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告白(三)

宋夕一手拿着火紅的19朵玫瑰,一手握着戒指盒,她等得久了,等得累了,就順勢蹲下,她不敢坐,地上全是泥濘的坑,還有一些單薄長着的雜草。

小巷裏點起昏黃的燈光,耳邊是水溝咚咚流水聲,流水聲裏還夾雜得有幾聲蛙鳴和蛐蛐一類的小蟲叫聲,這樣的聲音一直伴着宋夕,不知過了多久,一陣腳步聲打碎了周圍的靜谧。

是沈旨和小心心回來了吧?

宋夕趕緊站起來,起得過猛,又是一陣眩暈,她一手扶牆,一手拿着花和戒指,緩了好一會兒。

“宋夕夕?”

沈言心先看到了她,宋夕趕緊把花往背後一藏,若無其事地跟他們打招呼,沈旨在後面站着。

兩個人說了幾句,沈言心看到宋夕藏在背後的玫瑰花,雖然心裏訝異,但還是找了個借口溜走,把主場留給了自家哥哥和朋友。

見妹妹回家了,沈旨覺得自己再沒有什麽理由留在這裏,他看也不看宋夕:“我先回去了。”

“沈旨,你等等,我有話跟你說。”

人家話都還沒說完,沈旨卻搶着否認她:“如果你是要問課上為什麽叫出你名字那事,我的答案依然沒變,我就是想看你出醜。”

宋夕呆了一呆,然後回答他:“沒有,我不是要跟你說這個。”

他松了口氣:“那是什麽?”

“我喜歡你,很喜歡喜歡你的那種!”

他松的那口氣,卻因為她突如其來的這一句告白,重新變得緊張起來,他的眼睛,他的喉嚨,他的軀幹,甚至連他的腳趾都僵硬起來,他聽見一個聲音——“我也喜歡你,很喜歡很喜歡的那種!”

這個聲音,很近很近,仿佛就是他身體裏傳出來的,但是他清醒地認識到,這不會是他能說出的話。

他如夢初醒,輕啓唇瓣,用那一雙有着最鮮活生命力顏色的唇瓣卻說着最無情的話:“我不喜歡你,到底還要說多少次?我不喜歡你,我不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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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夕的手心捏緊:“那你到底不喜歡我哪點嘛?你說出來,我一定會改的!”

“改?你能改得了什麽?你是馬奇集團獨女這個事實改得了嗎?你姓宋改得了嗎?天上星星的璀璨你改得了嗎?你什麽都改不了!只要你是宋夕,我是沈旨,我這輩子都不會喜歡你,就算全天下的人都死光了,我也不會喜歡你,我這樣說,你滿意了嗎?每次都要聽你說喜歡我,你知不知道,你很煩?!”

宋夕愣了,她再也不能笑出如星光般璀璨的笑容了,她嗫嚅着唇,潛意識地把藏在背後的花和戒指送到他面前。

火紅到深沉的玫瑰花,精美的包裝紙包了一層又一層,中間還有獨支的尤加利葉點綴,熱烈到極點卻又小心翼翼卑微的愛,像極了他不為人知的內心深處。

“你這是什麽意思?”

“你不喜歡我說喜歡你,那我以後不說了,好不好?你把花和戒指收下,好不好?”

沈旨聽了這話,嘴角揚起冷冽的弧度,宋夕從他的這個笑裏看到了希望,她的嘴角眼看着要重新揚起來了,誰知——

他冷笑到一半,手臂無情地一揮,她手裏的花和戒指盒飛了出去,在黑夜中劃出無聲的弧度,最後輕飄飄地落在了地上,在宋夕的心上留下了一聲悶響。

“你到底有沒有自尊心?!我說得還不夠明白嗎?我不喜歡你這個人,只要你是宋夕,我就不喜歡,不是你說喜歡還是不說喜歡的問題!”

“沈旨,不要走!”

一見着沈旨往前邁了步子,她不管不顧地就上前抱住他的腰。

“宋夕,你放開!”

這是第一次,他們兩人這麽親密無間,他的後背全是她柔軟的暖意,他僵直着全身,不敢輕舉妄動,也不敢伸手拉開她。

宋夕蹭着他的後背,越抱越緊,怎麽都不松手:“我不放!我不放!”

沈旨紅着耳根,虛張聲勢警告:“你再這樣,我要動粗了。”

“你不會的,你不是那種人,我相信你!”

一說相信,他的心裏就咯噔一聲,她對他就這麽信任嗎?

似乎是想故意摧毀她對他的信任,他低頭去掰腰間的那兩只纖細的手,卻被她反抓住他的手,他還沒來得及反應,他就聽到她的驚呼聲:“牽手了,沈旨,我牽到你的手了,哇哇哇!”

聽到她說這樣的話,他才感受到剛剛被忽視的手心裏的柔軟和暖意,他只覺得好像有什麽卡住了他的喉嚨,他怎麽都呼吸不上來。

宋夕仍舊是背後抱着他,手緊緊抓着他的不放,抓了一會兒,自顧自地又在那說:“你的手和我想象中的觸感不太一樣诶,我以為你的手會很冰冷,就像秋天的霜,冬天的雪,春天的倒春寒,沒想到,熱熱的,暖暖的,就像燒紅的鐵,随時都會把人融化掉。”

他又是呼吸一滞。

宋夕沒得到他的答複,她又自顧自地問他:“沈旨,你為什麽不喜歡我呀?”

她都想好了,他要是能給她一個正當理由,她就真的離他遠遠的,不再來打擾他,不再讓他困擾了。

沈旨沉吸一口氣,他終于覺得心髒又正常跳動起來,全身血脈又正常運作起來了,他沒有回答她的問題,而是用極為平靜的語氣問她:“那你呢,你又為什麽會喜歡我?”

“因為你長得好看,你信嗎?”感受到她抱着那個人的掙紮,她才趕緊解釋,“我騙你的,我從小到大見過的人很多,還有好多好看的明星,你雖然長得好看,但你卻不是我見過最好看的,所以我并不是因為你長得好看而喜歡你的,而是因為……”

沈旨的名聲并不好,其他同學總是說他,說他虛榮,說他仗着自己成績好看不起人,說他情商低不合群,說他這不好那不好,可是宋夕看到的卻不是這樣子。

他成績好,沒錯,但他一直在努力學習,每天早上第一個來的人是他,每天最晚走的人也是他。

他不給人講題,有這回事,但并不是因為瞧不起人才不講,他只是不想浪費時間給那些動機不純的人。如果是真正想學習,或者認真在聽他講的人,他一定傾囊相授,她就親眼目睹過好幾次他給人講題的耐心專注模樣。

他不合群也是事實,但絕對不是情商低,而是因為沒有時間,他上課要聽講,下課要刷題,周末要做兼職,他老是忙得神龍見首不見尾,哪有時間去在意合不合群?

但是說他情商低,她一百萬個不同意,他做兼職的地方,最受顧客歡迎的就是他,能得到最多小費的也是他,被評為最迷人微笑的也是他。

宋夕最佩服他的一點,那就是不論他去做什麽,總會做到最好,總會成為人們眼中最能幹的那個人,雖然他次次考試總分加起來都是排名第七,但宋夕還是覺得他刻意隐藏了實力。

話說回來,她為什麽會喜歡他呢?難道僅僅是因為她發現了別人所沒有發現的嗎?

當然不是,其實是在有一天,她和小心心從學校便利店出來,恰好看見沈旨蹲在地上逗弄便利店老板的貓咪。

那只貓咪,有着淺灰色的毛皮,在太陽光的照耀下,竟奇異地變成了溫暖純淨的白,它慵懶地在地上伸懶腰,朝沈旨露出了它白白的肚皮。

沈旨一邊看着書,一邊伸出修長的手指撓它的肚皮。

貓咪舒服地眯緊了眼,不時還溢出兩句喵嗚喟嘆聲。

沈旨的目光和注意力雖然放在書上,但他的眉眼卻舒展開,唇角也略微上揚,在溫暖的陽光傾斜下,他顯得是那般的聖潔與美好。

這是宋夕第一次看見他沒有皺着眉頭,第一次看見他眉間的憂郁被拂去,第一次看見他舒揚的笑……那一刻,她被眼前的景,被眼前的笑震撼到了。

第一次她有了沖動,想為他守護住那份輕松愉悅,想守住他的那份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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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沈旨:你再向我告白一次,我tm就活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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