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透過木質的浴室門,能夠聽到裏頭淅淅瀝瀝的流水聲,但林可岑像個不懂色/欲為何物的gay,臉不紅心不跳地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因為要給對方拿換洗的衣物,所以林可岑從自己的衣櫃裏拿出了一件寬松的休閑白T,又從另外一堆衣物中拿出了一條黑色的到膝短褲。這兩件是他之前為了運動才買的運動服,結果買了之後發現有點小,便舍棄在了一邊,如今給陳爾丁穿倒應該是正好。
不過……
林可岑的視線朝着自己衣櫃裏頭的某個抽屜瞥了眼,但又很快像是做錯了什麽事一般收回了視線。這個抽屜中,全是內褲。
對,沒錯,都是內褲。
但唯一不太好的一點就是,他所有的內褲都是穿過的,而內褲畢竟是貼身的衣物,給陳爾丁穿他穿過的——雖然他已經洗幹淨了,的确是不太好。
可是,如果讓他直接下面光溜溜地啥也不穿……那滋味,可能更加酸爽。陳爾丁說不定還以為他這個gay表面正經,實際上壞得很——雖然他自認為自己的确是個悶騷,但在某些程度上,他也有自己想要履行支撐的原則。
痛定思痛,林可岑最終還是挑選了一條他平日裏從來不穿只穿過一次就扔到了犄角旮旯裏頭的某條白色內褲。當時他買這條內褲其實是懷着某種不知名的悶騷想法的,畢竟老gay高齡28歲,他也想要鐵樹開花。
只是前腳剛剛踏進那gay吧門,後腳就溜之大吉了。到底還是做不出那個決心,他聽說gay吧很亂,gay圈裏頭的人都是幹一炮就拎着褲子溜了,可他是想要一段長久的感情,即便日後可能沒有辦法拿結婚證,他也是想要和某個特定的人過一輩子的。
也因此,為了那次購買的決勝內褲就無人問津放置一邊積灰了。
此刻給陳爾丁穿,他實際上也有點惴惴不安,但又想哪條內褲不是內褲,再者他又不知道這條內褲曾經用在何處……
于是他就這麽不要臉地将那條白色內褲與那條白T以及那件黑短褲疊在了一塊,雙手抱着就準備給對方捎去。
來到浴室前,他便伸手敲了敲門,抱着空拳放在自己的面前咳嗽了一下,這才一本正經道:“我把衣服幫你拿過來了,幫你放在門口行嗎?”
他家都是要換了拖鞋才能進來的,而且都是實木地板,平日裏也一直拖地的,所以并不髒。但是裏頭的水聲卻是在林可岑的這一句話結束時停止了,随即是拖鞋踩在大理石地面的聲音,“噠噠噠”,特別地愁人。
浴室門,果然被打開了,陳爾丁從裏頭探出了半個身子,他的發絲已經潮了,此刻濕噠噠地貼在他的頭皮上,更加襯得他眉清目秀的。
林可岑:去掉發色,就是他喜歡的那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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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爾丁的臉頰上紅撲撲的,夾雜着漂亮的粉色,不知到底是因為被熱水給洗出來的,還是因為害羞的。林可岑總覺得不會是後者,因為對方根本沒有臉,平時對方那騷浪勁頭可不是蓋的!
“謝謝呀。”對方的聲音此刻有點沙啞,竟然有點過分的好聽。
林可岑:……我的天菜嗓音!!!!我可以!!!
理智回歸,林可岑一本正經地将自己手中的衣服送入對方的手中,同時道:“內褲我好久之前穿過一次,但我已經洗幹淨了,所以只能讓你委屈一下了。”
不知道是不是林可岑的錯覺,陳爾丁的表情竟然露出了可恥的興奮?但随後,他就矜持地點了點頭,探着半個身子對着門外的林可岑笑着道謝。“沒事,麻煩你了呀。”
“不麻煩。”
兩人客套了一番,陳爾丁最終還是将衣服抽走關上了浴室房門。林可岑在浴室門口站了大約三秒鐘,便有點恍惚地朝着自己的卧室走。
回到自己房間的林可岑,突然覺得能夠理解未來的自己為什麽會栽了……這家夥,洗澡完的樣子乖乖巧巧簡直是根據他的理想型量身打造的啊!
而此時的陳爾丁,抱着衣服站在你浴室中,露出了一個志在必得的微笑。
因為林可岑的放在本來就是兩室三廳的布局,所以陳爾丁與林可岑睡同一個屋子培養感情的計劃宣告破産,兩人在不同的房間,隔着一堵牆度過了同在屋檐下的第一晚。
第二天醒來,兩人的疲憊總算是一卷而空。由于陳爾丁的衣服根本沒洗,因為即便洗了一個晚上也不一定幹,所以他只能忍着嫌棄套上了昨天的運動衫。
林可岑煮了粥,又從冰箱中拿出速凍的小包子蒸了六個,配了些榨菜,簡單而又迅速地解決了早飯。警惕起見,林可岑與陳爾丁并沒有直接出門,而是由林可岑靠在貓眼上觀察了一下樓梯內的情況。
“少了一個喪屍。”林可岑一共數到了兩個喪屍,一個在701的門前,一個依舊還在樓梯口,只是看那樣子應該也是動了的,還有一個昨日就提早蘇醒的喪屍并未看見。
兩人下意識地提高了警惕,這一次,他們可用的武器可比之前鋒利。林可岑拿了在他廚房裏放着的尖刀,将自家的拖把給拆了,同時将尖刀用繩子與膠帶捆在了一塊,做成了一個簡單的□□——雖然是不太确定牢不牢固,但現在顯然不是在這個方面精益求精的時候。
而陳爾丁則拿了一把小刀。他的力氣沒有林可岑大,要是貿然使用那廚房中的菜刀,說不定根本揮不動見幾次。在重生回末世之前,他所做的努力就在跑步上,因為他知道他力量雖然不行,但卻在高中的學生時期年年參加田徑比賽,所以他的速度拿得出手。
為此,他在回到末世之前,就撿回了他荒廢了好幾年的跑步,幾乎是沒命地在跑。他的這種行為顯然是讓他的家人以及他的前女友感到奇怪,但他并未多加解釋些什麽。
因為……他對他們早就已經心涼了。
心涼是個很籠統的詞彙,陳爾丁無法具體定義到哪個方面,但至少,如果讓他做出選擇,他會選擇與前世完全不一樣的答案,他會選林可岑。
将心比心,他也應該選擇他——即便他會被家人說不孝,但也比被家人逼迫着壓榨林可岑好太多,同時也比被女友背叛一次又一次好太多。
打一下給顆甜棗這種事情,一次還好,若是連續來了兩次,那麽,抱歉了,誰都不是傻子,他陳爾丁就更加不是,所以他怎麽樣也不會重蹈覆轍。
“你确定你不把菜刀拿着?”在打開大門之前,林可岑最終還是決定提醒一下陳爾丁。
“不用,我要是拿着菜單,反而還發揮不出自己的實力。”
雖然對“實力”兩個字有點不一樣的看法,但林可岑最終還是嘆了口氣,道:“好,準備一下,我們等會沖出去,如果只有一個喪屍,那顯然還是可以一戰的。”
“好,我跟着你。”陳爾丁并未提出異議。
對方乖乖巧巧,林可岑便也不再多說什麽,只是緊張地旋開了大門把手……
大門推不開!
大門,被什麽東西堵住了!
兩人都是一陣無語,因為想到了什麽,便明白自己真的是白緊張一場了。“看來那個喪屍在我家門口。”林可岑聳了下肩,這個時候,他的心情也輕松多了,語氣都變得輕快起來。
兩人齊力推開了房門,果然,門外就是一個沉睡着的喪屍,他臉上的顏色更加的青黑了,林可岑多看了兩眼,覺得對方臉上的顏色似乎的确和其他兩個喪屍有着些微的不同。但他并未多加停留。
兩人朝着電梯的方向走去,但就在這個時候,他們的身後傳來了一道開門的聲音,随後,兩人聽到了一個男人說話的聲音。
“小林!”是林可岑的鄰居李大爺,李大爺是林可岑父母的朋友,也已經上了歲數,早已白發蒼蒼,即便是站立着有點顫顫巍巍的。
“李大爺!”在看到對方的一瞬間,林可岑的眼睛都亮了一下。他本來以為李大爺已經被喪屍咬了,但看來李大爺福大命大,那個晚上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出過門。
“你也好好活着,真是太好了……”李大爺的手都有點抖,他蒼老的眼眸中滿是濕潤的水光,渾濁的眼睛中卻好似看透了一切。“最近發生的一切,真是災難啊……你們這群年輕人該怎麽辦啊……”
“李大爺,你要不要和我們一起離開?”留在這裏顯然只能等死,即便他一直不出門,但總有一天會連食物都沒有。就算現在在早上,喪屍并不會行動,人類還可以去超市囤積食物,但食物只有出沒有進,總有一天食物會全部吃個幹淨,更加重要的是,超市想想就是喪屍的根據地,肯定有大批的喪屍在那裏沉睡着。
而喪屍會進化,等有一日,大批的喪屍可以在日間行動,那超市又有多少人敢去?
然而李大爺卻是擺了擺手,這時,他們才看見,在他手上是一個猙獰的牙印。
看到這牙印的一瞬間,林可岑與心陳爾丁同時陷入了沉默。“我知道被咬之後會發生什麽,我時間不多了……只是有一件事……我希望你可以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