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vol.13
他肯定失望透了。
原來昨晚的安排,都是在給他自己過生日。
難怪會有那麽強勢地要求,他不是不喜歡我,不是不願意承受痛,只是像小孩子一樣,在生日當天對最愛的人耍的一次任性而已,我卻沒能滿足他。
我是有多白目。重點是,居然連他生日都不知道!說實話在相處的這段時日,我都沒有詢問過他關于生日星座之類少女的問題。
難怪他會那麽生氣。
事已至此,要如何彌補?
面對着給他下跪,或者背對他撿肥皂,看來都不可取。
偏生我連他最想要什麽都不甚了解。
我還算什麽合格的男朋友?
“我現在去買禮物,應該還來得及吧?”我唯唯諾諾。
“當然來得及!”咚咚說,“他還算是個善解人意的人,你又是他兄弟,男生嘛,哪來那麽多計較的,又不是忘了女朋友的生日,那樣的話嚴重性可另當別論……”
哪壺不開提哪壺。
“你送了什麽?”
“channel的香水。”
“還真是舍得啊。”難怪不久前哀嚎着自己已經財政赤字,一直在百度“上海市哪個路段的垃圾桶食物比較多”。
“沒辦法,這小子就是那麽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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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陽陽要的,其實很簡單——貴就好。”
“最近手頭有點緊,你……能不能借我點錢?”
“還要借錢,你到底想買什麽?”
“就一個包包。”
“要借多少?”
“五千……”
我想起他之前為我打架弄壞的那個Gi包包,現在是時候補償他了。
“五千?!那瓶香水都差不多要了我的腎,去哪要那麽多錢!”
“就知道你沒錢,就這樣了。”
“好吧。”她說,“等等,我剛才是聽到了‘陽陽’兩個字嗎?他允許你這樣叫的?你倆到底進展到什麽程度了。”
我沒有回答,挂掉電話。
我當然不會家裏忘記最大的財主。
“你拿五千要幹嘛?!”
聽到數字,陸羽澤從床上騰起來。
“離家出走。”我說。
“少來啦,你那孬樣,能自己去坐火車都難。”
“哎呀,買禮物。”我擺擺手,“快給我就是了,我不能呆你房間太久。”
要是被他媽媽知道我上樓來找堂弟,又要對我諷刺一番。
我的卧室在一樓,鄰着傭人房,二樓對我來說,根本就是不同等級的區別,這樣的安排,明着在诏示,我這樣的旁親,就是傭人一般的存在,随便進入嫡子的房間就是僭越了規矩,真可笑。
“我一個高二的,去哪裏拿那麽多錢啊。”陸羽澤故意擺弄着手指,似是要跟我周旋一番,“身上就這個東西值錢。”他指着自己脖子上的項鏈,是我當初在蘇陽的首飾店傾家蕩産買的生日禮物,“要不要賣了它?”
“你都戴着了,哎呀,真感動。”他的首飾大把多比這貴的,沒想到如此珍惜地貼身護着。
我怎麽可以把他心愛的東西給奪走?
所以我遲疑了一下,還是說:“賣吧。”
“……”他龇牙,秀氣的面容添了幾分憂傷,“你怎麽可以,把你弟的東西那麽随便去變賣,你就是個惡魔。”
“以後給你買個更好的。”我不好意思道。
目前謀財就只有此一種方法,我還能怎麽辦。
“行了!耍你的,這點錢本少爺還是有的。”他乜着我,“就看你有沒有誠意,對我有沒有足夠重視,沒想到那麽無情,差評。”
“哥我對不起你~”我一知有了希望,親昵地過去拍拍他的臉,拍得啪啪響,“這點錢對你來說不算什麽對不?以後會還你的。”
“還什麽啊還,你個窮鬼,連衣服都是穿我的,去哪兒來的錢,賣身別人都不要。”
我感動不已。
“到底是送誰的禮物啊對你那麽重要?居然忍心傷害我。”他充滿怨念,“是你喜歡的人嗎?”
“是。”我不否認。
陸羽澤猶如抓獲了把柄,好整以暇地猜測着。
“是那個叫咚咚的學姐?”
他早對咚咚垂涎已久。
“不是。”
“是你們班主任?”
“當然不是!”
他思忖良久,忽而展開一個狡黠的笑容。
“是你們班的體委麽?”
“……是。”承認就承認了。
“原來是真的啊……”
這學校也是夠可怕,跟個人戀愛都跟被廣播一樣,“你們都知道了?”
不會成了全校的新聞了吧。
“沒啦,是有天不小心看到你手機了,那個——‘陽陽’?”
“你小子怎麽知道我手機密碼的?!”
“我還不了解麽,你那腦容量除了‘1234’也想不出其他複雜的排列了。”
果然夠了解我。
“陸呦。”他轉過頭來。
“嗯?”
“喜歡一個人到底是什麽感覺?”他一本正經問我。
“等你遇到了對的人,就知道了。”
“是嗎?是吧……”他嘟囔,眼神裏透着複雜的神色,“你們在一起多久了?”
“幾個月吧。”
幾個月,就像度過了很久,一年,三年,整個高中都像和他談了戀。
——或許喜歡一個人,就是這個感覺。
“一定要幸福!至少不要辜負我的錢。”他扔過來一張卡,“裏邊有八千,用多少,自己看着辦。”
有錢人就是不一樣,送錢就是随手一揮的事。
這個家,也只有他對我好了,而且是極好,算是在這裏的唯一安慰。
帶上門走之前,見他在那望着窗外出神。
莫非是也有喜歡的人?
想起之前他在壽司店打架的時候甩出的那個包包。
來到Gi店,挑中了一款折中價格的款式。
“這一款多少?”
服務員面容精致,比白領還要有氣勢,指着标價說道:“一萬。”其實我早就看到價錢,只是不敢相信眼前這紅不紅綠不綠的東西,居然賣得比我還貴。
我多麽想雲淡風輕地拈出信用卡,對她說“那幫我打包五麻袋”,可事實上我背着阿迪達斯,踏着NB,只怕早已被她看出困窘樣,只是單線我的鞋子弄髒了地毯才搭理的我。
“買了。”我咬咬牙道。
一萬,加上之前打工積攢下來的錢就夠了。已經情至意盡,陽陽,你沒理由生氣了。
顫抖着手刷了卡,我小心翼翼地捧起包包。
怎麽就有那麽貴的東西……偏偏就有些土豪二代(蘇姓)把這東西當做街邊攤的塑料來使,下雨了還他媽的舉過頭頂來當雨傘用。
我拿着這款比我全身上下都值錢的包包,顫巍巍地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