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7)

奏效快,而對于相對較安全的迂回戰術,他沒那個耐心,也不想跟着這群傻缺去幹他最不屑的事情。

現在只能希望耿默到時能配合他一下了……

在八字胡催促他的時候,林登又別有深意的朝耿默遞了個眼神。

可耿默的眼睛壓根就沒朝他看來,只是盯着前面的加油站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林登徹底放棄,算了,到時他自己見機行事。

幾人很快就走到了加油站,林登掃視了一圈,除了八字胡以外,就只看到剛剛那個打瞌睡的仁兄了,難道只有兩個人?!

兩個人守得住這個加油站?這是在逗他嗎!

當然,只有兩個人的話,對林登這邊可是大大的有利,根本不需要廢多大的力氣就可以搞定他們,他剛剛之所以沒動手,就是怕有他們的人在附近潛伏着,現在看來,好像是他多慮了。

“我那車怎麽辦?”林登看了一眼瞌睡兄,一邊估測着他的戰鬥力,一邊向八字胡詢問道。

“等我的朋友們回來,會有人幫你修的,你先在這裏休息一會兒,再說天已經黑了,你也不方便上路吧。”八字胡還在裝。

“哦,你的朋友去哪了?”

“他們去清理煉油廠了,過幾天我們會轉移到那裏。”旁邊的瞌睡兄接口說道,雖然是在跟林登講話,可那雙眼睛從始至終都沒離開過耿默的臉。

他們?

聽瞌睡兄的自信語氣,他們的人數只會多不會少。

根據他的經驗判斷,石油精煉廠的喪屍數量一定會很驚人,那麽多的喪屍就必須要有一大幫人去清理,否則短時間內是很難清理完的。

而且,占有一個石油精煉廠的确是個明智的決定,至少可以保證在未來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會有人陸陸續續的來到這裏用物資向他們交換石油,當然這是被迫性質的交易。

這些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現在好像只有他們倆個守在這裏,很好,這就是機會。

林登笑了一下,擡起手上的狙擊槍就遞到了八字胡的面前,“兄弟,要看看槍嗎,這是我前幾天剛得的,你要是對眼了就送你,大家交個朋友。”

八字胡并沒有受誘惑伸手去接,而是擡眼打量林登,“你是玩狙的?槍法一定很不錯吧。”

“一般吧。”林登漫不經心的答了一句,手指卻暗暗握緊了槍杆,他在思索該用什麽方式一擊結果了八字胡。

“你謙虛了……”八字胡擡手摸了摸自己左撇的小胡子,在林登動手之前,突然極快的将手槍抵在了林登的腦門上,“別動!”

旁邊的瞌睡男也跟着用槍指着耿默,臉上更是露出了淫邪的笑容,“嘿,抓到兩個好貨色,待會兒有得兄弟們爽了。”

八字胡抽動着胡須冷笑了一下,“你小子別成天想着這些事,這兩個小子不好對付,給老子小心點。”

“知道了,找兩根繩子把他們捆起來不就得了。”瞌睡男不以為意的說道。

“恩,你看着他們,我去把繩子拿來。”

瞌睡男打了一個大大的哈欠,耷拉着眼皮道,“還是你看着他們吧,我去找繩子,省的到時候人跑了,又全賴我頭上。”

八字胡的胡須又抽動了一下,直接踹了他一腳,“慫貨,快去快回。”

瞌睡男點了點頭,打着哈欠走遠了。

現在就只剩下八字胡一個人,由于林登和耿默站的位子很分散,八字胡需要左右轉頭盯着他們,很累,但他盯得時間最長的還是林登。

很顯然,林登還是讓他有些忌憚的。

甚至到了最後,八字胡壓根就不把目光放到一直低着頭的耿默身上了,眼睛直接死死的盯住林登,臉上那帶着些微緊張的防備表情讓林登很想笑。

機會來得很快,一只小飛蟲轉轉悠悠的停在了八字胡的臉上,癢的他條件反射的甩了甩頭,想要抖掉那個蟲子。

林登抓住時機,一腳踹在了他的腿彎處,在他下跪到地上的時候,雙手捧住他的腦袋用力一扭,只聽咔擦一聲,八字胡連聲都沒出,就徹底咽了氣。

而瞌睡男正巧取了繩子朝這邊走來,他的反應也不算慢,在看到八字胡被制住的同時,立馬從口袋裏掏出一把左輪手槍,對着林登心髒的位置就是一槍。

“呯”

“呯”

兩聲槍響,前者洞穿了瞌睡男拿槍的手,後者因疼痛引起的手抖,導致子彈打偏,林登依舊完好無損的站在原地。

“幹得漂亮!”林登毫不吝啬的對耿默誇獎道。

槍法又準又快,竟然能搶在瞌睡男的前頭開槍!如果不是那樣的話,他估計會被那一槍給傷到,雖然不至于死,但也夠林登好好養一陣了。

人的速度再快,也還是快不過子彈的,林登最多只能保證那子彈打中的不是自己致命的部位。

雖然手臂上的舊傷還在隐隐作痛,但林登已經決定完全原諒耿默了,這二貨孩子還是很不錯的,今天算是他救了自己一命,一槍抵一槍,完全OK。

耿默沒有說話,緊接着又放了一槍,這次正中瞌睡男的眉心,一切完事後,他收起了槍,繼續做那一棵沉默的小白楊。

“地上有金子嗎?”林登走過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意料中的沒有等到回應。

“你那豪車咱們得放棄了,舍得嗎?”

耿默的睫毛顫了顫,沒有出聲,卻移了腳步,朝着自己的銀色豪車走去。

“不舍得嗎?”林登挑了挑眉,看了一會兒,就由着他去了,他現在得抓緊時間找出一輛能開的車。

還好,有一輛小卡車的門是沒關上的,林登爬進去看了一眼,失望的發現竟然沒有鑰匙。

車內血跡斑斑,卻沒有看到屍體或者喪屍,只能說是被那幫人給清理過了,那麽鑰匙一定在他們身上。

林登下了車,走到瞌睡男那裏摸索了一通,沒有找到鑰匙,又到八字胡那裏,還好,總算找到了一串鑰匙,走過去挨個試了一遍,沒有一個行的。

周圍的一些私家車,破損的都太嚴重了,根本不能開。最有意思的是,大部分車子都有一個輪胎被打爆了,有的甚至四個輪胎全扁了,只有這輛小卡車是完好的。

看來這群人經常幹這種事,還真是陰你沒商量啊。

正在林登苦尋鑰匙而不得的時候,耿默拎着一袋巧克力走到了他旁邊,撕開一塊的包裝,“啪”地咬下一部分,腮幫子一動一動,慢吞吞地咀嚼着。

林登看了他一會兒,有些挫敗的對‘乖孩子’說道,“沒鑰匙,看來我們只能坐11路公交車了。”

耿默咀嚼的動作一停,突然越過林登走到了卡車旁邊,蹲下。身鑽到了車底下,過了會兒就拎着幾個鑰匙出來了。

林登吃驚地看着耿默,在他把鑰匙遞過來的時候,連忙接過,跳上了卡車的駕駛座就一個一個的試了過去,還真有一把對上了!

“快上來!”林登伸手打開副駕駛座的門,催促着耿默上來,再拖下去,估計那幫人就要回來了。

趁着天黑趕緊跑路才是正道。

林登打開了卡車的前照燈,發動了卡車小心的繞過那些橫七豎八的私家車,到了加油機那裏,給車加滿了油,調轉了車頭順原路返回,到了岔路口,又拐上了耿默原先開的那個方向。

外面很黑,除了前照燈照到的地方,其他地方基本看不到,兩旁的樹木被風吹得沙沙作響,在這個樹影綽綽的夜晚顯得詭異極了,周圍的一切都太過安靜,這種感覺就好像這個世界只剩下了這輛卡車,只剩下了他,還有身邊的耿默。

林登深吸了一口氣,眉頭緊鎖的看着前方,因為可視範圍的限制,他不得不放慢了車速,小心的往前開。

“該死的。”林登被現在這種車速磨的想罵人,可是又不敢拿生命開玩笑,只能忍受着煎熬控制着車速。

一路上,不時會有不知死活的行屍晃蕩到他的車前,然後被他碾壓了過去,喪屍的臉貼在擋風玻璃上,這效果比看恐怖片還要驚悚百倍。

特別是它還發出一連串惡心的聲音,更可氣的是,林登左甩右甩,怎麽都甩不掉它,就跟黏在上面似的。

旁邊正在睡覺的耿默被吵醒了,迷迷糊糊的睜眼看了那喪屍一眼,掏出手槍對着它的腦門就是一槍,喪屍如願的滑了下去,乖孩子繼續睡了過去。

林登笑了一聲,這孩子行事作風跟他有的一拼,簡潔粗暴,贊一個。

剛剛他自己也是犯二了,非要跟那喪屍較勁,得了,自己找罪受。

林登這邊慢慢吞吞的開着車,殊不知有一幫人已經回到了加油站。

***

“都已經斷氣了。”中年女人上前查看了一下地上兩人的情況,搖了搖頭對她身後打扮各異的人說道。

緊接着,又是一個爆炸性的消息,一個頭發染得五顏六色的殺馬特小青年怪叫了一聲,從不遠處跑過來憤恨的道,“他們把我們剛修好的卡車給順走了!”

“那輛多出來的銀色跑車應該是他們的。”

“一定是朝那個方向逃了。”

“不,我覺得是這個方向。”

幾個人你一言我一語的發表着自己的看法,最後還是站在中間的那個長頭發的青年出了聲,“都別吵,誰再吵我就殺了誰。”

他這一句話砸下來,陣容立刻被分成了兩個,幾個膀大腰圓,肌肉發達的猛男紛紛舉起槍指着那些服裝各異的人,那裏面有職業白領打扮的,也有殺馬特小青年那種流氓打扮的,更有一個男人剽悍的穿着一件滿是污漬的睡衣,甚至還有幾個穿着校服的學生。

人群立刻噤了聲,幾個學生抱在一起哭喊着要回家,一股尿酸味若有若無的出現在了空氣中。

長發青年陰沉着臉,對幾個猛男哥做了個手勢,那幾個學生立馬就被拖了出去,砰砰幾槍,在這安靜的黑夜被殘忍的放大了無數倍,剩下的幾人更是連呼吸都屏住了,一股莫名的寒氣從腳一直竄到了頭頂。

“這就是累贅的下場。”長發青年陰恻恻的笑道,他的五官長得很是陰柔,如果不是颀長的身材,和脖頸間的喉結标志着他的性別,光看那張臉的話,有不長眼的可能會錯以為那是一個狠毒的女人。

作者有話要說:

林登:你是怎麽知道車底下有鑰匙的?

耿默:……

林登:乖孩子要學會有問必答

耿默:……

林登:??

耿默:直覺

林登:麻麻,這個人的直覺好可怕,快救命!

☆、分開

林登開了一整夜的車,在天剛蒙蒙亮的時候,整個人就感覺有些疲憊了,他把車停在了路邊上,趴在方向盤上打算小眯一會兒。

這一覺,林登睡得很好,甚至還做了一個美夢,夢中的他找到了一處桃源,那裏的風景很美,有山有水有野味,他在那裏定了居,悠閑的生活了下去。可一直到他老去,都沒有一個喪屍來打攪他,也沒有任何人闖入這裏,日子過得很平靜,卻也很……孤獨。

一覺睡醒,外面已是大亮,有幾只喪屍正扒在車門外不住地對着車內的人張牙舞爪的暴吼,想要進來,卻只會笨拙的擠在車門上。林登打了個哈欠直起身來,一轉頭就看到了喪屍免費贈送的娛樂表演,憋不住的笑出了聲。

“啪——”耿默在旁邊咬着巧克力用力一扳,沒咬幾口就把剩下的巧克力一股腦的塞進了嘴裏,鼓囊囊的腮幫子一動一動的,特別像某種小動物在進食。

“早啊~”林登很順手的從他那裏拿了一塊巧克力,撕開包裝,含了一塊在嘴裏,等着它慢慢融化。

耿默沒有出聲,卻破天荒的看了他一眼。

林登知道,這是耿默另類的打招呼方式,他并不喜歡說話。

發動了卡車,林登繼續朝前開着,“是這條路沒錯吧?”

耿默依舊不說話,眼睛放空的看着外面。

“你不說話就當默認了啊。”面對耿默,林登的耐心反倒變得充分了起來,也許是趕路的途中太過無聊,不說點話就悶的慌,也或許是呆在耿默身邊,他能夠全身心都放松下來,這種感覺不到任何負擔壓力的舒爽,林登很喜歡。

因為耿默的不配合,第一次的談話沒有進行下去。

兩人之間又沉默了好長一段路,依舊是林登開了口。

“前面有個岔路口,打算往哪走?”林登放慢了車速,等着對方的回答。

耿默沒有應聲,微低着頭,烏黑柔軟的頭發遮住了眼睛,看不清他在想什麽。

車子已經開到那個岔路口了,林登不得不把車子停了下來,他有些無可奈何的揉了揉眉心,“你就這麽不願意說話嗎?”

“……”

“還是不想跟我說話?”

“……”

林登輕輕呼出一口氣,試圖驅散心中少見的挫敗感,生平第一次看一個人這麽順眼,卻是熱臉貼了冷屁。股。

他覺得自己都快要榮升為唐僧級別的唠叨王了,而耿默依舊巋然不動的做他的沉默帝。

“左邊。”在林登幾乎快要扔硬幣決定走哪條路的時候,耿默終于說話了,他的聲音非常不錯,音質很純淨,不尖銳,也不低沉,就像炎日中的一捧涼泉,聽着很舒服,語調也很軟和,估計再暴躁易怒的人,聽了這樣的聲音也會沒了脾氣的。

“終于說話了啊,還真是千金難買你開口啊。”林登調侃了一句,也沒繼續逗他,發動了卡車轉向了左邊的大道。

“你那天的聲音可不像今天這樣,”林登踩了一腳油門,加快了行駛的速度,他瞥了一眼盯着外面看的耿默,笑罵了一句,“那聲音……都快把老子凍成冰塊了,怪刺人的。”

耿默聽了沒有什麽特別的反應,只是把腦袋靠在了車窗玻璃上,視線順其自然的就轉移到了前擋風玻璃上,那個黃豆大小的窟窿上,那是昨晚他自己的傑作。

接下來,林登也不再沒話找話說,兩人雖然沒有互相交談,但是氣氛卻分外的融洽,看得出來,林登的心情還不錯。

在看到有喪屍深陷在泥潭裏出不來的醜态時,他甚至會情不自禁的笑出聲。

每當這個時候,耿默也會順着他的視線往那邊看一眼,就算林登覺得再好笑的場景,到了耿默眼裏,也只會變得普通,無趣。

耿默不理解林登在笑什麽,正如林登不理解耿默為什麽不愛說話一樣。

在看到Y市那個大大的标志牌的時候,林登把卡車靠邊停了下來。

“前面好像有人。”林登眯了眯眼睛,收費關卡那邊停靠的那輛銀白色的豪車,似乎有點眼熟……

耿默也看到了,他認識那輛車,那是他唯一的哥哥——耿煜的車。

在林登看到他們的同時,他們也發現了這輛剛停下的卡車,裏面的人立刻打開車門走了下來,接着陸續有兩個人跟着下了車。

最先下來的是一個中年大叔,頭發梳得一絲不茍,眼睛裏透着一股精明,一看就不是那麽好對付的,後面下來的兩人是一對青年男女,男的跟耿默有四分相像,五官俊美,周身透着股沉穩範兒,女的很是漂亮,是典型的氣質美女,上身很随意的穿着一件白色襯衫,下面是一條藍色牛仔褲,襯衫的下擺紮進了褲子,更加凸顯出了她高挑的身材和玲珑有致的曲線。

那三個人一臉驚喜的朝着卡車的方向疾步走來。

“小默!”人還未到近前,聲音已經傳了過來,林登能清晰的感受到那聲音裏的驚喜和溺死人的寵愛。

耿默并沒有像他們一樣激動,他雖然下了車,卻沒有朝他們走去,反而還在男青年伸手要拉他的時候,往後退了一步,躲開了他的碰觸。

“小默,別生哥哥的氣了,是哥哥不好,乖,跟我回家,外面不安全。”耿煜說着,又想伸手去拉耿默。

這次耿默只抿了抿唇,沒有再退,任由耿煜牽住了手。

耿煜溫柔地笑了一下,擡起另一只手把耿默幾縷淩亂的頭發理得順了些,然後拉着他往回走,那個中年男人看了坐在卡車內的林登一眼,禮貌性的點點頭,随即跟在了兩人的後面離開了。

只有那個高挑的美女雙手環胸的站在卡車前,沖林登落落大方的笑道,“我叫鄭淼淼,你可以叫我三水姐,你是小默的朋友吧?”

“算是吧……對了,你們是耿默的什麽人?”林登看着前方被青年牽着走的少年,如果是親人的話,怎麽看起來也不是那麽高興啊,不過林登好像也沒見過他高興的模樣,所以無從判斷耿默的真實情緒。

“我是他的表姐,剛剛那個是他哥哥,叫耿煜,另外一個是他們家的管家,”美女淼挑着柳眉一臉興味的打量着林登,“小默還從沒跟陌生人這麽近距離的呆在一起過,你是怎麽做到的?”

林登微微搖了搖頭,“沒怎麽做,他還是照舊的不理人,我覺得跟一開始沒什麽區別。”

鄭淼淼不置可否的眨了眨眼睛,臉上露出一抹讓人很難看懂的笑容,在看到遠處的幾人都已經上了車時,她連忙擺正了表情,沖林登揮了揮手,“行,那下次有緣再見吧。”

話音還沒落,人就已經跑出了老遠。

****

林登有些無聊地屈指敲着面前的方向盤,思來想去,還是決定放棄卡車,打算另尋一輛有用的跑車,以後就算運氣不好恰巧碰到那幫人,也不用怕他們報複了,只要他不說,耿默不說,就沒人知道那兩個人是誰殺的了。

這次運氣很好,很快就讓他找到了一輛完好的奧迪車,車子沒鎖,拉開車門就能進去,鎖孔處還插着鑰匙,裏面也還幹淨,只有車門處有幾條血印子。

剛發動了車子,那個叫鄭淼淼的大美女就捧着一個小禮盒走了過來。

林登把車窗放了下來,疑惑的看着對方。

鄭淼淼看出了對方的疑問,忍不住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她把禮盒遞給了林登,只說了一句,“小默給你的。”

然後就如來時一樣,又蹭蹭蹭的跑遠了。

風一樣的女子……運動細胞也很發達……

林登無言的看了一眼手上的小禮盒,又看了看前方收費站的關口,銀色跑車調了個頭,很快就消失在了他的視野之中。

打開小禮盒,卻發現裏面是一把銀色的手槍,槍管上有一個黑色五芒星的圖案,外形很漂亮。

……這分明就是那天,耿默從子彈箱中翻出來的那把,看他那天那個寶貝樣子,這玩意兒對他一定很重要,現在給他是什麽意思。

這是要他暫時幫他保管嗎?

☆、生死一刻

把那個盒子收到了小倉庫中,林登發動了汽車,朝着W市的方向開去。

W市位處華國的西南方向,是享譽中外的“美食之城”。

而林登此行的目的,就是收集食物。

W市有一棟食品大廈,一共有十二層,每一層都是品種不同的食物。在末世爆發後,那裏更是喪屍軍團的基地,甚至被喪屍整整守了十年,反正直到林登死之前,都沒有聽到過一件關于食品大廈的好消息。

不斷的有人去送死,那裏的喪屍一個個被養的兇悍異常,喪屍吃的人肉越多,它的進化速度就越快,智力一高,想要攻破那裏就更難了。

可還是有人會不惜任何代價的想要進去,在資源貧瘠的末世後期,食物大廈對人類的誘惑力何止一星兩點。

經歷了十年之久,該變質的食物或許都已經變質了,但大廈的最頂層,依然完好的儲存着一大批綠色健康的轉基因食品,甚至還有轉基因蔬菜水果的種子,這些對于人類基地的維持都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也是大廈一直被基地高層頻繁關注的重要原因。

而林登選擇現在去,就是想趁着那些喪屍都還沒進化,趕緊進去撈一通,如果等到半年以後,那可是進的去就出不來了。

***

正午的太陽明媚的有些諷刺,藍天綠樹,流水潺潺,卻不時的能在路兩邊的廢田中看到幾只蹒跚行走的喪屍,原本幹淨的河水也漂浮着許許多多被浸爛的行屍。

在林登開着奧迪車呼嘯而過的時候,發動機的聲響把那些貌似死透的屍體再次驚動了起來,嘩啦啦的一連串水聲,一個個屍體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喉嚨裏呼嚕着難聽的聲音,醜陋的軀體不住地攪動着水花,試圖爬上岸來。

這就是末世,表面平靜的背後,是腐爛,是肮髒,處處都潛藏着巨大的危機。

就算再經歷一遍那些殘酷又如何,他依然還活在這個世界上,有血有肉,會呼吸會笑,他還是一個鮮活的生命,他比那些早已經變成喪屍的人要幸運千倍百倍萬倍!

這個世界已經無所謂正與邪,黑與白,只有雙手沾滿鮮血的人,才能踏着屍骨殘肢鋪設的道路,笑着迎接血色黃昏的到來。

物競天擇,物競天擇……

看着路邊的行屍,林登的嘴角不自覺的翹了起來,帶了些諷刺,但眼中的神色卻堅定的好像任何事物都無法撼動,他要活下去,活得像個人一樣!

***

當汽車駛入山谷間的大道時,周圍的景物突然變得有些眼熟,林登皺眉思索了一番,才想起了這條路曾被一夥報社分子用巨石封死了,根本無法通行。

他前世的時候,跟着一隊幸存者在這裏吃過虧,當時他們共用一輛房車,隊長是個善良又正直的人,沿途如果遇到了幸存者,他基本都會讓他們上車,最後車子實在擠不下了,幾個身強體壯的幸存者自願下車,将位置留給了後來的幾個孩子。

當時,也就是末世剛爆發沒幾天,人性的善依然還存在于大部分的人身上,他們還懷揣着希望,憧憬着政府來解決這次的人類災難。

林登記得自己也在那幾個志願下車的人之列。

斷斷續續下了七八個人,車子一下就空了很多,可是他們那個一根筋的隊長卻大手一揮,放棄了房車,決定跟着他們一起走山路。

一些坐在房車中的人,開到半路,又突然開了回來,放棄了車子也打算跟在他們後面走山路。

一問之後,才得知前面的路原來是被巨石給堵住了。

每個人都被分到了一個旅行包,裏面裝着滿滿的食物和水,都是那個隊長支助給他們的。

大家緊趕慢趕地往山上走,卻不知道有一夥人早已經埋伏在了山路兩旁的石頭後面,就等着他們自己往槍口上撞。

當時林登的手上沒有槍,也沒有精力去時刻警惕,末世的來臨給大家的沖擊都太大了,都還沒調整好心态,誰能想到這種時候還要去防備人類的搶奪,大家此時只意識到喪屍的可怕,想盡辦法的去防止喪屍的靠近,卻獨獨疏忽了那些惡貫滿盈的人。

山谷中的這夥人原本就是混的,有的是道上的,有的是放高利貸的,更多的都是有犯罪前科的,喪屍病毒的爆發,監獄的看守人員自顧不暇,哪有功夫管這些犯人,自然就被他們逃了出來,沒逃出來的也基本都進了喪屍的肚子。

末世的來臨,更是助長了這些人的威風,他們肆無忌憚的做盡壞事,更可笑的是,還就是這麽一夥人,竟然能引領主流人性的走向。

人之初,性本惡——稍微有人帶頭做個榜樣,日子又過得還不錯,就立馬有人有樣學樣,加入了邪惡人類大軍。

究其原因,只能說那些犯過罪的基本都有點本事,也有頭腦,他們夠壞,卻也很強,這是一種很殘酷的事實。

時間過去太久,林登只模糊得記得當時的場景很亂,随着一陣槍聲和尖叫聲,大家又都跟無頭蒼蠅似的各跑各的,沒多久就跑散了。林登身體素質好,跑得飛快,遠遠的甩了他們一大截。

等他停下來,回過頭去看後面的情況時,才發現原先跟在他身後跑的人一個個都‘消失’了。

喊了幾嗓子,沒人應,卻等到了一發子彈,險險的擦着他的大腿飛過,釘入了一旁的一棵小樹幹中,林登當時把那子彈挖了出來,彈殼細細長長的,分明是狙擊槍專用的那種子彈。

後來的事情,林登有些記不清了,總之他是成功逃脫了,因為手上沒槍,他不敢跟人拼,而是東躲西藏的翻過了一座又一座的山,才終于擺脫了那個不時用子彈騷擾他的狙擊手。

這可以說是林登前世的一個小小的污點,也正是拜那個自信過頭,惡意耍弄他的狙擊手之賜,他才沒有早早的葬身于這個山谷裏。

****

林登将背在身後的雷明頓拿了下來,緊緊的抓在手中,這次一定要一雪前恥!

翻過了幾座小山坡,林登終于停了下來,沿途中,陸陸續續都能看到人類留下的生活痕跡,種種跡象都證實了林登的猜想,那夥人一定還在這附近。又看了看周圍的環境,深山老林,樹葉繁茂的幾乎遮住了頭頂的烈陽,可以說,這是一個非常不錯的狙擊藏身點。

看了一圈,總算相中了一棵古樹,林登走到它旁邊伸手拍了拍,很硬也很實在,這棵樹突出的樹皮非常利于攀爬,枝桠也多,爬上去估計很難找到人在哪裏。

心情很好的吹了聲口哨,林登把狙擊槍背在了身後,往後退了好幾米,站定,擺好了助跑的姿勢,接着以最快的速度朝那棵樹沖了過去,在靠近樹幹的時候猛地一個起跳,利用沖力蹭蹭幾下就抓住了最下面的那根枝桠,頓了頓,怕枝桠承受不住自己的重量,林登又往上爬了爬,一直爬整棵大叔的中上段才停了下來,找了一根結實粗壯的分叉蹲了上去。

調整呼吸,等到心跳平複,林登拿起了脖子上的微型望遠鏡,朝着各個方向都看了一遍,沒有發現一個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剛巧趕上了他們的飯點。

沒關系,在這種時候,林登最不缺的就是耐心了,他可以慢慢等。

蹲了一會兒,林登無聊至極的扯了一片葉子含在嘴裏,吹了半天也沒見它出聲,便索然無味的把樹葉一丢。

呯——

那片葉子還沒落到地上,就被一發不知從哪射出的子彈給刺穿了過去,兩片殘葉落到了地上,子彈的威力不減,一直深入到了這棵古樹的樹幹中。

林登的心裏一驚,立馬爬下了樹,左閃右閃地穿梭在各個樹幹之中,他不敢停下,甚至不敢朝一個方向跑。

看來他老早就被盯上了,MD,這個傻X養的狙擊手就這麽閑嗎,他不需要吃飯嗎,不需要上廁所嗎,整天躲一個地方往外盯着不累嗎!

跑了一段路,那種被槍瞄着的金屬感覺一直牢牢的鎖定在他身上,林登冷冷一笑,暫時先讓你玩一會兒,等他找到有利的地形,就讓你死的好看!

周圍的樹木快速的倒退着,林登飛快的奔跑在密林中,雙眼一刻也不停歇的四處找尋着有利的狙擊點,終于讓他發現了一個有凹坑的地方,他故意大動作的躲進了一塊巨石的後面,在那裏停了好半會兒,做了幾個深呼吸後,才總算恢複了些許冷靜。

林登把自己兩只腳上的皮靴都脫了下來,一只倒拿着悄悄地從石頭的上方探出一點鞋底,另一只從石頭的左側探出一點靴尖。

一只或許不會讓對方上當,但兩只,對方總會錯判一個。

果然,林登左手拿的那只靴子中了一槍。

他快速的抽回了手,這場景落在那個匍匐在一公裏外的中年男人眼裏,卻完全成了另一番景象,就好像對方的腳被打中,因為疼痛而縮了回去。

中年男人叫李元,他的父親是毒販,在國內呆不下了才逃到了國外,他也被帶了去,從小就生活在那裏,畢業于X國的一個着名軍校,後來加入了X國的傭兵團,在那裏面算是徹徹底底的精進了槍法,幾年後,又跟着父親偷偷回國,訓練了一批雇傭兵,壞事沒少幹,一年前終于因為襲警的罪名被抓了進去。

本以為至少要在獄中呆個七八年才能出來,沒想到老天有眼,給人類來了這麽一招。

他沒有錯過這個機會,趁着混亂,夥同一幹獄友成功逃了出來。

林登看了看靴子上的彈孔位置,心裏對目标身處的方向有了點底。

這個位置不能呆了,否則他連狙擊的機會都沒有,一探頭就被爆,這還能打嗎?

趴伏下身體,側身一滾,林登很快的滾進那個凹坑中,矮着身體順着坑朝左後繞過去,躲到了另一塊石頭的後面,這塊石頭的體積要比剛剛那塊小很多。

林登沒有爬上去,而是單膝跪在了坑底,将槍悄悄地從石頭的右側探了出去,緊接着将眼睛湊近瞄準鏡,那塊體積不大的石頭剛好擋住了林登露在坑外的腦袋。

順着那個方向微調着槍的位置,林登很快就發現了對方露在外頭的枯黃色槍杆。

夠行啊,藏在落葉堆中!

估計對方也在找他的位置,探出落葉外面的槍杆動了動,要不是他那一動,林登肯定會被槍上的僞裝色給糊弄過去。

不能再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