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學長
林雪兒垂着頭,細聲細氣地說:“璐璐小姐,厲總裁吩咐今天來的客人都要簽到。他沒有說認識的人就不用簽到……”
我心裏暗笑,這林雪兒長得挺美,但這工作做派卻太小家子氣,讓我想起以前公司的行政。此人學歷能力均不好,靠裙帶關系在公司裏的打雜崗位混一碗閑飯。他大概也知道自己的不重要,就越發熱衷于抓住一切機會顯示出自己的重要性來。比如,逢年過節公司發福利物品,此人負責分發記名。傳寫簽到簿時,他總要一臉嚴肅地強調:“必須用黑色的0.5中性筆!圓珠筆不行!別的顏色的也不行!請大家不要簽錯!簽錯了整張表格作廢!工作中的事,再小也馬虎不得!”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自然有年輕人受不了這份氣,故意和他作對。可一旦起了争執,老板總是向着那人,皺眉問:“你們按要求做不就好了?”
幾番下來我也就明白,這種事根本沒有較勁的必要。我們忙得要死,人家可是閑人。你要為這種事跟他計較,正好幫他刷存在感,又在老板那裏有了個“事兒多”的印象。更不用說,還樹了個敵人。須知這種人,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別看他幫不了你什麽忙,但随便使個絆子,就夠你惡心半年。
慢慢地我就學乖了。無論在哪裏,遇到這種啰嗦的辦事員,都會好脾氣地配合了事。在職場,每個人的心中都應該供奉一只入市烏龜,得縮頭時且縮頭。
璐璐這樣的千金大小姐,哪受過這種訓練,她果然不耐煩起來:“你別拿着雞毛當令箭!我偏不簽,你還敢攔我不成?”
我習慣性地做和事佬:“璐璐,你要是嫌煩,我替你簽好了。”
璐璐還要發作,我附耳笑道:“哎呀,理她呢。”
璐璐被我安撫下來。我正要簽名,林雪兒卻倔強地說:“要本人簽才可以。”
這一句話就成功地把璐璐又惹毛了,她怒道:“你是不是有病啊?這是我表姐的訂婚宴,你一個外人在這裏搗什麽亂?我這就給厲表哥打電話!”
林雪兒看起來似乎很害怕,瑟瑟發抖,可還緊緊地抓着那支簽字筆,仿佛戰士拿着他的匕首。我以為她要把這支筆強行塞給璐璐,頓時緊張起來。璐璐看起來脾氣火爆,戰鬥力很強,萬一把她打了可怎麽好?我可沒打算在這夢裏看一場全武行。這林雪兒腦子裏裝的什麽呀?她這麽無事生非,對她自己有什麽好處嗎?
我突然想到穆榮跟我說的,林雪兒曾經把飲料潑在我的身上,然後做楚楚可憐狀,說我欺負她。她這會不會是故伎重演,又在這裏找機會制造矛盾?
正想着,卻看見林雪兒轉身看向穆榮,紅着眼圈柔聲說:“穆少爺,你能不能幫我勸勸璐璐小姐?先謝謝你啦!”
咦?明明剛剛我在幫她勸璐璐呀,她怎麽視我為空氣?連句道謝的話也不說?
穆榮一怔,林雪兒已經拿着簽字筆向他走過來。她低着頭,略略欠身,仿佛是謙卑的鞠躬。但視覺效果上,可以說是完美地保持了可以輕微走光的姿勢。再加上她的淚光,她的語氣,不僅格外楚楚可憐,還有點暧昧。
我突然覺得她這副模樣有些眼熟。她再輕輕一撩頭發,我立刻就想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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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曾經有過這樣的一個情敵。
那是我大學期間的一次暗戀。我暗戀的對象是同系的一個比我高兩級的學長,是本系唯一樂隊的主唱。我們學校是個學風勤勉的重點校,大部分同學都是些苦讀出身的木讷好學生,有文藝細胞的人不多。物以稀為貴,學長的樂隊就很受重視,學校甚至給他們單獨撥了間排練室。每次有文藝演出,他和他的樂隊都算重頭戲。
第一次看他演出是大一新生的歡迎會。我們這群剛剛結束了高考噩夢的新生滿懷憧憬地在禮堂排排坐好。校長書記等各路大佬講話之後,學校為表示本校風氣開明,文藝氣息濃郁,特意安排了幾個節目。有獨唱,舞蹈,相聲,最後壓軸的便是學長的樂隊。
那是學校裏一個歷史悠久的舊禮堂,演出之間仍保留着拉幕閉幕的習慣。學長出場之前的節目是一個相聲,演出的同學水平本就乏善可陳,還要強加勵志的價值觀,就更加尴尬無聊。這兩個人說完,大幕合攏,同學們都不約而同地松了一口氣,并且對下面的節目不再抱有任何期待,盼着整場演出趕緊結束。
大幕再次開啓,舞臺上樂隊已經就緒。舞臺中央正前方的位置上放着一個立式話筒架,一個抱着吉他的男生站在那裏。他高,瘦,穿着破破爛爛的牛仔服,留着半長不短的日式飄逸發型。他先撥弄了幾下琴弦,然後回過頭,溫和又信心十足地對他身後的樂隊說:“準備好了嗎?”
得到樂隊夥伴的回應後,他利落地點點頭,前奏響起,随即是他的歌聲。那首歌旋律簡單,歌詞裏充滿着女生、夕陽、落葉、惆悵、理想、遠方等校園歌曲高頻詞彙。現在想想,可以說是既空洞又老套。
但當時的我卻覺得舞臺上的那個男生是那麽的從容,随意,潇灑。我曾經無數次幻想我上了大學以後,要交一個最帥,最酷,最浪漫的男朋友。他要高,要帥,要走在我身邊就令別的女孩嫉妒,要在夏日的晚上可以抱着吉他為我唱歌。
而學長就是那一切幻想的具象存在。雖然我還沒有看清他的相貌,但我已經開始在心裏偷偷地喜歡上了他。我本能地想要接近他,認識他,讨好他,為他做一切我可以做的事。就像一個會去舉着牌子接機應援的狂熱粉絲。
我的同好并不少。當晚他在我們宿舍就成為了熱門話題人物。在我的室友們談論他的時候,我裝作冷漠的樣子。誰都不知道,我的心裏已經悄悄有了計劃。
我迅速在學生會謀得一席打雜的職位,專門負責演出時做一些別人不願意做的瑣事,比如,跑腿。我的計劃實施得很順利,很快我和他建立了點頭之交。我像個間諜一樣接近他,從問他們演出有什麽需要開始,到無意似的透露自己喜歡他的音樂。
他似乎很孤獨。很多時候,他都是一個人在排練。那多半是考前,別人都回去複習了。我們學校課業很重,三日一小考,五日一大考。
我以為他是那種閉着眼也能考高分的學神,崇拜地問他:“你不用複習嗎?”
他嘴角浮現出一抹英雄般孤傲的冷笑:“我不在乎。要是一門課也沒有挂過,那還叫什麽上大學?”
從小考低幾分都恨不得切腹自殺的我,對他的潇灑态度佩服得五體投地。而他那副清高的神态也給了我某種暗示——他看不起別人,但是願意和我聊他的心事。我美滋滋地想,至少,他開始把我當朋友了。
我從文學作品上得知,自古以來,英雄都需要一位紅顏知己。那麽,從他最喜歡的事情上突破,一定萬無一失。我開始假裝自己是個狂熱的音樂愛好者,向他讨教如何建立正确的品味。
他告訴我他最喜歡的音樂風格是“重金屬”,還給我推薦了幾個“這個地球上最牛逼”的樂隊。我懷着朝聖的心情找了那些歌來聽。可看到那些專輯封面時,我已經開始懷疑自己——那些封面風格大都詭異邪惡,個個都像是張開血盆大口的妖怪,實在是跟“美”這個字沒有半點關系。
勉強聽了幾首歌以後,我必須承認,這是我聽過的最難聽的噪音之一。它們讓我想起街邊醉漢的嘶叫、樓上沒完沒了的裝修聲、馬路上不耐煩喇叭聲,甚至電鋸殺人狂。在我當時不足二十年的人生經驗裏,聽歌是一件愉快的事。但從那天起,我知道了原來有些歌聽完會讓人在生理上産生強烈不适。
但同時我也明白,如果他喜歡的音樂是這樣的,我就一定不能在他面前暴露我喜歡陳奕迅的真實品味。
我拿出中學時練就的解題本領,上網搜了一堆這些樂隊的樂評背了下來。然後在下次見到他時,我就假裝專業地跟他聊起了那些音樂,果然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有點意外地說:“沒想到你對重金屬這麽了解。女孩子很少喜歡這樣的音樂。”
我見自己的戰術奏效,一時得意忘形,問了他一個誠懇的問題:“既然你喜歡這種音樂,那你們樂隊的音樂怎麽不是那種風格呢?”
他嘆了口氣:“玩重金屬得花好多錢買設備。再說,樂隊裏其他的人水平也不行。他們嫌排練太多耽誤時間,怕挂科。所以我們現在只能随便玩玩朋克。”
當時我還沒有預習過朋克的知識點,不知朋克為何物,只能語焉不詳地拍馬屁說:“你們現在的風格也不錯,我覺得挺好聽的。”
他的眼中閃過一絲輕蔑:“朋克嘛,比較膚淺。大衆喜歡。”
“大衆喜歡不好嗎?”
“音樂是藝術。藝術追求的,從來就不是大衆的理解。”
“那,如果沒有人理解,又怎麽能傳播出去呢?”
“你以為我在乎傳播?”他倨傲地笑了,目光看向三米之外的教室牆壁,猶如看向詩意和遠方:“燕雀安知鴻鹄之志。”
我一下子就被他定性為“膚淺的大衆”和“不知鴻鹄之志的燕雀”,可我非但不以為忤,反而被他的藝術家風度徹底迷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