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不好吃的深夜食堂

==============================

道上的人都說,袁灼是一條野狗。

而且是那種從最底層一路摸爬滾打上來的瘋狗。搶地、争貨、招人,見空子就鑽,見亂子就摻和,街上回回打群架,他總要趁機混進去朝着看不順眼的人頭上悶兩拳。

袁灼是小地方來的,他沒見識,沒資本,沒人脈,連街巷犄角旮旯裏每天只開四個小時的早餐攤,他都要湊上去薅一把羊毛。

——天天早上六點半去白吃人家六個包子,美其名曰開拓收保護費的新途徑。

A城比袁灼的家鄉大上幾百倍,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A城物華天寶人傑地靈,道上出的狀元格外多,黑白通吃的,金盆洗手的,正八經倒騰黑貨背人命官司的,形形色色,比比皆是。

——像袁灼這種拿包子當保護費的,大佬們拿他填海都嫌浪費水泥。

他是扶不上臺面的野狗,也是呲不出牙的擺設,可野狗也有野狗的長處,他肆無忌憚,不必收斂,想揍誰就揍誰,一旦碰見個覺得自己命金貴,不想打狂犬疫苗的酒囊飯袋,他便有了揚名立萬的機會。

夏日最熱的那天晚上,袁灼砸了一家場子。

眼底青黑腳步虛浮的二世祖磕多了藥,拉着場子裏幹駐唱的小姑娘,開始搞些不幹不淨的小動作。

那女孩是袁灼手底下一個馬仔的對象,英雄救美這種俗套的事情沒能順利上演,馬仔在二世祖的場子裏被狠狠收拾了一頓,頭破血流的護着懷裏的姑娘。

得到消息的袁灼開着他那輛快要報廢的破摩托轟轟隆隆的趕到現場,摘了滿是汗味的頭盔往人堆裏一砸,剛好給二世祖開了瓢。

群架幹得轟轟烈烈,火、酒、汗、血、柴油、碎裂的玻璃、垮塌的桌椅、被打飛的門牙、骨骼斷裂的聲響、皮開肉綻的動靜,暴力美學一切元素都出現在了該出現的位置。

一個小時之後,袁灼鳴金收兵,二世祖場子裏玩得過火,吃了癟也不敢喊條子。

他抹去眉骨上的血痕帶着七八個兄弟踩着人家滿地哼哼的保镖出門,濃郁到駭人的血腥氣和他面上的傷口并不相稱,他皺着眉頭跨去車上,甚是嫌棄的撇過一衆朝着他眼冒綠光的路人,使勁擰動把手沖向遠處,帶起一屁股嗆人的黑煙。

袁灼是Alpha,信息素強到能讓一條街腿軟的那種Alpha。

最大的夢想就是打下自己的地盤,标記一個甜甜軟軟奶油味的Omega,過上三年抱倆,摟着老婆熱炕頭,撇下孩子睡嬰兒床的幸福生活。

至于什麽AB戀,AA戀,O裝B,B裝O之類的情況,袁灼覺得他們都有病。

真Alpha,就他娘的要睡一個最甜的Omega,不然還不如做狗。

當然,這是在他遇到溫瑾之前的想法。

溫瑾是城東一家小酒吧的老板。

在袁灼到A城之前,溫瑾的深夜酒館就已經是城東有名的地方了,袁灼第一次去那,是因為手底下兩個馬仔連續兩次在溫瑾那吃壞了肚子,間接導致茬架的時候捂着肚子找廁所,丢人丢到姥姥家。

他杵在廁所門口破口大罵這倆人明知道吃壞肚子還去吃,是不是腦子有病,而蹲坑蹲到虛弱的小馬仔委屈兮兮氣若游絲的隔着門板告訴他,不能不去,因為老板實在太好看了。

于是,為了守護馬仔的腸胃健康,堅決打擊不法奸商的處事原則,袁灼當天晚上就去了溫瑾店裏。

直到很多年後,沒什麽文化修養的袁灼依然說不出溫瑾到底有多少看。

他就牢牢記得他第一次見到溫瑾的場景。

——溫瑾坐在吧臺邊的高腳凳上,型號偏大的白襯衫松松垮垮的挽到袖口,細軟半長的低馬尾垂在背上,露着纖細蒼白的腳踝,赤腳踩着一雙褪色的帆布鞋。

他循着袁灼推門的聲響轉頭看向門外,那一瞬間,天上月落星沉盡在他明亮盈盈的眼裏,晃得袁灼喘不過氣。

臉紅到脖子根的袁灼連着溫瑾那去吃了二十四天的炸薯條。

半生不熟的、炸糊的、把鹽放成糖的、把蒜蓉醬當成番茄醬的,花一樣的錢,吃不一樣的口味,每天一遍,絕無重複。

第二十五天的時候,溫瑾終于歷經磨砺,炸出了一份說得過去的炸薯條,袁灼照例光盤之後抹了把嘴,猛地推開盤子起身,将漂亮白淨的大美人困在自己和吧臺之間,散發着要命的信息素。

那是純粹的血腥味,兇狠、瘋狂、熱烈、肆意、摧枯拉朽、征服一切。

但溫瑾很平靜的眨了眨眼,不光眨了眨眼,還伸手捂住了鼻子。

——這麽漂亮的人,一定是個甜甜軟軟的Omega。

——才怪。

袁灼春心萌動的小鹿非常不屑的撂了蹄子,對着袁灼清純懵懂的少男心狠狠踢了一腳。

小鹿說:驚不驚喜,意不意外?你看上的是個不甜不軟的Beta。

袁灼說:……操他娘的。汪!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