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作者有話要說:

人,一定要小心和他人接觸。遇到生人一定不要輕易給出電話號碼,這是基本常識。我遵從了十多年,終于在将近第二十年的關頭疏忽了一次。

我是2000年開始接觸網絡的,時間算不上很早,但是和大多數人比起來已經算是領先了。那時候我正飄搖到高三,是一個按理來說應該很忙但實際上卻很輕閑的時間,輕閑到我玩了一年,輕閑到可以去包宿——當時海澱網吧大火還沒有燒起來,玩通宵還是無需遮遮掩掩的。

和大多數人一樣,我的網絡生涯也從聊天開始。第一個QQ由于忘了記號碼(其實是根本不知道還要把號碼記住)而消失,後來就基本上用第二三四個。我高中住校,所以想通宵并不是難事。我的打字速度就是在那些聊天的夜晚練出來的——聊QQ對提高打字速度極有幫助,我那時都是一起開四個QQ,和八九個人同時聊天,當然要打得快一些。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很容易對聊天這件事厭煩,開四個聊到12點就已經煩得要死,借口去睡關掉QQ消失不見,四處看帖子看熱鬧,直到4、5點鐘再度打開,也便沒有聊天的興趣了。

由于那個時候網絡還不算很普遍,所以巧合還是相對容易一些的,這也許是為什麽那時的網絡小說總安排兩個相識的人在網上巧遇談戀愛的原因。一個城市有千人上網和萬人上網是不同的,一個城市只有一個大型網站和一個著名聊天室的年代裏,巧遇不算很巧。我同學就遇到過這種情況,兩人在黑聊(黑龍江信息港聊天室,當時黑龍江人氣最旺的聊天室)聊了半天,我同學想去衛生間,和對方打了招呼,從人群中出去。等一會兒回來之後,對方問她今天是不是穿着紅色衣服,同學驚問他怎麽知道,對方答曰我看到你了,我在你對面左邊第三個。

雖然我并不經常聊天,也遇上過一次這種巧合。一次在學校後門網吧聊天,一同是哈爾濱的男子加了我,問我方位。我告訴他在香坊,他繼續追問,我就說我在六中後面那家網吧。隔了一會兒他說我在7號機子上,你看看我。我吓得立刻把他拉進黑名單,同時慶幸幸好我是在裏屋上網。

那是一個痞子蔡的《第一次親密接觸》飛揚于網絡和現實的年代,大批男子在網上尋尋覓覓,大批女子在網上欲迎還拒。然而身處高三的我盡管很閑,終究是沒有那個心思。也許也是因為我漫畫小說看多了,對現實生活中的各種花言巧語完全免疫。網上男子的三段式也實在太千篇一律,有的時候我和幾個不同的男生聊天,前三句話竟然都是一樣的——你在哪裏,你多大了,有男朋友沒。

高三的時候我特別迷茫,迷茫于現在和将來,迷茫于夢想和現實。對于迷茫的人來說,一般程度的甜言蜜語是什麽用都沒有的,可偏偏網上那麽多人,沒有人知道我心底掙紮,所以沒有半個人勾起我網戀的念頭——還有一個原因是,在網上沒人知道我是一只恐龍,可誠實的我确實是,也就避免了見光死的可能——因為根本不會去見面。我最熟悉的網友都是在漫畫論壇結交的,那時候混原創混得昏天黑地,就差沒舉起一只手:準備着,為漫畫事業而奮鬥——時刻準備着。同好聊起天來确實格外有話說,但也少了性別感,沒有那些陌生人哄女生開心的耐性。所以盡管我QQ上的人達到300餘口,其中男生也有個百十口,最終還是沒有暧昧産生。

第一次不小心給出聯絡方式,就是大學。是時海澱網吧依然沒着火,我也還沒買電腦,自然常在星期五晚上跑出校門,到附近的網吧通宵。北京網吧時間非常怪異,11點到第二天早9點,一個并不怎麽合理安全的時間。到了5點左右,我開始無聊了,在學校裏的bbs上亂晃,忽然收到一則短消息。

斑點:你好,你是英語系新生嗎?

學校bbs可以加入各系,我當然是選了本系來加。看他這麽問,我猜他大概是同系的學長或者學姐,于是很快回複:是啊,剛入學的新鮮人^_^

斑點:可以給我你的QQ嗎?這麽說話挺麻煩的。

我很幹脆地給出了QQ號,然後通過了驗證,和他聊起天來。我是新生,說話比較恭敬,泛泛說些話題,倒也聊得不錯。他大概說了下學校附近地形,看來是挺熟悉這一帶的。我說我在門口上網,快要下線了,他問我可以給他電話嗎。

我當時真的是困得七葷八素,順手就把寝室號碼打上去,然後到了再見下線,把這件事抛在腦後回寝室沉沉大睡去也。直到晚上接到對方電話,甚至直到對方說出來見個面時,腦中也始終沒有半分警惕。

對方卻非學長,甚至不是本校中人,只是住在附近的一名高中生。八四年的卻讀高一,間中留級兩次,說話也有些痞子腔調。據說有意好好學習,經旁人提醒決定在E大校園內尋一免費指導老師,剛好我在他奮戰CS的時候跑上學校BBS,于是就選定我了。我有些哭笑不得,但想想不就是捧起書輔導一下麽,我還可以順便複習高中知識,省得被文科學習完全磨損了我卓越的理科——順便說一下,雖然我高考理科綜合只考到了二百五……十一分,但我确實對理科更有興趣,也更有天賦。至于錯題,則是由于自己認真度太低的關系。

總之我當時很郁悶于堂堂的理科天才(自封)居然淪落到一所文科類院校這件事,于是對于那小子提出的教授數學物理等要求不加以拒絕,說有空的話找地方我教你。然後終于發現那小子留級兩年不是白留的——他真上了高一嗎?怎麽初二的知識都不懂……

不是沒當過家教,只是沒當過這麽笨的人的家教。即使教過反應有些慢的人,也不曾拽得這麽讓人讨厭。我到北京以來,身邊同學即使有點首都人的驕傲心理也一般不重,只這個小我兩歲的小孩天天操這一口帶“丫”字的京腔說東北人有多收鄙視,實在是讓我很郁悶——盡管知道長江以北大案要案大多都活躍着東北人的身影,可我還是極不屑這樣的地區歧視的。

初中語文課本有篇《弈喻》,是課文裏面我難得喜歡的。裏面言道:彼此相嗤,無有已時,曾觀弈者之不若已。我一直認為,只要是人,誰也不比誰高尚幾分,都是一路貨色。什麽北京上海哈爾濱,說白了都是穿着衣冠的animal罷了。就算英美法德日,也是教育和制度使然,而非人性當真高尚無邊。

這樣衆生平等的想法在我腦中銘刻太深,所以我初中以後總是很受班級裏的邊緣人士喜愛,也因此造成了我不太善于拒絕別人的性格。盡管很不喜歡這小男孩,我也還是在不忙的時候和他出去,即使他不聽,也講些東西。其實我也知道他有點醉翁之意,但在看了無數漫畫和言情小說的我而言,只是那個年齡小孩子一種故作成人的無聊行為罷了。我曾經談過一場勞心費力的戀愛,到底什麽是心動,我絕對比他資格下定義。而他,只不過是幼兒心智的孩子而已,這年頭多的是這樣的孩子,穿着大人衣服塗着口紅或打着領帶就大叫“我長大了”。

笑笑,寝室幾人說要小心別和他出去,我卻總覺得這樣的痞子,其實是連“壞事”都不敢做的——最多只敢說。想想當年我叛逆期絕食三天的心情,覺得他還沒有我小學五年級的狠絕。

當然這話其實也有點充場面的成分,當真去他家給他講課,還是有微微不安的。我雖然不是天香國色,好歹也是性別女,實在不該這麽托大的。不過還好我看人向來精準,安然從他家門口出去,沒發生任何事情。

呃,除了在他家樓下遇上湛青同學之外。倒也談不上巧遇,斑點的家離男寝旁邊校門非常近,而E大并不大。打了個照面,我見他眼神有幾分怪異,也未深思招呼一聲便向寝室走去,半天過後才想起來他多半想多了吧——從住宅區出來,旁邊還有名男生陪伴,基本上也想不到其它地方去了吧。更糟糕的是這住宅區靠近E大,裏面套房用來作“計時出租”的可着實不少。

唉,我的清名。

由此後,倒是多方躲着斑點。一方面他既然無心向學,我又何必浪費時間。另一方面盡管人言無謂,但也沒必要引人誤會才是。

平生第一次真正意義上見網友,讓我有了繼續嘲笑網戀的理論依據。同時驗證了當時熱播的某部電視劇劇名。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Don’t speak to strang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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