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清晨七點,是Erik每天固定外出晨跑的時間。這個習慣始于他的大學生涯,因為長期鍛煉,他有很多全職作家未曾擁有的緊致的腿部肌肉、挺翹且豐滿的臀部、挺拔的身姿、壯碩的身材。
Emma曾經多次想帶他出席一些時尚活動,并且力薦他參與時尚雜志的內頁硬照專訪(标題她都替他想好了,就叫《筆尖上的荷爾蒙》),但都被他以“我不明白寫作和時尚有什麽關系”的理由駁回,為此Emma數次抱怨他暴殄天物。
對于Erik來講,每日晨跑有助于給腦部供氧,幫助他更加清醒的思考問題,而良好的體态只是晨跑帶來的額外受益,他從未考慮過以此來吸引別人的目光。當然如果Charles想看的話他還是很樂意展示的。
今天,當他跑過街心公園旁的書報亭時,書報亭裏和善的胖大叔叫住了他:“Lensherr先生,你最愛的周刊到了!”因為他每天早上晨跑時都會經過這裏,胖大叔早就記住了他的臉。
Erik停下了腳步:“可是我上周買過了。”
“你忘了,”大叔揚了揚手裏的雜志:“它從上上期開始就改為單周刊了!”
有時候健忘也是件好事,因為這能給你意想不到的驚喜。Erik兜裏的零錢剛好足夠支付雜志的費用,他以為他接過雜志時表現的從容不迫,但其實臉上的表情像極了等待主人扔球的寵物狗。
他甚至等不及到家,站在報亭邊第一時間翻開了雜志的第五十八頁,可是這一頁并不是他熟悉的作家專欄,而是一篇他根本不感興趣的時尚報道。
“改啦,欄目調整,這一期的《教授推薦》改到一百零二頁了。”胖大叔很清楚Erik堅持買雜志的理由是什麽:“我提前看了,本周Professor X點評了一部暢銷推理小說——Mao的《別惹那只貓》,那個作者我女兒特別喜歡,回家我去找她借來看……”
Erik以為自己還沒睡醒,要不然怎麽會聽到這麽荒誕的一段話?
Professor X,
點評了,
Mao的,
《別惹那只貓》?
那一刻他真的很想把書放回架子上,讓時間倒退回早上出門跑步之前。好像這樣他就能裝作根本不知道Professor X是現在風頭正勁的小說評論家,也能裝作自己買這本雜志的理由并不是為了看Professor X的專欄,還能裝作自己從來不會根據Professor X的推薦去調整自己的閱讀書目。
可是現在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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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k盡量控制住自己的表情,不去想Professor X的口味有多麽挑剔,又有多少次把暢銷小說批評的一無是處。他深呼吸,穩住自己的雙手,用比剛才慢了數倍的速度輕輕翻開了一百零二頁,然後一目十行的浏覽完這一頁的《教授推薦》。
出乎意料的,Erik以為像自己這樣只能寫幾部殺殺人、犯犯罪的推理小說的作家,在Professor X的筆下會被嘲諷的無地自容,沒想到這篇《推薦》是實實在在的推薦,專欄作家用了非常多的正面詞彙贊揚了這本書,稱贊他構思精巧、環環相扣,懸疑和恐怖都拿捏的相當精準。唯一的批評來自于文章最後,Professor X感嘆“男女主人公之間的感情進展突兀,我以為《007》之後英國就再不會有這種女性角色的存在意義僅為和男主上床的故事了”。
這本書的Professor X給出的分數是8分,滿分10分的8分,不是滿分100分的8分。
Erik拿着書離開報亭胖大叔的視線,掏出手機給Emma打了個電話,語氣嚴肅的問她,是不是通過出版社與出版社之間的關系,向Professor X“購買”了一篇推薦。
七點實在太早了,Emma的美容覺睡到一半被Erik的電話叫起來,被吵醒的她極為不耐的怒吼:“去你的Professor,那是誰老娘根本沒聽過!”她下一句話還沒說出口,電話裏只剩下盲音的滴滴聲。
Erik手裏攥着那本卷成一卷的雜志絕塵而去,他滿懷欣喜的跑着,跑得比自行車都快。他跑過湖邊,跑過小巷,跑過噴香的面包房,跑過曬太陽的老夫婦,他覺得他的腳下像是裝了一臺永動機,如果讓他去跑馬拉松說不定都能拿到名次。
終于,他跑到自己喘的像風箱一樣時,終于停下了腳步。他扶住身旁的牆壁,大口大口的呼吸,他聽見心髒要跳出喉嚨的聲音,還聽到了血液在身體裏流動的聲音。
被他攥在手裏的雜志已經被捏的皺巴巴了,汗濕的手印把《教授推薦》那一頁的油墨浸染的十分模糊。不過沒關系,他一會兒再買十本,把它送給他認識的所有人。
他靠在牆上,把那本雜志遮蓋在眼上,他雙膝顫抖,是累的,也是笑的。
作為一個作者,能被自己喜愛多時的評論家贊美,再沒有比這更讓他感到自豪的事情了。這份榮譽,足以拯救因為出版社過分包裝而産生自我懷疑的Mao。
就在他沉浸在雜志書頁為他創造出的黑暗時,他身邊響起了一個沙啞的男聲:“你在這做什麽,來找Charles嗎?現在太早了,他不可能起床的。”
Erik拉下眼前的雜志,看向了身旁那個光溜溜的腦袋——Jimmy,難得Erik還記得這個變聲期小鬼的名字。
他随着Jimmy的話左右巡視了一下周圍的環境,才發覺自己不知不覺中居然停在了Charles的書店前。好吧,也不是完全的“不知不覺”。
“發生了一件開心的事,”Erik想和Jimmy解釋一下,後來發覺三言兩語解釋不清,那就幹脆略過。“所以我來找他吃早餐,我想我應該提前和他說一聲的。”
Jimmy聳了聳肩,露出了“得了吧即使你跟他說,他也不可能爬起來”的表情。Erik注意到他背包的姿勢很酷,明明是雙肩背卻只背了其中一根背帶,耳機線從包的側面口袋裏探出來,最後挂到了他的脖子上。
Erik其實沒那麽喜歡孩子的,但是他覺得Jimmy很有意思,這不僅僅因為他酷似Cheggy的外形,還因為他說話拽拽的樣子。他想他一定是學校的孩子王,就是身後跟了一堆小弟的那種。
他伸手想要拍拍Jimmy光溜溜的頭頂。幾天未見,Jimmy光亮的頭頂上長出了一層短短的頭發茬,想必摸上去一定會刺手。可是在Erik碰到他頭頂之前,Jimmy歪頭躲開了。
“老男人你注意點!這可是我的勳章,不是所有人都能碰的。”Jimmy拽拽的說。
Erik發現年輕人的生活距離他太遠了:“勳章?我怎麽沒聽說光頭也能成為男人的勳章?”
Jimmy揚起下巴,神氣十足的用眼白瞟他:“你要知道,在我們這種私立學校,只有帶頭打架并且被校長捉住的人,才會受到這種強制剃光頭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