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章節
悲慘。
“那天我講的那個故事基本都是真的,力哥死前的确叫我幫他找一個脖子後面有顆紅痣的女生,還讓我交一封信給那個女生。”
我靈光一閃,驚訝道:“你找到了!不會是李瑪吧?!”
“不錯,就是她,理發時,我清清楚楚看見她脖子後面有顆紅痣。”
“那你幹嘛不把李瑪叫來,直接把信給她,說不定她一高興,我們問什麽,她都告訴我們。”我問。
他面露難色,帶上一點尴尬,說:“當初,我按力哥的描述,在八中找了很久,始終找不到,日子久了,這事也就淡忘了,現在,信放在什麽地方,我也不知道。”
我再次掃視了一遍四下的環境,雜亂不堪,他忘記信放何處點都不奇怪,被耗子拖走了都有可能。
我紮起膀子,一臉決絕與堅毅,同阿貫一起從卧室開始行動,和滿屋的雜物廢料展開激烈的戰鬥,始終堅持“三光”政策——垃圾扔光、雜物清光、家具挪光。過程中,我見到幾張他老爸的照片,他老爸竟是朗老師的大侄子——當初在給朗老師收拾遺物時讓我特反感的萬貴。
我倆汗流浃背的忙活了三小時,終于皇天不負苦心人,在搬開沙發的剎那,陽光照射過去,一只老鼠落荒而逃,那封苦命的信總算得以重見天日。雖然信封上已布滿灰塵,但它的內在依舊十分的純潔幹淨,不要質疑,我沒有信口雌黃,那是眼見的事實。阿貫不等我看清信封到底是啥顏色,就已經迫不及待的撕開信封,取出信來,他完全沒意識到正在侵犯着別人的隐私。
我勸阻他道:“別看,看了不太好吧,你這屬于侵犯別人的行為,是有罪的。”
他把我的話不當一回事,說:“放心,主不會怪我,法律怪不了我,難道你會去告我強奸一張紙。”
我無語,獨自坐在沙發上歇氣。
他神神叨叨的又說:“我有預感,這封信對我們一定有幫助。”
我不置可否,繼續沉默不語。
他心神全放到信的字裏行間上,越看表情越複雜,不自主的時哀時嗔。看完信後,他嘴角飄起一點幅度,把信遞給我,“你也看看,這信的內容值得細看。”
我經不起好奇心的壓逼,被迫與他同流合污,接過信細細看起來。信是道歉信,內容并不長:
Advertisement
當你看見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去了很遠的地方,或許我們再也不會見面,我也知道你恨我,不會想再見到我,但我還是想把想說的話告訴你,說出我心中的愧疚,希望得到你的原諒,所以請你一定把信看完。
那晚,我女朋友和我分了手,我很傷心,喝了很多的酒,醉昏昏的去到後山,剛好看見你和那個男生在一起。當時不知道為什麽,我突然非常的生氣,仿佛很憎恨那個男生對你那般好的态度,可能是我狹小的心胸被失戀的傷痛蒙蔽住了,才會一時之間鬼迷心竅,做了那些讓我追悔終身的事。
那晚之後,當我從迷醉中醒來,回想起那晚所做的事,心像是被魔鬼的利爪蹂躏一樣,說不出的痛,說不出的難受。我痛恨自己,我怎麽能做出那般可恥的事!我不應該,真的不應該,好想立馬跳入萬劫不複的深淵,在黑暗裏永永遠遠的墜落,得到應有的懲罰。可我再怎麽責備自己也于事無補,我又不敢來找你,不是我怕你的處置,只是懦弱得不敢面對。好了,我挺不住了,也想通了,終于做了最後的抉擇,我決定去流浪,讓生命随風飄蕩,不願凡塵洗我罪孽,只願平平淡淡過完餘生。過去終過去,将來終将來。
我走了,我會得到原諒嗎?
我看過之後,隐隐有些哀痛和傷感,一句話也說不出。
阿貫起先也傷感,但很快就過去了,挂起常有的笑容,說:“根據我的推測,信裏寫的那個男生就是指夏浏,李瑪和夏浏以前一定有着不一般的關系,應該像是戀人。而在力哥對他倆做過一件事過後,李瑪和夏浏才關系破裂,夏浏也性情大變。我想一定是這樣。”
“你想做什麽?”我問他。
他的笑意變得頗具深意,不緊不慢的說:“先讓我去理個發,然後回學校,再從長計議。”
荒唐的苗(二十)
那兩天,我追在他身邊,問了許多次,他才告訴了我他的打算。他說信先不交給李瑪,先想法子撮合李瑪和夏浏,讓他倆恢複到從前的關系,既為了替力哥做彌補,也為了大夥的幸福。我很贊同他要做好事,不再用聰明的頭腦整人,心裏一高興,承諾助他一臂之力。
我似乎太輕易給出承諾,他給我任務時一點不客氣,張口就是光榮而艱巨。我想大多人都明白,一旦聽到光榮與艱巨放到一起,就會聯系到董存瑞,死一樣的感覺,死前還得喊一句——我死得心甘情願。實際我是沒那麽偉大的,我想反口,推掉這個該死的任務,可惜一點用都沒有,如果我不按他說的幹,我就得立馬還他錢。欠債還錢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一回事,可他打心裏是不要我還的,除非我反口,所以說我因反口還錢,就好似變得很吃虧。我平時不挑嘴,什麽都吃,就是不太喜歡吃虧。
我要做的事很像“鴨子”,負責找借口接近李瑪,和李瑪建立良好的關系。我說,我不帥,恐怕會失敗。阿貫說,你雖然不帥,但很溫柔,溫柔的男生比帥的男生好。我被他誇得飄飄然,毅然踏上去李瑪所讀技校的公車。
阿貫打聽過,李瑪每個星期天都會去“有間發廊”做頭發。她算是我見過的最喜歡自己頭發的女生,好比我喜歡淩雪的程度。提到淩雪,我一想到要去色誘李瑪,就覺得有罪惡感,仿佛很對不住淩雪,哪怕我成功誘惑李瑪的幾率微乎其微。
公車上,我心緒很複雜,徘徊與激蕩着,加上旁人汗淋淋的身體的擠壓,煩躁異常。熬到下了公車,我趕緊在路口買了兩支“小布丁”,吃了一支半,感覺涼下來不少,才趕向“有間發廊”。我到發廊後,問理發大姐李瑪來了沒有?理發大姐說李瑪過一會兒才來,我也就松了口氣,安心坐下慢慢等。
理發大姐問我:“你也是來追李瑪的?”
我矢口否認,說:“我是來剪發的,我朋友說你這裏剪的不錯。”
她掩嘴一笑,說:“小兄弟,你挺會說話的,我認得你,上次你和一個小胖子來的,你說的朋友就是那小胖子吧,我覺得他那個發型挺……特別。”
我當然聽得出她也在說假話,如果硬要說阿貫上次理的那個發型特別,也只能解釋為特別醜。
我讓她給我随便剪剪,剪很平常那種學生頭就行,還請她稍微剪慢一些。他不解的問我為什麽要慢慢剪,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太好的借口,胡謅到太快了我受不了。差點當場把她笑死,也不知道讓人“含笑九泉”算不算謀殺。
一邊理發,我一邊和她東一句西一句閑聊。我會假裝在不經意間問到李瑪的事,她則假裝沒看出我的假裝,一點點給我講着。我知道了李瑪和我一樣,也是個孤兒,甚至必我更慘,我還有個奶奶,她連奶都沒有——她是由養父養大的。只不過,她養父是一間超市的股東,家裏還算富裕,不用跟我似的為了七十元忙活一個暑假。我不是要羨慕她什麽,只是作為孤兒,那些悲痛的親情差不多都麻木了,感觸能大些的是生活,過得好或不好,自然成了辨識可憐程度的标尺。我要聲明,我并沒真正認為自己可憐過,只有真正可憐的人才會覺得自己可憐。
不知不覺間,我的頭發已經理了一半,李瑪也出現了。她還是像上次那樣,坐在最裏面那張椅子上,看見我顯得有絲驚訝,眼光跟螢火蟲似的閃啊閃的,挺好看。
我先開口道:“呵呵,又見面了,我倆還真是有緣。”
“太老套了,有新鮮點的嗎?老土!”她的口氣一如既往的不客氣。以前我不太喜歡,聽理發大姐講之後,我知道那是她自我保護的一種方法。從小沒有親生父母的庇護,自己自然要學着變得強一些,讓其他人不敢欺負。
我說:“沒有,事實就是事實,我倆的确很有緣。”
“那好。”她停了一下,“是不是有緣都無所謂,到此為止,我不太想說話。”
我在和女孩子搭讪方面真沒啥天分,她叫不說話,我就真的不說了——這種老實是很純的行為。嗯,我這麽些年的語文課都白念了,枉識漢字數千,竟拼湊不出一句能勾起聊性的話。
我靜靜的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