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這叫浪漫
這件事只是個小插曲,嚴導失蹤了半個小時後就回來了,表面上看起來一切正常,開機繼續,表演繼續,只是有心人發現,一整個下午,嚴導都沒敢對上張繹的眼睛,對他說話也客客氣氣的,連一次NG都沒有。
張繹一個下午演的格外順利,但也格外糟心,有些片段明明可以更好可是導演卻當做看不到,仿佛随便他怎麽演都可以,真不知道這樣的電視劇拍出來會成什麽樣子。
不過導演要求低,演員也不受累,否則在這寒風凜冽的大冬天一個動作重複無數次無疑是受累的,天黑收工,張繹裹着羽絨服回去,在門口看到等候在那的林澍,他換了一件黑色短款風衣,褲子也換成了黑色收腳牛仔褲,筆直的大長腿斜跨在機車上,進出的演員和工作人員都免不了被他吸引。
張繹小跑着過去,問道:“什麽時候來的,我原本想坐保姆車回去的,也沒多遠。”
林澍把帽子遞給他,“說好了我來接你的。”
張繹頂着衆人羨慕的目光坐上機車的後座,因為人多沒好意思摟住林澍的腰,只好雙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林澍低頭瞥了一眼,什麽也沒說,油門一加,飛快竄了出去。
張繹因慣性往後倒,然後雙手緊緊移到林澍的腰上,像抱着救生圈似的抱着林澍的腰,一點也不敢放松。
林澍嘴角微微勾起,放慢速度,免得張繹回去又暈的吃不下飯。
孫一凡他們已經習慣了自由活動,開着車回去,孫一凡坐在開着暖氣的車裏喝着熱飲,小聲說:“大人也太奇怪了,大冬天的居然騎摩托車,風多大啊,吹的人臉都跟刀割似的,繹哥可是普通人類,經不起這樣折騰。”
車裏一陣沉默,良久骁途才無奈地說:“這叫浪漫,你一個剛出山的小妖懂什麽?人類肯定更喜歡這樣的二人世界,不是有個詞叫速度激情嗎?”
吳子文摸了摸下巴,回憶着說:“可我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寧可坐在寶馬裏哭,也不想做在自行車後面笑,大概意思應該是說更願意坐寬敞的豪車而不願意坐兩輪吹風的車子吧。”
骁途笑罵道:“你是不是傻?那輛機車是自行車能比的嗎?那輛車的價格比我們這輛高多了,換我也寧願坐那輛兩輪的。”
“你說的對,我們大人那是要什麽有什麽,确實是天底下最富有的男人了,誰跟着他都不虧。”
“所以妖族內部都在感慨,張繹真是好命,居然能被大人看上,真不知道他前幾世積了什麽福。”
“反正這種事是羨慕不來的,好歹我們還是繹哥的身邊人,別的妖連大人的臉都沒見過,我們卻能經常見到,還能說上話,已經是莫大的福氣了。”
孫一凡咬着吸管點頭,“是啊,我以前連想都不敢想,居然能離大人這麽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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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們回去,就看到那輛拉風的機車停在門口,屋子裏沒聲音,張繹他們并不在家。
郁浩然也回來了,他和張繹一人住一半的院子,共用一個廚房,吃了幾天大鍋飯他今天也準備自己下廚,原本還打算問問張繹和林先生要不要一起,結果得知他們并不在家。
孫一凡他們照例去吃了劇組的大鍋飯,冬天天黑的快,冷風飕飕地刮着,他們回屋的時候特意留了門,孫一凡還給張繹發了信息,告訴他廚房裏給他們留了一鍋雞湯,讓他回來喝了暖暖身子,雖然大家覺得沒必要。
張繹帶林澍去了鎮上一家口碑不錯的餐館,點了幾道當地的菜,又要了一瓶啤酒,和林澍一邊說話一邊吃。
家裏人多,中午大家都在片場所以兩人可以安靜地吃頓飯,晚上肯定就不行了,我更喜歡這樣和林澍兩個人不受打擾的吃飯,雖然對方基本都在看着他吃。
張繹吃了中午那頓合胃口的飯菜,晚上這頓就有些吃不下了,好奇地問:“你什麽時候學的廚藝,天南地北的菜色都會做嗎?”
“幾百年前的事情了,當時學的挺雜,也不知道具體是哪裏的菜色,不過現在網絡這麽發達,随便查一查就知道你家鄉流行什麽菜了。”
張繹喝了一口高度數的白酒,這裏的酒難入口,火辣辣的,從舌頭一路燒到胃裏,他才喝了一杯就全身暖烘烘的了。
“那你有心了。”張繹撐着下巴看他,此時外頭天全黑了,小餐館裏只有幾盞昏黃的日光燈,這樣的燈光下看林澍,令他全身蒙上了一層神秘的光環,仿佛随時随地都能羽化登仙。
于是他便問了:“林先生,這麽多年了,您為什麽沒有成仙呢?還是說,這已經是仙人了?”
林澍一聽他這話就知道他喝高了,明明才一杯白酒下肚,沒想到張繹酒量這麽差,他随手在兩人周圍布下一道結界,平靜地問:“你覺得仙和妖有什麽區別嗎?”
“我不知道,我們道家的古籍裏只記載了妖,并不知道神仙是什麽樣的,不過我們祖上有些天師會自己封自己是神仙,他們法力高強,連百姓都供奉他們。”
林澍對天一道算是熟悉的了,也是看着天一道從輝煌走向衰敗的,說實話,對那些自诩天下救世主的道士,林澍并沒有好感,而那幾個被奉為神仙的臭道士就更令人不恥了,都是是非不分只懂降妖除魔的傻子。
“仙人只是凡人對功德無量或是法力高強的人的一種稱唿,上古時代,各界都有法力高強的人物,這些人在普通人眼裏就是神仙,不過他們都隕落了,到如今,已經沒有這樣的人物存在了。”
“不啊,如果是這樣解釋,那我覺得你算得上是了,至少縱觀全世界,林先生應該算是最有本事的人物了。”
對于張繹的贊美,林澍心裏并不以為然,“你們人類不是常說,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任何人都有自身的弱點,我也不例外,在某方面我是比別人強些,但只要抓住弱點,同樣不堪一擊。”
張繹沒料到他會這麽說,理智告訴他不宜繼續這個話題,于是又給自己倒了杯酒,喝了一口才說:“我不想知道這個,我就好奇,林先生以前有喜歡過的人物嗎?”
林澍沒有立即回答,先回憶了一下“喜歡”這個詞的意思,不太确定地問:“你這喜歡是指哪方面的?”
張繹大笑起來,“算了算了,我覺得我們之間有代溝,某些方面很難溝通。”
林澍不悅地反駁:“我并不覺得,我一直在與時俱進,只要你說清楚,我就能明白。”
“那你就當我沒問吧,我突然又不想知道了。”張繹僅存的理智告訴他,對眼前這個妖的好奇心不要太大,知道太多并沒有好處。
可不明白為什麽,他對林澍的好奇心越來越濃,想知道的事情越來越多,他惶惶地想:也許終有一天,他會走向自己不願意走的那條路上,到時候該怎麽辦呢?
張繹拍拍臉頰,他是一喝酒就臉紅的人,白裏透紅的肌膚很好看,加上喝醉酒眼神都是水濛濛的,看着比平時稚嫩了不少,其實算算年紀,他也不過二十歲而已。
“走吧,回去了,這裏的晚上可冷了,還是躺在炕上舒服。”
林澍突然想起來,他今天一整天都沒有去找住宿,這個時間估計也很難找到住的地方了,張繹在他面前起身,拿着手機去付款,然後朝林澍勾勾手,“走吧,咱們得走回去了,正好散散酒味。”
走出餐館,冷風一吹,張繹頓時清醒了幾分,看着走在身旁的大妖,神色有點怔愣,他從來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和妖界大佬這麽心平氣和地相處,如果說出去,恐怕都沒人相信。
可是為什麽呢?他真的太想知道了,林澍為什麽會願意和他交往呢?自己身上到底有什麽吸引他的地方?
算了算了,問的那麽清楚做什麽呢?人家給面子他接着就是,何必打破砂鍋問到底。
林澍見他一會兒搖頭一會兒蹙眉,像是在想什麽深奧難解的問題,他瞥了眼張繹的手腕,那串木珠還好好地戴着。
張繹裹緊外套,這地方冷是真的冷,風吹的臉都要幹裂了,“我還是喜歡南方的冬天,雖然濕冷濕冷的,但起碼在戶外不至于被凍死。”
林澍脫下外套披在他肩膀上,張繹愣了愣,然後拿下來還給他:“不用不用,我穿的很多,只不過這天氣穿再多都覺得冷,而且你這件風衣除了好看真沒有保暖作用。”
說完他又瞥了眼林澍身上僅存的一件襯衫,提議說:“雖然我知道你不冷,但你好歹入鄉随俗吧,做做樣子也好,免得被人當異類,我看孫一凡他們就挺上道的啊,冬天好歹還知道穿件薄薄的羽絨服。”
林澍解釋說:“我與他們品種不一樣,耐寒能力也不一樣。”
“哦~”張繹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是生長在北方的樹吧,難怪不怕冷。”
林澍哭笑不得,但也不好解釋他的說法,在他生長的那個時代,其實很難分清東南西北,而且那時候整個地球的氣候也不是這樣的。
走回住所,張繹看到門口挂着的紅燈籠,搓了一把臉,“我現在覺得當演員也是挺有意思的一個職業,可以到不同的地方拍戲,演繹不同的人生,像這樣的地方,如果不是為了拍戲,我一輩子都不可能來一次。”
林澍早就走遍了天下,他有漫長的生命,不過人類不同,短暫的幾十年要想走遍世界确實很難。
“如果你準備在這一行幹下去,喜歡總比不喜歡好,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已經是人生一大幸事。”
“你說的對,我以前一直想做一名天師,可是最近我仔細想想,我之所以以這個職業為目标,更多的是因為不甘心,從小師父就說我将來一定會成才,我也這麽認為,十幾年的信心突然崩塌了,人就有點緩不過來,腦子裏一根筋似的想在這個行業做出點名堂來,可試過了才知道,不行就是不行,付出的努力并不會變成果實,事倍功半,反而是進了娛樂圈,我發現自己如魚得水,每個導演都誇過我,誇着誇着我就真的以為自己天賦異禀了,是不是挺可笑的?”
林澍認真地看着他,“為什麽覺得可笑?他們又不是騙你的。”
“一半一半吧,你要知道,人類說話呢都是喜歡誇的,他們會把你五成的好說成十成,一來嘛,讓你增加自信心,更有動力,二來嘛,也許是因為你背後的人,所以我理智的時候都把這種誇贊減半來聽。”
林澍覺得沒必要,“既然你都說了,人類就是這樣的性格,那有何必那麽理智,他們誇你就收着,你本來就很優秀,我看過你演戲,确實挺有天賦的,至少演什麽像什麽。”
能得林澍一句誇獎,張繹心情異常好,忍不住吹起了小曲兒,等推開家門,還不忘跟他說一句:“謝謝啊,我突然有信心在這個行業走下去了。”
“那很好,我也期待你站在領獎臺上的那一天。”
張繹想了想,笑了起來,“好,到時候我把我的第一座獎杯送給你,就當紀念,等千百年後,你從庫存裏看到這個獎杯,說不定還能想起我來。”
這話題就不太美好了,林澍選擇不接話,兩人一起進門,沒有叨擾到別人,四面的屋子都亮着燈,大家都還沒睡,不過誰也沒出來看他們一眼。
林澍讓張繹回房間,自己去廚房燒水,看到炖鍋裏還有雞湯,也舀了一碗帶進去。
張繹已經換好了睡衣,這邊太冷,水資源稀缺,他們也就沒有天天洗澡,但對于南方人來說,沒有洗澡睡覺本來不算什麽,但如果要和別人同床共枕就有些尴尬了。
“那個……你今晚還是住這兒?”
林澍把水杯和碗放下,回頭看着他說:“今天忘記去找住宿了,再借住一晚?”
張繹摸摸鼻子,“我覺得你就算去找也找不到像樣的,鎮上能租的都被劇組租了,反正你也住不了幾天,不如就住我這兒吧?”
林澍點點頭,瞥了眼床頭放着的小樹苗,“也好,那就打擾了。”
“不會不會。”張繹走過去喝了一碗水,白酒喝多的後遺症來了,口幹舌燥,渾身發熱,腦子一會兒清醒一會兒發蒙,他覺得他有必要立即睡覺,免得發酒瘋。
“把雞湯也喝了。”林澍指着旁邊的碗說。
張繹看到孫一凡發的信息了,知道是特意給他留的,不客氣的吃了,除了雞湯還有一個大雞腿,肉又香又嫩,他一口氣全吃了。
吃完這些肚子有點撐,林澍給他倒了一小杯果酒,張繹知道這東西的妙用,道了謝喝了,果然舒服了很多。
他感慨道:“你可真是個移動寶庫啊,還有你沒有的東西嗎?”
“如果你能活到我這個歲數,大概也能攢下很多東西的。”
“咳,你說得對,我要睡了,晚安。”這個天沒法聊了,張繹往炕上一躺,被子扯到身上時才想起來這裏只有一床被子,昨天他和林澍一起蓋的,但那時已經是後半夜了,這會兒再蓋一床被子就有些暧昧。
他爬起來跳下床,“我去找他們再要一床被子。”然後沖出了房門。
林澍本想說自己不需要,看他那奔跑的速度連開口的機會都沒有,很快,張繹就抱着一床被子回來了,還細心地幫他鋪好,像個賢惠的小媳婦兒。
林澍和他一起躺到床上,睜着眼沒有睡意,于是把小樹苗挪下來放在枕頭邊,時不時和他交流幾句,人類孩子幾歲開始說話他不知道,不過這小東西已經能聽明白基本的句子了,就是想法有些天真。
張繹在酒精的作用下很快就睡熟了,睡夢中一條腿壓過來,手從被窩裏伸出來,林澍以前并不喜歡喝醉酒的人,覺得渾身上下都臭烘烘的,不過張繹身上散發出來的一點點酒味并不令人反感,而且那微張的紅唇還挺吸引人。
林澍不知不覺看了許久,然後閉上眼睛也睡了一覺,等聽到外頭有公雞打鳴聲才醒過來。
張繹每天都有拍攝通告,這部戲的雙男主戲份都很重,通篇故事都是圍繞着兩個人進行的,而且互動非常多,為了盡量還原原着,編劇把兩男主之間的暧昧改成了無傷大雅的互動,偶爾勾肩搭背,偶爾秉燭夜談,偶爾相互切磋,當然,切磋着切磋着必然會發生一些肢體接觸,然後來個“深情對望”,某種情緒逐漸發酵。
臺詞裏肯定是不會有你情我愛的,不過書粉們絕對能從這些日常相處中挖出不少糖,導演甚至還拍了不少花絮,故意往暧昧方向靠攏,如果對方不是郁浩然,他可能早撂挑子不幹了。
林澍來過幾次,在看過某些鏡頭後就不願意來了,張繹怕他太無聊,勸過幾次讓他回去,這小鎮沒什麽可玩的,林澍估計早待煩了。
林澍一開始沒答應,他是安靜的性子,在哪都能待着,以前在結界裏,他發呆的時間都比想事情的時間多,一個半月對他來說也就是一晃眼的事情。
不過既然不想看張繹拍戲,林澍便決定在周邊走走,這附近水土有些異常,不像是正常環境破壞造成的。
林澍離開的那一天,張繹不免還是失落的,不過想到等結束拍攝回去就能見到,也就釋然了,并且拍戲時勁頭十足,從早到晚也沒有怨言,在工作人員那邊得了個勞模的稱號。
“這年頭,不怕演員有背景,就怕演員既有背景又有天賦還很勤勞,他不紅誰紅?”場務盯着片場上正在騎馬的張繹說道。
張繹剛來的時候騎馬還不太娴熟,這才多久,已經能馳騁草原了,一根馬鞭舞的賊好看,戴着羊皮帽穿着羊皮襖,看着就跟土生土長的游牧民族差不多。
“是啊,前幾天網上還有人起底張繹的身世呢,你看了沒?居然不少他的老同學跳出來說張繹是鄉下長大的,而且家裏窮的叮當響,我這雙眼睛再差也看得出來張繹不像鄉野出身的。”
“難說,也許是近幾年熏陶出來的氣質呢?”
“我看不像,人大不大方是寫在骨子裏的,再有錢都未必改得了。”
“不過話說回來,張繹還真是熱搜體質,拍個廣告都能上熱搜,也不知道是不是品牌方買的。”
“反正他那條手表的廣告我也就看了一百遍,管他誰買的熱搜,我準備回去就買個戴上,也不貴。”
片場上,張繹扛着一柄槍正與敵人厮殺,他殺人的武功是在操練中一點一點摸索出來的,以前在宮裏學的那些只能自保但殺不了人,僅僅過了兩個月,他已經習慣了戰場的殺戮,且收割的人頭越來越多。
“看得出來,張繹真的有武術底子,一招一式耍起來格外好看,也不知道從哪學的,這個可不是一兩年就能學會的。”
“也許鄉下有個隐世的江湖高手,然後看張繹骨骼清奇,于是收他為徒,每天半夜翻牆去教他絕世武功……”
“停停停,你以為是武俠小說呢?”
“哈哈哈……”
張繹并不知道自己拍的廣告上了熱搜,最近網友們都在熱議他在廣告裏跑酷的動作是否是後期合成,然後導演就跳出來說:“不是後期,也不是替身,就是張繹自己拍的,一氣呵成,太帥了!”
這個導演後來找過張繹好多次,開始是給他發照片發視頻,後來慢慢地會約張繹出來喝酒吃飯,偶爾爬山健身也會發來邀約,不過張繹一次都沒應約過,主要是忙,次要是覺得沒必要。
廣告裏,張繹穿着一身普通的運動服,手腕上露出代言的運動手表,在高樓大廈間自由穿梭,攝像機忠誠地拍下了每一幕,然後傳達給觀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