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疼死你最好
紀仲年的話裏帶着悚然的狠勁:“你是不是找死?”
“沒沒沒,咳...紀二少,咳......我錯了我錯了,要、要喘不過氣了......”林斯被掐得快要窒息了,不停地拍着紀仲年的手腕表示投降。
“你最好給我長點記性,”紀仲年磨着牙臼道,這才大慈大悲放過林癡漢。
經過一頓痛揍威脅之後,林斯的脖子上留下了五道清晰發紅的指引,他不敢再惹紀仲年,只好閉上眼睛安分睡覺。
他乖乖的,浸在甜美的夢鄉之中,在睡着之後,他身體中的肌肉記憶讓他不知不覺向紀仲年靠近,挪着挪着,後半夜就睡在了紀仲年懷裏。
——這次他不是故意的,而是習慣了。
林斯是個安全感薄弱的人,和紀仲年在一起的那三年,他睡覺時總習慣與對方抱在一起。
夜裏冷或者做夢了,他會第一時間往紀仲年的懷裏鑽,而紀仲年半夢半醒間也會将他抱緊,無論春夏秋冬。
此時,折騰了半晚的紀二少早已睡沉,也沒有感覺到有人鑽進了他的臂彎裏,兩個人就這樣以相互貼近的姿勢睡了一晚。
翌日,睜眼的時候,滿目皆是酥松的陽光。
紀仲年支撐着床板醒來,身下鏽了的床架吱呀作響,随即吵醒了身邊熟睡的林斯,在看見紀仲年的第一秒,他就露出微笑。
“這麽早醒,不多睡會兒?”林斯揉巴揉巴眼屎,一張嘴就是滿滿的口氣,直接把紀二少熏得翻出三白眼。
“不睡了,”紀仲年嫌棄地離他遠點,仔細檢查了自己身上的傷口,所幸恢複得不錯,大都已經愈合。
他拿過林斯的山寨機,登進郵箱裏查看一番,發現收到一封簡略的新郵件,裏面所有文字都加了密,只有他和發件人才能讀懂。
在接收了郵件中的信息後,他給那個發件人回複了一封新的,然後清除所有記錄。
所有這些事做完以後,紀仲年才翻身下床。這一撇眼,就看見旁邊那個起不來床的家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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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斯還在賴床,像只大型鴕鳥一樣将亂糟糟的腦袋紮進枕頭裏,裹着張破爛的被褥,将自己縮成一大團。
他的後頸有一大片皮膚露在被子外面,白皙得有些晃眼,被柔軟的黑色發梢點綴得若隐若現。
紀仲年盯着看了會兒,莫名感到心燥,直接踹了他一腳,“我叫你不要裸睡!”
被踹到地上的林斯徹底清醒了,身子纏在被子裏難以動彈,他頂着個雞窩頭從床邊幽幽伸出,臉頰上還浮着兩片淺紅印子。
“疼……”
“疼死你最好。”紀仲年嗤道。
貧民窟裏的這個小盒子房剛被陽光投進了一絲亮色,就又響起了他倆吵吵鬧鬧的聲音。
“疼死我你就沒對象了。”林斯揉揉屁股,又爬回了床上。
紀仲年:“做什麽白日夢,變态。”
林斯不知道紀仲年這一大早抽的什麽風,跟只暴戾野獸似的,罵完人之後還紅了耳尖,走路的步姿極其狂躁,哐哐哐地踩向了衛生間。
林斯這個人,他最大的特點就是吊兒郎當,在很多事情上都秉持得過且過的态度。
唯獨事關紀仲年的,他從不馬虎。
見紀仲年身上的傷還未完全康複,嘴唇也因之前失血過多而略泛蒼白,林斯心疼得要命,決定要給紀仲年炖些肉湯補身體。
于是,一向生活很閑散随便的林懶漢,竟從這日起變成了一只勤勞的工蜂,每天一睡醒就去外面做工,就為了攢錢給紀仲年改善夥食。
他找了個貼小廣告的活兒,在貧民窟各家各戶的鐵門、破牆上刷個漿糊,貼上“辦證”、“沐足”、“開鎖”等各類牛皮藓,沿路再撿幾個瓶子廢罐去賣。
有時他還會去一些工地裏搬磚、攪水泥,辛苦是辛苦了點兒,但一天下來能掙得兩鍋雞湯錢。
他用賺來的這些錢給紀仲年買了很多好菜,回家做個炒肉,炖個雞湯,将夥食消費提高了好幾個檔次。
美中不足的是他廚藝不佳,做出來的菜不堪細嚼,色香味一樣沒有,老是被紀仲年皺着眉頭嫌棄老半天。
日子就這樣過了快半月,林斯每天早出晚歸,勤勞工作,整個人以肉眼可見的程度累瘦了一圈。
......反觀紀仲年,卻因為林斯滋補的投喂而健康不少。
對于這些顯而易見的變化,紀仲年并非沒有注意到——
每回林斯出去的時候,都是活力充沛能量滿滿,手裏會記得帶上一個空布袋。
而回來的時候,他總是變得蓬頭垢臉,面上非常疲倦,但是手裏拎着的布袋一定裝滿了新鮮的肉菜。
看他這窮酸樣,紀仲年蹙着俊眉,“你去哪了?”
難得被紀仲年主動發問,林斯四舍五入就把這當成是一種關心,自然有點高興,不過他不想把在外搬磚的事情告訴紀仲年。
“沒去哪,就去外面逛逛。”
“你該不會是去做賊了?”
紀仲年這語氣不怎麽友善,林斯有種吃力不讨好的委屈。
他放下手裏的東西,開始洗手做飯,嘴裏還小聲喃喃:“怎麽換了一輩子,你這張嘴還是那麽的不饒人......”
紀仲年枕着雙臂躺在床上,閉目養神,耳朵卻靈光地聽見了他的碎碎念,只是聽不懂其中的意思,比方說“換了一輩子”這句話。
“你說什麽?”他問。
“沒什麽,我說你這富貴命的少爺,現在淪落到貧民窟裏活受罪,我看着心疼,所以想着法子給你改善夥食。希望您能感動感動,嘴上行行好,少罵我一點。”
這話聽上去像在打哈哈,實則多半藏了林斯的真心,只是紀仲年沒聽出來。
鮮美的雞腿被林斯切下來,放在碗裏用鹽和生粉腌,打算待會兒放在米飯上蒸。
他切菜的時候姿勢有點怪,因為今天在黑磚窯搬了一整天的石頭,兩條手臂累得酸痛無力,現在就是拿雙筷子都費勁。
坐在床上的紀仲年眼尾掃了他一下,注意到些什麽,別扭地開口:“要幫忙嗎?”
林斯賢惠十足:“你等吃就好。”
這話說完沒多久,他手上的菜刀忽然被人從後一奪,林斯驚訝地轉過頭去,發現紀仲年不知從什麽時候站在他身旁。
“你切個東西都笨手笨腳的,這樣下去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吃上飯。”
雙手殘廢的林大廚:“……”
紀仲年看也不看他,直接用手中的菜刀将砧板上的雞肉切塊,刀刀幹脆利落,小臂的肌肉線條因用力而繃緊,特別性感漂亮。
林斯偷瞄一眼,低頭抿了一下微翹的嘴角,默默地煮起了湯。
這頓飯做了将近兩個小時,等到飯菜上桌時,兩個人已餓得饑腸辘辘。特別是林斯,他除了早上吃了半根玉米,一整天都沒吃其他東西,連肚子都餓扁了。
即使如此,他還是第一時間把雞腿夾到了紀仲年的碗裏,“好吃嗎?”
“一般。”
“一般你也多吃點,沒其它菜了,我窮,只能用這些來喂飽你。”林斯邊說邊夾了兩筷子肉到紀仲年碗裏,自己碗裏卻只有米飯和青菜。
紀仲年挑剔道:“就你這廚藝,我很難多吃。”
林斯沒好氣地嘟哝:“吃我的喝我的,你還好意思對我這麽嫌棄?”
“你大可以把我趕走。”
這可不行,林斯很不争氣地秒變舔狗,“伺候你我樂意。”
紀仲年冷嗤一聲,“為了錢而已,不用把自己說得這麽無私。”
他可還記得,對方之所以願意收留他,只是為了得到他的那只手表。
林斯懶得跟他争辯,也懶得替自己做解釋,即使把“時間倒流”這件事跟紀仲年說,對方也只會認為他是個腦子有泡的精神病,還不如就認自己是個貪財的小人。
“是是是,我對你好就是為了等價交換,行了吧?我最貪財,我最市儈。”
說着自己最貪財最市儈的林斯擡起筷子,将碟子裏最後一塊肉夾給紀仲年,又夾起一根幹癟的青菜塞進自己的嘴裏。
作者有話說:
雖然林癡漢真的很舔,但其實這是一個他倆互舔的故事(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