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林森被齊景放回來的時候,已經是上午了。
身為這件事的始作俑者——其實始作俑者是李祝融,我還是感覺到了很大的責任感。
所以,作為A組正義一方派出的使者(小白給我封的),我在林森回來的第一時間慰問了他。
可惜,林森一點需要慰問的樣子都沒有。他是直奔實驗室去的。我問他去幹嘛,他說“做磁場重聯的二維模拟”。我又問他:“昨天齊景和你說什麽了?”
他面無表情:“我們讨論了地球遠磁尾。”
和這樣一個科學怪人,我簡直是無話可說。
出師未捷,我捂着心口縮回沙發裏面烤火,林森說的那一堆東西我勉強知道是什麽。而且,湊巧的是,他的研究方向,和我的,重合了。
這可不是什麽好事情。
朝一個方向研究,難免會有讨論。而靈感這種帳是算不清的,看齊景護着林森的架勢,我要是占了林森的便宜估計沒什麽好下場。
好在我的興趣本就不在這一塊,我喜歡神秘一點的東西,比如時空之類的。這和華教授有關,他當年的名句就是:你們年輕人都該去看相對論!唉……可惜你們看不懂。
我從未懷疑,這世界上,還有許多驚世駭俗的秘密。我們現在所信奉的某些真理,也許就像當年的“地心說”一樣愚昧。現在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事,也許就像當年的人們以為太陽圍着地球轉一樣荒謬。
我有一個夢想,雖然這樣說很矯情,但我還是有一個夢想。
我想探尋時間的真谛,觸碰這個世界上被隐藏的那些真理,我想在有生之年,知道宇宙的背後究竟是什麽。我想知道萬有引力的源頭,我想知道時間如何回溯,我們為何只能觸碰到三維世界,我想知道每一顆星球的背後,隐藏的究竟是什麽。
物理,本就是追究萬物之理。
我學物理,是因為我想活得明白。
人活一世,如果連自己生活的世界都不了解,還有什麽意思?
小白知道我放棄磁場重聯之後,對我表示了理解。
“這種枯燥的東西,只有林森才會感興趣嘛……”小白擺了擺手,很是豪邁地喝了一大口我給蒙肅帶的海帶湯:“你就應該和我一起來炸金花,對了,你的歡樂豆用完了沒有。”
我對這個多動症少年簡直是嘆為觀止。自從他學會了在網上鬥地主之後,這小子就整天泡在各種游戲裏,玩得樂不思蜀。有次王治問他在做什麽課題,他擡起頭來,瞬間就換成了一副哀戚的表情:組長,我最近很迷茫,我找不到研究的方向……
他畢竟是年輕,才十六歲,有大把大把的時間可以揮霍,他還可以去玩游戲,去找尋人生方向。
我幾乎要羨慕他了。
中午和蒙肅一起吃的飯。溫暖壁爐,柔軟地毯,溫熱的紅茶,還有一個把飯和菜拌在一起吃的物理學家。
蒙肅大概是北方人,個子高,骨架高大,他的輪廓很硬,像石頭上雕塑出來的人。而且他觀察敏銳,問我:“你看我幹什麽?”
“你為什麽要把飯和菜拌在一起?”
蒙肅簡潔地回答了我,他說:“因為這樣才好吃。”
我被他這答案逗笑了:“那我下次給你把飯和菜在一起炒一下,你就不用拌了。”
他皺着眉頭拒絕:“飯炒過就不好吃了。”
我始終無法理解他的邏輯,只能靜靜看着他在紅燒肉裏吃到一個八角茴香,拿在手上仔細地研究了一會,才戀戀不舍地扔掉。
晚上一個人回宿舍,在樓下看到一輛漂亮的銀色車,李祝融站在車旁邊吸煙,地上一地的煙頭。
他這人性格很怪,大部分人第一眼看到他會覺得他很驕傲。但是,他最厲害的,其實是狠心。
他對別人狠心,對自己更狠。
他最擅長的事,就是在自己喜歡上什麽可以上瘾的東西之後,又毫不猶豫地把它戒掉,比如說下棋,比如說吸煙。
他吸煙大概是十五歲左右的事,那時候他剛上了高中,也叛逆起來。他叛逆起來也很別人不同,那時候他頭發比現在長,墨黑色,發尾修得很精致,他有俄國血統,皮膚白,那時候已經有一米七五了,我本來還不知道他吸煙,是有次周末留宿在李家,半夜睡不着,去陽臺上吹風。看見他靠在隔壁房間的陽臺上,手也修長,腿也修長,漫不經心地靠在那裏,吸一支煙。
我一直不怎麽管他這些事——哪怕是後來在一起了也是一樣。
我離開北京的前一年,他戒了煙。那時候他已經
長成挺拔冷酷的青年,不茍言笑,連看人都是用斜眼看。
他從來不允許自己沉迷于任何人,任何事。如果他戒不了,就毀掉。這就是他做人的原則。
“你去哪了?”他用沒拿煙的手抓住我手臂,質問道。
“我剛下班。”我有氣無力地回答他。
下午我在看蒙肅給我找的資料,我看得有點快,整個腦子亂成一團漿糊。
他拖着我,把我掼到車門上,擺出一副興師問罪的态度:“你五點就下班了。”
我實在懶得和他鬥——也确實是鬥不過,耐着性子給他解釋:“我自己給自己加的班。現在我很餓了,你先放開我,有什麽事明天再說。”
他的臉色好看了一點。
“我帶你去吃飯。”他擺出民主的架勢:“你要自己做飯也行。”
我拿他沒辦法了。
我晚飯沒吃,耗也耗不過他。萬一我的選擇他不滿意,他就會按他自己的想法來。
對于這樣一個人,我只能誠懇地對她說:“你決定吧。”
他滿意地眯起了眼睛,徑直朝樓上走去:“我要吃炖雞。”
“換一樣行不行?”我試圖打動他:“我現在真的很累。”
“換成餃子。西葫蘆餡的。”他頭也不回地說。
“……那還是炖雞吧。”
李祝融其實是有一段叛逆時期的。
那段時間不知道他抽了什麽風,大概是和鄭野狐擡杠,做了很多現在誰敢提一定會被他掐死的傻事。我記得他那時候還去染了一個黃頭發,好在他染了頭發也不像痞子,反倒有點像個混血兒。我第一次看見他染了頭發的時候簡直是被吓傻了。他對我的反應惱羞成怒,半天都沒有理我。
最近忽然很喜歡懷舊。那些從來不提的回憶,也一點一點地想起來,記憶裏的那個人,鮮活得讓人心口抽疼。
他并不是一生下來就是現在這副樣子的。
我在廚房做菜,他進來倒水喝,我把水放在冰箱下面,他彎腰去拿。站起來之後狐疑地看着我:“你在看什麽?”
我在看他脖子上的一道白痕。
那是當初我拿餐刀劃的。
不多地沒有給祖輩丢臉的那一個。
人和人之間的相處很奇怪。
電視裏面演,書裏面寫,人總是非善即惡,小時候看電視,上去就問“這個是好人還是壞人?”,總會得到一個二選一的答案。
但是生活遠沒那麽簡單。
好人和壞人,永遠不能武斷地分得清楚。一個人對你來說是壞人,對他的家人來說卻可能是好人。
書裏寫的,電視劇裏演的,那些張口閉口的“我愛你”,那些可以把所有的過往攤開來談的勇氣,那些,只要恨了,就可以狠下心來對待的決絕,我永遠都做不到。
我遇見這個叫李祝融的人時,我才十七歲。今年我要三十二歲了,人生近半。
我已經不是十七歲的青年,很多事,我只能在心裏暗想,卻做不出來,每次在心裏暗下決心,不管他做什麽,只把他當做空氣就好。
事實上,他也确實是空氣——空氣一樣,無所不在。空氣一樣,比誰都重要。
這個叫李祝融的人,他總是若無其事地出現,若無其事地提出要求,好像一切都是理所當然。而我,我學不來要死要活的那一套,我不會忽然對着他咆哮,我也做不到像個怨婦一樣陳述着往事痛哭,我打不過他,趕不走他。我被他從C城帶到北京,像被移植的植物一樣栽在陌生的土壤上。我唯一熟識的人,是已經老年癡呆的華教授。
這就是事實。
我不可能尋死覓活,那樣太難看了,而且收效甚微。我也跑不了,A組的人,哪怕是去食堂打個飯,都能傳得讓門衛室的人都知道。
我只能呆在這裏,做我沒心沒肺的許煦,接受他時不時心血來潮的造訪。用平淡的語氣和他說話,他要吃飯,就給他做,我不可能再抓着餐刀對他揮舞。因為他并沒有像十年前那樣重傷我。
我從小接受的所有教育,都告訴人要善良,要堅持,就會得到幸福。
原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