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Charles注意那個男人很久了。如果要以時間來精準描述的話,應該說他已經注意他三天,從每天下午兩點到兩點二十。

倒不是說Charles一定要在這個時間段才注意他。這完全是因為那個把自己包裹在灰色呢子大衣和格子圍巾裏的男人,連續三天每天兩點都會準時推開這家書店的大門,分秒不差。

用“書店”來形容這家盤踞在街道拐角的小店的規模,恐怕有些誇大了。但Charles堅持這麽稱呼他的這間小房子。

這間小書店開在居民區裏,左邊是一家熱鬧的水果店,對面是一家超棒的冰激淩店,與賓客絡繹不絕的那兩間店鋪相比,安靜、低調、只有一個簡單的木質招牌的“Xavier書店”生意顯得極為慘淡。

小小的店鋪裏只有兩排書架,一排擺着古舊的二手書,有詩歌、有歷史,偶爾還能找到幾十年前的繪本。另一排則是一些相對“時髦”一點的書籍,比如永不過時(考慮到這個詞和時髦的相對意味)的推理小說、奇幻小說、還有人物傳記。Charles也曾試着進一些流行的言情小說放在店裏,可那些書籍卻被書店的常客嘲笑,質疑他的閱讀品味。

所以他放棄了,安心的讓他架上的書的出版日期停留在去年年中。

感謝他的父母給他留下了這間房子和一筆還算可觀的遺産,讓他可以在書店三個星期不開張的情況下依舊維持體面的生活。

而就在前天,當他在收銀臺(也可以叫書桌)後閱讀某本文字乏味的政治小說時,架在門上的進門鈴叮叮當當的響了起來,這猛然驚醒了困得搖搖欲墜的他,讓他第一時間把視線轉移了過去,落在了那個身姿挺拔、有着棱角分明的輪廓的男人身上。

Charles沒有站起來,只是客氣的點點頭。他猜這個男人和其他誤入這裏的客人一樣,只是在旁邊的水果攤買完東西,便順路來轉轉,因為他身上還帶着一股好聞的橙子味而且懷裏還抱着一個紙袋。

男人并沒有因為小書店的逼仄而露出什麽不滿的表情,要知道很多人在進來的第一時間就會因為直達天花板的書架而感到不舒服。

男人抱着一袋橙子往書店深處走去,視線在書脊上一一劃過。他很快的從二手書的那排書架前走過了,然後走到了那排“時髦”書架前,依舊像剛才那樣,漫不經心的用眼睛巡視那些書名。

而就在他即将走到盡頭然後回轉回來時,他的腳步突然停了下來。

那裏是Charles的視線死角,他看不到男人在做什麽,只能通過書架的空隙看到男人的眼睛和腳。

男人盯着書架,眉頭微微皺起,表情像是在掙紮着什麽一樣。他就保持着那個姿态在那裏站了幾分鐘,直到Charles問他“有什麽需要幫助嗎”才略帶慌張的搖頭說不,然後抱着他那袋橙子,匆忙的離開了書店。

真是個怪人,Charles想,不過是個長得很帥的怪人。

第二天Charles起的晚了一點——如果下午一點才從樓上晃晃悠悠下來開店也算“晚了一點”的話。他昨天晚上在電腦前忙了一整晚,直到太陽升起才寫完最後一個句號發給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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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天謝地你趕上了!”陪他在電腦前熬了一夜的編輯Hank差點哭出聲來。昨天晚上他和Charles開了一晚上的facetime,就為了監督他真的有在電腦前寫作。“你不知道有多少讀者在等着你的文章呢!”

Charles沒有在聽他的誇獎,在屏幕顯示傳輸完成後第一時間關閉了電腦和手機開始補覺。這香甜的一覺讓他錯過了早飯,并且讓他只能在小書店裏吃着外賣的披薩打發午飯。

就在他捧起最後一牙披薩準備往嘴裏送時,書店的大門又一次被推開了。Charles思考了一秒決定還是先咬下去比較好,所以他狠狠的咬了一口披薩,并且拉出了長長的芝士絲。

而這一幕毫無意外的被進門的來客看到了眼裏。他發出了一聲短促低沉的驚呼,然後在Charles與芝士絲纏鬥的時候迅速溜向了書架那邊,只留給Charles一個熟悉的背影。

是的,又是昨天那個橙子味男人,而他今天又同前一天一樣停在了那排書架的轉角處。從兩點到兩點二十,皺着眉頭盯着書架,然後再次在Charles出聲問他時倉皇離開。

接着是第三天,男人準時而來,今天的他是葡萄味的,Charles猜他要不然是把一杯葡萄汁灑在了身上,要不然就是剛從葡萄園裏離開。Charles閉着眼睛都能描繪出他的表情與動作——一臉掙紮的站在書架的最裏面,眼睛盯着不知道那排書。

但今天的他比往常多了一些動作。Charles發現男人擡起了頭看向了天花板。然後原地轉了個圈,像是在找尋什麽一樣。接着他來來回回在書架隔出的小道裏走了幾遍,最後一次甚至走到了Charles面前,站在他的位置回頭看了一眼書架。估計他也意識到他的行為有多麽奇怪了,所以他在離開書店前,欲蓋彌彰的對Charles說了聲“明天見”。

※※※

【他絕對是要下手了!】隔着電腦屏幕,Charles都能想象出來Raven敲擊鍵盤的聲音有多麽大。

【下手?下什麽手?】Charles有些疑惑。

【偷書啊!他今天看來看去肯定是在确定攝像頭的位置!】大偵探Raven信誓旦旦又語重心長的說。【Charles你已經是個大孩子了,我不得不告訴你這世界上其實是有壞人存在的……】

Charles哭笑不得的打斷了她的話。【我當然知道這世界上有小偷,可是你如果見過那位先生和他身上那件貴的要死的大衣,就會知道這個猜測有多麽不符合。雖然行為可疑了一些,但我覺得他會是一位正派的人。】

【那他在看什麽?】

【我不知道。】Charles回答。【我後來有在那排書櫃上找過,他停留的位置放着幾十本推理小說,我看不出來他看的究竟是哪本。】

【我明白了,他一定是想從推理小說裏獲得殺人的方法!】Raven的推測越來越奇怪了。

Charles當然不會聽她的胡言亂語,雖然他真的很愛這個唯一的妹妹,但是他不得不承認她總會臆想過多。

至于那個男人到底想幹什麽……Charles覺得明天他可以試着問問他,要知道他的小書店已經好久沒有連續三天都有客人進入了。

※※※

Charles意識到Raven說的很對,他冤枉了她,今天身上彌漫着柚子味道的男人确實要“下手”了。

Charles今天上午很巧妙的挪動了一點點書架上書的排布,把那些又厚又寬的書挪到了最頂部,這樣他就有更多的縫隙可以觀察男人的動作。

柚子味的男人如前三天一樣在書架的最後停下了腳步,他擡頭先看向了天花板——那裏除了厚厚的一層灰以外沒有任何電子設備,然後他轉頭看向了Charles的方向,Charles驚險的在與他對視之前低下頭,裝作沉迷于書本中的樣子。

最後的最後,男人安心的從書架上抽出了一本硬皮精裝版的書,然後微微扭過身子,用寬厚的後背超向了收銀臺的方向,擋住了他身前的動作。

——他早該料到的!Charles頗為可惜的想,現在還不是穿如此厚的大衣的季節,男人身上的大衣很有可能就是他的作案工具,說不定扣子解開後裏面全是大小不一的暗兜,裝滿了他的手碰到過的各式各樣的東西。

男人打扮的非常體面,但說不定他是那種有心理疾病的非要通過偷竊東西從而滿足欲望的有錢人。

他很帥,但他是個小偷,這真的太令人感到遺憾了。

Charles悄悄從書桌後閃身出來,他不會承認他今天一直坐在桌子後面是因為他提前把鞋脫了。不過腳下這雙毛茸茸的襪子真的在這時候幫了他大忙,這讓他可以用安靜的像貓一樣的腳步輕輕的來到男人身後,而不用驚動他。

三步……兩步……一步……

他已經來到了柚子味男人的身後,可對方仍然低着頭在身前忙活着什麽,沒有注意到身後的視線。

Charles深深吸了口氣,開口說:“先生,如果我是你的話,我會把那本書放下。”

“啊!”

看來Charles這招突襲奏效了,男人吓了一跳,手裏的書沒有拿穩,厚厚的硬皮書從一米多高的空中“嘭”的一聲落了地,與此同時還有一支看上去很昂貴的全身金閃閃的鋼筆跌落下去,筆尖朝下,若落到地上絕對要折彎它漂亮的筆頭。

出于對于鋼筆的珍惜以及該死的條件反射,Charles下意識彎腰接住了這支鋼筆,成功的讓它的墨甩了自己的滿手。

以他現在的姿勢,視線恰好落在了地板上那攤開的推理小說上。

通過它的硬皮和厚度,Charles在男人從書架上拿下這本書時就回憶起了這本推理小說的名字——《別惹那只貓》,作者Mao,故事圍繞着一只會招來死亡禍患的神秘黑貓展開,每個飼養過這只黑貓的人最後都死于非命。Charles很少看推理小說,但這個作者卻是個例外,他的所有作品他都看過,好幾遍。

而現在,在這本書敞開的扉頁上,一個本不該出現的潇灑簽名安然的躺在那裏,與Charles靜靜的對視着。

Charles眨眨眼,直起身看向了已經轉過了身子的高大男人。

對方的耳垂羞紅,深邃的眼中清楚的寫着被撞破的緊張。

“你是……Mao?”Charles明知故問。

被稱為Mao、卻有着常人難以理解的怪癖喜歡偷溜進書店在自己的小說上簽名的推理小說作家尴尬的點點頭。

Charles笑出了聲:“我的朋友,你想來杯咖啡嗎?”

“可以,”Mao垂下了頭,眼睛與Charles毛茸茸的襪子對視。“如果你能先把鞋穿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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