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夜裏才該借酒消愁

不是疑問句,是肯定的陳述。

林書雁像被哽了魚刺,兩端尖銳地卡在喉嚨中央,無法辯解。

酒吧音樂又換了一首,富有節點的音樂仿若十二點鐘聲,一聲聲無休止敲擊着,為兩人的沉默作伴奏。過了會兒,林書雁問他:“你開車來的?”

常湛置若未聞,再次啓動跨服聊天功能:“為什麽要騙我?”

是啊,為什麽要撒謊?林書雁從未這樣困窘。那句謊話本應該是随口一說,是敷衍,是不耐煩,可面對受害者的逼問,他卻說不出口。

說謊的本意是避免傷害,不料卻弄巧成拙,給了對方更多傷害。

林書雁舌頭打結,別的話說不出來,只能道歉:“這事是我不對,但曹逸約我在先,他心情不好出來買醉,我當然要負責送他回去。”

常湛總是能避開重點,命中自己最在意的那部分:“他約你的?”

林書雁被他火熱的目光盯得不自在,別過了頭:“是。”

“那我約你為什麽你不來?”常湛盯得他更緊了,“下班之前我就給你發過微信,你沒回。”

“微信?”林書雁很少看微信,有時候順手就關了,回家才能想起來打開。今天跟曹逸出來吃飯,除了剛才常湛打過來的那通電話,他始終沒怎麽看手機。

手機電量标紅,岌岌可危,他打開微信,确實看到有不少消息,大部分是同學群和工作群的,還有公衆號和新聞推送,常湛的消息靜靜夾在其中。

16:32 [林醫生,今天有時間嗎?想約你喝酒。]

16:35 [正經酒吧,我請。]

17:41 [加班啊?]

18:08 [看到回一句。]

不多不少,四句,每句卻标明着常湛心情的起承轉合。林書雁真沒看見,他一下午都沒能從手術室出來,雙腿站得虛軟,出來後也只看見了曹逸的未接。

“對不起,我沒看見。”聽起來像敷衍,但林書雁是真誠在道歉,“怎麽不給我打電話?”

“我以為你在加班。”常湛知道外科加班是常事。

林書雁想解釋自己确實加了班,又覺得沒必要,反倒像在找借口,問道:“你約我,就是想請我喝酒?”

常湛還有些氣,笑着反問:“林醫生還期待發生點別的什麽?”

“沒有。”林書雁立刻否認,“我不太能喝酒。”

說不清是風在作祟還是酒意太濃,常湛聞得到他身上的味道,可能是洗過澡,林書雁衣服上消毒水的味道已經很淡,散進鼻腔的是酒的香甜甘冽。

他猜林書雁喝的是果味雞尾,度數應該不高,可惜他不知道越是這樣越容易成為狩獵者的目标。獵人會緊盯生疏笨拙的獵物,用低濃度的酒精飲料騙取他們的信任,降低獵物的戒備心。

如果林書雁是獵物,那想要狩獵他的人必然很多。

常湛是其中一個,他也想讓獵物放松警惕,然後毫無保留地全身心信任他。可他現在不想狩獵,當有更多獵人出現時,他首先要做的是打敗其他所有觊觎者,再圈住他的獵物,将他獨占。

獵人溫柔地設下陷阱:“先約你的不是他,是我。林醫生,你欠了我一個約。”

今天林書雁實在理虧,左右都不占理:“今天不趕巧,改天請你。”

“不行。”常湛态度強硬,像只受傷的大狗在找主人要獎勵,“我今天心情也不好,也要買醉。”

買醉很簡單,到處是酒吧,随便走進一家就能消費到天亮。但他顯然是在賭氣,沒有半點意義,喝悶酒反而更傷身。

林書雁做不到坐視不管,看了眼時間說:“現在太晚了。”

常湛記得明天周末,是他難得的休息日,也就更放肆了:“夜裏才該借酒消愁,你要陪我。”

消愁是好事,但跟酒沾上邊,大多沒好事。況且林書雁不認為他有多少愁要消,不過是一場沒追到手的戀愛,無聊生活中一劑不痛不癢的調味品罷了。

當初高偉呈把常湛交給他照顧時,林書雁并未覺出什麽,就算後來知道高偉呈和常家的交情由來已久,他也都沒放心上。可逐漸,林書雁才發現不是那麽回事,老師交給他的這根線如縛妖繩、捆仙鎖,從一開始就纏住了他,饒是他本領再大也難以掙脫。

因為那是責任,是本職,一旦他拿起,就不能輕易放下。

好比現在,常湛任性地要深夜買醉,可自己不能放任他,無論是作為一名醫生還是常湛的朋友,他都做不到讓他處于一個危險境地。

在某種方面來說,他要替老師照顧好常湛,這不是理所當然,卻是人情世故。

林書雁遲鈍許久,才說:“晚上不安全,還是早點回去吧。”

常湛輕挑了下眉,不安全?林書雁當他還是初中生呢?再說,要說不安全也是別人不安全,他怎麽看都更像個危險人物。

“我自己在酒吧呆了一晚上,你知道有多掃興嗎?”常湛說,“一晚上全酒吧的人都在看我,每個人都要湊過來問一句‘沒人陪麽’,所有人都知道我被放鴿子了。”

“可是我約的人呢?”他眼圈發紅,不是難過,而是生氣,“在跟別人喝酒。”

除了說抱歉,林書雁沒法再開口。晚上他點的低度數的酒,雖然喝了兩杯,但除了有點熱外,并沒有感覺不妥,至少沒醉。

只是他不清楚自己還有多少餘量夠常湛折騰,便說:“我喝不下了。”

“那看我喝。”

常湛固執得讓林書雁感覺他是只渴求陪伴的幼獸。

兩人就在路邊站着,正是街角,第一家酒吧的生意總是異常好,以至于來往的人都要多看他們幾眼,以為這是酒吧新出的攬客手段。

林書雁被來往的人看得不自在,他實在不大喜歡酒吧的氛圍,至少今天選的這家他不喜歡,想了想說:“非要喝,那就回家喝吧。”

見他妥協,常湛立刻情緒回溫:“那你陪我嗎?”

他簡直是活祖宗,不陪能行嗎?如果非要把這種境地打個比方,那一種選擇是引狼入室,一種是羊入虎口,想了想,林書雁還是選了第一種。

“去我家吧,我那兒還有瓶葡萄酒,要是你不喜歡,就自己再買瓶帶過去。”

其實常湛猜到他是不喜歡酒吧的環境了,畢竟像林書雁這樣的人,常年呆在圖書館和實驗室,很少來這種娛樂場所,這裏的音樂只會讓他心煩意亂。

不過他也沒想到林書雁會縱容他去家裏,常湛還記得上次去他家,是自己找理由非要上去的,林書雁雖然沒拒絕,但也表現得有些抗拒,甚至好幾次想趕他離開。

顯然因為他的溫柔圈套,獵物的戒備放低了。

可他又不想跟以前那樣,把林書雁當做他的獵捕對象。因為捕獲獵物需要手段、狡猾、陷阱,這些會傷害獵物,而這次他只是想誘導、牽引、甚至保護。

漂亮純情又高傲的梅花鹿,他不舍得獵殺,他更想豢養。

葡萄酒就足夠。站在酒吧外不知多招攬了幾波客人的兩座門神終于肯走,林書雁又問了遍:“你開沒開車?”

“開了,先放這吧,我明天過來開。”

在路邊随手攔了輛出租,常湛先讓林書雁上去,自己才鑽了進去。

路上,他還是忍不住問:“林醫生,光喝酒是不是太單調了?”

林書雁開玩笑:“別告訴我還得給你配倆菜。”

“那倒不用。”哪有葡萄酒配菜的啊,常湛惋惜道,“可惜這個點花店關門了,不然應該買兩束花陪襯,還有蠟燭。”

戀愛中的人從來不乏浪漫天賦,花不襯酒,襯人,常湛想。

而林書雁在想,好不巧,這兩樣東西他正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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