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千金之子

當晚,潘府的家宴上,汪東城見到了傳說中的帝王寵妃——潘鳳,潘鳳見到他,比潘仁美還要激動,連世俗禮教都顧不得,撲上去死死地抱住他,片刻淚水便濕了他的肩頭。就連印象中一直對他色眯眯的潘豹,此刻看他的目光裏猥亵也都轉換成了疼寵……後來,汪東城從老管家嘴裏得知,潘家最小的兒子,從出生起因為耀眼的外貌和聰慧可人的性格,便是全家人心中的瑰寶,不僅潘家的主子個個把他當心尖肉一樣疼愛,便是府中上下幾百號仆從,也沒有一個不從心底裏喜愛的。然而,世上有一種規律叫做物極必反,潘府有一個頗有些本事的管事因一件小事惹怒了潘仁美,被潘仁美貶斥到莊子上去,那人原是潘牛乳母,對這瓷娃娃般精致的潘家小少爺的感情最為深厚,數月不見,思念成魔瘋,竟趁潘仁美出府辦差,憑借對潘府的熟悉,混入府中将那千金之子擄走,自此……再未被找到。潘夫人在病中聽聞此噩耗,吐血三升,一病不起,未等及潘仁美回府便香消玉殒,潘鳳險些哭瞎了眼睛,潘豹性格自此變得乖戾,潘仁美也落下了心疼的毛病……潘家妞妞,成了這家人一輩子的遺憾……派了無數人手四處尋找,但因潘家日漸勢大,難免遭嫉,為規避風險,對外一直守口如瓶,并未透露尋找的是潘家幼子,因此很多外人甚至不知道潘家還有這麽個小少爺。

雖然汪東城堅決不肯接受潘家二少爺原來的名字,但是在極度煽情的氣氛下,還是忍不住叫了“爹”、“姐姐”和“哥”,潘家人也認可了汪東城繼續保留“東城”這個名字,親昵地喚他作“東兒”。

第二天,潘鳳更是央求皇帝流水般送了一大堆貢品,吃的喝的用的什麽都有,潘鳳還着人帶話給弟弟,說正安排宮裏的繡娘連夜為他趕制各種漂亮衣服,但因為設計制作工藝複雜,還得讓他耐心多等些日子,另外就是她身為宮妃出行不便,為不能多陪小弟深感心酸愧疚雲雲……

潘豹則是請了全汴京最有名的雜耍藝人和歌姬到府裏專門表演給汪東城看。

在潘府上下曲意奉承精心伺候之下,汪東城着實過了半個月王子公主般的權貴生活,他甚至還帶着潘府數十名狗腿子在街上耀武揚威了一圈,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還過了一把當大俠以及狐假虎威仗勢欺人的瘾。這讓他簡直有些樂不思蜀了。

然而古代的娛樂節目畢竟是有限的,就算是資深纨绔潘豹,在汪東城對聲色犬馬之所明确表示抗拒之後,也變不出什麽新鮮花樣來了。于是,汪東城便想起了天波府,更想起了楊延昭……盡管現在他過着錦衣玉食的奢靡生活,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身,光是伺候他梳頭穿衣的便足足有8個伶俐漂亮的大丫鬟,偏偏,他還是覺得楊延昭擺弄自己頭發的一雙大手最是靈巧,速度也最快。(那是,您這金貴的小祖宗就是皺皺眉頭,潘家上下都心疼得跟什麽似的,這些小丫鬟萬一不小心扯痛了您二少爺的頭發?死都是輕的了,哪個敢不戰戰兢兢伺候?)

這一天,潘豹說要帶他出去打獵,汪東城原本十分興奮來的,結果……所謂的打獵原來是一群人從山裏把小動物趕出來,趕到一片小小的空場上讓潘家的少爺們射,就差沒把它們抓住捆起來了……

望着那一只只小兔子、山雞、山貓驚恐逃竄的無助樣子,汪東城拿在手裏的弓怎麽也無法拉滿弦……直到潘豹一箭将一只小白兔釘在地上,汪東城突然感到一陣惡心,他将自己手裏精美的弓箭直接扔在了地上,緊緊抿着嘴,扭頭就走。

潘豹趕忙拉他:“東兒,你這是怎麽了?哪裏不舒服嗎?”

“我不喜歡打獵,放了它們吧,以後你也別打獵了。”汪東城說。太殘忍了!他不忍看被射死在地上小兔子的屍體。

“對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不知道東兒你見不得血腥,哦,我真該死!”潘豹敲了自己的頭一下:“你哥真是個蠢貨,你這樣天仙一般的人兒,怎麽會喜歡獵殺動物這種低等的活動?”可是,出發的時候這小子明明很興奮來的……難道是我會錯意了?潘豹有些委屈地想着。

“哥,你先回去吧,我想一個人走走。”汪東城望着眼前的一片綠色,忽然想起自己剛到這個世界,那騎在馬上的英俊青年,還有,兩人共騎一馬時那緊貼自己後背的溫暖……這麽多天沒見過楊延昭了,他沒去天波府,楊延昭也沒來潘府找過他,他會不會已經把自己抛在腦後了呢?畢竟,他對他來說只是個偶遇的路人,然而在他心裏,他卻是阿尊尊在這個世界的投影……楊老令公應該也回來了吧?

“東兒,你生我的氣了?”潘豹一臉緊張,拉住汪東城的衣袖不放:“是我不好,不該帶你來打獵,更不該射死那只兔子,對了,兔子!你是不是喜歡小兔子,我讓他們抓幾只給你,咱回去養着玩兒好不好?”

汪東城無奈,兔子是很可愛,但你們也別總當我是女人一樣好不好?誰要抓兔子回去養?哄幼稚少女呢你?他皺了皺眉頭:“我不喜歡兔子,也沒有怪你,我就是想一個人走走。”

“你想去哪兒?我陪你去。”潘豹這幾天幾乎與汪東城形影不離,最愛的煙花場所都不去了,只除了日常的練武還沒有落下。

汪東城皺眉:“我要一個人,你別跟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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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兒~~”潘豹一臉委屈。

“你要是再纏着我,我就真的生氣了。”汪東城板起臉,學黃泰京拒人于千裏之外的氣勢,倒把潘豹唬得一愣,愕然松開了手。

于是汪東城轉身上了馬車……當然其實汪公子也是想過要耍帥騎馬的,不過古代的路況真的不算好(沒水泥,都是土路),坐馬車還颠屁股颠得要命呢,騎馬……別說他騎術不佳,就光是騎馬會騎的滿臉都是土這一點也足夠讓有潔癖的某人敬謝不敏了。

說是一個人出去走走,其實最多也就是少帶幾個從人,讓護衛騎馬跟的遠遠的不要在近前礙眼。最起碼貼身使喚伺候的小厮是要有的,趕車的車夫也是少不了的。

汪東城讓車夫往天波府的方向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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