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可真夠絕情的
在這個伸手不見五指的深夜裏,有輛黑色的邁巴赫緩緩駛入貧民窟,就像潛入這裏的造訪者,低調無聲地停在林斯家門口。
“茍富貴勿相忘,紀老爺,您可千萬別忘了鄙人吶!待你打敗反派之後,要記得回來找我。”
林癡漢斜斜地倚在門邊,時而撩撥頭發,時而撫弄腰肢,擺出一副纏纏綿綿與君相送的凄苦相,看得紀仲年腦殼突突疼。
舔狗與被舔者的關系往往是不對等的,甚至是雲泥之別。此刻,面對愛慕者的深情款款,紀二少只眸色冷漠,一言似刀,“我一出這裏就忘了你。”
林斯:“......”
幸好幸好,林變态的心髒早已百煉成鋼,他不但沒有被打擊到,反而用手捂着自己拼命上翹的嘴,嬌羞地對着紀仲年擠眉弄眼,“哼,嘴硬心軟的男人。我知道你一定會回來找我的。”
“......神經,我巴不得早點甩掉你這個變态。”
對此等厚臉皮的癡漢,紀仲年自是傲慢和不屑,但他表現的似乎又與他嘴裏說的不一樣——
眼睛明明都瞥到一邊去了,眼角漏出來的餘光卻不自覺地掃向林斯。
他看見了這癡漢臉上滿滿的不舍得,明亮黑色的眼眸極為深邃地将他凝視,就像桃花潭水深千尺,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倆有着什麽前世今生的牽絆。
弄得紀仲年這硬如磐石的心忽然軟了一下,跟被熨鬥熨過差不多。
他還在愣神,猝不及防間,林斯突然一蹦子躍進他的懷裏,手腳并用,像只死皮賴臉的樹袋熊一樣把他給牢牢纏住。
“說你嘴硬還不認,承認舍不得我很難嗎?我就很舍不得你啊。快說你也舍不得我!”
“你下來!靠......變态,你想得倒挺美。”
場面一度很混亂,紀仲年四肢扭曲面容猙獰,修長的脖子被迫戰術性後仰,好端端一位英俊高貴的霸總就這樣被林斯逼成了一只鵝。
他使勁扒着林斯的手要将這只鼻涕蟲給甩開,以躲避恐怖的嘟嘟嘴攻擊,卻眼看林斯的嘴離自己的臉越來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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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仲年,要早點回來找我知不知道?我就是你的救命恩人,對你恩重如山,你得湧泉相報,将來帶我離開這個窮地方,讓我跟着你享福。”
“重死了,下來!”
林斯就像條拔不開的章魚,黏得紀仲年死死的,還扯着他的脊椎骨直往下墜,令紀仲年面露驚恐的同時,還不得不用手兜住他的屁股,看上去就像抱住一個撒潑的巨嬰。
見他倆這般“難舍難分”,前來救主的助理——魏平默默轉身,自覺地回避掉老板的豔色私事,兩耳不聞身後事。
他跟在紀仲年身邊這麽多年,從未見過紀仲年和哪個男的走得這麽近,就是女人也很少。
現在憑空冒出只“黑馬”,說不定,這位被稱作“變态”的林先生真能一物降一物,把紀總給治得死死的。
“......林斯你能不能改一改這死纏爛打的臭毛病?”紀仲年費了吃奶的力氣才把林斯從自己身上扒拉下來。
林斯含情脈脈地看他,“不改,改了就追不上老公了。”
“誰當你老公誰倒黴三輩子。”
“你怎麽這樣罵自己啊?來,讓老婆我親你一口。”
說時遲那時快,林斯朝着紀仲年一個猛紮,用盡全身力氣,火熱地撲向前去,對着紀仲年的嘴角就是一個蓋章。
“咪啾!”
林斯快速地在紀仲年的唇上留下了一個愛的烙印。
這流氓耍得可謂是值了。
被占便宜的紀二少驚愕了,恐同症徹底被激發。自己是被一個變态給親了嗎?!
他頂着個熟透的大紅臉,急忙擦掉自己嘴角上的口水,還揚手給了林癡漢的腦門一個十成功力的巴掌。
“滾!”這罵聲震懾整個貧民窟。
被扇腦門的林癡漢絲毫不覺疼,他用舌頭舔舔自己的嘴唇,樂呵呵地發着騷,心裏卻不知為何,又開始鼓鼓脹脹地泛着酸。
他像個目送丈夫登上遠洋船舶的妻子,注視着紀仲年頭也不回地上了那輛車,關門的聲音就跟說“滾”的聲音一樣大。
車後輪揚起漫天灰塵,嗆了林斯一鼻子。
“可真夠絕情的......”他嘴裏嘟哝着,心裏倒不是真的埋怨。
上一輩子,林斯也曾站在這個地方。
擡頭是漫無邊際的漆黑蒼穹,低頭是逐漸駛遠的車子,他站在清冷的家門前,目送那不知會否歸來的紀仲年。
日子仍是要過的。
紀仲年走後,林斯這狗窩忽然顯得空蕩蕩,他一個人住在這冰冷的屋子裏,再次将自己活成了一條鹹魚。
他時常會盯着牆上的日歷,碎碎念上面的數字,盼望時間能流得快一點。
一天、兩天、三天......一周、兩周、三周......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
掰着手指頭算會快一點嗎?還是采一朵清荷掰花瓣會快一點呢?亦或是,鑽進被窩裏想着紀仲年撸會快一點?
之後的時光裏,相思歸相思,林斯還是重新振作起來,恢複了他單身青銅漢的生活,每天游手好閑,在貧民窟裏晃晃蕩蕩無所事事。
沒錢了就撿幾個破爛換飯吃,到池塘邊打打水漂當做是消遣。時不時與貧民窟裏的混混們扭打成堆,與街上的流浪狗大戰一場。實在無聊了,就在榕樹頭下打打牌,被出千的人坑得一個子兒都不剩。
——紀仲年不在,他好像就沒有樂子。
其實對于林斯來說,重活一輩子最不适應的……就是得在這個破爛的貧民窟裏生活。
上一輩子,他和紀仲年在一起後,那只傲嬌的紀老爺雖然看似對他百般嫌棄,但還是把他寵得跟個掌上明珠似的,林斯住在豪華的紀家大宅裏,要什麽有什麽,只需當個錦衣玉食的少奶奶。
這一朝,重回充滿垃圾和垃圾人的地方,實在叫他住不慣。
熬啊熬,日子伴着油煙過。天氣已入了初秋,挂在樹頭的葉子半綠半黃,将掉未掉。
這日,王阿婆提着半袋黃瓜上門,頂着一副笑得不尋常的嘴臉,嘻嘻地找林斯講閑話。
“阿斯,你家那個帥小夥呢?”
“誰?”
“住你家那個,生面孔。”
之前夏令時節,王阿婆有次路過林斯家,無意間發現藏了個臉生的帥哥,高大英俊,肩膀寬得像一張裁衣板,看上去很适合當孫女婿。
這一入秋,她那孫女就成年了,于是王阿婆迫不及待,眼巴巴地上門來問親。
林斯将黃瓜在身上擦兩擦,直接塞進嘴裏啃了起來,咔嚓卡擦的特別爽口多水,邊嚼邊說:“他不是這裏的人,是東城的。早走了,你別想了。”
“啊?”王阿婆頓時愁眉苦臉,拍着大腿嘆道:“可惜咯,我還想把我孫女介紹給他......”
“省省吧,他有對象了,”林斯活在自己的意淫中,随手一撩額邊的頭發,極其不要臉地說,“他那‘老婆’可靓了,模樣那叫一個頂呱呱,所以他不會看上你孫女的。”
“......”王阿婆哼哧着,默默拿回了自己那半袋黃瓜,還給袋口紮了個死結。
如果此刻正在董事會上舌戰群雄的紀二少知道,自己正因為百裏之外某位癡漢的吹牛而多了個同性別的“夫人”,一定會氣得派人遠赴此地把這位林癡漢給毒啞。
前來做媒的王阿婆走後,自封靓仔的“紀夫人”獨自坐在屋前的青板石上,光着兩只赤腳板,手裏拿着半根吃剩的黃瓜晃啊晃。
背景是貧民窟裏明明滅滅的的燈火,周遭吹過斷斷續續的風,他一個人望天望地望空氣,心裏想的除了是紀仲年,還是紀仲年。
他林斯本就沒出息,在他鹹魚的一生中,所能獲得最大的出息就是紀仲年。
如今這出息跑遠了,也不知道會不會回來。
望完了門前的臭水溝子,就望望遠山的星,可無論眼睛望向哪裏,似乎都能看見紀仲年的影子。
他時而想念仲年,時而想念紀二少,時而想念喜歡的人。
作者有話說:
紀二少會把老婆接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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