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章節

不掉。

第二年秋天,我開始讀一個學位,功課驟然忙起來,逢考試紮堆的日子,每天至多只有四個鐘頭可以睡。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又遇到扁教授。那段時間,扁教授正在鬧離婚,一個頭變兩個大,又求我去幫他看孩子。我愛莫能助,心情複雜。果然,他老婆也受不了他那麽省,存那麽多錢,買那麽多保險。

臨別,扁教授問我:“E,你記不記得Ming? ”

“嗯。”我點點頭,怎麽能忘了他呢?開口表白,結果被拒絕。

“他休學了,去了西海岸。”扁教授說。

我有些意外,但也不是太意外,畢竟不是沒有那樣的先例,就好像全世界人民都知道的蓋茨先生,每一個讨厭讀書的孩子都會舉這個了不起的例子。

“年輕人太浮躁,總是耐不住寂寞……”扁教授欷欽不已,言辭間更加讓我相信Ming之所以抛棄象牙塔裏的生活,遠走幾千公裏,只是為了去發財。

随後那些日子,.我還是會時不時地想起Ming,總以為有一天可以在福布斯排行榜上看到他的名字,然後就可以跟別人說:瞧,我跟他很早就認識了。

真的再見到Ming,已經是在紐約了。

那是一個初秋的午後,晴朗無風,他穿一件沒有印花的黑T恤,牛仔褲配球鞋。我有些驚訝,從前看到他,我都不會注意他的打扮,這一次卻是不能不注意了——他曬黑了,似乎長高了一點,身材也變得健壯,肩膀 有好看的線條,幾乎變了一個人,只有那笑容還是跟以前一樣,仿佛這幾年的時光根本未曾流逝過。

他告訴我,剛剛過去的整個夏天,他都在納帕的葡萄園裏度過。

去應征的那天,有個梳兩股麻花辮的中年婦女過來與他握手,笑着說:“呵,你的手比我女兒還嫩。”

因為是忙季,急需苦力,合法的外勞又不多,老板娘雖然嫌他嫩,終于還是給了他一份工作,兩個月下來,整個人曬得黧黑,棉線手套磨破無數,手掌也變得粗糙。

采葡萄?這跟我曾經的想象不一樣,但我仍舊以為,他只是一時的閑情逸致,但越聽越不是那麽回事,他沒有發財,也不再念書,只是到各種各樣的地方,做稀奇古怪的事情。

“你到底打算做什麽? ”我有些擔心,情不自禁想起本科階段的一個同學,那位仁兄因為學業壓力太大,精神上出了問題,确診之前也淨幹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光《白娘子傳奇》就翻來覆去地看十好幾遍。

“嗯,可能在此地住一段時間。” Ming想了想回答,“随便注冊一個學校,去上幾天課,否則真的要被遣返了。”

“你這幾年就是這麽過的? ! ”我又問他。

“是啊。”他笑答,語氣随便,就好像只是在說一個度周末的荒唐計劃。

天大的事情,到了他嘴裏,似乎都變得無關緊要了。

後來,Ming果真如他所說,留在紐約了,注冊了一個三流學校,大多數時間都在開出租車。那時,我剛開始工作不久,時常加班到很晚。他偶爾會兜到我公司樓下候客,如果正好碰到我下班,就載我回家。

我們一路上聊天,我說我的工作,他說他開車遇到的事,也會說起一些感情上的事情。也是在那一年,我終于找到了我的Gary Cooper,算是為我的審美觀正了名,但其間的苦樂只有自己知道。Ming也有過女朋友, 或者說是“女的朋友”,每一次都是無疾而終,有時候是人家不跟他認真,有時又是對方嫌他太不認真了。

“你等到她了嗎? ”我又那樣問過他。

“沒有。”他還是那樣回答。

我心裏想,時間過去這麽久,他應該已經放棄了。

畢業之後的頭幾年,可以說是人變化得最快也最大的階段,生活以不同的面目展開,命運将我們引到不同的地方去。從前的舊同學難得聚在一起,互相之間還要較勁,比敘舊還要起勁,若是升職比旁人慢一點,薪水 少一點,簡直心急如焚。就這樣,有人胖了許多,有人打扮起來,也有人驟然樵悴,唯有Ming—直沒有變,他仿佛游離在時間之外,還是那樣的笑 容,那樣好看的肩膀,那樣清減的生活方式——從東到西,又從西到東, 除了必需的東西,什麽都不帶着。扁教授的預言終究沒有實現,他或許确 是天才,卻終究沒有成大器。

有時候,我也會這樣問他:“你不着急嗎?什麽時候可以長大? ”

“急什麽? ”他反問我。

我無言以對。有些人人都知道的公理,反倒更難解釋。

又一個秋天來臨,他來與我道別,說自己就要離開美國了。

那正是我最春風得意的時候,但一切又似乎來得太快了,未來飄忽不定。

“你要去哪裏? ”我問他。

“香港。”他回答。

“去做什麽?還是開出租車? ”我不曾想到這一次他會走這麽遠。 他告訴我一間公司的名字,說要去那裏做事。那是間大公司,行當亦很體面,普通畢業生都會覺得是個不錯的歸宿。

“你回頭是岸啦? ”我有些意外,就好像當初聽說他休學了一樣。 他又那樣笑,許久才說:“她在那裏工作。”

“啊? !她跟你聯系了?這麽久? ”我十分驚奇。

“不是。”他搖頭,“是我找到她了。”

“這都幾年啦?你才下決心開口,總算她還不曾名花有主。”我揶揄他,心裏倒為他高興,這像是個好兆頭,或許我的選擇也是對的。

“那個……”他卻吞吞吐吐起來,“我還不知道她現在怎麽樣,我想先過去,離她近一些,大概會比較好……”

“什麽?你這個人怎麽能這麽拐彎抹角呢? ”我又替他着急,原來他還是沒有說。

“是啊,”他又撓頭,像從前一樣,“自以為這些年改掉很多毛病,結果碰到她,還是這樣。”

那幾天,我正在忙着搬家,他幫我打包,然後開着他的黃色出租車帶我去吃飯,道別之後,又是幾年不曾見面。

幾年裏面,我經歷了許多事,去了許多地方,旁的不說,光體重就上下浮動超過三十斤。身邊的朋友也在變化,最不講究的女同學開始每晚做面膜,出門前必化妝,最在乎形象的男同學吃飽了坐下來,肚子這裏也會凸起一塊。Ming怎麽樣了呢?我偶爾也會想起他,仍舊過着閑雲野鶴的日子?還是與他念念不忘的那個人在一起了呢?

真的再見,是在上海了。

無論如何,我都不曾料到我們會在菜場裏偶遇,而且彼此都已經是拖家帶口的了。我帶着我的娃,他也領着他的孩子,看上去頗有些做父親的氣勢,不怒自威,倒是那個小男孩,笑起來頗有幾分他當年的樣子。

“你找到她了? ”我問。

“是啊。”他回答。

“結了婚?有了孩子? ”

他又點頭。

“哇! ”我作勢感嘆,“這麽多年念念不忘,終于在一起了,是不是感覺特別好?”

“哇! ”他也嘲笑我,“分分合合,兜兜轉轉,你還不是同你的Cooper在一起?感覺是不是特別好? ”

“那你就錯了。”還是我先實話實說,“有時候覺得自己運氣怎麽這麽好,茫茫人海裏找到這樣一個,有時候又覺得倒黴透頂,哪根筋搭錯, 跟這種人在一起。”

他大笑,說:“我們也差不多。”

聊了幾句,還不見他太太回來,幾個小孩己經要鬧翻天了,我們只能匆匆別過。臨上車,我還在遺憾,沒能看到那位傳說中的女主角。但反過來想,素未謀面也不是不好,像是畫裏的留白,有種費盡功夫也難比拟的美感。

從菜場回家,一路上我都在重溫與Ming有關的記憶。有一個時期,他總會讓我想起《剃刀邊緣》裏的larry,原因可能很簡單,他沒有野心,我行我素,喜歡把手弄髒,做一些我們這個圈子的人不會去做的事,而且,他還在紐約開過出租車。

跟我們這些俗世裏的人比起來,他就像是活在一個化外之國,在那裏時間不是以正常速度流逝的,他不用擔心自己能不能達到人們對他的期望,能不能成其大器,又是什麽時候能成。但與此同時,他又有着他的幸運,他愛着凡塵裏的一個人,那個人便是他的錨,無論走到多遠,他終究是要回來的。

請讓我用毛姆的方式結尾:雖然可能不如人意,但這就是故事的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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