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驚馬
萬歷二十八年隆冬。
在大明的萬裏疆域,即便是在西南的播州,也能感受到寒冷的天氣帶給人們內心的戰栗。
尤其是在播州。
這是持續十年的戰争,留給當地土人最鮮明的記憶。
人已經死的差不多了,山也已經燒得差不多了,他們已經失去了所剩無幾的土地,不用等到開春,在這個冬天,他們就會因為乏食餓死在這片本來就貧瘠的土地上。然而在此之前,漢人的官軍還将壓榨盡他們幹癟身體裏最後的血液,用來浸染他們身上飛魚服鮮豔的顏色。
六個月前,婁山關破,海龍囤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已經沒有力量可以用來抵抗了。
無非是城破人亡。
海龍囤的大火經久不息,就連明軍也很難靠近。急于覓功的軍官被熏了個半死,但是還是叫播州的土官,叛亂的首領得以自盡,只尋獲了他的弟弟和兒子。後來突然雷雨大至,天黑如墨,這才澆熄了海龍囤前山的大火,使得搜山的官兵得以不複侬智高故事,确認了屍首。
但是在那個雷聲大作,大雨傾盆的晚上,沒有人注意到,在海龍囤的後山斷崖邊,還有這樣一對奇怪的母子。
或許他們并不是母子。那年輕的女人不過十□□歲年紀,背着一個背簍,上面遮擋着雨布,其中有一個大約一兩歲的嬰孩,這嬰兒大約也是從火場中被救出,身上一幅壯錦的襁褓被燒去一半,這孩子既不哭也不鬧,大約是已經事先被喂下了迷藥。那年輕女人不時回頭望望身後,明軍的追兵顯然沒有在意往後山的這條小道,更何況海龍囤後山是絕壁懸崖,根本不得下,若是強行下山,自己便會摔得粉身碎骨,根本用不着他們操心。
女人長長地舒了一口氣,放下身後的背簍,掀起雨布,抱出孩子,輕輕地親吻他的額頭,他的耳垂圓潤如珠,是個有福相的孩子,這一次一定能逃出生天,離開這火山血海的地獄。
暴雨傾盆,夾雜着轟隆的雷聲,她的渾身已經濕透。她将孩子放回背簍中,拿出一片輕巧的樹葉開始吹奏,這聲音輕忽尖銳,即便在雨聲中她也相信,那個人會聽到。
那個人果然來了。女人笑了。
“丁大爺,孩子托付給你了。”
來人如鬼魅一般,順着藤蔓攀爬上斷崖,他梳着苗人常見的頭發,攢在頂心,用五色的繩子編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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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帶你一起走。”
“不,走不脫,你帶他走。我有罪,我應該死在這山上。他沒罪,他還啥子都不曉得。你帶他走。”
女人又親吻了一下孩子,仔細掩好雨布,将背簍背在那個人身上。
“你帶好我弟弟,讓他跟你一樣,做刀最快的人,我要他用你的長刀。”
“梅莺,一道走!”
“不,不走。你不要拖,我知道你不是拖拉的人,快走,就要搜過來了,等雨停了,你就再也走不脫了。”
那人深深望了女人一眼,突然抱住女人,死命地啃咬她的嘴唇,女人不說話,只是流淚,在雨中眼淚根本分辨不出,她推開了那人。
“好了,走吧,你帶好他。”
女人轉身跑遠了,不知道她将會去向什麽地方。
那男人背起背簍和其中的小生命,有些笨拙地再次攀上藤蔓,已經是最大的能耐了,他帶不走梅莺。他狠狠地錘了一下山壁,滿手的鮮血浸潤了藤蔓,讓他不得不更加抓緊,也更加痛楚。
回到山下,他的那匹棕牝馬正溫順地站在樹下等他,他放下背簍,掀開雨布,看了一眼孩子依舊熟睡的面龐,才又背上,跨上馬背,進入蒼茫的森林之中,忽然一個驚雷,吓得牝馬不由自主地揚頸長嘶,他不得不用傷手勒住馬缰,才堪堪止住馬的去勢。回首再看海龍囤,大火已然熄滅,大批明軍正準備上山。
必須離開了,他夾了馬肚,催馬前行,低聲說,“梅莺,老子是個馬匪,怎麽好好幫你帶弟弟麽。”
六個月後,得勝的四川總督帶着楊應龍的弟弟和兒子班師回朝,将楊氏親族六十九人磔于鬧市,楊應龍在播州被挫骨揚灰。自此大肆搜括,堪比□□時藍玉胡惟庸,堪比成祖時黃子澄方孝孺,整個播州的人口,一下子又減少了兩萬。
西南最有名的馬匪抱着還什麽都不懂的嬰孩,混在人群中,觀看楊應龍被開棺鞭屍。
然後抱着娃娃轉身,“我的乖乖,你的親老子,已經連灰都不剩了,你不要再叫楊承祿喽,你是我和梅莺的孩子,你要跟我姓的,從今天開始,你叫丁修。”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