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未央(上)
臘月廿七,太後的鳳駕到了京城。
朱雀門前,皇帝親自去迎,貴妃與皇後都不曾帶,只把顧寧捎上。太後精神很好,沒有什麽舟車勞頓的樣子,太後今年也有了五十許歲月,望之竟是還要蒼老些,滿頭秀發早已是白雪換了青絲,只是松松地梳一個家常的髻子,飾物也樸素的很。太後當年苦于後宮争鬥,雖不很受寵但也把一輩子的心思都用光了,如今便不大理事,只是參禪念佛,陪孫輩們戲耍戲耍,真像是一般人家裏的老太太。若論上氣度,只怕一些高門大戶裏裏的老太君比他還要好些,但太後便是太後,天下之母到底是個母親的樣子,望之便覺得可親。
未央随太後一同到了,才下了辇行過了禮便黏着寧哥兒不放。顧寧早就準備好了的絲綢錦繡,此時雖不能立即拿出來讨妹子歡心,但是這妹妹看到哥哥便是覺得足夠了,還像小時候似的,挂在顧寧的脖子上。未央身材高挑,顧寧雖是男孩子,但也不過十七歲,比妹妹高不了多少,此時便沒辦法把妹妹吊在半空中,只得半拖半抱,但這小姑娘卻似扭股糖一樣黏在哥哥身上,怎麽都甩不下去。
“未央,是大姑娘了,可不許這麽胡鬧!”太後假裝言辭令色,然而未央卻全然不管不顧,皇帝也盡寵着這兩個,“天家情分原就比平常人家薄些,他們從小便是這樣子,寧哥兒要大上一歲,也不是一個母親,卻一向好得跟雙生一樣,由他們去吧。”
“這可不行,未央十六了,再怎麽樣也得講些禮數,聖人書上講,男女七歲不同席,他們這樣子像什麽樣子喲。”太後作腔作調地調侃,眼睛裏面滿滿的笑,皇帝陪着看一雙兒女嬉鬧,“倒也不妨事,聖人的話,自然是有聖人的道理,但是這樣未必是不行,開國以來,不管官家民間,向來不大拘束這個的。”
下了車,換了宮中的肩輿,太後的指甲叩着烏木的椅背,“聽說永安侯不大好?可是吓了我一跳,季陵這孩子是個可憐的,也是個癡心的,這麽多年了膝下也沒有子女,這一回要是真出了大事,實在是太讓人難過了。”
“前日才摔了的時候,可真是極其兇險的,幸好救回來了,半月之內若是病情穩固,靜養些時日便可确保日後無虞。季陵,朕,對不起他,若不是去靈仙宮,這樣的禍事。”
“聖上不必自責,哪裏就是你的過錯了呢,圈着他關着他,哪裏都不讓他去?這不是禍事,是他命中應當有此劫數,是跑不掉的,只要現下安全就好了。”
“兒子沒有母後想得通透,竟是鑽了牛角尖了,若不是有母後開解,還不知道要懊悔到什麽時候去。”
“咱們,是虧欠他,咱們,到底也不曾虧欠他,這樣便罷,只當是雪天路滑,馬失前蹄。”
“謹遵母後教誨。”皇帝這個時候反倒是覺得一股子倦意從後脖頸泛了上來,直插得後腦勺生疼,不想再多說一句話,便靜靜地坐在肩輿裏,閉目養神。太後與皇帝是親生母子,一向有默契的很,太後也不說話,閉着眼睛數腕上的一串珠子,她還是宮妃的時候便用這串佛珠。先帝賜給她的最貴重的東西,一是這個兒子,二便是這串珠子,君恩雨露,不過如此,但已經是她的造化了。
顧寧帶着未央去永壽宮見皇後,才到永壽宮門口的夾道,琥珀便迎了上來,“我的好娘子,怎麽現在才回來,娘娘可等的急壞了。”
因琥珀是皇後從娘家帶來的侍女,皇後吩咐顧寧和未央一向都以姨娘呼之。未央穿着一雙鹿皮的小皮靴,好像塞外少年女子的樣子,散着的肩發都編成了小辮子,頭上戴一頂羊羔毛做的尖頂氈帽,撲到琥珀懷裏,“姨姨,未央好想你。”
琥珀穿着一件玫紅的窄襖,腳上一雙繡鞋也是同色,墊出金色的祥雲,臉上略有些胭脂,眼睛卻有些腫,手上纏着一條素白的紗布,傷口并不深,只是長,橫貫掌心,已經收了口,但是伸展的時候仍會覺得疼痛,此時便蜷曲着,顧寧看着也覺得觸目驚心。
琥珀拍拍未央的背,“你若是真想我們,玩一玩也就回來了,在臺山待上那麽些日子,娘娘只疑心你怕是看上了那位好兒郎,所以才不肯回來呢。”
“姨姨說什麽,未央不理你了。”未央甩了甩頭發,一頭鑽進了永壽宮,皇後看見未央進來,也是抑制不住快步走上前來,“未央,可想死阿娘了。”皇後近日連遭巨變,先是靈仙宮語焉不詳但卻令人害怕的預言,再是崔季陵墜馬危在旦夕,連琥珀都受了傷,身邊的人一個個都好像被厄運纏繞着,縱然是再堅強的女人,心中也不免有一些害怕惶恐,她只有這麽一個女兒,多年相伴不說,單單是這腹中掉下的一塊肉這一點便足以叫她牽腸挂肚,未央随太後去臺山半年未歸,是未央離開她時間最長的一次,雖說未央逐漸長大,身邊也不缺侍女宮監,但她仍然是放心不下,生怕一錯眼的功夫這個女兒就失了去,流落到了她目所不能及的地方,若說怕,她現在最怕的就是這個,皇帝的身體還有調理轉圜的餘地,崔季陵已然絕處逢生,但只有這個女兒。十六歲的女兒,出嫁的日子就在眼前了,于情于理于法于義,這個時候,是最出不得一點岔子的。這樣一樁沉重的心思,像冬日裏的大銅缸,蓄的冷冰冰的水,結成硬實實的冰,沉甸甸的一大塊,漲得心都要撐開了。
未央卻是渾然不覺,她并不是不曉事,相反的,她心中記挂一個人,記挂了很久,因為朝夕相對,反而心思更加說不出口,這說不出口的心思像是孽障一樣,噗噗跳着,跳着她一顆心完全亂了方寸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根本不能說,這根本就不是能說出口的事情。
即便她是像桃夭裏說的那種姑娘,但她卻根本無法判定另一個人懷着怎樣的情緒,這感情實在是太微妙了,難以分清它與親情之間的界限。他們從小就在一處,幾乎從不曾分別過。也許這就是命運,沒有彼此,他們根本就無法了解到,世上還有這樣一個人,懂他的所有,不必說便明白,一切都妥帖無比,好像一個人,或許,他們本來就是一個人,同一個靈魂,只是轉世投胎的時候出了岔子,叫他們托生到兩具相似又不同的身體裏,從今往後,除了遺憾,一切都是力所不能及。她沉溺在這種恍惚的感情中,完全不想把自己拔出去。直到現在,她要十六歲了,在十六歲生日到來之前的每一天,她天天都在害怕,她要嫁給誰,自己做不得主,母後只怕也是做不得主的,即便自己能做主,那一個名字,即便是白绫懸在梁上,鸩酒擺在唇前也不能說出口,她寧死也不願意說出來,然而又有一點遺憾,如骨鲠在喉,那一個名字,輕飄飄的兩個字,即便說出來是死,也會覺得那一刻春暖花開,一切都不用在乎了,只有那一個名字,才是這天地之間最重要的存在。
她借着避暑的名義,跟着太後去臺山,想着這樣或許能忘掉他,然而念一卷經忘不了他,念十卷百卷還是忘不了他;拜一尊佛忘不了他,拜十尊百尊也忘不了他。臺山的山頂,足夠大而清幽,似乎能包容這天地間的所有,于是她也放縱自己,便在那千仞高峰之上,日複一日地想他念他,他的名字便是她的經,念上千遍萬遍也不嫌多。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