒想到這一次回來,竟然像變了個人似的,周曉和他有過幾次交鋒,原本的不屑逐漸轉變成佩服,兩人現如今倒成了好朋友。
「你也會說冷笑話啊。」江睿笑着搖頭,然後目光忽然看向窗外,淡淡道:「公事先不要談了,我現在也沒有心情。」
「到底怎麽了?」周曉很奇怪,這樣的情況已經有好幾次了,自己和江睿正說着話,他忽然就要回家,也不管事情輕重,一開始他有些不滿,心想江睿怎麽還是這樣兒戲,但後來發現不是,這家夥只是在特定的一個時間裏會這樣,而這個時間一過,他照樣會把事情做得漂漂亮亮的在那兒等着你呢。
想了一下,果不其然,今天又是周末了,看向江睿,卻見對方已經走到落地窗前,眼睛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三百六十八天,謠謠,我最愛的人,我已經離開你三百六十八天了,我以為我撐不了這麽久的,可我最終還是撐過來了,從我離開你的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沒有半途而廢的理由和資格。
你現在過得好嗎?謠謠,你一定要過的很好,過的很好很好,然後……等我回去,再愛你一次,而那一次,就是永久,我向你保證。
深深的閉了一下眼睛,只是想想而已,就忍不住想要流淚。江睿從不知道,自己竟然是一個容易傷感的人。又或者,是因為在最幸福的時候跌落雲端,所以就連自己這個鐵石心腸的人,也忍不住滿腔的愁緒和柔情。
淚光被逼了回去,再看一眼表,還有十幾分鐘,但反正也已經無心公事,倒不如早一些回家。
「哎,到底為什麽一到這個時間就要回去啊?」周曉和江睿并肩走出大門,這疑問已經憋很久了,他自認自己并不是一個好奇的人,但江睿的舉止太過怪異,到底讓他也憋不住了。
「看電視。」
江睿沉穩的回答,而在這兩年時間裏已經鍛煉出不錯定力的周曉卻差點兒一屁股坐到地上,他目瞪口呆的看着江睿,很久才找回自己的聲音:「等……等等……你說什麽?看……看電視?你确定你不是在開玩笑?」
江睿微微一笑,轉頭看周曉:「我說的是真的,真的是為了看電視。」
「你……你真的是有病了吧?想看電視,哪裏不能看?就在你辦公室裏,不就有投影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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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一樣。」江睿聳聳肩:「回到家裏,煮上一杯香濃的咖啡放在面前,沒有人吵鬧,沒有人會随時推開你的房門,在那裏靜靜的看着他……如果在辦公室看,沒有辦法專注和靜心,那是對他的一種亵渎。」
「你說的那個他……是誰?」周曉好容易才找回自己的聲音,其實他不用問也知道,能被江睿用這種幸福的表情說出來的人,除了一種身份之外,根本沒有其他答案,啧啧,在辦公室看電視就是對他的亵渎了,這得愛成什麽樣兒啊。
「是我的愛人。」江睿低聲回答,讓周曉驚奇的是,提到愛人這兩個字時,好友的神情竟是帶着無邊的落寞和痛楚,這……這哪是像提起愛人的表情啊。
周曉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老哥,當初自己擄了羅嶺峰,看看把那家夥給嚣張的,不但把自己堵得一句話也沒有,還順帶一通甜言蜜語,把他那個笨愛人給感動的,就差沒當場獻上愛之吻了。
想想以前的江睿,那絕對是比自家老哥還要嚣張壞透了的家夥啊,怎麽……怎麽他提起愛人,卻是這樣一副魂斷神傷的表情呢?
但是看江睿的樣子,很明顯是不打算滿足自己的好奇心的。周曉只好自己在心中猜測,心想看電視,那就說又是一個電視明星了,哦,這和那個羅嶺峰差不多呢。
真是不明白了,怎麽現在這些小明星會比那些炙手可熱的當紅國際巨星還要誘人嗎?為什麽哥哥和好友對那些頂尖的俊男美女不屑一顧,卻都栽進了這些名不見經傳的小明星手裏呢?
準時回到家裏,看看表,提前了十多分鐘,于是親手泡上一杯摩卡咖啡,加了很多的糖,樂謠喜歡喝很甜的咖啡,說滋味好。而他不一樣,他喜歡喝那種苦苦的黑咖啡,或許是因為樂謠的生活一直很清苦,所以他向往甜蜜的生活吧,而自己對這些卻是無所謂的态度。
咖啡是最上等的,輕啜一口,口感柔滑香氣濃郁。
想起和樂謠在一起的時候,兩個人為了省錢,都是很久才會買一大包超市裏賣的那種即溶咖啡,當然沒有什麽好滋味,但是兩人互相依偎的坐着,一人捧着一個杯子,小口的啜着,然後你喝一口我杯裏的,我喝一口你杯裏的,那咖啡的香氣就好像飄得滿屋子都是。
如今咖啡雖然是最好的咖啡,但身邊沒有了那個人,喝進嘴裏,怎麽也喝不出好滋味了。江睿輕輕嘆了口氣,眼睛又有些酸澀,不過他沒有流淚,只是擡起頭專注的看着電視機。
節目開始了,熱熱鬧鬧的開場舞,接着幾個明星上臺,樂隊歌手上去和他們賽歌,場面很是活躍。
不過這些都沒看在江睿的眼裏,他只是定定的盯着畫面常常閃過的那個人,那個在臺下安靜彈琴,偶爾也會被邀請上臺唱一首的青年,那是他最愛的人——樂謠。
修長的手指在黑白琴鍵上靈巧的跳躍着,偶爾一個特寫,就會看到他左手無名指上戴的那枚很普通的銀戒指。
江睿的左手慢慢放到胸口,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電視中那個笑的溫柔的人,只有在這一刻,他才可以允許自己肆無忌憚的釋放出所有思念。書香「謠謠……等我……」太多的話想說,最後卻什麽都說不出來,千言萬語只化作這四個字。
知足了,應該知足了,一年的時間過去,謠謠還在等着他,他還沒有除下那枚戒指。剩下的,就是自己了,自己要盡最大的努力,用最短的時間把江氏企業推到爺爺給自己訂制的目标上去,那樣,他就可以去見樂謠,可以去見他朝思暮想的愛人了。
「謠謠,我一定會努力的,你也要珍重。」
節目的最後,當字幕出現的時候,江睿照樣以一句話作為結尾,這句話,他每一次看完節目都會說,好像只要這樣說了,他就能夠等到和樂謠白頭偕老的那一天。
江睿并不擔心樂謠會被人欺負,當年他回來的時候,就已經和江老爺子講好了條件,在自己沒有回去樂謠身邊之前,江老爺子要負責保護樂謠的安全。除非是他自己願意,否則任何人也不能逼迫他欺負他。他相信江氏企業的力量,那股力量比自己要可怕得多。
「嚴自知,等着吧,你不是想和我鬥嗎?不是想和我交手嗎?你很快就會等到這一天了。」
最後的最後,他沒忘記那個害他和樂謠分離的罪魁禍首,之所以要和周氏家族聯手将生意的中心逐漸移往中國內地,除了那裏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之外,另一個目的,就是在商場上和那個叫做嚴自知的男人一決勝負了。
獨自一人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身邊沒有了江睿的陪伴,他到現在還有些不習慣,但已經不會像最初那樣,每當走出電視臺的時候,淚就會不由自主的流下來了。
也想過買一輛車代步,沒有了江睿,樂謠将全部心思都撲在工作上,終于在今年六月的時候,成為臺裏的簽約歌手,身價暴漲。現在他算是電視臺裏炙手可熱的紅人了,年薪就有三十多萬,還不算各種演出費用等,別說買一輛車了,就算貸款買一套大房子,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是他最終還是沒有買車,他喜歡走在這條回家的路上,他和江睿在這條路上走了三年,這路上所有的景物,都是他們共同見證過的。雖然身旁的人流每天都不一樣,雖然街道上的建築時不時的也會有一些變化,但是只要走在這裏,就總有一些熟悉的風景。
路上時不時有人請他簽名合影,樂謠也愉快的接受了。走了很久,才來到地鐵站,乘上那輛熟悉的地鐵,在擁擠的人潮中握住扶手,心中仍是忍不住那份酸澀和思念。
一年了,時間過的很慢很慢,這地鐵上,再也沒有把他護在懷裏的人,再也沒有可供他依靠的人。三年多的時光,他從來沒有握過扶手,只需要被江睿輕輕的摟着,或者挽住他的胳膊就可以。
但是現在,只有他一個人在這裏,那握了一年的扶手仍然如一年前初握上去時一樣的冰冷,一直冷到了他的骨子裏。
江睿,你到底什麽時候才能回來?你知不知道一年的時光對我來說,過的就如同十年那樣漫長,你還想要我等多久?還想要我孤獨多久?你可知道這思念的滋味是錐心刺骨的嗎?
如果你知道,你為什麽還不回來?你明明知道我不在乎你的身份的,而我們,現在可以過得更好。還是說,我之于你,早已經成為一個回憶,一個偶爾被想起的回憶,如果不是這樣,你怎麽可以忍住一年不來見我,甚至連一個音信都沒有。
「你身邊那個帥哥呢?」旁邊忽然響起一個聲音,将樂謠的思緒拉回,他轉頭看了看,完全不認識身邊的年輕男孩,是認錯人了吧?
「你不認識我了?」身旁那個男孩笑了笑:「你忘了,哦,是三年前吧,就在這趟地鐵裏,你要我給一個老太太讓座,我不肯,你身邊的那個帥哥就動怒了,把我拎起來丢在一邊,你把這件事情都忘記了嗎?」
「啊,是……是你?」樂謠驚訝的叫了起來,仔細看着男孩,清爽幹淨的黑色短發,白色襯衣,牛仔褲,休閑鞋,身上背着一個裝着筆記本電腦的大包,一副白領精英的形象,哪裏還是之前那個不良少年的樣子。
「對喔,就是我啊。」年輕人朝樂謠友善的笑:「他人呢?現在不來接你了?喂,我可知道你如今可是大明星了,他不怕別人把你搶走嗎?啧啧,當初他可真厲害啊,站在那裏,剎車都不帶打晃的,還要摟着你耶,我們老大一眼就看出他不是普通人了,嘿嘿,幸虧我們下車的早,不然一定會被他收拾的很慘吧?」
年輕人絲毫沒注意到樂謠的表情,自顧自說的歡樂:「我和你說喔,我們都很感謝你們的,以前總覺得兄弟齊心其利斷金,這世界上沒什麽是我們闖不過去的,向往着快意恩仇江湖事江湖了,夢想有一天能做大哥,帶一幫小弟招搖過市。但是啊……是你們兩個改變了我們呢。」
「我們老大說了,你身邊那個帥哥當初之所以高調亮出下盤功夫,就是給我們警告呢,希望我們自己識相,嘿嘿,我們果然也很識相吧?半途就偷溜下去了。從那以後,我們才知道,這世上總有一些人,是我們惹不起的,而且老大也說了,像他那樣厲害的人,卻沒有參加黑社會,而是大隐隐于市,我們這些小蝦兵蟹将又算得上什麽呢?就是從那以後,我們就踏踏實實的念大學,如今大家都畢業了,也都找到了不錯的工作……」
年輕人再說了什麽,樂謠已經聽不進去了,他的思緒飛回了那個三年前的傍晚,擁擠的地鐵裏,江睿将自己用力的摟進懷中,就那麽穩如盤石的站着,那一刻,自己就覺得,只要這個男人在身邊,就算是在刀山火海裏,也都可以安心,可是現在,那個人在哪裏?他究竟在哪裏?
「你們……分手了?」年輕人終于發現樂謠不對勁了,小心翼翼的看着流下一道淚水的明星,他遞過去一張紙巾:「沒關系沒關系,彼此都讓一步,肯定會和好的,像帥哥那種人啊,是很冷酷的吧,這一輩子除非不愛人,愛上了就是一輩子的事情啊。」地鐵裏人聲嘈雜,就算是大明星,也沒有什麽人注意,所以年輕人說話很是肆無忌憚。
「謝謝。」樂謠接過紙巾擦了擦臉,他不想和年輕人多說,不過是生命裏一個匆匆的過客而已。但是……聽到他說他們幾個人都已改邪歸正,他還是由衷的從心裏替他們高興。
下了地鐵,有些不敢回家,家裏沒有江睿,是那樣的孤寂冰冷,于是他到酒吧裏唱了兩首歌,老板和朋友們都知道他和江睿的事情了,于是也沒多說什麽,只是讓他喝了點啤酒,在臺上唱了幾首發洩的搖滾歌曲,才勸他回家去。
夜裏九點多,小巷子裏還有人跡,據說三年之內,他們這片居民區也要拆遷,所以有些人又搬回來住了。
因為在繁華的都市中,他們這個類似于郊區的貧民地方,竟然算是一片世外桃源般的淨土,因此很多人在這裏住了幾天,就不再搬走了。
路燈下,一對年輕男孩手挽着手從面前走過,擦身而過的時候,聽見高大的男孩子正對另一個男孩說着要買的毛衣的款式。
樂謠羨慕的回頭看了他們一眼,然後回過頭來,很珍惜的摸着自己脖子上的圍巾,輕聲自語道:「對啊,買一件吧,很暖和的哦,我也有他給我買的東西,屋裏的鋼琴,還有這條圍巾,他對我也很好,一點也不比你們差啊……」
他一邊說着,就又回頭看了那對漸行漸遠的情侶一眼,再回過頭,看了看地上被路燈拉長的孤單影子,剛剛用自言自語營造出的幸福感就轟然坍塌,強忍住淚意,他大踏步的回到家裏。
「啧啧,真難得啊,都是大明星了,也有人拿着大把的鈔票追求,竟然還能為咱們少爺守身如玉,難得,太難得了。」兩個保镖從黑暗中現身出來,追随着樂謠遠去的腳步,一邊搖着頭啧啧贊嘆。
「難得個屁,要是我,管他什麽舊情人,先放縱一回再說,反正是少爺先對不起我,哼,幹什麽要為他守身如玉啊。每天就活在回憶裏,累不累啊?怪不得少爺說他性格有點懦弱,真就是一只兔子,狼都跑了,也不敢去找只公兔子玩樂幾回。」另一個保镖憤憤不平的罵着,但是仔細一尋思,這話裏話外都是在為樂謠抱不平。
「所以人家才贏了少爺的癡心不悔,至于你,少爺早一拳給你揍到天邊去了。」先前說話的保镖撇嘴:「算了,等吧,慢慢的等吧,少爺應該不會等到三年才回來的,只要他們倆把最後那個坎兒給跨過去了,就算是守得雲開見月明,皆大歡喜了。」
「希望吧,雖然我對他們并不抱太大信心,不過還是希望他們能夠有情人終成眷屬吧。」另一個保镖喃喃念着,眼看前面的樂謠已經沒影兒了,他也催促同伴加快了腳步。
春去秋來時光荏苒,轉眼間,又是一年過去了。
一張告示貼在紅磚的牆壁上,于是社區拆遷的事情得到證實,應該最近就會有相關人員過來辦理。
樂謠站在老舊的樓下,看着這棟陪伴了自己二十多年的老樓,想到它就要成為回憶,心中還真是有一些不舍。
「謠謠,買一套房子吧,你現在要買房子,應該也用不着貸款吧。」
香琳和阿光站在樂謠的左右,他們今天要一起去一百多裏外風景秀麗的度假區去錄節目,車子開到這裏的時候,樂謠想起自己的歌本忘了帶,就提出回家拿,于是何勇讓香琳和阿光陪他回來,因為香琳是開着自己的車,到時候可以載他們直接去度假區。
「就是就是,這麽小又這麽舊的房子,虧你也能住得下去,要是說以前條件不好,那是沒辦法,但你現在買一套房子綽綽有餘,為什麽還要窩在這裏啊?」阿光也附和着,他是真不明白樂謠怎麽想的。
樂謠微微的笑了笑,低下頭往前走,一邊輕聲道:「再說吧,不是要拆遷嗎?拆遷後肯定會在這地方蓋新樓的,那個時候我就可以住新家了啊。」
「不是吧謠謠,你……你還要住在這兒?」香琳美麗的丹鳳眼都快瞪出來了,她像是看一個瘋子一樣的看着樂謠,指着路邊老舊的建築:「這……這地方到底有什麽好?遠離市中心又偏僻,離電視臺更是遠,要是好地段也就算了,但……事實上,它什麽也不是啊,你到底為什麽就要死心眼的守在這兒啊?」
「沒有啊,這裏哪有你說的那樣糟糕。」樂謠忍不住啼笑皆非,搖頭道:「雖然遠離市中心,但這裏的環境很好,夜裏雖然沒有璀璨的夜景和閃爍的霓虹,但是很安靜,沒有都市裏的喧嚣和嘈雜,我覺得很好啊。」書香他看見香琳還是想說什麽,就終于收斂了笑容,嘆了口氣小聲道:「琳姐,你什麽都不要說了,我一定會在這裏,他說過……要我等他,我就一定在這裏等他,不管是一年,十年,幾十年都好,我就在這兒守着,哪兒也不去。我怕……我怕我離開這裏,他再回來的時候,會找不到我……」
香琳楞了一下,之後才醒悟樂謠口中的他就是江睿。兩年過去了,除了樂謠仍然對這個人銘心刻骨之外,她們這些外人早已把那個冷酷帥氣的男子給抛到了腦後。
從最初的失落和傷心過後,樂謠一直都很積極向上,也從來不會在自己等人面前露出落寞的樣子和提起那個人的名字。香琳還以為樂謠早已從江睿給他留下的陰影中走了出來,卻沒想到,這個傻孩子兩年來竟一直癡心不悔,就為了江睿,他守在這個老房子裏,寧願每天擠地鐵上下班……
「你……你真傻,傻到家了……」香琳喃喃的道:「你……你就算不肯搬走,那拆遷的時候,你要住在哪裏?難道要在這附近搭一個帳篷住?」
「你真是我肚子裏的蛔蟲啊琳姐。」樂謠笑了:「我打算到時候就買一頂大帳篷,再在附近租一個房子,把家俱什麽的都搬進房子裏,然後晚上就把帳篷支在工地上睡覺,嗯,白天帳篷就托工人們幫我看管,對,我還要在上面寫上大大的六個字『樂謠江睿的家』,這樣他不管什麽時候回來,都可以知道我還在這裏等着他。」
「你……我真想一下子把你敲昏過去,看醒來以後能不能不要這樣癡傻。」香琳氣的什麽都不想說了,氣嘟嘟的甩開樂謠和阿光就往前走。
「傻嗎?其實我也覺得我挺傻的,可我也沒有辦法。」
樂謠看着香琳的背影,面上慢慢的失去了笑容,一旁的阿光看見他難過的樣子,一時間不知道該找點兒什麽話題,忽然看見樂謠手上戴着的那枚戒指,不由得心中一喜,心想天啊,總算找到轉移話題的好東西了。
「謠謠,你這戒指都發黑了,不如送去首飾鋪再重新上上色吧,這樣戴起來真的很難看啊。」阿光指着樂謠的手指:「我記得出了巷子就有一家首飾鋪,你現在放進去,傍晚回來的時候就可以取出來了,怎麽樣?」
「好主意啊阿光。」樂謠也想找個話題調節這沉悶的氣氛,就很高興的答應了,兩人叫住香琳,走到首飾鋪把銀戒指交給店家,才坐上香琳的車來到郊外的度假區。
又是一個周末,江睿如往常般早早的就坐在電視機前,最近他的心情很好,和周氏家族的合作很愉快,生意也在順利的向中國內地轉移,估計今年年底進行排名的時候,自己就可以達到當初和爺爺約定好的目标,讓江氏企業跻身于世界十強企業。
到那時,自己就可以和謠謠再次重逢了,雖然謠謠肯定會恨自己怨自己,但是江睿相信樂謠始終是愛着自己的,兩年了,每次節目他都能看到樂謠戴着那枚定情戒指,這說明,他一直在等自己。
「謠謠,再等等,我向你保證,不會等太久了,我們很快就可以重逢,相聚,再一次的相愛,謠謠……我真的……好想你啊,每夜每夜,想的心都發疼。」
江睿喃喃自語着,忽然熟悉的旋律響起,他不由得坐直了身體,樂謠參加的那個節目就要開始了。
今天是一期特別節目,是在一個度假區裏舉行的現場節目,有着美麗風景的場地中央搭了華麗的舞臺,樂謠還是坐在鋼琴後面,主持人在臺上激情飛揚的說開場白。
江睿的目光緊緊盯在那個熟悉的人身上,他看不到樂謠的手指,但是他已經不像最初那樣在意,或許是已經過去了兩年的關系,現在的他,已經根本沒有了樂謠會摘下戒指的那種恐慌不安,他早已認定樂謠是不會摘下那枚戒指的。
也因此,當鏡頭終于給了樂謠一個近影,當那光華潔白的修長十指出現在江睿眼前的時候,有一瞬間,他甚至沒有反應過來今天的樂謠和以前有什麽不同。
然而他很快就發現了,畢竟那算是他和樂謠之間唯一的一點牽絆,他看見了那光滑的十指,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覺得自己甚至看到了樂謠無名指上那一圈戴過戒指而留下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