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原書的男二季鴻歸
謝奚奴的恢複能力真的驚人。
吐了一身的血, 發了連日的高燒,在床上躺了沒幾天便又生龍活虎的。
只是雖然身體已經好得七七八八,但每當村民們提着禮物來看望他的時候, 謝奚奴便又縮在被窩裏裝睡, 弄得大家也不好意思吵醒他, 沒呆一會兒便輕手輕腳地離開了。
對此,秀秀只覺得, 這個死小孩應當就是不好意思了。
想不到還挺害羞。
謝奚奴不知道秀秀的腹诽, 他只是讨厭那些個“掏心窩子”、“訴衷腸”的肉麻話,幹脆就耳不聽為靜。
至于謝奚奴為什麽能夠這麽厲害, 赤手空拳殺了那幫黃泉海的賊人,大家雖然疑惑,卻并無人過問。
無論他是什麽天賦異禀的小道也好, 是什麽妖魔鬼怪也罷,都已經不是這麽重要了。
現在唯一重要的是, 大家都活着,是謝奚奴救了大家, 這便足夠了。
村長問過秀秀:“阿奴的生辰是幾時?大家夥想給他辦個熱鬧的慶賀日。”
生辰其實不過是個借口, 主要是因為感謝,想做點什麽讓他開心。但村民們怕沒有個引子, 就顯得太直白太見外了。
秀秀沒想那麽多,被村長這麽一問, 才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居然從來沒想過幫他辦個什麽生日會的, 怪不得遲遲加不了好感度, 敢情是情感小劇場走得太少了呀!
不過謝奚奴被撿回長青村的時候應當還沒記事,更遑論生辰了。
幹脆,就随便給他定個日子吧。
決定後, 秀秀就旁敲側擊地問道:“阿奴啊。”
謝奚奴正在練字,聞聲,筆尖一頓,擡眸看去:“怎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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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麽想要的嗎?”想起他以前的答案,秀秀又補充道,“随便什麽,有一點點想要的也可以。”
不知道她問這個幹嘛,謝奚奴繼續剛剛沒寫完的字,随口答道:“都還行。”
“……”
秀秀是真的讨厭那種“都可以”,“都還行”,“随便”的答案,都還行是什麽還行啊!您到是說清楚啊!
她在心裏抓狂了一下,才又問道:“都可以嗎?那我給你買十斤松花蛋吧。”
“……”
見到他有些鐵青的臉色,秀秀覺得有些好笑。她也是前陣子才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反派團子害怕吃松花蛋,不止害怕,甚至到了聞一下都能萎靡不振半天的地步。
果不其然,謝奚奴沉默了一下,便老實答道:“松子糖吧。”
秀秀點了點頭,便起身,拎着菜籃子,準備前往鬧市。
這會兒已過正午,集市裏冷清了許多,就三三兩兩幾個人。
秀秀買了幾袋松子糖與雲片糕,便哼着小曲兒慢悠悠地往回走。
走到路邊鐵鋪邊時,她的腳步微微一頓,視線被鐵鋪邊一個小攤子吸引了過去。
只見那攤子上什麽也沒有,只有一把玄青色的長劍,看起來并沒有什麽特別的,但劍鋒卻能直刺入青石板,筆直地插在地面上,卻不在石板邊沿上留下一絲裂縫。
一看就是把鋒利的好劍。
秀秀忽然想起謝奚奴似乎并沒有什麽武器。
書裏也從未描寫過他有什麽趁手的武器,向來就是搶別人的就用,用完就扔。
但凡他能有個防身的武器,以他的身手最後也不可能瘴氣入體而亡。
思及此,秀秀走到攤販邊問道:“大哥,這劍怎麽賣?”
攤販大哥是個三十歲出頭的青年模樣,沒有落雨沒有烈日的天氣他撐了把紙傘,整個人埋在傘陰下。
聽到詢問聲,他微微擡起傘沿,打量了一下來人,便又埋頭進了陰影處。
莫名被無視,秀秀沒生氣,只又問了一遍:“大哥,我要買劍,這劍多少錢?”
這次他說話了,聲音淡淡道:“不賣。”
秀秀一愣:“為什麽不賣?”
大哥笑了一下:“我這劍,有主了。”
這笑容,這話,定是有什麽含義,武俠劇裏都是這麽寫的。
于是秀秀非常自信道:“我便是這劍未來的主人。”
“你不是啊。”他道。
秀秀問道:“你怎麽知道我不是?”
大哥擡眸瞥了她一眼:“你?”
“那行。”見秀秀一臉堅持,不肯走的模樣,大哥将身子往後一靠,随意地指了指劍,道,“我這劍自己認主,你問問它願不願意跟你走吧。”
在大街上問一柄劍願不願意跟自己走?
秀秀愈發堅定這位大哥是高人,這柄劍是絕世神劍了。這劇情不就是武俠劇男主标配嗎?
聞言,她立刻俯身問劍:“你願意跟我走不?我每天給你擦身體,把你磨得又閃又亮的。”
“……”
一陣風拂過,吹走了周遭的碎石與落葉,此時集市上的人更少了,顯得這個小地攤愈發蕭條。
大哥一臉“你是不是有病”的表情瞪着秀秀,都明确跟她說了這劍已經賣給別人了,這人聽不懂人話也就算了,還真就和一柄劍講話?
“哈哈哈……”
耳邊忽然傳來一陣爽朗的笑聲。
秀秀一愣,這劍真會講話?
“你是聾了嗎,是本少的聲音,莫非你還以為劍真的會講話?”
聲音是從身後傳來的,只見一個看起來與謝奚奴差不多大的小少年穿着一身亮瞎狗眼的明黃色的衣服,學着小大人的模樣,搖着紙扇來到了她面前。
這衣服……秀秀是有印象的。
如果說原文男主所在的江家校服是花裏胡哨的話,那原文男二所在的季家,也就是最後被謝奚奴滅門的季家,他們的校服只能用亮瞎狗眼來形容。
從發冠,發帶,到衣衫,鞋子,全部都是金燦燦的明黃為主,偶有黑金線與白娟圖案留底,也難掩這奪目的黃。
而季家這個年紀又講話這麽放肆的,秀秀一下子就記起了原書的男二季鴻歸。
季鴻歸揚頭看着她,笑道:“你這人真有意思。”
秀秀心想,你才有意思,穿得跟只青腳麻雞一樣,還好意思笑別人。
“季少爺,您要的劍。”
只聽“嗡”的一聲,劍被拔出,淩空發出劍鳴。
秀秀一臉可惜地看着那大哥橫拿着劍遞給了謝鴻歸。
開玩笑,就季鴻歸這性格能使好些劍嗎?
這書的男二不走什麽“男主是被女主愛的,男二是被大家愛的”溫柔男二風,而是另辟蹊徑走了一條幼稚嘴賤風。
除了對女主還算溫和外,這位小哥從小到大自恃家世傲人,從不把別人看在眼裏,與謝奚奴并成為南北雙賤(君秀秀自己封的),唯一的區別是一個會用敬語,一個橫沖直撞。
比如季鴻歸會說:你有毛病嗎?
謝奚奴就會說:閣下是不是有病?
比如季鴻歸會說:你趕緊死吧。
謝奚奴就會說:您可以死了。
總之都不怎麽讨人喜歡,但鑒于謝奚奴現在是自家孩子,秀秀下意識護犢子地覺得,至少阿奴沒有穿得像青腳麻雞這樣。
季鴻歸接過劍,有些嫌惡地看了一眼:“無名先生不是說執此劍會顯得威風凜凜嗎,我看這不過是把破銅爛鐵。”
說罷,他随意地将劍往地下一扔。
攤販大哥心疼地撿起劍,道:“季少爺,我師父可是有名的鑄劍師,這柄劍他打造了整整三年才竣工,若不是季少爺要……”
“那為何連個像樣的劍鞘也沒有?”季鴻歸不屑道。
“師父他老人家說了,此劍已有劍魄,尋常的劍鞘鎮不住它。”
“沒有劍鞘是要本少背把裸劍讓他人笑話?”季鴻歸嗤笑一聲,“你自己留着吧,或者給這個村婦,她不是想要嗎?”
突然被cue到,秀秀也顧不上生氣,忙道:“我要我要。”
季鴻歸原本只是随口一說,見她真要,又不舍得了,一把又奪過了劍:“算了,就丢庫房裏去……”
他話音未落,忽然慘叫一聲,那劍竟然騰空升起,狠狠地劃破了季鴻歸的手心,要不是秀秀離得近,下意識地抓住了劍柄,這小孩的手怕都保不住。
想不到這劍還真有意識!
季鴻歸痛得想哭,又覺得沒面子,氣得狠狠瞪了一眼秀秀,對着随從大聲斥道:“沒看到本少受傷了嗎?還不快帶我去找大夫!”
說到後面,竟有了一絲哽咽之意。
看着他被随從背着遠去,秀秀忍不住笑出了聲。
想不到這麽猝不及防就見到主線人物的團子版了,這人比長大後還要惹人厭。
“姑娘還要嗎?”見秀秀抱着劍傻笑,大哥忍不住提醒道。
其實貨主不要,他應該拿着劍回去複命,但這劍在路上就不聽話,幾次三番将他劃傷,他這才忙不疊地日夜兼程來到季家公子哥游玩的城鎮送刀,好不容易送到了,又被退了貨。
現下不管是誰也好,把這刀祖宗領走他就謝天謝地了。
冷不丁地撿了漏,秀秀還有些沒反應過來,直到那攤販大哥拿着荷包跑路後,她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她似乎拿了幾錢銀子,撿了個寶貝兒?
她這個念頭才剛冒出來,忽然手心一痛,那劍居然不安分地在她手心裏轉了一圈,就想飛走。
秀秀哪給它機會,忍着痛,将它一把拽了回來,拖着刀柄便往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