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桃花染(一)
蜀郡治所少城,武帝時在蜀王城(原少城)之南築南小城,蜀王城則稱之為北小城,加之西南錦官城,共構成少城。城東南西北皆有軍營壘城(一般位于大城附近),城中有通往四方大道,另有通衢巷道遍布城中。
楊雄蜀都賦中形容錦官城雕镂鉛器,百伎千工;東西鱗集,南北并湊;凄秋,發陽春;羅儒吟,吳公連;眺朱顏,離绛唇;眇眇之态,呲噉出焉。繁華風流之态躍然紙上。
在具有現代意識的林脩眼中,歷經千年,長安已成北京,揚州已作上海,而錦官城卻仍如千年前的模樣,改面成都。錦官三月,相較揚州的風流奢靡多了一分矜持,相較洛陽落入塵埃中的富貴多了一分古樸,而相較晉陽的粗犷亦多了一分婉約。
身處洛陽、長安或者揚州,即使你為人上人,亦須謹言慎行難以殘喘,即使你如何努力,你也只是萬千蝼蟻中的一只,粘在權勢張羅的網中,活在富貴蒸發的饑渴中,社會疊加的意義遠遠超過你自己本身。即使你不想承認,你也難以活成一個人。
但是成都,會讓人相信,不管你富貴或貧窮,布衣或卿相,只要你願意并努力,那麽你就可以以一個人的姿态生活着,或細瑣,或從容。野心家不會在這裏織網,淘金者不會在這裏銷金,因為這裏不存在那些所謂需要苦心經營的意義;你只是你。
話說少城距離洛陽3120裏,路程奔波兩個多月,真不是一般人能夠忍受。總有人會認為旅程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路過的風景會多麽賞心悅目,路過的人會是多麽千姿百态,路過的際遇又會是多麽的銷魂斷腸;不過,這一切,對于第一次龜速長途奔波的林脩來說,是完全不存在的。
只要行程稍微拉緊,林脩就覺得路程颠簸元氣大傷面色蒼白不複人色,而車裏的趙素都明顯要适應許多,反過來照應林脩,趙謹趕車。為了照顧林脩的狀況,路程或急或慢,拖了兩個多月才終于到達蜀郡。
若言肅治,則稱少城;若言風流,則稱錦官。傳說蜀錦于錦江中濯染更為鮮明,因命名曰錦裏,後漢時于此地設錦官管理織錦業,因而稱作錦官城。原少城,即郡治府衙所在地,郡中官吏、士人或大姓多居住于此;而富賈、集市、亭臺樓肆多集中于錦官城。
林脩帶着趙謹兄弟從北門直入少城,此時正是桃花染、海棠嬌的時節,城中風景不禁使人放松下來。為了顯示對蜀郡太守的敬意,只是稍作休整即趕往太守居所,等先登門後再作安排。經過打聽,繞過街巷,路深處,看到朱底黑字匾額,上書“李府”;黑漆大門顯得幾分嚴肅沉穆,大開着,沒有守門人。
趙素立馬上前使勁拍着大門,喚道屋裏有人沒。林脩和趙謹不禁抽了抽額角,又覺得很方便。沒多久出來一名年紀不大的少年,林脩将拜帖轉交,不多久就被請進去。院中種着幾棵桃樹,花開得正好,暖熏的空氣中,帶着淡淡的香味;不過想來這茂盛的桃樹應該是前主人留下,看着黑漆大門,一路素淨的模樣,現主人也不像是會在院子栽桃花的人,雖然桃樹可以辟邪。
林脩與趙謹、趙素跪坐在正屋內,少年将茶水奉上就已離開,看這府內人丁稀少,此時感覺就像空曠得無人一樣,林脩只好和趙素大眼瞪小眼,可又不能太過松散。林脩稍微挪了挪有點酸麻的腿,低垂着眉眼,就看到趙謹斜瞟的眼神示意;有點疑惑地擡頭,就看到一抹修長的影子投射到自己面前,衣裾微動,轉過頭,就看到進來男子身材挺拔,面容肅穆,輪廓深刻,很是英俊。
正覺得熟悉,林脩不禁驚訝得微微張大了嘴,又轉瞬變成莫名的氣憤,後又覺得氣憤理由也不太足夠,臉上驚的、怒的、憋的最後面色漲得微紅。只因進來之人恰是雪夜所救、隔日又無所蹤跡的那個人,要說也只一面之緣,可林脩硬是覺得自己所有情緒被巴巴地揉成一團堵在心裏,要說什麽可以形容的話,林脩覺得應該就是便秘的感覺。
李溙進來時本看到一眉眼低垂,青絲微斜,玉頸微露的少年,可轉眼擡頭,模樣雖不錯,可那小眼神,還有表情,總帶着點龇牙咧嘴的感覺,很詭異。看過拜帖,此少年名林脩,介休人,師從屈伯彥,再加上這雖有改變但相差無幾的模樣,李溙自是認出這就是當日救了自己的少年。
三人站起來向李溙施禮,李溙注意到趙謹兄弟,眼神微眯了眯,轉而裝作若無其事到主座坐好。李溙想着林脩憋趣的模樣,覺得很是有趣,想慢慢磨着,不提及當日一絲一毫,林脩自然也不想拿着往日施恩說事,過去那麽久,再說也不算什麽。
李溙端起自己的杯盞,微微抿了一口,擡起眉梢,悠悠地問道:“不知屈先生近來可好?”
林脩壓了壓心中的情緒,“先生喝得小酒,賞得美景,自是好得很。”
“不知脩游歷至蜀郡有何打算?”
脩?!林脩剛緩和下來的情緒不禁又像被吹風機鼓動一下冒起了高高的火焰,心裏不滿地想道,“我有和你那麽熟嗎?這麽叫我也不怕閃了你的舌頭,你不怕閃舌頭我還別扭得慌呢。有何打算?自然是知道蜀郡安居樂業,又盛産好酒,實在太适合自己開拓了;又有你太守大人做靠山,自是事半功倍。不過這些你以為我會告訴你嗎?哼,怎麽可能!”
于是林脩只是義氣凜然地回道:“不敢有負先生教誨,願輔助大人,造福民生。”李溙自是注意到林脩眼中閃過的狡黠的眼神,混跡官場十數載,這點故作的超然肯定瞞不過去。不過也并沒有因為這刻意的虛僞心生厭惡,反倒因為那靈動的眼神,靈活的小心思,再加上這不大的年紀,覺得十分可愛。這般俊俏風流的人物也自是見過,可卻并沒有這番靈動坦率。
就像有的人雖然掩飾着,可卻還是如此地一目了然,有的人試圖坦率着,可還是如不在同一個頻率上。能從一個頻率接收到對方最真實的信息,應該是相性中最為前提的事情。
李溙注意到林脩雙腿有不自覺地動了動,肅然道,“脩小小年紀即有這番抱負,實是蒼生幸事。想來你們旅途奔波,對蜀郡也不是特別了解,你們先稍作休息再過一段時間再做具體安排。府中房居甚多,也無太多人居住,若是不嫌棄的話,就在鄙府住下吧。”
林脩想着趙謹肯定是要打發出去探路的,就只剩下自己和趙素那個小毛頭,在外居住或者不方便,或者還花費好一番銀子,住下來,環境又好,還有負責照料的人,還可以抱大腿,何樂而不為;再怎麽說也不算白吃白住吧,自己可是來打工的,也不算萍水相逢,可是有接濟之恩吧。反正怎麽算也沒有不好意思,于是感激一番,林脩與趙謹兄弟都住到東廂客居,林脩一間房,趙謹兄弟一間房。
話說趙素今年快滿十二歲,也算個半大小子,再和哥哥睡在一張床上兩人應該也擠得慌,可趙素就是不要一個人睡,而趙謹平時看着精明,還偶爾腹黑一下,可是只要面對弟弟趙素的事情,基本都是無原則妥協、無原則寵溺。所以說弟控并非最強大,兄控也不算什麽,最要命的是兄控遇上弟控,簡直就是兩塊無縫隙、無死角、完全式貼合的牛皮糖,沒有辦法,林脩也只好兩個人當作一個人用,幸好趙謹一個人肯定遠遠抵得上兩個人的能力,再加上偶爾這樣貼合的牛皮糖模式只住一間房也算資源節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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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見色起意,人之性也。蒼朝男風盛行,尤其盛行高段位如高學識、高權貴、高樣貌的引為人生知己的男風。這也不難理解,女性已經受到越來越嚴重的封建禮教的束縛,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屬于社會的亞群體,也就是波伏娃所說的第二性,不涉及社會權力、思想和財富的中心,除卻個例,也很難實現群體的人格的自我實現,此種條件下,實在很難回應同等層次以天下為局、以萬物為謀的男性的精神訴求。
從另一個角度說,不管是佛洛依德還是福柯皆通過自己的學術研究提出,人所選擇的性對象實際上是全開放式的,也就是說,再沒有社會調教因素的影響下,人則不因年齡、不因性別、不因血緣選擇自己的性對象。而性意識的投放既是一種可控的行為,社會可以對此予以規訓,将允許與禁止的行為與思考模式深刻地滲入你的意識之中;但它也是一種不可控的行為,因為你當你發現時,你可能已經超過了社會規定的行為模式的界限,或者你沒有超過界限,你讓自己去适應,你卻發現自己可能接近性冷淡或生活無意義模式。
放到本文林脩與李溙身上,林脩長得标致,李溙也很是英俊,足以引得對方起意,而恰好自身的色很是對對方的胃口。林脩在上輩子就發現自己是個同性戀,雖然長得不錯,可是屬于邊緣性群體,22歲的年紀既不敢放縱自己一夜情,可是接觸的圈子太小,也很難找到合适的人,也不願委屈自己找個女生湊合着相處在等着結婚,因而感情狀态可謂一片空白。而李溙,自是接觸的很多,當朝帝王權臣許多都如此,自是沒什麽排斥,但也沒有意識自己要去喜歡一個男人。
所以兩人只是按照很正常的生理模式,見色起了意,但是起了意又能如何,頂多不過覺得欣賞,荷爾蒙意識微微萌動而已。世間漂亮的人多了去了,起了意的就想在一起,那人生則會變成一場蜻蜓點水、不知栖息的游戲;源氏物語中的光源氏則是此中的翹楚代表,就像患上瘾症一樣,不斷地追逐着自己所以為的女人和生活,可實際上卻從未有一處真正能讓自己停歇栖息。如果有人說這就是人的本性,那首先得看看你有沒有那個資本,沒那個資本也很少會面臨此種誘惑,有了資本願意讓自己選擇這種枯萎的方式別人也無話可說;但是不要以本性為借口,人之所以成為人,正是因為在于人能為自己選擇自己的生活。
不過,當你遇見一個人時,實際上你會有某種感覺,你覺得他很熟悉,甚至有種感覺你會和他生活在一起;雖然沒什麽道理,但這卻是真正會發生的。比如雖然林脩傲嬌着,別扭着,但他還是覺得,當他身處李溙的磁場中時,他覺得他順遂了,已經不再是人生中的旅人,而可以停歇,他很平靜,這是一輩子生活的那種平靜;穿過蒼茫的時間與紛亂的世事,不管白雲蒼狗,能看到時間的盡頭,還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