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陳謹

很疼。

我從來都不知道,身體可以這麽疼。

那是一種要将人一分為二般的痛楚,我不确定我有沒有哀求他,可即使我淚流滿面,他也只是輕輕地摸着我的後背,動作卻一直都沒有停下來。

醒過來的時候渾身像是散了架一樣,晏明朗已經去上班了。我沒有一點胃口,身體也使不上力氣,便深深地埋在柔軟的被褥裏,一直躺到下午才起床。

後來晏明朗回來的時候,我也才剛剛睡醒,正在書房裏看書。

他打開門看到我坐在書桌前,似乎松了口氣,然後問我:“為什麽你的手機一天都打不通,打到家裏也沒有人接?”

我拿起手機看了一眼,居然沒電了。

“手機沒電了,”我想了想,“電話在一樓,我沒有聽到。”

“以後記得充電,”他走進來,站在我面前,“保姆告訴我,你今天一天都沒有吃飯?”

我仰起頭看着他,居高臨下的高大身影使我想起昨晚他罩在我上方的情形,我感覺身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抱歉,我不太舒服,沒有胃口。”

他審視般看了我一會兒:“還疼嗎?”

明白他在說什麽的一瞬間,我的臉火辣辣地燒着,低下頭:“已經好多了。”

“一天不吃飯怎麽行,想吃什麽,我給你做。”

意外地微微睜大眼,好奇心令我顧不得其他,我擡起頭來:“你會做菜?”

他牽了牽嘴角,摸了摸我的頭:“實在吃不下,我給你煮點粥吧。”

我有點受寵若驚地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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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他一起下了樓,說實話屁1股還是很疼,尤其是走動的時候。可我不想在他面前顯得太過軟弱,他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說了句“我先下去準備”,便留我在後面慢慢地磨蹭下去。

等我終于走到廚房時,他已經切好了裏脊肉和皮蛋。

我看着他熟練的動作,此前真的完全沒有預料到他竟然這麽富有生活氣息。

像我的父親,就連烤個面包片煎個蛋都要母親為他幾十年如一日地代勞,而他認識的那些腦滿腸肥的上流人士,甚至連在家裏用餐的機會都很少――畢竟他們沒有一個像我的母親一樣還算勤儉持家的妻子。

我一直都以為那些所謂的上流社會的成功人士都是差不多的。

煮粥其實很費時間,以至于當晏明朗把粥端上桌的時候,即使仍舊沒什麽胃口,心懷感激的我卻像是饑餓了好幾天的人一樣大口地吃了起來。

晏明朗在旁邊看着我,吃着保姆準備好的晚餐,似乎覺得我的捧場令他很有成就感,他偶爾會看着我忘記吃飯。

喝完粥,我擦了擦嘴巴,朝晏明朗比了一個大拇指:“這是我喝過的最好喝的粥。”

我在他漆黑明亮的瞳孔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頂着昏昏沉沉了一天沒有心情打理的亂糟糟的頭發,因為長相過于秀氣,笑起來的時候特別有孩子氣。

晏明朗微微怔了一下,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比先前多了些什麽。

擡起手摸了摸我的頭,幫我理順亂糟糟的頭發,他繼續吃飯之前跟我說:“你應該多笑一下。”

我自動把這句話翻譯為:你的笑容非常賞心悅目。

于是我沖他露出八顆潔白整齊的牙齒。

Eric就曾經跟我說,看到Shaw的笑容,就會讓人覺得什麽煩惱都沒有了。

其實以前我很愛笑的,只是三年來外債的壓力、對Z國和未來的陌生,很難讓我像以前那樣沒心沒肺。

而很快地,金錢的壓力讓我更加笑不出來了。

當某一天我發現我的無線鼠标壞掉的時候,我才恍然想起我的囊中羞澀。

吃穿不愁地生活了這麽多天,我差點把我身無分文的事情給忘記了。然而就算我可以接受晏明朗給我買的東西,可我并不覺得伸手問他讨要什麽是一種理所當然的事。

猶豫了半天,我還是給晏明朗打了電話。

我底氣不足地問他:“白天你不在的時候我可以出門嗎?”

他似乎有點驚訝:“這幾天你一直沒有出去過?”

我“啊”了一聲:“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出去嗎?我不知道。”

他停頓了一下才說:“是的,但不要走太遠,如果找不到回家的路可以給我打電話。”

我連忙道了謝。

挂了電話,我在衣櫃裏翻出一套還算簡單樸素的衣服穿在身上,确保手機放在口袋裏之後,我帶着忐忑的心情出了門。

其實即使晏明朗不交代我也不敢走遠,因為出了門我除了能看清路,和瞎子沒兩樣。那些路标啊建築物上的文字啊我一個都看不懂,就連身邊的人全都是标準亞洲人的面孔都令我眼暈。

出了小區,我沿着同一個方向一直走,我怕轉幾個彎我就回不去了。

走了沒多遠,我就看到了一家餐館。在門口兜兜轉轉了半天,這個時間還早,店裏沒有什麽人,老板坐在櫃臺後疑惑地看着我。

在我再次探頭的時候,我和他四目相對,我尴尬地笑了笑,終于鼓起勇氣走了進去。

在我連說帶比劃地解釋了将近半個小時之後,老板才連蒙帶猜地明白我在問他需不需要人洗盤子,遺憾的是當他明白我的意圖之後果斷地搖頭拒絕了我。

我垂頭喪氣地從餐館裏走出來。

其實這條街非常繁榮,有很多店鋪。可我畢竟語言不通,只有像洗盤子這種只要站在一個地方埋頭苦幹就可以的工作比較适合我。

連續找了七八家餐館之後,終于有一個老板點了頭。

然後他對我說了什麽,我一臉茫然地看着他。

老板拍了下額頭,從自己的錢包裏抽出一張卡片給我看,那應該是某種身份的證明。

我這才想起我的駕照和護照全都放在晏明朗那裏,此前我一直都不知道打工還要身份證明,畢竟在澳大利亞,十三歲就可以打工了。就算我看起來顯小,但很顯然早就超過了十三歲。

我比劃着告訴他我已經十九歲了。

老板又叽裏咕嚕地說了什麽,然後又反應過來我是聽不懂的。他嘆了口氣,大概任誰對着我這麽張東方人的臉,都很難想起我不懂中文。

然後我看到他眼睛一亮,朝我身後很驚喜地招了招手。

我轉過頭去,看到一個個子很高的男生走進店裏。

老板跟他說了一會兒之後,他轉過頭來看着我。

“老板說,你看起來實在不像十九歲,他甚至懷疑你不到十六周歲,”他一開口,便說了一口流利的英文,甚至還帶着點紐約那邊的腔調,“在Z國,不滿十六周歲算是童工。”

我無奈地苦笑了一下。

他繼續說:“不過我們店裏确實還需要一個洗盤子的人,如果你想做的話,可能工資會低一點,而且如果找到別人,老板可能随時會辭退你。”

聽到有轉機,我忙不疊地點頭。

在那個男生的幫助下,我和老板成功達成了協議――每天從上午九點到下午三點,只要做到店裏所有的東西都清洗幹淨之後就可以下班了。

老板聽說我急用錢之後,勉為其難地同意我每周結算一次工資,兩百塊。

後來我問了那個男生兩百塊足夠買一個無線鼠标嗎?他有些無奈地說:“你連兩百塊能買什麽都不知道就敢出來打工?”

那個男生叫陳謹,在附近的大學裏念書,剛念大一,比我還要小一歲。

陳謹是個很陽光的大男孩,接近一米八的身高,雖然看起來瘦瘦的,可我有一次看到他挽起袖子時露出了修長的手臂,肌肉線條非常漂亮。

他甚至可以輕松擡起一整筐的啤酒還跟我聊天。

我再度質疑造物主的不公,憑什麽比我小的男人都可以比我有男子氣概。

即使在澳洲我也總是因為這個自卑,可那時候我總以為是我的一半東方人的血統作祟。然而直到來到Z國,我才發現原來是我自欺欺人,即使是Z國男孩也比我壯實高挑太多。

但讓我高興的一點是,我好歹算是結交了在Z國的第一個朋友,而且還是同齡的。

不過當他問起我的家庭時,我總是扯東扯西地把話題轉開,從那之後他大概也猜出我不想提這些,便再也沒有問過。

其實在澳洲,同性婚姻是合法的。

我并不覺得我和一個男人同居有什麽不好,我只是覺得晏明朗可能并不希望我在一個他不認識的人面前提我們的私生活。

漸漸地,我發現陳謹和我原本想象的勤工儉學的大學生不一樣。

他右邊耳朵上戴着一個小小的并不顯眼的耳釘,我以前在網絡上看到過,要幾千澳元。

他的衣服和鞋子都看不出牌子,可以我曾經也是有錢人家少爺的眼光看得出,全都是價值不菲的高級定制貨。

他甚至在我正式上班那天送了我一個他說他“用不着放着也浪費”的鼠标,光看也知道那不是我一周的工資能買得到的。随便就送一個剛認識的人禮物,看起來還毫不在意,看得出他出手很闊綽。

所以在一個星期之後,我拿到了工資的那天,我請他吃了一頓自助,正好花光了那兩百塊錢。

那天我們兩個吃得肚子鼓鼓的,坐在街上的長椅上休息,他問我:“我看你好像很缺錢的樣子,就這麽把工資全都用掉了不心疼嗎?”

我挺豪氣地說:“本來我也是準備把這兩百塊拿來買鼠标的,反而是我蹭了一頓飯,算來算去也是我賺了啊。”

陳謹聽着我的謬論笑得開心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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