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疼愛

經歷了一場刺殺, 小福王除了氣到炸毛外,沒有任何損傷。

不僅如此,還十分英勇地用一把金光閃閃的小匕首刺傷了舉着四尺長的大刀的刺客。

魏禹的袖子破了, 人沒事。

李玺笑得有點壞, “這下真成斷袖了。”

魏禹摘去他發間的樹葉,不由想起他方才被壓在樹上, 紅着臉軟聲讨饒的模樣。

縱使斷袖,也認了。

鐘聲響, 宮宴開始了。

李玺不想讓太後和聖人擔心,匆匆趕過去了。

魏禹借口要換衣裳, 沒與他同去,而是避開巡邏的侍衛,去了蕭子睿在獵宮的臨時住處。

果然, 看到了意料之中的人。

李雲蘿看到他, 同樣不意外, 轉頭對蕭子睿說:“夫君, 麻煩你出去片刻,我要同魏少卿說幾句話。”

啥?!

蕭子睿蒙了, 媳婦好不容易主動回來了, 他還沒高興上一刻鐘,就要……被趕出去?

原因是,媳婦要跟另一個男人單獨、說幾句!

重點是, 這個男人還是他最好的兄弟!

什麽情況?

蕭子睿怒目而視,對象當然是魏禹。

魏禹面不改色,“出去, 別走遠, 守着門。”

蕭子睿:???

最後, 還是出去了。

懷着九千九百九十九分醋意,還有一分是自我安慰。

毫無形象地扒在門上偷聽,然而什麽都聽不到。

抓心撓肝。

屋內,只有魏禹和李雲蘿兩個人。

李雲蘿親手給魏禹斟了碗茶,“這一盞,為的是魏少卿的袖子。”

魏禹接了,道:“請縣主給魏某一個理由。”

李雲蘿看着窗外,低聲道:“我若說是為了小寶,你信嗎?”

“魏某信,但想不通。”

為了替小金蟲蟲試探他的真心,安排殺手刺殺,這種事若說是李木槿幹出來的,還有可能,換成李雲蘿,簡直匪夷所思。

李雲蘿輕嘆一聲,自嘲道:“是不是很蠢?時間緊迫,我也是沒有別的辦法了。”

她和楊氏有殺母之仇。

這個仇,她是一定要報的。

這些天,她反複思量,想出三種報仇的方式——不止是想,而是做了周詳的計劃,立馬就可以實施,并且有十成把握可以成功。

第一種,殺死楊氏。

用她當年殺害自己生母的方式。

這對李雲蘿來說太容易了。

楊氏還不知道她已經知曉了當年的事,對她并無戒心,她像往常一樣每到旬末都會去向楊氏請安,每隔一日送一份親手做的點心,随随便便放點毒進去,楊氏就會死翹翹。

事情敗露也沒關系,最壞的結果,無非就是賜她個殺害嫡母的罪名。

李雲蘿不怕,為生母報仇而死,她覺得光榮。

第二種,揭開當年的換子真相,讓楊氏身敗名裂,讓她失去王妃名分,讓宗室再也容不下她。

這一步也很容易。

盯着福王府的人太多了,觊觎皇城令的宗親兩個巴掌都數不過來,但凡她稍稍透出一星半點,總會有人追查到底。

她連手都不用沾,不僅能把事辦成,還能全身而退。

第三種,是最麻煩的一種,也是對楊氏最“仁慈”的一種——

讓她永遠找不到親生女兒,錯認一個白眼狼當女兒,狗咬狗,天長地久。

為什麽說這一種最麻煩?

因為,不僅需要做出毫無漏洞的計劃,還得有極為忠心、極有能力,同時又敢做敢為的人去執行。

她懷着身孕,身份又特殊,不可能親力親為。

還有一個非常偶然的條件——她需要在聖人和太後之前找到楊氏的親生女兒。

如今,上天已經把這個“偶然”送到了她面前,李雲蘿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第三個方案,也是最麻煩的一個。

不是她貪生怕死,而是為了李玺。

她還不知道李玺是聖人的骨肉,以為他是胡姬的孩子。

她擔心,萬一楊氏死後,聖人徹查,查到李玺并非定王嫡子,不僅親王的封號會被奪走,還會有性命之憂。

第二個方案,也是同樣的原因。

大姐和三妹縱然會受到一定的波及,但至少會保有縣主尊榮,有太後照拂,有夫家依靠,但是她的小弟,就什麽都沒有了。

她不忍心。

李玺還是一個流口水的小娃娃的時候,就賴在她懷裏,和她一同在長樂宮長大,她對李玺的感情如姐弟,也如母子。

她會為了腹中的孩子不讓自己手上沾染鮮血,就會為了李玺忍下殺母之仇。

最大的惡意,就是讓楊氏永遠遺憾了。

上天垂憐,讓李玺把蛛蛛帶到了她面前,在太後和聖人尚未察覺的時候,她才有了最後一絲報仇的希望。

接下來,她需要一個人去确認蛛蛛的身世,然後,把她藏起來,永遠也不讓楊氏找到。

再惡毒些,還可以挑起蛛蛛對楊氏的仇恨,讓她們母女相殘。然而,稚子無辜,終歸是不忍心。

好在,命運非常神奇,還有一個楊兮兮可以利用——差點害死自家寶貝弟弟的人,李雲蘿坑起來一點愧疚之心都沒有。

這就是後話了。

眼下,最要緊的是“幫手”的人選,或者說,同盟者。

一切和太後、聖人、福王府有關的人都不行,所以,她身邊的親信都不能用。

蕭家的人也不行,包括蕭子睿,她絕不會把這麽大的把柄交到對方手上。

想來想去,只有魏禹。

自從知道了母親的死因,她一直在暗中追查,魏禹和聖人在太極殿的密談、聖人去魏宅的那一夜,以及在那之後李玺對楊氏态度的變化,讓她大膽地推斷出,魏禹很可能已經知道了李玺的身世。

如果說之前只是推斷,此刻魏禹能找到這裏,就已經證實了。

那些刺客是李玺派在她身邊保護她的府兵,一共十二名。不僅她,李仙芝、李木槿都有。

別說縣主,尋常郡王都沒有這份殊榮,是當年她出嫁時,李玺怕她性子軟,被蕭家人欺負,撒潑打滾向聖人求來的。

聖人被他鬧得頭疼,順便也

就給李仙芝和李木槿配上了。

說起來,李玺每次打滾耍賴,都是為了姐姐們,從來沒有為自己争取過什麽。

十二府兵說是保護李雲蘿,不可能整日待在後宅,平日裏都是在蕭子睿的院子活動。

魏禹時常過去找蕭子睿下棋、看畫、說案情,見得多了,也就熟了。

所以,熊熊子咬下黑衣人面巾的時候,魏禹一眼就認了出來。

更讓李雲蘿敬佩的是,他很快推斷出她會在蕭子睿的住處等他。

……

以上這些話,李雲蘿一字不漏地講給了魏禹聽,包括她的仇恨,以及她對楊氏起的殺心。

魏禹心情很複雜。

同情,敬佩,感激,又有點好笑。

他從來不會小看女子,尤其是李雲蘿這種充滿智慧、外柔內剛的女子。

但是,這一步棋,她走得當真讓人哭笑不得。

“縣主安排那些刺客,就是為了試探試探,我是不是把王爺的性命看得比自己更重要?”

“楊氏就在獵宮,太後、聖人也一刻不停在尋找那個孩子,蛛蛛既然來了一次,就有可能來第二次、第三次,我怕來不及,只能出此下策。”

李雲蘿看了眼他斷掉的袖子,赧然道:“魏少卿的官袍,我會補好。”

魏禹壓下唇邊的笑意,執手,深深一揖,“如此,便多謝縣主了。”

這個“謝”字不是為了補袖子,而是為了她對李玺的心。

他們的目标是一致的,護着李玺,讓他永遠做那個金尊玉貴、随心所欲的小米蟲。

李雲蘿緩緩地舒了口氣。

她知道,魏禹這是答應了。

***

被所有人關心着的李玺,在吃烤肉。

一邊吃一邊回想着這一天的經歷,最刺激的是掉進陷阱,最好玩的是去了天坑,看到那個又好看又特別的小竹樓,最關心的是——

書昀兄為什麽會哭?

雖然沒掉眼淚,只是啞着聲音哽咽了一下下,卻把小福王的心都給咽疼了。

當時,他們好像說起了小時候?

李玺後知後覺地發現,他還真不了解書昀兄的小時候。

剛好,魏清清就在宴上。

李玺端了盤烤肉,坐到她身邊。

魏清清吓了一跳,生怕李玺一言不合把肉扣在她臉上——她臉皮再厚也不會認為,李玺是來和她搭讪的。

李玺開門見山:“做個交易,一塊肉換一個消息——我想知道書昀兄從前的事,尤其是考上狀元之前。”

魏清清看了眼盤中明顯烤焦的肉塊,松口氣的同時,又忍不住笑了,“好。”

……

魏禹換好衣裳來赴宴的時候,看到的就是自家小金蟲蟲紅着鼻頭、眼淚汪汪的可愛模樣。

“被煙熏着了?”

李玺一僵,“就不能是哭的嗎?”

魏禹笑,“敢把小福王惹哭的人,現在已經跪着爬着伏在地上認錯了?”

“你說的沒錯,我這就去讓他們跪着爬着認錯!”

小福王又要放大招了!

華麗麗的親王服穿上,亮閃閃的儀駕擺好,燈籠打上,火把燃上,府兵開道,金吾衛墊後,大搖大擺、浩浩蕩蕩地下了山。

一衆宗親目瞪口呆。

小福王喝多了嗎?

大晚上的擺什麽譜!

誰家還沒輛鑲着金邊的馬車怎麽滴?

還……真沒有。

有也不敢坐。

酸溜溜的叔叔伯伯堂兄堂弟們滿腔酸溜溜無處發洩,只能化成一聲酸溜溜的輕哼:“聖人也不知道管管!”

聖人:謝邀,沒空。

人在獵宮,正在追查兒子遇刺的事。不用問,太後也在,氣得烤肉都吃不下,正在喝酸梅汁壓驚。

是的,媳婦也在,眼圈紅着,不用想就知道哭過了,還扭着臉不想讓朕看出來,呵,女人。

我知道我知道,不是媳婦,準媳婦,行了?

這年頭,杠精真多。

“母親放心,我定會查出真兇,嚴懲不貸。再加派二十、不,五十飛龍衛,日夜輪守,護衛小寶。”

話音剛落,李雲蘿就進來了。

她鄭重地行了個大禮,向太後和聖人請罪,之後坦白了“行刺”李玺的原因。

自然,不是真正的原因。

“雲蘿聽到立儲傳聞,日夜憂心難安,怕小寶身邊沒有可用之人,這才出此下策,試試魏少卿的真心。”

太後長舒一口氣,戳戳她腦門,笑罵:“我說呢,誰能把小胡嬌從冊冊身邊支走,原來是你這個內賊!”

李雲蘿紅着臉,柔順地偎在她身旁,祖孫兩個其樂融融,很快說起了體己話。

鄭嘉柔從旁伴着,時不時搭上一兩句,哄得太後笑聲不斷。

李雲蘿出來的時候,在走廊上碰到了李鴻。

李鴻是特意等她的,“不要做多餘的事。”

李雲蘿屈了屈膝,道:“福寧鬥膽說一句,聖人如何疼小寶,福寧便如何疼他。福寧絕不會做對他不利的事,哪怕‘有可能’不利的事,也不會。”

李鴻點點頭,這就夠了。

轉而道:“回了皇城只管安心在長樂宮待産,蕭家那邊不用理會。”

李雲蘿鼻子一酸,“福寧,謝聖人。”

“別怕。”李鴻擡手,不甚熟練地拍拍她的肩。

他都知道。

到底是向着自家孩子。

楊氏?

屁都不是。

與此同時,姜家村。

李玺帶着人馬,擡着整只整只的烤山豬、烤錦雞、烤大鵝來到村口。

不用裏長招呼,村民們便自發地從家裏走出來,誠惶誠恐地看着金光閃閃、高高在上的小福王。

還有他身邊的魏少卿。

魏禹在來時的路上,被李玺抓着“打扮”了一番,穿上最正式的官袍,系上亮閃閃的金魚袋,幞頭扯下來,換上玉冠,金銀飾叮叮當當地戴了一大串。

沒錯,就是過來炫富的。

為的就是讓當初欺負過魏禹的舅舅一家看看清楚,現在的魏少卿和他們已經是兩個世界的人了。

其實,不用炫,魏禹的舅舅一家已經足夠惶恐,足夠畏懼了。瞧見他,要麽,唯唯諾諾頭都不敢擡,要麽一臉讨好,拼命擠出谄媚的笑。

再也不是當初那副高大強壯、推一下就能讓他跌進豬圈的模樣。

他的舅母,三個表兄,一個個穿着灰撲撲的麻衣,衣擺上還沾着豬食,其餘村民都不想靠近他們,嫌棄他們身上的味道。

十幾年過去了,他們還在替大戶人家養豬,沒有絲毫長進。

魏禹親眼看到他們為搶幾塊山豬肉和村民們紅了臉,眼中滿是貪婪市儈。

突然覺得很沒意思。

連報複的心思都沒有了。

少年時最大的夢魇,壓在心裏十餘年的巨石,就這麽無聲無息地散了。

他偏頭,看向李玺。

他的小金蟲蟲正彎着眼睛,向他邀功。

魏少卿不知道第幾次感慨,難怪會有這麽多人疼愛小福王。

因為呀,疼愛他的人,同樣被小福王毫無保留地疼愛着。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