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雙燕

丁修從六歲的時候開始正式拿刀。

他人小,自然是還用不了丁昊的長刀。西南是百越聚居之地,但不管哪個族裔,男孩子從小時候就得習弓練刀,這樣才能以後多一口飯吃,也才能活的更長久些。

丁昊為他找了一對從商隊手中劫來的□□。

刀刃很薄,是百煉精鋼,抽出來的時候映着日光叫人眼暈,刀鞘是鯊魚皮的,裝飾着南紅和綠松,直柄,用細密的掐絲緊緊纏繞,增大了摩擦力,好叫人握得更牢。丁昊将雙刀從刀鞘中抽出的時候,銀光如月光灑在丁修面前的石階上。丁修移不開眼睛,癡迷地望着這一對腰刀。當然,這對刀現在對他來說還是太長,并不能算是腰刀,分量也不輕,很難輕松地揮舞起來,但這就是他的刀,讓他興奮,讓他呼吸發緊,讓他有了嶄新的體驗與感觸,讓他喜悅得幾乎哭泣。

他的雙手觸摸刀柄,感受那一點一點突起的,掐銀絲的紋路,像從草叢間摘下的最清甜的覆盆子。然後撫上刀刃,光滑的冰涼的,像前溪水裏生長的荇草。這對刀是屬于他的,是他的刀,他的鮮血,他的骨頭。他的靈魂都要跟這對刀熔鑄在一起了。

丁修用手指試了試鋒刃。

鮮血順着刀刃瞬間流了下來。

丁昊用食指沾了血,在丁修的額頭中間點了個紅點,又将餘下的鮮血拭在他的兩頰上,讓他像個小老虎似的,充滿着血腥氣但是又不脫一絲憨淳的天真。從一旁馬背懸挂的酒囊裏,倒出最好的酒,為他沖洗,刀口很窄很薄,一會就好像已經愈合了一樣,根本看不出受傷的跡象。

“娃娃,你要叫他什麽?”

“梅莺,我要叫它梅莺。”

丁昊失笑,“你又從紅姑那裏聽了什麽?等你長大些,懂得男女之情,我就把梅莺的刀法傳給你。等我死了,梅莺就是你的,只要我活着,梅莺就是我的。你還不配拿她,她不會聽你的,你也驅使不了她。來吧,娃娃,你重新想一個名字,不要梅莺。想一個屬于你的名字。”

“屬于我的名字。”

“屬于你的,這把刀第一個喝的是你的血,它會永遠的服從你,絕不會忤逆你,現在,給它一個名字。”

丁修眨了眨眼睛。

他并沒有什麽這方面的知識,山寨裏不會有人教他讀書寫字,實際上,整個山寨裏像丁昊這樣能說流利漢話的也沒幾個,他現在學到的語彙還很匮乏。但是阿爹一直在跟他說漢話,那麽這對刀也要有個漢話的名字。

叫什麽好?他的腦中浮現出幾個經常從山腳下經過的漢人商隊的名號,都不對,不能用,又想起阿爹說過的幾個山下的漢人地主的名字,還是不對,他張了張口,勉強出來一個“雙”字,叫雙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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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一個想到的是鷹,叫雙鷹。

但是雙鷹跟梅莺聽起來好像,阿爹沒有,我有一雙,這不好。

除了鷹,那就是燕子吧,燕子的尾巴就像這對刀一樣,尖銳鋒利,把經過的白雲都剪破。

他咽了一口唾沫,顫抖着嗓子,“叫雙燕,我的,雙燕。”

丁昊把刀交到他手裏,讓他握緊,“好的,雙燕。”

雙燕是短刀,适合近身纏鬥,像他這樣的小娃娃,力氣不夠,經驗也不夠,用長刀遠遠的就叫人劈死了,只有放到眼前來,長刀攻不及的地方,或挑,或抹,從人體最脆弱的關節,最柔軟的肚腹,刀刀狠辣,拼出性命,才是短刀的使法。

丁昊每天會跟他練一兩個時辰,不确定,他畢竟也是很忙的,一整個山寨的生計人口,其實都在他的身上,如今這年歲要是不偷不搶,真靠種田過日子,沒白天沒黑夜地做工也湊不上賦稅,更吃不飽肚子。苗人彜人瑤人的土司,本來就要先剝一層,再叫大明的官府剝一層,小民連骨頭都要成了渣滓。山寨的日子倒是輕松快活,不用征兵,不用交田稅,有那麽一幫精壯的漢子,搶到什麽吃什麽換什麽,也略有積累,暗地裏也交給相熟的商隊做回易,經過的時候放一馬就是了,旁的山寨知道是他們罩着,也不會驚擾削他面子。他比別的首領多忙一件事,是他還關心着除了生計之外,各家土司老爺的狀況和衙門裏的狀況。

這些年的沖突,根本就不曾停過,這樣狹窄貧瘠的一片土地,旱季極旱,雨季極澇,在山谷間偶然有成片的田畝,餘下的都是山上兩腳寬的梯田。這樣的一片土地,實在是養不活這樣多的人口,更何況有人還不做工,等着別人供養。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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