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

算沒人讓我加班,我跑到辦公室也總不太可能找不到事情做的。

我那天事情做到下午四點鐘就進行不下去了,因為如果再往下繼續的話,沒有個連續8小時是完不成的。于是我給慕梓發了條短信:“我下班了,你那邊呢?”

他回複說:“還得一會兒,你上來找我吧。”

我依言找上他們公司去。因為是周末,前臺沒有上班,他親自迎到門口給我開門,然後領我到他辦公室看了一眼。

真的就是一眼而已,因為他本來都不在辦公室,而是在會議室開會呢。

他問我:“你是在這兒玩會兒還是去看場電影等我?我們公司發的今天下午的票,現在去估計還來得及。”

我實在已經不願意再在辦公室裏對着電腦了,于是不假思索:“我看電影去吧。”

那場電影是迪斯尼的《長發姑娘》,我趕到寫字樓隔壁商廈裏的影城時已開場了二十分鐘。買了可樂和爆米花進去看了一會兒,旁邊來了一個人,堂而皇之地伸手過來抓了把爆米花。

我愕然扭頭,看見慕梓的臉映着銀幕透過來的跳躍着的五彩斑斓。

我把爆米花桶往他那邊推了推,問了個傻問題:“你怎麽知道我坐這兒?”

他回答的語氣裏果然有一派“幾年不見你的智商怎麽低了這麽多”的意味:“大才女,我有兩張票,本來就是連座。”

看完電影出來,他問我:“這個感動不?長發姑娘是不是也沒得選擇,只能愛上這個小夥子?”

我有些尴尬,噎了一下才說:“你怎麽還記着這事兒呀……”

他以牙還牙:“我也很記仇哦!”

我無語片刻,還是回到他前面那個問題上:“原著大概是這麽回事兒,但這個電影改編了就不一樣了。他們倆不是一見鐘情,長發姑娘是跟小夥子出去看過了世界才愛上他的,她不是沒得選擇,是日久生情。”

他嗤的笑了一聲:“說起來他們倒也是不打不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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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句話似乎有所暗示,讓我一時之間不知該接句什麽話才好。他也只是微笑,過了好一會兒才又道:“溫晴,你好像和以前不大一樣了,又好像沒怎麽變。”

我問他:“此話怎講?”

“你還是跟以前一樣要強,不過好歹是能相處了。”

我想要指出“我以前也不是不能相處,而是不能跟你相處”,可現在人在屋檐下,焉能不低頭,于是一笑置之。

我們倆第一次吃飯是話趕話說到那兒就自然而然約起來的,第二次則是他約的我。俗話說,來而不往非禮也,要維持關系,第三次就該我約他了。

于是我約他去了省城一個家鄉菜館,其實這一舉動有班門弄斧之嫌,畢竟他在省城待的時間比我長,好在這個菜館還不錯,我們倆也相談甚歡,盡興而歸。

我開始考慮那個問題:我和慕梓的交情是不是已經熱絡到足以讓我向他開口求辦事的地步了?

可這個話頭在我嘴邊打了無數個轉,愣是怎麽也出不來。

我想,我那個無法向人訴苦的障礙又發作了。

而且真的事到臨頭,我又覺得話說出來會不會讓他覺得我這段時間接近他都是有目的的?

而越是說不出口我就越是覺得要向他讨的這個人情委實太大,然後就更加說不出口。

這是個惡性循環,而說到底,是我的心太虛。

除非、除非……

好像只有他是我男朋友的情況才足以讓我覺得能讓他幫這個忙了……

我想我之所以會萌生這樣一個想法,除了在尚且不那麽遙遠的中學時代他對我有過的那麽一段情愫之外,還因為後來我想起了一件事。

那天他到電影院的時候,長發姑娘都已經跟小夥子在前往都城的路上了,他怎麽知道他們倆是不打不相識?

所以他看過那部電影吧?

看過那部電影還願意去陪我看,這說明了什麽?

春意漸濃之後,這座城市進入了雨季。

我們這一帶春季時節多得令人絕望的雨又開始無休無止地纏纏綿綿了,像一群伫立街頭賣俏的風塵女子,不自知她們那雍冗擾攘的柔媚絆住了人們匆忙的腳步,打濕了人們原已足夠沉重的心,讓人覺得渾身上下又憑空墜上了更多的累贅。

好不容易有一天早上出門的時候陽光明媚,可以清清爽爽地出門,不必拎着濕答答的雨具擠公交車,誰知快下班時又下起了大雨,我巴巴地加了半小時班,仍不見雨有要停下的跡象。

打電話給出租車公司想要車,連打了好幾家都是要麽座席忙要麽根本要不來車。也是,下班高峰期,又趕上這種天氣,出租車怎麽可能好找?

我想了想,索性到樓下看看有沒有人正好打車過來吧。

我的運氣比我所希望的還要好一點,剛出樓門就看到慕梓的車停在那裏,于是我興高采烈地走過去,敲開他的窗戶對他說:“喂,有沒有空?我沒帶傘,送我回家吧!”

慕梓尴尬的表情凝結在臉上,我也愣住了,自恨怎麽這麽眼拙,這會兒才看到坐在副駕駛座上剛才被他擋在身後的漂亮女孩。

我相信我臉上的尴尬之情一定比他洶湧澎湃多了。

好在還有能力自我解嘲,盡管幹澀,也聊勝于無:“沒空哈?那算了,不好意思,打擾了打擾了……”

為了迅速撤離現場,我只得退回大樓裏去,迎面遇上了周律師。

他看了看我,問:“怎麽了?沒帶傘?”

我郁悶地點了點頭。

他揮了揮手:“走,送我去拿車,然後拿我的傘走吧,我不順路還趕時間,就不送你了。”

我很不好意思:“你把傘給我了,自己怎麽辦?”

他說:“我會讓我太太下樓來接我。”

我這才釋然:“太謝謝了老大!”

他笑一笑表示不客氣,然後叮囑我:“以後可以在辦公室放把傘,特別是這段時間。你呀,在北京待了好幾年,都忘了我們這兒什麽氣候了吧?”

作者有話要說:

☆、10

送走了周律師,我打着他的大黑傘往公車站走去。上班的日子我都是穿高跟鞋,遇上這種天氣,好處在于不容易濕到鞋裏去,壞處在于容易滑倒,于是我低頭盯着地面走得小心翼翼,只覺得十分矯情且萬般不便,又累又糟心。

印象裏家鄉的雨季比這裏更誇張吧?可現在回想起那些年上下學的路上,尤其是回家的傍晚,在蒙蒙的細雨與昏幽的路燈光中騎車,都只有一種熟稔到親切的感覺,哪有半分如此刻這般的失落與煩躁?

當年的雨中,只覺得傘下就是完完全全屬于自己自由自在的世界,而眼前觸目除了雨和燈,便只有匆匆的車流與過客,漠然倉促,統統皆與自己無關。

這座城市到底不是自己的家啊……

我心裏苦笑了一下,是我自作多情了。我光想着慕梓以前曾經喜歡過我,就想當然地以為他現在還喜歡我。其實他過去喜歡我也只不過是青春期少年朦胧的puppy love罷了,我居然把那當成一生一世?

也好,其實有些事本來就不該這麽操作的吧?通過變成某人的女朋友來達到某種目的,這叫什麽?美人計?

不對,如果慕梓是王恒家那邊的一員,那才叫美人計,如今這種情形,大約只能叫……

賣身吧。

好不容易眼看着公車站就在我眼前了,冷不防有人拽住我的手臂狠狠一扯。

我驚怒交加地回頭,看看是誰這麽缺德,人明明有兩條手臂,他非拽打傘的這條還這麽用力,害我傘一歪,兜頭就被澆了一臉雨水。

迎面撞上的卻是慕梓怒氣沖沖的臉。

不照鏡子我也知道,他的火氣一定比我大多了。

所以他的嗓門也很大:“你臉上那見鬼的表情是什麽意思?!”

慕梓身後是一片憤怒的鳴笛聲,給他的怒吼配上了一個完美的背景:“溫晴,你到底什麽意思?你不是一直都對我那麽狠那麽絕嗎?我和誰在一起跟你有什麽關系?我車上帶了個美女怎麽了?她就是我女朋友怎麽了?你有什麽資格做出那副怨婦的樣子?”

我整個人都發着懵,只能騰出心思來關心我不費什麽力氣就能明白的事情,于是我擔心地看了看他那輛随便往路邊一停頓時截斷了下班高峰時間一小半車流而引起一團擁堵的銀色沃爾沃,好心提醒他:“你的車……”

“你管我的車!”他那樣子看上去好像恨不得撲上來把我一口咬死,“你回答我的問題啊!你到底憑什麽做出那副該死的怨婦狀!”

有警車艱難地擠了過來,一名交警氣勢洶洶地下車沖他喊:“喂!這是你的車嗎?這裏不許停車,快挪開!”

他更加氣勢洶洶地瞪了回去:“看車牌!老子有事!”

那名交警一愣,謹慎起見地真去看了看車牌,然後臉上的表情一番風起雲湧,緊接着他快速退下,氣勢洶洶地疏散交通去了。

制造了這麽一撥麻煩,慕梓卻又将我的手狠狠一拉,我跌跌撞撞地跟着他上車開走,而直到此時,我也還沒有回答他的問題。

謊話,我說不出口;實話,我又不願意說,至少暫時不願意說。原來我的機會還在,一不小心就會永久錯失,所以我不能輕舉妄動,要好好考慮清楚,好好考慮清楚再決定下一步究竟該怎麽走。

我沒想到的是,這時候不說,那個大實話就再也沒機會好好說了。

因為上車之後,慕梓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我就知道你其實一直都喜歡我,就是死不承認罷了。”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告訴他不不不,其實我還是不喜歡你,只不過是想求你幫個忙——那得罪人可就得罪大了,再想請人家幫什麽忙,哪怕只是幫開個門,人家都未必肯答應了。

另一方面,老實說,那名交警被他秒殺的同時,我也被這個事實秒殺了。

雖然早就知道,可不到親眼看見我都不曾如此深切地體會過,原來他真是太子黨,原來他身上所帶着的特權,果真如此所向披靡。

慕梓的車子開往的方向顯然并不是我家。

不過一開始我根本沒意識到這一點。我的腦子裏一片混亂,這個信息即使成功進入也無法得到處理,即便得到處理也不能引起我的注意。

所幸我還能同他正常對答。

他說完那句話之後,就問了我一個顯然已經憋在他肚子裏有些時日的問題:“你跟沈墨……什麽時候分的?”

這個問題委實讓我有些不自在,因為即便不是沈墨來問我,這件事也讓我十分羞慚。其實我這個人道德感還是挺強的,所以如果是跟一個不喜歡的人在一起,一定會很有負罪感,所以當初快要跟沈墨在一起、直到剛開始和沈墨在一起的那段時間裏,大約潛意識裏給自己做了許多心理建設,于是我以為自己是真的喜歡沈墨的。

而我清清楚楚地記得我意識到其實我并不喜歡沈墨的那一刻。

那是高三上學期,秋去冬來突然轉冷的那天。

那是個周一,早上照例要有晨會,大家都站在操場上,冷風夾着微雨在飄。

早上出門前我以為自己已經加夠了衣服,我媽拿着呢子大衣追着送出來我還嫌她啰嗦,沒接就徑直走了,此時在露天的地方一動不動站了一會兒,只覺得一股寒氣直往心裏熏,再漸漸從心裏往外鑽,咬得皮膚一陣一陣地疼。我終于忍不住抱住了臂膀,往衣服裏縮了縮。

這時,就站在我旁邊的沈墨向我挪了挪,他并不魁梧的身軀便形成了一堵多少還能擋住點寒意的牆,我身旁的風霎時小了許多。

可那一刻,我不但沒有感動或至少是感激的感覺,只覺得一陣失望,霎時間就心灰意冷了一般。

我回答慕梓:“剛上大學不到一個月吧,國慶的時候他去北京看我,我跟他提出來的。”

意識到并不喜歡沈墨之後過了快一年才和他分手,這一點本身已讓我十分羞愧,而我自己的這句話又提醒了我一件最讓我難過的事實。

同樣是剛上大學的國慶假期去看女朋友,沈墨和我弟弟一樣,都丢掉了一件很重要的東西,只是他丢掉的是女朋友,我弟弟丢掉的,是他年輕的生命。

慕梓的語氣輕描淡寫,我卻能聽得出那其中勉強掩飾的不悅:“怎麽了?為了什麽分手?難道你現在還沒忘了他?”

我将自己從陡然翻湧的情緒中拉出來,強打精神道:“當然不是啦,本來跟他分手就是因為發現對他沒感覺。”

他偏頭看了我一眼:“那後來呢?”

“嗯?”我沒明白這個問題,莫名地看了看他。

“這麽傷心,難道是想起後來的男朋友了?”

我重新望向窗外:“哪有傷心?我後來也沒再有過男朋友。”

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心底飛快地滑過任練達那張溫文爾雅的臉。我飛快地把這個畫面揭過去,無論如何,我不能再表現得傷心了。

我的那個回答似乎讓慕梓好受了一些,但他還是一臉不相信的樣子:“噢?真的?難道沒有很多人追你?”

我噎了一下。有沒有很多人追我?這個問題……該怎麽說呢?要說有沒有人拿着花三天兩頭去我們宿舍樓下等我,有沒有人彈着吉他在我們樓下徹夜唱歌,有沒有人一天一封情書跟我尋死覓活,這種追求者還真是一個都沒有。

不過我的男生緣一直也還不錯,上大學後似乎比高中還更上一層樓。我倒一直沒覺得怎麽,只當自己異性朋友多,但大一下學期的一天下午,本來我們宿舍只有一個人沒課的,那天我選的那門課臨時改時間了,于是吃過午飯我哪兒都沒去,就縮在被子裏蒙頭大睡來着。

我睡在上鋪,床簾長期保持下着一半的狀态,被子也很少疊,所以如果我不動彈不出聲,還真是挺難看出床上有沒有人的。

我躺在那兒迷迷糊糊剛要睡過去,沒課那姐姐回來了,跟她一塊兒的還有她一個同樣上了我們學校的中學同學。女孩子在一起聊天總免不了要扯到風月之事上去,于是我們宿舍那姐姐就提到了她很喜歡我們系另外一個班的班長,那男生卻好像對她全無感覺。

這件事應該是她的秘密,本來不該讓認識那男生的人知道的,于是我大感尴尬,尋思着從此一定要嘴上把牢關臉上做足戲,千萬不能讓任何人知道我不小心獲悉了這個秘密。

她那個同學對此則大感驚訝:“啊?不可能吧!你這麽漂亮,當初我們班一半的男生都喜歡你啊,那男生對你都沒感覺,那還能對誰有感覺?”

“你別提了,那是以前,這兒的男生好像都不覺得我怎麽樣。你知道我們宿舍誰最招男生追嗎?”

“誰?”

“溫晴。”

“啊?她長得很一般啊,怎麽會這樣?”

“我也不知道,可能她那種有點冷冷的柔柔的又比較文靜的氣質讓男生喜歡吧,反正好多男生都被她吸引,經常有人找她,對她也特別好。”

“太詭異了……”

——

我想了想,對慕梓說:“沒遇到有感覺的。”

他十分斤斤計較小肚雞腸:“那就是說是有很多人追你了?”

我又想了一下,覺得事情複雜,還是按照我的觀察來實話實說吧:“沒有啊。”

慕梓要帶我去的地方并不遠,是一條小街上的一家私房菜館,我們這麽有一句沒一句地說了一會兒話也就到了。

我正欲推門下車,冷不丁被他一把拽過去。

我驚訝地回頭,正正撞上他堵過來的唇。

以及他低啞暗沉的一句話:“你終于是我女朋友了……”

我瞪着雙眼,因為離得太近,眼前一切都是虛的,對不上焦。

腦子裏也和眼前的一切一樣,渾渾沌沌一團。

所以到後來,我完全形容不出來那個吻究竟是怎樣的滋味和感覺,不是不記得,而是壓根都不知道。

待他放開我的時候,他看起來心情愉快到了極點:“難道沈墨從來沒吻過你?”

而彼時我正想的是,也好。因為從來都不知道他到底為什麽喜歡我,我猜他對我的迷戀大概有80%都在于得不到,那麽現在他得到了,恐怕很快也就會失去興趣。

這也不錯,這樣分手的時候他一定會覺得很歉疚,那就方便我向他提要求了。

作者有話要說:

☆、11

關于那天慕梓車上那個漂亮女孩,我什麽也沒問。

倒是後來慕梓把我們的關系公布在他最好的哥們兒面前時,我們的老同學表示大為吃驚。

其中一個叫張渭的當場眼珠子都快掉出來了:“那你那露露呢?不是吧?對人家又追又逗的玩了那麽久暧昧好不容易搞到手,結果才幾天啊就把人家甩了?你給人家什麽理由啊?”

另外一個叫陸雲波的似乎已經提前了解了內情,不緊不慢地替慕梓回答道:“別提了,他就剛把露露搞定才一天,別說還有什麽交待了,他沒品到直接就把人家扔路邊了。”

張渭都快無語了:“你、你你你!見過纨绔的,沒見過這麽纨绔的!”

陸雲波笑吟吟地看了我一眼,語重心長地總結陳詞:“沒辦法呀,正主兒出現了,其他妖魔鬼怪只有統統退散的份兒!”

不出我意料之外地,我們确定關系的第二天早上,慕梓開車來接我去上班。

從此就過上了有私家車接送的日子了麽?

而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他不光是順便捎我一程,到了就各上各班各找各媽,而是居然把我一直送到了所裏去。

更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他不但送進了門,一路把我送到我的格子間,而且還從前臺開始,沿途向所遇到的每一個人自我介紹——

“你好,Ellen是吧?我是慕梓,溫晴的男朋友。”

“周律師你好,慕梓,溫晴的男朋友。”

“陳律師?久仰久仰,慕梓,溫晴的男朋友。”

……

為了确保他真的離開,我到了格子間後放下東西就趕緊又把他送出去,于是又聽他一路繼續自我介紹——

“慕梓,溫晴的男朋友,也在這幢大樓裏上班,以後多多關照。”

“我叫慕梓,是溫晴的男朋友,她去年剛畢業,你多幫襯幫襯。”

“你好,溫晴的男朋友慕梓……好的沒問題,有時間我們大家一起出去玩。”

……

好不容易到了門外,我都快崩潰了:“我長這麽大,從來沒有這麽丢人過,就連以前被你當衆各種羞辱長得胖都沒這麽丢人!”

他挑了挑眉:“難道你不覺得我這個某人的男朋友身份才更沒地位?”

我無語片刻,才擠出一句:“……你中了邪那是你的事……”

他這才露出一角可以暫時善罷甘休的表情,陰恻恻一笑:“雖然有些人覺得這樣很有面子,但我不喜歡很多人追我女朋友。”

我險些沒原地栽一跟頭:“誰說有很多人追我了?!”

他揉揉我的腦袋:“男人我比你了解。而且你還不肯承認,說明你不老實,我沒法相信你,只能自己建立防線了。”

這天我的心情相當糟糕。

這跟慕梓早上來的這一出倒沒什麽關系。畢竟我是有求于他,其實兩個人的關系當中,假如有一個從一開始就肯主動放低姿态,很多普通情侶之間都會很在意的事情也就計較不起來了。

而且,在後來這個消息的對比之下,他之前來的這一出,簡直該算是天大的幸福。

能讓我如此糟心的事情當然還是關于我弟弟那樁案子。話說對方雖然已經為讓王恒無罪釋放做了一系列準備,可能因為顧忌我們先前在網上造起的聲勢,生怕玩得太過火最終弄巧成拙,終究是沒敢把那些僞證全拿出來将這起案件歪曲成意外事故,但也還是以最輕微的交通肇事罪起訴到了法院。

但這并不表示對方就只做到這一步了。前些天第一次開庭審理,今天則是庭外調解,快中午時我媽打電話來,說對方态度依然嚣張,說給我們賠個40萬,這已經高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标準了,讓我們給他們簽諒解書,言語間還暗示如果我們不簽,那麽他們就要反告我們名譽侵權,讓我們最後不但拿不到40萬,說不定還要給他們倒貼幾萬。

我握着手機發了半天抖,最後一絲清明全部用來按捺自己不要把手機砸出去毀壞所裏的財物。

跋扈成這個樣子,怎麽不幹脆說是幾個死者自己撞上來尋死害他陷入這場官司,直接讓我們賠償精神損失?

眼下的情形再清楚不過,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刑本就只有七年,我們這諒解書再一簽,頂多也就是三五年了,屆時他家再跟監獄一合計,弄個立功減刑什麽的,還不就是進去做做樣子就出來了?搞不好到時把現在的羁押時間一減,從法院出來就直接回家了。

挂了電話,我借着去洗手間調整情緒走到窗前往外望去,想透口氣,卻只覺得益加壓抑。雨季的早晨往往會有大霧迷茫,即便有太陽出來,霧也還是會越來越濃。此時仿佛十米之外都只剩下蒼茫的迷蒙,前方,看不見了,遠處,看不見了。霧漫漫地延伸,直與人心裏的悵惘連起來,春晨再美亦被揉碎,摻雜到無邊的混沌裏。

再看窗下的樹梢,那滿枝的新芽也模糊成一團飄忽不定、浮游難捉的綠影。

而大霧的上方仍有陽光悠悠地散進來,牆壁反射出日色的亮白,令人頭暈目眩,胸悶欲嘔。

我暗暗握緊拳頭,咬緊牙關,在心裏狠狠說了一句:你們就作孽吧,我要你們現在走得越遠,将來死得越慘!

在這樣的心情之下,下班後坐上慕梓的車時,我再怎麽掩飾表演也不大可能顯得高興,他很快察覺,在一個漫長的紅燈前等着的時候,腆着臉對我笑:“還生氣呢?”

我驚詫地望着他,半天也沒想明白他指的是什麽:“我?我生什麽氣?”

他一哂:“行了,別裝了,我還不了解你嗎?”說着,他傾過身來,摟住我的肩膀拍了拍,“我承認,早上是讓你有些丢人,不過你也得承認,更丢人的還是我啊。”他在我額角吻了一下,“好了好了,歡迎你明天也到我們公司去表明身份還不行嗎?”

我哭笑不得:“算了,其實我後來想想,還是你以前總是當着大家的面數落我胖更丢人。”

他臉上的表情頓時變得興味十足:“哦?真耿耿于懷這麽多年啊?是不是就因為這個所以你明明喜歡我卻一直不理我?”

這個問題我無法回答,于是望向窗外,“哼”了一聲。

停滞了半天的車流終于又緩緩向前推進,慕梓也啓動了車子——我不用回頭去看,腦子裏也立馬浮現出他那串第一次見到就給我留下極深印象的行雲流水般的動作:“知道我幹嘛老說你嗎?”

我不想他再多費唇舌:“我聽過很多版本的解釋。”

“那些都不對。”

我好奇了,扭頭望着他。

他唇邊噙着一絲嗔笑:“我那時候是真的嫌你胖,因為我這麽喜歡你,你卻不夠好,我就覺得自己很吃虧,難免牢騷多點。”

我嘴角抽了抽,猶猶豫豫憋出一句:“好吧……所以我是應該對此表示歡欣鼓舞麽?不過你确定你真的喜歡我?不是都說情人眼裏出西施?如果喜歡一個人,那麽就連她的缺點也會覺得是優點啊。”

他不以為然:“那說的是剛剛動心的時候。這種感覺經不起時間的考驗,日子久了相看兩厭了,對方的缺點變回缺點了,就喜歡不起來了。就得是我這樣的,覺得你不好也還是喜歡,那就怎麽都變不了了,所以你一直對我那麽壞,我也還是死心塌地這麽多年。”

他這話又讓我慚愧了。當初我對沈墨就是這樣的吧?本來其實覺得他不夠好的,為了達到某種目的非強行糊弄自己他很好,然後以為自己喜歡上了他,待目的達到,就再也喜歡不起來了。

自從變成慕梓的女朋友,一連好些天下班之後都是跟他厮混。雖然都是吃香喝辣出入高檔場所,一點也沒委屈着我,可我也還是挺盼着兩個人能用qq或者電話短信談談戀愛就算的,不一定要天天見面。說到底這可不是當年兩個人搭檔演戲了,每句臺詞每個表情每組動作都事先有人安排設計好,我只要按部就班去說去做就行。我就正兒八經談過一次戀愛,而且當時畢竟還是高中生,我和沈墨在一起的大多數時間又是殘酷的高三,根本沒有時間談論學習和未來選擇以外的事,所以嚴格說來,我沒什麽戀愛經驗,想按照以前的記憶來說話做事都很難,樣樣需要重新原創,讓我腦筋開動得十分辛苦。

何況過去演戲的時候是不需要真的擁抱接吻的。

而沈墨,他也的确沒有吻過我。

我曾經委婉地問過慕梓:“你晚上和周末都沒有應酬的嗎?一般像你這種職位的人不是都應該超級忙的嗎?”

他回答得漫不經心:“工作上的應酬我通常都安排在中午,晚上的應酬就讓那些願意去的人去了。西方人都是這樣的,晚上是family time,要留給自己私人的,否則算加班,我的加班費我們公司要付也付得起,但是不劃算。”

我欲言又止。這哪是什麽該不該算加班以及該不該付加班費的問題呀?分明是你這太子爺沒人惹得起,只好由着你高興呗。

不過就算真是一朝太子,上頭也有皇帝壓着,有責任鎮着。我們在一起快半個月的時候,總算有一天晚上他來了個推不開的飯局了。

我大感輕松,下班後順路去了趟超市。路上慕梓打電話來,問我晚上吃什麽,我誠實地告訴他:“方便面。”

他大為不忍:“不是吧?我就一天不罩着你你就悲慘成這樣?”

我不解風情地實話實說:“不是,我是真的很久沒吃方便面,都想了,想起那個味兒我口水都下來了。”

他輕嗤着點評:“切,瞧你這點出息,還真是柴禾妞兒!”

在超市轉悠了十分鐘之後,我後悔了這個決定。

跟方便面沒關系,而是我遇上了中學同學林旭。

作者有話要說:

☆、12

我們中學同學在省城的很多,但自從來到這裏,我只跟慕梓有過聯系,畢竟我是抱着目的來的,心思很難放到這以外的地方去;此外就是這裏還會跟我聯絡的同學應該都知道我家的事,我不太願意被一個個幫不上忙的人滿懷同情地追問:你弟弟的事怎麽樣了?

我和林旭是在放着越南幹果的貨架前不期而遇的。她先看見了我,萬分驚訝地走過來:“溫晴!你怎麽在這兒?”

既然都迎面遇上了,要是再編理由說我是來這兒旅游什麽的那也太過了,于是我照實告訴了她我現在在這兒工作。

她萬分感慨:“真沒想到你會來這兒,還以為你在上海呢。怎麽也沒見你找我們?大家都挺惦記你的。”

我聽出了她話中委婉的試探和小心的回避,不由感激:“我在律所工作,實在太忙了,一直想跟你們聯系,都還沒顧得上呢。”

她熱心地掏出手機:“那把你的手機號給我吧,以後我們找你出來吃飯K歌什麽的哈。”

把我的手機號給了林旭之後,我才意識到一個問題。

我不希望她、以及她背後的那群同學知道我現在和慕梓在一起。

更确切地說,我是不希望他們和慕梓有聯系,因為我不希望我家的事從旁人口中傳到慕梓那裏,那恐怕會打亂我的計劃。

所以面對林旭的熱心,我轉過身來卻暗自祈禱他們近期都不要有任何活動找我,如果實在有的話……

也行吧,我再想辦法甩掉慕梓自己一個人去就是了。

關于中學同學聚會,要甩掉慕梓所需要過的第一關就是,非常自然地,他問起過我有沒有常跟以前的同學來往。

我給他的回答和給林旭的基本一樣:“沒怎麽聯絡,我們律所工作太忙了,你也知道。”

他沒再追問。我想他其實也不是真的在意,畢竟過去跟我走得近的那些同學跟他都不是很親近,他和他們并沒有什麽深刻的情誼需要重溫。

但我們同事間的聚餐就少不了帶上他了,否則他就要以我挪用family time為理由對我口誅筆伐(這個筆指的自然是手機和電腦等用品)。第一次推辭的時候我說:“我又不像你,職位裏帶着亮閃閃的總監二字,還能有什麽family time!”

他的對策脫口而出:“那就把family帶上!”

我糾正他:“可你也不是我的family啊。”

他不為所動:“那你們老板就更該請我去了,要不然萬一你以後連family都沒有,他們負得起這個責任嗎?”

事實上,我同事也不允許我不帶着慕梓。自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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