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射箭大賽遇故敵

順着魏櫻的目光望去, 煜恣風只見高臺之上,坐着一個如松樹般蒼勁挺拔的女子,又坐在衆位裁判的中央, 想必是非富即貴的了。

魏櫻小聲提醒道:“那是……魏櫻的娘親。”

聽到這話,煜恣風不免緩過神來, 看得更仔細了些。

只見魏母容貌淩銳, 身寬體闊,凜凜威風, 的确和溫和的魏櫻沒有一點兒相似的地方。

只聽那人正大肆和周圍人笑着什麽,聲如洪鐘, 竟隔了老遠還能聽見,卻不似魏櫻般聲音柔和溫柔,想不到母女二人,竟生得如此不同。

此時的射箭比賽已經開始, 她們的注意力自然全然放到了臺下的射箭環節, 長長的小道上,射箭能手騎着駿馬奔過那場地, 然後拉弓而射,真可謂壯美至極。

煜恣風看了哆嗦的魏櫻一眼, 扯了扯她的袖子,道:“我已付過銀子了, 可一兩呢,除去花銷用度,我一個月才能攢那麽多。”

見她仍有畏縮之意,煜恣風早就摸清了她的痛點,于是立馬擦着眼淚道:“你知道嗎?我被人壓在身下,一遍又一遍, 那麽痛,才攢了這點錢,問題不在乎你能不能贏,這是尊嚴的問題……”

“好……好了,別說啦。”魏櫻捂住耳朵,她最聽不得煜恣風說什麽,被壓在身下的事情了,她就莫名覺得,哥哥那麽好,怎麽可以讓那麽多的女人探得過他的美好?

“我答……”

深吸一口氣,應字還沒開口,她轉頭怯生生地再看了一眼,差點沒倒下去,身子更是一顫,嘴唇都白了。

煜恣風不解地向後看去,只見魏母身旁空着的座椅被人填滿了,而周圍落座的人中,竟然有那個祝斂。

最關鍵的也不是這個,而是祝斂的旁邊,竟坐着一個精壯威猛的女子,和他同時落座後,兩人便拉拉扯扯的。

魏櫻自是明白那是何含義,于是尴尬地對煜恣風一笑,勉強立定了身子,道:“恣風,那興許是我童年玩伴的未來妻主。”

“什麽童年玩伴?”

“就是我青梅竹馬的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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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恣風冷哼一聲,言下之意再明顯不過了。

然後,他默默地盯着那人,忽然記憶中想到了什麽。

傳聞祝斂其母曾與魏櫻的娘親指腹為婚,結為兩家之好。

待魏家沒落,祝斂家便毀了婚,将祝斂許給了武家。

武家來頭倒很大,武家的一家之主曾是皇帝的得力幹将,曾為武狀元,待一家之主戰死沙場,先帝就将其遺女收為養女,養在身邊。

武忠蘭就是其皇帝的養女,此番就和祝斂在皇帝指婚下,定了親。

她能來如此小鎮,想必是為了祝斂而來的。

“要我說,何必為那種見異思遷的男子傷心?聽聞那祝斂,身為京都第一美男子,卻也是見義忘利之人。”煜恣風輕輕一笑道。

魏櫻卻是諒解一笑,道:“話雖如此,但武忠蘭年少有為、孔武有力,祝斂弟弟嫁給她真可謂女才男貌、天生一對,連我也自愧不如。況且祝家禮教甚嚴,他被束縛得緊,不怨他。”

煜恣風卻不那麽覺得,反而看好戲似地看着祝斂,吃醋道:”祝斂弟弟,你叫他倒叫的親密,可人家不把你當回事。去他娘個狗屁女才郎貌,當初扛鼎比拼,不是魏櫻贏了嗎?”

“哈哈哈......沒想到還有人記得這回事。”魏櫻尴尬一笑,心中閃過波瀾。

那時,武忠蘭和她都正值少年時節,意氣風發,驕傲恣意。

二人揮筆作詩,騎馬飛射樣樣精通,男子見了往往都哭着喊着要嫁給她倆,京中不少人都為她倆誰是京中第一美少年吵得不可開交、争得你死我活。

一半人說武忠蘭身強力壯、武功高強,又在花叢中環繞不休,惹得無數美男失了第一次,自是最美少年。

另一半人則說魏櫻雖風度翩翩、儒雅溫和,可武力卻不比武忠蘭差上分毫,而且她潔身自好,論文治武功,第一自然非魏櫻莫屬。

先帝聽聞此事,哈哈大笑,只說宮裏養出來的孩子怎會比你魏家差,于是便令人特設比賽,請魏家迎戰。

京中鬧得沸沸揚揚,魏家最後不得已點頭應戰。無論作詩畫畫,二人分數都咬得很緊,最後竟打了平手。

只剩最後一項,扛鼎定勝負。

多項比拼,魏櫻多在比拼武力時失了分,她哪裏比得過滿身健碩肌肉的武忠蘭呢?

不同重量級別的鼎依次被許多壯女搬到臺上,剛開始還好說,可随着慢慢加重,她愈發吃力,只覺頭暈眼花,胸口發悶。

可偏偏站在臺上,臺下人都吶喊不斷,大多數人都覺得此次比賽定是武忠蘭要拔得頭籌了。

別人怎樣看她倒不甚在意,可見到娘親的臉色滿是焦急期待,她卻渾身直冒冷汗。

那是她第一次見到娘親對一場比賽如此焦急,竟滿頭大汗地為她鼓掌,喊着她的名字,往常最多娘親不過是冷哼一聲,怎會如此呢。

最後,還剩兩個重量級別的鼎,武忠蘭舉起了第二個,便下臺示意,對皇帝表示再也舉不起來了。

武忠蘭大概也是心中有數的,第二個已是她身體的極限,如果想打敗她,魏櫻必須得扛起第一個。

可連她自己扛起第二個都如此費力,身材瘦弱的魏櫻怎能扛起呢?

如此,她就安心地下了臺,魏櫻再能,也不過是和她打個平手罷了。

臺下衆人屏息凝神地看着臺上。

而臺上的魏櫻則渾身冒着冷汗,然後脫下浸滿汗漬的衣衫綁在腰間,默默走到第一個鼎前,雙腿分開立定,然後狠狠蹬地,雙手環抱住鼎的底端。

她心底裏也沒底,一雙身子僵硬到繃直,大腦充血嚴重,一根根的青筋爆炸于額頭之上,用盡全身氣血力氣,她只感到口腔裏一片鹹腥。

舉起來了!她放下時只感到天昏地暗,只一言不發,徑直走下臺,在衆人的錯愕與鼓掌叫好聲中,她走了,然後出了場地,就奔跑了起來。

跑到了哪裏她也不知道,總之是個沒人的地方。

家族盛世時,衆人見她一言不發就離場的舉動,都說她是郎朗有骨氣的少年,所以才會直接走了,後來家族沒落,衆人都說她冷峻孤傲,得了第一便失了禮節。

只有她自己知道,走到了偏僻小徑,她口吐鮮血,血液從她的耳鼻喉處緩緩流出,差點沒死在路上,她只是不想讓娘親和爹爹看見罷了。

她撐着走到了醫館,求那人不要說出去,才治了她的病。

可回到家中,她昏迷了一天,接着又病了三天,無法起身,卧于床上,直說夢話,可總不見娘親來看她。

後來聽下人說,娘親在她昏迷時,寸步不離地貼身照顧她,給她擦身上,握着她的手紅了眼眶,誰勸她的娘親,她的娘親也不理,只在床頭看着她。

她聽了這件事後美滋滋了好幾天,只覺得有了病真是值得,巴不得多病個幾天。

後來她小心翼翼地去找母親請安,面對母親極冷峻的臉時,她又恍然只覺那是夢一場,或是下人覺得她可憐才編了瞎話的。

往事不忍回首,已是萬分惆悵,她輕嘆一聲,晃過神來,卻發現煜恣風正搖晃着她的胳膊呢。

煜恣風又見她愣神,便有些吃醋地問道:“你怎麽了?莫不是還在惦記着青梅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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