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又在大理呆了兩天,看雲,吃洱絲餌塊、乳扇和破酥,聽街頭藝人的演奏,臨走的時候是傍晚,于紅龍井正是紅燈綠酒的大好時光,然而人民路上只是朦胧的幾簇燈火,綽約得不似人間。安晚對地攤上的一支簪子一見鐘情。

那是一對銀簪,中心鑲着一顆圓潤的紅寶石,寶石周圍是銀色以珠子和藤蔓的形狀細細地淩亂糾纏,她就靜靜地躺在一張大大的黑色絨布上面,在零星擺放的發簪、手镯、項鏈、戒指和耳環中間并不顯眼,但安晚就是一眼就看到了她,仿佛冥冥之中有一種指引。攤主別具匠心地在每樣首飾前面都放着一塊刻着介紹的木牌,安晚蹲下身去,目光從各種式樣的木牌上掠過,找到屬于她的那一塊,上面寫着——

相見百年前的糾纏,早已把我的靈魂消耗殆盡。人說,因為心中有牽挂,所以會生生世世地相逢。從地底出來的那一刻,我又見到了身邊的你,塵土掩埋多年,你依舊和我是一對,依舊不改風采,我們從出生就是一起的了。在那一刻,我還是歡喜的,看到你,如同看到另一個自己。我想,我還是挂記你的,我想,你也還是挂記我的,所以老天,讓我在這一世裏,睜眼見到的,依舊是你。

發簪名曰,相見。

安晚的一半靈魂,看着骨瘦如柴的另一半自己,神情恍惚地從眼光裏滿含深意的攤主手裏接過那塊木牌和對簪的其中一支,得到了報複一樣的快感。歡喜麽?挂記麽?依舊麽?相見麽?偏要讓你們永世不得再見!安晚沉默地牽着夏初走過長長的小巷,坐公交車去火車站,蒼山洱海依然在這裏,沉默地過了千年。

回川以後,安晚很沒出息地病倒了,頭痛胸悶四肢無力,只得拜托媽媽來照看夏初。假期已經結束,身體不舒服,班還是要上的,好在幾服中藥喝下去,總算是恢複了行動力。病中的她特別懷念大學的時候,雖然念的是她很厭煩的工科,至少去與不去上課可以全憑心意,大不了事後補一張假條。光棍節的時候,同學聚會如期而至。安晚把夏初托付給媽媽,穿着一身休閑裝就出了門。聚會內容無非就是吃吃喝喝,交換一下各自的近況和八卦,悟已往之不鑒,知來者之可追。唯一勉強算得上新鮮的就是分桌,因為是光棍節,有主的一桌,萬年單身的坐另外一桌。

安晚本來已經在單身這桌落了座,還沒坐踏實,就被張衍揪起來,“你兒子都可以打醬油了還好意思裝單身呢?”然後雷厲風行地把她按到了另外一桌,不偏不倚,正好在夏寧旁邊。安晚哭笑不得,只得沉默。夏寧不動聲色地瞟了旁邊的女人一眼,很想說一聲好久不見,但是他不敢。她瘦了很多,下巴纖細的弧線讓人完全想象不到她原來肉嘟嘟的樣子,她還是穿得想有多随便就能有随便,不過還是該死的好看,她的頭發已經是黑漆漆的一片,牢牢地被簪子绾住,他只覺得那簪子無比礙眼,天知道他多麽想見到她烏發如瀑的樣子,是不是和每每出現在他夢裏的一樣。不知哪裏來的一絲風,他聞到了淡淡的中藥味,混在熟悉的香味裏,于是他知道那是她身上的味道,隔了這麽漫長這麽漫長的歲月,他還是能清楚地知道。曾經日夜萦繞在他的鼻尖的她的味道,清新得像春雨後的花海,帶着濕潤的微甜,先是漸行漸遠,後來,就再也沒有出現。

她身體不好嗎,她,已經是別人的妻子別人兒女的媽媽了嗎。夏寧突然間又感覺到了恐懼,他還以為,撐過了那場婚禮,世上将再也不會什麽事情能讓他恐懼了。意興闌珊間,夏寧覺得自己一定是抽風了才會來參加這個無聊的禁帶家屬的同學聚會。說不上為什麽,他當時覺得安晚會來,而他,已經太久沒有見到她了。那場婚禮,當他和李沐還在挨桌敬酒的時候,她很小心地起身出門,他明明看到了,卻只能眼睜睜地看着她走出去,走出他的世界。他知道她不會回來了。

她真的就再沒有出現。

夏寧也設想過很多他們重逢時的情景,設想過她和他成了熟悉的陌生人,他只能忍着心裏的悸動配合她的客套寒暄,也設想過她表情激動或者冷漠地給他一個耳光,他會生生地受着,因為他确實活該。但是他沒有想到會是今天這樣。飲食的間隙他聽到她喊他的名字,他循聲望去,正對上她的眼睛,裏面滿滿的都是溫柔的情意,但是清澈而坦然,似乎那情意與他毫不相幹。

她說,“夏寧,好久不見。”

突然之間,夏寧不知道自己該如何應對。他感覺自己像個見不得光的怪物,驟然被置于聚光燈下,被耀眼的光線照出所有的陰暗和不堪,他心有不甘,但是又不得不認清現實,他,已經沒資格站在她的身邊了,他其實早就沒資格了。當初是他自欺欺人,她便也陪着他,裝作什麽都不在意的樣子,給了他最美麗的華年,在他一無所有的時候,不,在他甚至有女朋友的時候。他緊緊地捏着酒杯,仿佛要把它捏碎似的,然而它還是好好地在他的手掌裏。他微微低下頭,注視着杯裏透明的液體,良久,啞聲說道:“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安安。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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