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現在插播一條重要消息,從本市剛剛飛往K國的航班,在起飛五分鐘後突然墜機,目前正在緊急搜救中。”

“從江市飛往K國載有172人的客機墜毀,恐全員遇難。”

“經過緊張地搜救和排查,确認172名乘員均已無生命體征。”

冰冷的新聞報道如同無孔不入的黑綠色河水,灌進五髒六腑,四肢骨縫。

淩琅渾身都是細密的痛,溺在黑暗中,仿佛墜入無盡汪洋。

就在他即将窒息的那一刻,一只修長有力的大手破開水面,朝他堅定地伸了過來。

當他拼命握住的時候,他驚醒了。

淩琅捂着胸口翻下沙發,跌跌撞撞地逃到陽臺上,嗆了口刺骨的北風,咳到肺痛。

重回人間的感覺真好。

他小時候曾在風景區不慎溺過水,當時都快憋死了,還好遲炀當機立斷跳下去救了他。

這兩年來,他經常做噩夢,不是飛機墜毀就是溺水,二者時而連播時而交融,好在每到最後關頭,遲炀的手就會及時出現,将他拉出泥沼。

夢裏夢外,遲炀都是他的救世主,這讓他很難不把遲炀放在一個特殊的位置。

而今天,救世主回來了,就像當年離開那般突然。

他捂着胸口那道傷疤的位置,腦中那些亂糟糟的畫面并未因為逃離噩夢而消散。

兩年前,淩氏陷入了重大商業危機,淩榮江為了公司發展,逼迫淩琅的姐姐淩瑾和比她大十歲的王家公子訂婚,還有半年才成年的淩瑾反抗無果,向來樂觀開朗的女孩開始變得惶恐不安,終日以淚洗面,最後決定離家出走,逃去某個小國——

“琅琅,我受不了了,我要離開這裏,離開他的掌控,我要過我自己的人生。”

“那大學呢?還有你這麽多年的美術夢?”

“大學我不上了,你會幫我的,對嗎?”

那一刻,淩瑾那雙會說話的溫柔雙眼,只剩下看救命稻草般的期待,直到對方點了頭。

“謝謝你琅琅,還好有你,有你在我就放心了。”

那個雷雨交加的夜,面對保镖的阻攔,十五歲的少年背負着姐姐沉重的依靠和期待,像一頭發狂的小獸,即使無謂,也要拼命頑抗,撕破大家長的藩籬,為姐姐争取自由。

最後,他成功了。

淩瑾逃上開往機場的出租車,從此一去不複返。

這個狗血又混亂的故事,以他親手把淩瑾送上死路結束。

記憶中,淩瑾的笑容總是金色的,像明晃晃的光圈。

但此刻,他眼前只有冒着金星的漩渦。

終于停下了斷斷續續的咳嗽,淩琅這才發現,遲炀正靠在陽臺門邊看他,灰綠色的眼珠映着橙黃的吊燈,有點兒詭異。

“你怎麽沒睡?”淩琅啞聲問。

遲炀輕笑了一聲,就淩琅剛才逃命一樣的動靜,睡多死的人都得吓醒,但他嘴上說的卻是“有時差”。

遲炀聲音沉緩:“做噩夢了?”

淩琅“嗯”了一聲:“夢見我姐了。”

這是個悲傷的話題,兩人一時都沒繼續說下去。

半分鐘後,淩琅再度開口:“事故就發生在你出國的一年後。”

遲炀點頭:“我知道,我參加了葬禮。”

淩瑾的葬禮淩琅沒去,他沒敢去。

一股酸意湧上來,他吸了吸鼻子。

鼻酸就容易打噴嚏,他一時收不住,連打了七八個。

“進屋吧。”

遲炀伸手,握住了他冰涼的手腕和紊亂的脈搏。

猝不及防的淩琅被遲炀一把拽進溫暖的日光燈下,就好像當年漆黑的河水裏,他被遲炀拉進明亮的空氣一樣。

他跟在遲炀身後彷徨地走了幾步,幾秒後才反應過來,這裏是他的地盤。

客廳沒開空調,但足以驅散寒氣。

淩琅坐在沙發上,手還輕微發着抖,像凍的,又像噩夢後遺症。

“喝點熱水。”

一只修長的大手握着玻璃杯出現在眼前。

淩琅有些狼狽地擡頭。

遲炀高高在上的笑容像太陽,讓他幾乎目眩。

四年的時間,足以篡改太多。

最熱愛生活的淩瑾不在了,他也從無能狂怒的傻逼,成為人人避而遠之的存在。

而在這面目全非的一切中,只有遲炀,好像從未變過。

“你肩膀怎麽回事?”

頭頂傳來聲音,淩琅猛然回神,臉上閃過茫然。

遲炀拉開淩琅的領口一看,好家夥,從肩頭到肩胛,拇指粗的棍痕,紅得發紫。

他看了都肉痛。

“受傷怎麽不吭聲?不疼嗎?”

遲炀懷疑孩子凍傻了。

淩琅把衣領從遲炀手中扯了回來,語氣平平道:“沒傷骨頭,不碰就不疼。”

淩琅的睫毛很長,耷拉下一片陰影,從遲炀一米九的角度看,好像還怪委屈的。

“還好就這一處傷。”

“尤嘉更慘,不虧。”

淩琅說話的時候,眉心有些發皺,原本麻木的肩膀仿佛被喚醒了意識,開始千針百孔地疼了起來。明明是小傷,卻比以往任何一次受傷都要難耐。

遲炀沒說什麽,在淩琅頭頂嘆了口氣。

淩琅後背幾乎是下意識緊繃了起來,如同進入戒備狀态的獸類。

下一秒,遲炀溫柔又略帶不批評的聲音響起:“以後幹架的時候別光顧着玩兒命,照顧好自己。”

淩琅一怔,警鈴大作的脊背頃刻洩了氣。

兩年來,他聽過無數指責,指責他欺負別人,傷害別人,讓別人失望、難過,這是頭一次,有人批評他沒有照顧好自己。

淩琅這些微反應自然沒能逃過遲炀顯微鏡般的眼睛。

牆上的挂鐘發出“嘀嗒”“嘀嗒”的走秒聲。

兩人就這麽不說話,一站一坐地玩了會兒木頭人游戲,淩琅突然站起身,走到一個上鎖的櫃子旁。

遲炀也跟着走了過去。

淩琅打開櫃門,從裏面抱出一堆照片和畫紙,很明顯,都是珍藏。

遲炀看了眼照片,全是淩瑾的,畫紙上也都是淩瑾的畫,但畫的基本上都是他和淩琅。

小時候,淩瑾總愛抓着兩個帥哥弟弟做模特,以至于他倆只要看到拿着畫板的淩瑾,第一反應都是逃跑,雖然跑也跑不掉。

“你想我姐嗎?”淩琅突然發問。

“偶爾會想到。”遲炀拇指摩挲着畫上跟他耍賴皮的小淩琅,回答得有些漫不經心。

淩琅覺得自己問了個傻逼問題,遲炀怎麽會不想淩瑾呢?

他說不定比自己更想她。

“那你就挑幾張照片吧,留作紀念。”

這是淩琅能想到的給遲炀最好的見面禮。

遲炀沒拒絕,不過,他沒要淩瑾的照片,而是要走了幾張他和淩琅的雙人畫。

春假還沒結束,零點過後的夜市依舊熱鬧非凡,四處翻滾着熱騰騰的白霧,連氣溫都被迫升高了好幾度。

淩琅坐在小桌前,安安靜靜地吃着燒烤,而對面遲炀則一動不動。

毫不誇張地說,這是遲大少爺第一次坐在這種油到難以下腳的地方。

淩琅往遲炀盤子裏扔了幾根牛肉串道:“姐夫,嘗嘗招牌。”

“?”遲炀差點兒沒被空氣噎住。

他一直以為,小時候淩琅喊他“姐夫”是孩子太小不懂事,愛瞎起哄,沒想到時至今日,淩琅居然還在曲解他和淩瑾純潔的友誼。

不過眼下這種氣氛,刻意解釋反倒不好。

遲炀只得無奈道:“以後別這麽叫我了,叫炀哥。”

遲炀比淩琅大一歲半。

“也對,免得勾起傷心回憶。”

淩琅扯扯嘴角,沒笑,不敢再多說。

他怕自己說漏嘴,怕遲炀知道真相之後會恨他。

憾恨如同滾雪球,總要找到一個合理的人或物做發洩口,不然肉體凡胎,最終會難以承受。

就像他恨自己,也恨他爸一樣。

“你這次回來還走嗎?”

整整五個小時過去,淩琅終于問了第一個有關他回國的問題。

遲炀也不知道自己是該感到慶幸,還是該為自己在淩琅那裏所剩無幾的存在感而嘆息。

他捧着熱水喝了一口:“暫時不走了,明天去你班上報道。”

“啊?”淩琅一時沒反應過來,愣在風裏,以為遲炀在和他開玩笑。

“怎麽這副表情,不歡迎麽?”遲炀問,臉上是一貫的溫和笑意。

淩琅搖頭:“沒不歡迎。”

沒有人會不歡迎遲炀。

他只是有點措手不及。

這時,五十多歲的矮個兒男老板抱着一盆土豆片從後廚出來,帶着一身油煙氣,路過他們桌的時候停下腳步,樂吟吟道:“小淩兄弟,今天的味道還滿意嗎?”

淩琅:“有進步,姐……炀哥,你覺得呢?”

遲炀現場吃了一口:“不錯,就是牛肉老了點兒。”

“好嘞,下回注意。”老板喊來學徒,把遲炀的口味拿本兒記下了,“這位小帥哥以前好像沒見過噢。”

淩琅:“我發小,剛從國外回來。”

老板驚訝:“外國友人啊,難怪眼睛是綠色的,像狼眼睛。”

遲炀笑笑,糾正他:“混血。”

“喔喔,混血好啊,混血娃娃都漂亮。”

老板聊嗨了,一個人在那兒抑揚頓挫了半天,淩琅偶爾會回應,但語氣全都是一個調調。

結賬的時候,老板捂着二維碼,死活不肯收錢,淩琅二話不說,現場表演黑臉,吓得老板雙手奉上微信和支付寶。

“您随便挑!樓上還有POS機,要不我給您一并拿來?”

遲炀雙手插兜,站在門口等,心說這小狼崽子面露寒光的樣子還真的挺能唬人的。

淩琅結完賬出來,臉還垮着。

他對上遲炀溫和的笑意,煩躁的心冷不丁被什麽搔了一下,癢癢的,臉上的沉郁也趁機随一陣夜風散去了。

離開燒烤店,遲炀問:“你跟剛才的老板挺熟?”

淩琅:“不熟,上月有人鬧事,我出手擺平了一下,這老板就訛上我了。”

“你管請你吃霸王餐叫訛?”遲炀有些難以理解小朋友現在的腦回路。

“他們在我隔壁撒酒瘋,掄酒瓶照腦袋砸,玻璃渣濺我身上了……”淩琅看着遲炀略微震撼的表情,頓了頓,“我說這些不會吓着你吧?”

遲炀委婉地笑笑:“有點吓人,不過聽聽還好。”

淩琅把手揣進衣兜,不再講細節:“總之打擾到我吃燒烤,不然我不會管。”

“你不想人家感激你,是因為受之有愧。”

遲炀一語中的。

淩琅未置一詞。

過馬路的時候,遲炀慢了一步,在淩琅斜後方摩挲了一下下巴。

無功不受祿,看來打起架來六親不認的小狼崽還是有原則的。

再次回到宿舍公寓,已經淩晨兩點。

遲炀沒有直接睡下,而是打開了臺燈,坐在書桌前。

淩琅的書桌很幹淨,幹淨到灰塵和書都沒有。

他掏出手機,翻到最近一張照片,是六個小時前他在巷口拍的。

淩琅一手揪着小流氓的頭發,一手掄着拳頭,表情兇悍到近乎失控。

遲炀最近有點輕微近視,他取下隐形眼鏡,做了會兒眼部按摩,拿出金邊眼鏡戴上,像個動物行為研究員一樣,目光來回掃着剛才的照片和淩瑾的畫。

畫上的淩琅摟着他的肩膀,朝氣蓬勃,初露少年鋒芒,照片上的淩琅也很蓬勃,但蓬勃的是狂躁又森冷的野性。

一頭羊,在幾年的時間裏變成了一匹狼。

生物學奇跡終于在21世紀發生了。

遲炀的眼鏡片在燈光前閃爍了一下,腦子裏迅速過了一遍和淩琅相關的過往。

兩人的緣起還要追溯到十四年前。

那時剛剛失去父母的遲炀搬來叔叔家住,對面的淩家盛情邀請他去做客。

淩瑾只比遲炀大一歲,年紀相仿,理所當然地被兩家家長撮合到一塊兒玩。

那天,淩瑾穿着白色公主裙,坐在小花園裏畫畫,安靜到忘我的地步。

遲炀在旁邊陪了會兒,實在無趣,就四處走動了兩下,轉角的時候,遇到了三歲多的淩琅。

琅崽崽肉嘟嘟的,個頭還不高,像個靈活柔軟的白面團子。

他先是在不遠處停下腳步,好奇地打量了一番前方綠眼睛的陌生大哥哥,然後發現新大陸般無比激動地走到遲炀面前。

三秒後,左腳絆右腳,“咚”的一下跌進遲炀懷裏,差點把遲炀褲子給扯掉。

碰瓷技術堪稱一流。

被不認識的小屁孩心安理得地霸占懷抱,遲炀哥哥表示非常無語,雖然小屁孩身上奶香奶香的,但他還是滿臉嫌棄地低下頭,對上了琅崽崽渾圓的大眼睛,裏面水光濛濛。

他以為小屁孩碰完瓷準備哭,頓時如臨大敵,剛要提着衣領把人丢開,只見琅崽崽把手伸進兜裏,努力地掏了半天。

“哥哥吃糖,姐姐說小朋友要學會分享。”

琅崽崽的小胖爪上,躺着一枚小熊糖果。

遲炀沒接,繃着下巴矜持道:“誰是小朋友?我才不是小朋友。”

對于一個三歲多的幼兒來說,遲炀這句裝成熟的話大概有點難懂,但男孩子的勝負欲讓他立刻奶聲奶氣地改口:“那我也不是小朋友!”

遲炀微笑:“不,你是小朋友,以後就叫你小朋友。”

被叫“小朋友”的淩琅氣哼哼,但無法反駁,因為遲炀比他高一個頭。

有天他問:“遲炀哥哥,我什麽時候可以不當小朋友了?”

遲炀哥哥摸摸他的頭:“乖,等你長到和我一樣大的時候就不是小朋友了。”

如遲炀所料,天真幼小的琅崽崽相信了他的話,暫時接受了“小朋友”這個稱呼,直到再長大一點兒才終于悟了這句話所包含的數學邏輯,只可惜為時已晚。

作者有話說:

本文不虐,是溫暖輕松向的

遲炀從小就是套路王,套小朋友一套一個準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