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今天是我在研究所正式上班的第四天了。
除了打醬油,還是打醬油。
中午,小白問我,最近對什麽書比較感興趣,我說:“菜譜。”
我說的實話,最近林森開始堅持不懈地到我家蹭飯。他很沉默,吃到不喜歡的菜也不會說,我只能按每頓飯剩下來的菜來琢磨他的喜好。還好,他雖然不是南方人,卻還喜歡吃辣。
最大的問題,是他腦子裏面似乎沒有等價交換的概念。他才到我家吃了不到五頓飯,已經把他家裏的電飯煲、電磁爐、乃至鍋鏟都送給我了。如果不是我堅決拒絕,他可能連電熱水壺都要送給我了。
他這個人的古怪之處,就在于,任何的客套和虛僞在他的邏輯面前,都會被擊得粉碎。而他的邏輯就是:我反正用不上,不如給你。
在他身上,本教導主任感到了從未有過的挫敗感。
我深深地覺得,其實,他除了搞物理,也很适合搞共産主義哲學——如果世界上都是像他這樣的人,那麽共産主義那個“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社會早就實現了。
但我,并不讨厭林森。
我甚至有點喜歡他。
這樣的人太少,像大熊貓,你會好奇地看,卻不見得喜歡。你可以和他和平共處,卻不想把他帶回去養。
可是我,也許正如李祝融所說,是個沒心沒肺的怪胎。我圓滑世故,卻不喜歡和正常人相處。
我寧願飼養一只熊貓。
吃過午飯,我帶着“熊貓”回研究所。
林森這個人,有一個習慣,就是一邊走路一邊看書。好在R大研究所有這個習慣的人不在少數。研究所大概也知道,所以這附近是不通車的。免得一年撞死幾個天才。
他在走路看書這件事的造詣很深,造詣深并不是說他走路就不撞東西,而是說,他對走路撞樹這件事已經習以為常了,撞上東西并不能打擾他看書的思緒,他連頭都不擡一下,就繼續走。
我在研究所前面的一棟紅磚房前遇到了李祝融的黑色淩志。
其實這種車早就已經不叫淩志了——它改了名字,換了造型,只是坐在裏面的人沒變,還是一樣地飛揚跋扈,不管他人死活。
他把車直接停在了我面前。
他這種人,最要面子,自從上次找到我之後,他和我說話的時候就常常丢面子,所以他來見我的時候都是自己開車。沒有司機保镖之類的人看着,丢面子也就不那麽重要了。
“上車。”他戴着墨鏡,穿一件藏藍色西裝,一張臉白得無一絲溫度,鼻梁高挺,嘴唇削薄。
我剛想答話,只聽見“砰”地一聲巨響,原來是跟在我後面的林森一頭撞在了他的車上。
林森這一下撞得很實在,眼睛都歪了,他只好摸索着把眼睛扶正。
我看不穿李祝融的墨鏡,但我可以想象得到,他在墨鏡之下的眼睛,是如何地眯細了,又是以一種怎樣鄙夷的眼神,看着撞得暈乎乎的林森。
“你同事?”他聲音帶着譏诮地問我。
“我朋友。”
他挑了挑眉毛,唇角翹起,露出了一個冷冷的笑容。
“這是……林森?”他嘴角的弧度變大了:“那個連飯都不會吃的天才?”
“他會吃飯。”我平靜地告訴他:“我可以證明。”
他的笑容消失了。
“天才,你過來。”他從車裏欠身走出來,站在車門邊,朝林森招手。
林森毫無戒備地走了過來。
我隐約地察覺到了異常,剛想說話,李祝融已經一把扼住林森的脖子,把他按在了車門上。
他家是軍人出身,他從小不知道受過多少變态訓練,我從來沒見他和誰打架打輸過。他十四歲的時候,和不良少年打架,一拳下去,別人肋骨都斷了幾根,他有個看家本領,就是無論如何,都不管他人死活。
“李祝融,你幹什麽!”我抓住他的手臂往外掰:“你要殺人嗎?你瘋了!”
林森被他掐住喉嚨,整張臉都是通紅的,他掙紮着掰李祝融的手,卻被他扼得連眼睛都泛紅了。
“你吃過他做的飯?”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狠狠逼問着已經再翻白眼的林森:“你這白癡也吃過他做的飯”
“你有病嗎!”我推搡着他手臂,最後一腳踹在他腿上:“他吃我做的飯怎麽了,我當年在飯館裏打工,吃過我做的飯的人多了去了,你都去掐死啊!你這個瘋子!”
也許是被踢疼了,李祝融的手放開了。林森跌坐在了地上,他喉嚨上被掐出了幾個鮮紅的指痕,坐在地上連連咳嗽。
李祝融收回了手,站在那裏。他像是一瞬間變回了那個冷血的李祝融,他甚至又坐回了車上。
“上車。”他發號施令。
我拉開後座的車門。
“坐這。”他用眼神指了指副駕駛座。
我繞過去,準備坐到副駕駛座上。
這麽些年過來,我早就明白,真正可怕的瘋子,不是随時随地咆哮的那種。而是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發作,而且發作起來誰都阻止不了的那種。
“別跟他去。”林森坐在地上,咳嗽了兩聲,又繼續說道:“他是個瘋子……”
我沒有回答他。而是坐到了李祝融的副駕駛座上。
“滾開。”李祝融冷冷地對靠在他車上的林森說道:“你再不滾開,我會讓你變成中國的霍金。”
林森雖然是個書呆子,卻不是個傻子,他從地上爬了起來,撿起他的書,站到了一邊。
我坐在李祝融身邊,看着後視鏡裏的林森。
他說李祝融是瘋子,其實我知道。
因為,變成瘋子的,不只是他李祝融一個而已。
黑色的淩志駛出了校門,在R大外的商業街上行駛着。
“你剛剛踢我。”他忽然開口。
我對他的間歇性發作無計可施,只好當沒聽到。
“你剛剛踢了我。”他又重申一次,他的語氣很平靜,像在陳述着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實。
但是這副“我很委屈”的架勢又是怎麽回事?
“你剛剛發瘋了。差點掐死一個人,你怎麽不說?”我實在懶得和他這種人講道理。
“你狠狠地踢了我一腳。”他像沒聽到我的話一樣,換了個嚴重的形容詞,繼續控訴:“我的腿一定青了一塊。”
我忍無可忍,轉過頭看着他。他仍然戴着墨鏡,淡藍色的鏡片下,是他帶着混血痕跡的眉眼。從我的角度看過去,他是個英俊冷酷的精英人士,沒有一點不正常的樣子。
“你不相信我。”精英人士得寸進尺地控訴,順便擡起自己的右腿:“我可以給你看……”
“我建議你專心開車。”我把頭別向窗外:“我可不想成為中國的霍金。”
他笑了起來。
我從窗戶玻璃裏看見他的側面,他笑起來的時候習慣翹一邊嘴角,這代表他心情很好。
我知道我很沒骨氣。
但我還是對着玻璃,笑了起來。
忽然想起看過的一句詩:
有那麽一個人,他笑的時候,你的世界,所有的花都盛開。
我想我大概還是喜歡他的。
他帶我去吃中餐,精致漂亮的冷盤,粉彩的盤子裏,放着大概是貓的食量那麽多的一點菜,我喜歡吃辣,有一道魚肉,據說只放了一點辣油,但是辣得我眼淚都出來了。他在旁邊笑,說這一點辣油可以做三道湘菜。
他不吃辣,他是吃着西餐長大的少爺,他十四歲的時候一米六九,我一直不明白,他每天只吃那麽一點牛排,怎麽長到了一米八九。
我那時候老實得很,一直擔心他吃不飽。帶飯的時候老是帶上他一份。大概是繼承了我媽的天賦,我做菜的手藝很好。他那時候喜歡吃我炖的雞,因為吃慣西餐,他對于鹹味“剛好”的概念比正常人要淡。
所以,那時候,每次炖雞,我都強迫自己,在覺得“淡了一點,應該再加點鹽”的時候收手。以至于後來,我退學回了家,我媽用了很長時間,才把我這個毛病糾正過來。
他雖然是受着嚴苛家教長大的少爺,吃相卻不好,那時候我給他補課,中午自己帶飯過去,順便帶他的一份。兩個人一起吃中飯,他總喜歡從我碗裏搶東西吃。要是覺得味道不對,就皺着眉頭,一副不爽的樣子。
現在想想,那時候确實很傻。
喜歡究竟是什麽東西,可以讓你為了一個人,吃了三年少鹽的飯菜,卻還覺得甘之如饴。
那時候的許煦,滿心以為,自己無堅不摧。
到最後,他只一句話就把我打倒在地,粉身碎骨。
吃完飯,他送我回學校。
他對三天前的事閉口不提,他不提,我自然也當成什麽都沒發生過。
他送我到研究所樓下,我不知道他怎麽把車開進來的,也不知道他怎麽開出去。
他似乎心情很好,搖下車窗和我說話:“我明天中午來接你。”
我站在臺階上,平靜地看着他。
我說:“不用了,明天中午我自己做飯,有人陪我吃。”
那一瞬間,他的表情,真是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