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時間倒流?!
死亡後,是無邊的寂寥和虛妄。
逝去的人感知不到世界,既沒有光明,也沒有黑暗,世間萬物從此消失。
——林斯也以為是這樣。
當他意識回籠,再次睜開眼時,入目是潮濕的青苔和破敗的牆灰。
兩只眼睛的焦距從無到有,視野裏的景象漸漸變得清晰,視覺、觸覺、嗅覺,全都真實得無可比拟。
他沒有想過自己還能醒來。
不是死了嗎?怎麽還能看見眼前的事物?這裏是哪裏......天堂應該是白花花的吧?總不會是這麽一副殘破窮酸的景象。
那個他從小生活的貧民窟倒是會。
貧、民、窟......
“嗯?”
林斯頓時清醒了幾分,他忽覺不對勁,費了點力氣坐起來,才發現自己身上完好無缺,并沒有被虐待和毆打過的痕跡。
這、這是怎麽回事?
他又捂了捂自己的左胸口,心跳聲鮮活,又按了按自己的手腕,脈搏有力跳動。
這一切都說明,他還活着!
林斯愣住了,他懵懵地撓了撓發癢的頭皮,環繞一眼周圍的環境,一切都似曾相識——
身下是破布和爛棉被鋪成的窩,桌上有沒吃完的素菜包子,牆角堆積着撿來賣錢的廢品,破舊的燈被一根電線吊在牆上,還有個缺了幾頁的懷舊風港星挂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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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只有十幾平米的窄小平房,這不就是他從小生活的“狗窩”嗎?
“見鬼了,見鬼了......”
林斯驚得踉跄而起,一時不知該怎樣反應,跌跌撞撞地推開家門,瘋了似的沖向屋子外面。
他站在門前的空地上,頭頂的天穹漆黑如墨,燈火和人聲零星散落。
映入眼簾的是各種帳篷、磚石搭起來的房子,就像大小不一碎石那般,錯落地鋪滿了整片地區,到處彌漫一股頹敗絕望的氣息。
“蛋兒——!死小孩!快回來吃飯咯,你爸今天買了好菜!”
“臭婊子!想坑老子,啊呸,把錢給我!”
“喂,聽說隔壁家阿強私運煤,被抓啦,莫得錢也搞不出來......”
這就是明市的貧民窟,是林斯再熟悉不過的地方。
明市是座貧富兩重天的城市,東邊城中心是聚集各種名流富人的富饒之地,西邊郊區則是水深火熱的貧民窟。地界清晰得有如刀刻的疤,魔幻的兩個世界泾渭分明。
林斯驚訝于自己沒死,竟重新回到了從小生活的貧民窟,他只覺得匪夷所思。
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屋裏,林斯看見牆上的挂歷晃蕩着,被從牆壁裂縫裏灌進的風吹得紙頁翻飛。他走近去看,發現挂歷上的年份數字是××47年,而他被殺掉的時候是××50年。
也就是說,現在的時間點正是他死的三年前。
太詭異了......這時間怎麽倒回去了?
呆滞了一會兒,林斯擡手揉了把臉,走到崩了口的盥洗盆前,使勁往臉上潑了兩把冷水,想讓自己能清醒點。
再擡起頭時,他看着鏡子裏的自己——
這是三年前的他。
23歲,一個灰頭土臉的窮小子,邋遢、貪財、瘦削。人生如同被粗鹽腌制的鹹魚,還在貧民窟裏過着暗無天日的生活。
也正是在這一年,他遇見了紀仲年,随後與之相識相愛。
可是,如果時間真回到了三年前,那上輩子那個死去的自己呢?之後又發生了什麽事?
“救命......到底發生了什麽?”
林斯想得腦袋裂,被屋裏這股黴味熏得鼻子癢,他實在受不了就走出家門,去透透新鮮空氣。
夜幕黑得不像話,他随手拔了根草叼在嘴裏,沿着外面的小路一直走,四周全是他無比熟悉的建築和景色。
漸漸走到一片密集低矮的小平房區,這裏的巷道交錯得就像一張龐大的蜘蛛網,光線又暗,林斯不慎迷路了。
好久沒在這兒生活,連回家的路都找不着了。他嘗試繞了好幾次都出不去,最後累得不行,幹脆蹲在一條僻巷裏聊賴地發呆。
忽然,不遠處響起了一群密集的腳步聲,由遠及近,急急匆匆,在這夜晚格外安靜的貧民窟裏顯得尤為突兀。
“快快快!別讓他跑了!”
“他被我們打成那樣,肯定走不遠!”
“......”
狠厲的聲音一陣接一陣地傳來,鬧哄哄的,陣仗似乎很大。那群人邊跑邊叫罵着,像是要抓住一個逃跑的人。
“家夥都給我拿好了!絕對不能放過他,不然回去沒法兒交待!”
不知是誰帶頭怒喝一聲,這些人就像是沖昏了腦袋一樣,跑得更加急促了。
什麽人啊,這麽兇?林斯揉了揉耳朵,好奇地扒着牆角,從巷道裏探出半張臉去,隐約聽見那陣騷亂越來越近。
不知道為什麽,他總覺得現在發生的事和場景都有點熟悉。
很快,一個瘦長的黑影進入了他的視野,步伐不穩,輪廓越來越清晰,直到林斯足以憑着微弱的光芒看見他的臉——
紀仲年?!
那是一張林斯永遠不可能認錯的臉。
只是此刻的紀仲年滿身血污,他踉踉跄跄地跑向這邊,為了逃避追捕他的人,不得不時刻回頭看,警惕着。
林斯瞬間驚愕,終于明白為什麽這發生的一切如此熟悉,因為根本與他上輩子的經歷一模一樣!
當初,他就是在貧民窟裏救了陌生的紀仲年,與之日夜相處,才有了後來發生的所有事。
所以現在這一切......都在原原本本地按照上輩子的軌跡發展着?
眼看就要被追上了,紀仲年不得不跑入沒有光的巷道,他這一拐彎,沒注意到腳下,就被蹲在黑暗中發着愣的林斯給絆倒了。
“啊!”
林斯吃疼地驚呼一聲,立馬被面前的紀仲年用手捂住了嘴巴。
這手掌心的味道那麽熟悉,令林斯的鼻子裏全充斥着關于愛人的記憶。
雖然很不合時宜,但他當真是想濕個眼眶,把這個他以為再也見不到的人吻個天昏地暗。
受傷嚴重的紀仲年脫力地壓在他身上,低低地喘着大氣,已經虛弱得快要昏迷,以微弱的聲音說了句:“......救我。”
救我。
——這也是上一輩子紀仲年對林斯說的第一句話。
所有事都太抓馬了,林斯渾身發僵不敢動,就這咽了咽喉嚨的間隙,紀仲年已經在他身上昏過去了。
“喂......”林斯拍拍他,然而對方沒半點反應。
滞了兩秒,他随機應變,立馬翻身将紀仲年摟住。但由于體格和重量的懸殊,他難以背起紀仲年走,不得不先勾住男人的腰腹,将他往巷道深處更暗的地方拖去。
很快,一些穿着黑衣服的人跑過來,手持刀刃,面目兇悍,在巷口出徘徊張望,都是沖着紀仲年的命來的。
“快找!我明明看見他跑了過來。”
林斯緊張得額頭冒汗,眼睫上全是鹹濕的汗水,他抱着昏迷不醒的紀仲年,就躲在一個巨型的垃圾箱後面,距離那些人不到十米的距離。
這樣的境地實在令人恐懼,林斯連呼吸都不敢放得太重,卻用雙手牢牢圈住懷裏的紀仲年,心裏不斷地向上帝祈禱、求佛祖保佑。
為什麽時間要倒流到這樣一個節點呢?簡直坑爹啊!
“操,你那邊有嗎?”
“沒有,媽的,連個影兒都沒見着。”
“那我們到那邊去看看,趕緊的!”
“......”
等了足足有二十多分鐘,那些人的腳步聲似乎漸漸消失,離這裏越來越遠。
借着從巷道上空照進來的微弱光線,林斯垂了垂眼簾,看向紀仲年沉睡中的英俊的臉,這張他曾以為再也見不到的臉......
恐懼慢慢減輕了一點。
只要眼裏有他摯愛的人,滿目的驚慌都能變作溫柔。
林斯擡起手,替昏死的紀仲年抹去臉上的髒污,還有嘴邊的血跡。抹着抹着,他眼裏竟不覺滲出了些淚。
其實倒流到這個節點也挺好,起碼,還能再次與紀仲年相遇。
畢了,他低下頭去,珍惜地、愛惜地親了一下那片薄紅的嘴唇,很輕很輕。
——是這輩子他給愛人的第一個親吻。
“真好,”林斯看着他的紀仲年,心裏慶幸道:“重新活一次,我還是能遇見你。”
作者有話說:
林斯:啊啊啊啊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