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2)
首歌的節奏偏慢,其實不适合在人這麽多的時候唱。小混混唱的很輕,調子押得很準,雖然聲線偏冷,卻莫名有種慵懶随意的氛圍。
熙熙攘攘的人群,不知何時安靜下來。夜空很黑,偶爾會有蟬鳴,明亮的不止星星,還有少年的眼睛。
一曲完畢,衆人都在邊鼓掌邊回味時,小混混卻有點落寞,因為此時此刻,最希望見到的觀衆,并不在場。
後來又有幾個同學表演了節目,他的興致卻一直不怎麽高。
低氣壓始終持續,直到散場後,收到一條消息,才驟然烏雲飄散。
「“尤”拍了拍我(橋梁符號)」
尤:結束了嗎?我在校門口等你。
散場的時候,有幾個女生一直猶猶豫豫地站在小混混不遠處,想靠近又不敢。
尚在徘徊,就見他低頭看了眼手機,原本淡若冰霜的神情,居然有了笑意。手指在屏幕上劃了劃,繼而便朝校門口走去。
“我怎麽覺得,他看上去是在和對象聊天……”
“不一定吧,也可能是朋友。”
“害,別管這麽多啦,今晚氛圍這麽好,先表白再說,萬一成了呢!”
衆人一拍即合,拱着當中臉最紅的女生,跟在小混混的身後。
以她們的距離,可以清晰看到前方的少年在離開操場後,從褲袋裏摸出什麽東西,套在了左手無名指上。
“我去,那個位置,不是結婚才戴的嗎?!”
“不至于吧,那個款式也不像婚戒啊。”
“就是,老三你別太死板了,帥哥難道沒有戴飾品的權利嗎。”
眼看小混混就快走出校門了,當中的女生咬咬牙,加快腳步追了上去。
金主的車就停在校門口,他在收到小混混“等我五分鐘”的消息後,把手機放下,目光随意地望着窗外。
于是理所當然地,親眼目睹了小混混被女生攔住的場面。
其實他們并沒有講太長時間的話,隔着克制的距離,女生滿臉真摯地說,小混混認真地聽。
待女生說完了,小混混才開始回答。
大概說得挺委婉的,女生有點失落,但還算平靜,道別時,二人都微微颔首。
小混混很快看到了金主的車,抿了下唇,穿過街道走來。
只是沒想到,剛拉開後座車門,就有一只手伸過來,覆住他的後頸,用了點力道,把人往裏帶。
小混混原本還有半邊身子露在外面,因着這個動作失了重心,猝不及防地朝裏跌去,又被穩穩接住,落進了帶着清淡香水味的懷抱。
随之而來的是個有點兇的吻,小混混被金主抱在腿上,下意識抓住了他的領口。
這個吻綿長而糾葛,小混混沒有多想,很配合地回應。
親着親着,金主托在他身後的手往上滑了幾寸,同時不輕不重地咬住他的下唇。
小混混微微蹙眉,卻沒有表現出不滿,只是原本搭在領口的手挪了挪,改為勾住對方的脖子。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錯覺,好像金主原本是有點不開心的,但在他回應之後,又被安撫了下去。
因此,在雙唇分開後,小混混緩了口氣,問:“怎麽了?”
金主的眸光中也翻滾着浪潮,又低頭親了他一口,才說:“有點吃醋。”
小混混眨了下眼,半晌之後,問:“你看到了?”
“嗯。”金主帶着笑意,還不忘逗他,“崽崽,你很受歡迎。”
小混混下意識想反駁,但看對方帶着揶揄的神情,知道他想聽的必然不是反駁,頓了一下,有點生硬地說:“那我哄你一下,你別吃醋了。”
“怎麽哄?”
小混混回憶了片刻,微微仰頭,想去親金主的喉結。
雖然不确定這算不算哄,但他知道每次親密的時候,喉結是對方很喜歡的部位。
只是他試探性的動作都還沒做完,就被攫住手腕分開了點距離。
金主失笑道:“行了,回家再說。”
“我都還沒開始……”小混混皺了下眉,認真說。
下一瞬,溫熱的觸感從手腕緩緩滑到指間,金主摩挲了一下他無名指上的戒指,說:“哄好了。”
☆、番外3
仲春之月,桃始華,黃鹂鳴,鷹化為鸠,是為驚蟄。
是驚蟄,也是某個普通的春日早晨,窗外下着小雨,天空是青灰色,間或傳來幾聲隆隆的悶雷。
難得在周末趕上沒有行程的休息日,昏暗的天光從窗簾縫隙打落進來,金主醒後,下意識揚了下手臂,想把人攬進懷裏再睡個回籠覺。
只是伸手卻撲了個空,枕邊空蕩蕩的,連殘餘的溫度都所剩無幾。
與此同時的另一邊,小混混剛從學校出來,正在公交站臺等車。
手機鈴聲乍然響起,驚得他差點把手上的東西摔在地上,匆匆忙忙拿起時,等的那輛車恰好來了。
顧不上多想,他邊跨上去,邊按了接通。
聽筒裏傳來“車輛起步,請坐穩扶好”的語音播報,金主皺了下眉,問:“崽崽,你去哪了?”
聞言,小混混有點心虛地攥緊了手上的提袋,說:“沒去哪,晨跑。”
“可外面在下雨。”
小混混頓了頓,這才注意到窗玻璃上緩緩淌過的水珠。雨勢太小,他從剛才起又一直想着事情,因此沒有發現。
謊言被拆穿,小混混無言以對,半晌後破罐子破摔地說:“算了,你等我下,就快回去了。”
挂掉電話後,他嘆了口氣,把提袋裝進雙肩包裏,又把雙肩包擱置在腿上,發了會兒呆。
其實原本不是這樣的,按照計劃,明天是金主的生日,他把早就準備好的禮物藏在宿舍,等明晚下課時帶回去。
只可惜被突如其來的外出行程攪亂了,金主明天不回家,今天又恰好休息。
實際上再過一段時間也未嘗不可,但太迫切想要送出了,一刻也不願多等。
他五點沒到就醒了,悄無聲息地溜出家門,緊趕慢趕,卻還是弄巧成拙。
淅淅瀝瀝的雨在公交到站時停了,縱然如此,上車前淋到的也足夠小混混頂着滿頭滿身的濕漉漉走進家門。
金主已經在客廳的沙發上等着了,見狀皺了下眉,問:“怎麽沒帶傘?”
“忘記了,”小混混緊攥背包的肩帶,借故要離開,“我先回房間換件衣服。”
說完也不等對方回答,就兀自迅速地跑上樓。只是他剛把包放下,拿出裏面的東西,房門就又被打開了。
“頭發也要吹幹——”
金主拿着吹風機跟進來,欲說的話在看到小混混手裏的東西後戛然而止。他頓了一下,問:“你這是……”
既然已經被發現,索性也不藏着掖着了。
“嗯,剛才出去就是拿這個。”小混混有點懊惱地抓了下頭發,“本來是要準備驚喜的,好像沒成功。”
他把手裏的兩個盒子打開,裏面各有一枚素雅的鉑金戒指,很顯然是成對的,戒面上的鑽石在不算明亮的房間裏閃着細碎的光。
婚戒好像總是很好辨認,因為它們不需要紛繁複雜的款式,也不追求與衆不同的設計感。
它們仿佛代表了愛情裏最細水長流的那一環,用平淡的話語,譜寫尤其堅定的誓言。
那一瞬間出現了短暫的沉默,寂靜之後,金主的目光緩緩從戒指挪向小混混的眼睛,問:“什麽時候準備的?”
“很早,”後者抿了下唇,盡量用輕松的語氣說,“高考完開始存錢,存到現在終于夠了。”
頓了頓,他問:“尤予橋,我們結婚,好不好?”
“我知道你覺得我還小,覺得要再等等。但我可以保證,我不是年少輕狂,也不是一時興起,我很早很早就開始期待了,也很早很早就下定決心了。”
“當然,如果你還沒做好準備的話,我也可以再等等。”
嚴格來講,小混混不是個善于表達情感的人,也很少有一次性說這麽多話的時候。
但他說上面這段話時,沒有半分拖沓磕絆,仿佛早已在腦海中演練了無數次,終于宣之于口。
其實因為梁母的原因,小混混幼時一度對婚姻沒有具體的概念,長到十八歲也從未開過情窦。
但他遇到金主後,無師自通地學會了喜歡,又水到渠成地,想要和這個人永遠在一起。
愛情本該是旗鼓相當,可他落後太多,就只能竭盡所能。
獎學金、競賽獎金、假期兼職……他毫無保留地拿出所有,來證明自己的真摯,不是說說而已。
四目相對,金主的神情也是前所未有的嚴肅。
半晌,他有些無奈地輕笑了一聲,伸手把人攬進懷裏。
小混混順從地回摟住,額頭抵着他的肩膀,仿佛能聽到此刻兩人的心跳,都在胸腔裏劇烈跳動。
“崽崽,”耳畔的聲音有點啞,又很溫柔,“我好像真的搞錯了。你不是小孩子,你比我勇敢很多。”
說完這句話後,金主的手往上滑了滑,輕輕按在小混混的後頸上。
以前總想着,要尊重,要給對方保留選擇餘地。再等等,等小孩長大,見識更多風景再說。
時至今日他才知道,這份等待實在有點多餘。
在他還裹足不前的時候,對方早已把他規劃進了未來,成為無法分割的重要環節。
那麽現在,一刻也不想多等了。
小混混正處于大學四年裏最為輕松的大二時期,課業并不冗雜,請個假去結婚,完全沒有問題。
商量之後,他們還是決定先出國領證,順便旅行一段時間,再回來舉行婚禮。
婚禮不需要很高調,也不必請太多賓客。別人是否看好不重要,家人的祝福是最珍貴的,他們已經有了。
兩邊家長都沒什麽意見,梁母自然一切以小混混的意願為主,倒是尤母接到消息後喜不自禁,當即表示讓他們盡管放心走,婚禮策劃交給她,保證滿意。
春寒料峭,乍暖還寒。等金主結束了最後一個外出行程,氣溫才逐漸回暖。
正是萬物複蘇的時節,仲春暖陽下,各種花都懶洋洋開放,點綴出一幅壯麗畫卷。與此同時,小混混的簽證也辦了下來。
他們去的是位于西歐的一個國家,那裏同性婚姻合法時間雖然不長,但浪漫氣息濃郁,有很多适合度假的地方。
領證那天陽光很好,微風緩緩拂過富有異國情調、鱗次栉比的房屋,蕩出一圈圈慢悠悠的輪廓。
這裏的人們好像很享受慢節奏的生活,幹什麽事都不疾不徐。登記結婚也是,流程不多,速度卻很慢,工作人員挂着笑容,問了很多相關的或不相關的問題。
等弄好所有出來時,夕陽恰好落在旁邊蜿蜒的河道上,岸邊和橋上都站了很多人,氛圍熱鬧又舒适。
小混混翻開手裏的紅色本子,看了又看,忍不住問:“我們真的結婚了?”
“嗯。”金主帶着笑意,捏了捏他的下巴,“結婚了,你可以試試叫我別的。”
小混混裝作不知道他想聽的是什麽,故意說,“別的什麽,尤予橋不好嗎?”
知道他沒那麽快适應新身份,金主也不撩撥太過,順着他的話點點頭,笑道:“好,你想怎麽樣都行。”
想不到這人那麽百依百順,小混混怔愣了一下,又有點想哄他開心,于是湊過去,很輕地喊了一聲:“老公。”
喊完就跑,差點沒和迎面走來的幾個外國女孩兒撞在一起。
金主回過神來,無奈地搖搖頭,上前拉過小混混的手,并代替自家小孩向滿臉驚豔的女孩們道歉。
她們笑着表示沒關系,同時目光下移,落在面前兩位相貌優渥的東方男人交疊的手上,熱情問道:“情侶?”
這裏的人雖然有本土語言,但在和國際友人交流時還是會用英語。
還有點不清醒的小混混聽懂了她們的話,目光驀地柔和下來,他笑着晃了一下手,帶着炫耀意味,搖頭道:“合法伴侶。”
他聽到旁邊的金主低笑着“嗯”了一聲,掌心力道重了幾分。
或許是出于習慣,或許是出于禮貌,又或許夾雜着真心,總之聽到小混混的話後,那幾位女孩很誇張地驚呼起來,連連送上祝福。
那一刻,時光好像真的慢下了腳步,像河道裏沉靜的池水那般,彙聚成川,緩緩流過橋梁。
☆、番外4
南方鮮少有濃墨重彩的秋,往往是前幾日還穿着短袖,下過幾場雨,街上行人就忙不疊披上了厚重的外套。
過往人生中,小混混基本沒怎麽留意過季節更替,因為他好像總是在奔跑。
他必須奔跑,必須茁壯超速地成長,才能在過于沉重的生活壓力下顯得從容。
尤其是沒讀完的高中和夜總會上班那幾年,堪稱晝夜颠倒,既要想方設法賺錢,又要時刻擔憂狀态很差的母親和外婆。
看不到月亮,也撿不到六便士,哪還有閑情雅致去觀賞沿途的景致。
經年累月養成的習慣其實是很難磨滅的,但在結婚後,卻不知不覺有了改變。
日子忽然就變得慢了,生活中曾經轉頭就忘的小事,也好似彌足珍貴起來。
比如說現在,小混混一覺醒來,想拿床頭的手機看時間,一伸手覺得有點冷,才發現室內溫度相較于昨晚入睡前,又降了許多。
又或許不是因為現在冷,是因為睡前太熱。
結婚至今已有大半年,其實仍是聚少離多。一個忙工作,一個忙學業,按照全天二十四小時來看,真正屬于彼此的光陰,很短暫。
十月初金主難得有了空,恰好趕上小混混國慶假期,他們去看望了梁母和外婆以及尤父尤母後,幾乎一直待在別墅裏“厮混”。
纏綿的相擁和交錯的呼吸點燃了黑夜,床頭燈影影綽綽,在牆壁上落下搖搖晃晃的暧昧光影。
小混混光是回憶了一下昨夜的光景,就有點口幹舌燥。
室內很昏暗,分不清是早晨,還是已經一覺睡到了傍晚。他幹脆放棄掙紮,不看時間了,蹑手蹑腳地打算躺回去。
只可惜因着這動彈,繃緊的腰線有那麽瞬間的僵硬。小混混很輕地嘆了一聲,便有溫熱的掌心攥住他的手臂,把人拉進懷裏。
金主的嗓音帶着剛睡醒的低啞,問:“不舒服嗎?”
聽到這聲音,小混混就不禁心有餘悸。因為這人昨晚就是這樣,一邊很耐心地哄他,一邊毫不留情地繼續。
到後來,他是真的受不住,下意識要逃,又被抓着腳踝拽了回來。
他喊了很多遍金主的名字,但後者總是不滿意,循循善誘、不厭其煩地告訴他,要叫“老公”。
小混混骨子裏好像仍是那個十八九歲、不服輸的少年,倔得很。知道對方故意逗他,就偏不開口,最後睡過去時,臉頰上還挂着亂七八糟的淚痕。
半晌沒得到回應,金主微微皺眉,又問了一遍:“崽崽,難受嗎?”
小混混這才回過神來,抿了下唇,說:“沒不舒服,不難受,你別問了。”
頓了頓,又沒話找話般:“尤予橋,秋天來了。”
“嗯。”
金主笑了笑,知道他是在轉移話題,并不戳穿,而是順勢把他摟緊了。二人體溫相貼,小混混剛才沾染的幾分寒意很快被驅散,迷迷糊糊地,就又睡了個回籠覺。
再一覺睡醒時,枕邊卻已經空了,反倒是陽臺那邊,關着的門外,隐約傳來幾聲悶咳。
小混混有一瞬間的怔愣,驀地想起,昨晚他們吃完飯出去散步時,突然下了雨,金主不由分說,脫下外套蓋在他頭上,自己淋了一路。
其實秋雨是很刺骨的,原本應該立即喝杯姜茶驅寒。
只是他們回去後,洗澡時不知怎麽就沒把持住,後來意亂情迷間,小混混便暫時忘了這件事。
仔細想想,一切都是有跡可循的,包括剛才醒過來時對方沙啞的嗓音,以及過高的體溫。
陽臺門被推開,金主有些訝然地回頭,問:“怎麽醒了,我吵到你了?”
目光落到小混混單薄的睡衣上時,他的眉尖細微地蹙了一下,說:“先進去,外面冷。”
然而,對方這次卻不肯乖乖聽話,反而拽了他一把,沒好氣地說:“知道冷,生病了還站外面。”
這一拽用了點力,再加上金主本就未設防,回過神來已經坐在房間的沙發上。
小混混迅速地過去拉開衣櫃,看那陣仗是要翻出過冬的大衣來。
金主沉吟片刻,失笑道:“沒那麽誇張,就是有點感冒,算不上生病……”
未說完的話被堵了回去,小混混懷抱毛衣冷臉站着,大有他不穿就不依不饒的架勢。
于是病人只能“任人宰割”,老老實實地穿上了那件毛衣,穿完後又有點想笑,揶揄道:“梁醫生,下一步呢?”
下一步當然是量體溫。
小混混去拿來醫藥箱,用電子體溫計在金主耳邊靠了靠。溫度正常,沒有發燒,看來确實只是感冒。
但他的臉色還是很差,放□□溫計後二話不說又跑去燒熱水準備沖藥。
望着這人忙前忙後的模樣,金主有點無奈地跟過去,怕傳染又不敢湊太近,就只能站在廚房門口,笑道:“別生氣了。”
聞言,小混混冷峻的背影終于有了幾分松動。
他轉過身,垂眸頓了一會兒,才悶悶地說:“沒生你的氣,生我自己的氣。”
“為什麽?”
“我好像總是在被你照顧。”小混混想了想,認真地說,“我覺得你有時候對我太好了,其實我并不脆弱。”
不脆弱的意思是,很頑強,很耐摔,平常的磕磕碰碰對他而言,早已是稀松平常。
沉默了一會兒後,金主的嗓音才緩緩響起,聽上去依舊帶着病态的低沉:“沒覺得你脆弱。”
“對你好,是因為喜歡你,純粹地想對你好。”頓了頓,他又像是自語般,輕聲道,“你這說的都是什麽傻話。”
小混混沒再開口,他停頓片刻後,想要往前走,卻被金主喚住:“別靠太近,會傳染。”
烘托好的氣氛一時又降下去幾分,小混混沒停,固執地走過去,在金主反應過來之前環住他的脖子,冷酷無情地親了一口。
“要是我今天沒被傳染,就證明你比我更需要被照顧,以後換我脫外套。”
這人偷換概念的本領也不知是跟誰學來,頭頭是道的。
金主縱然想說重話也說不出,有點無奈地偏頭輕笑出聲,下意識扶住了小混混的腰。
“誰要你照顧,”他嘆道,“我又不是七老八十了。”
話是這麽說,但那一刻心裏想的卻是,就算七老八十了,小孩也還是小孩,是他最深的牽挂。
軟的也不行硬的也不行,小混混沉思了會兒,提出個條件。
他本來只是随口說說,沒打算真叫,哪想到金主聽到後,居然一掃之前的堅定态度,颔首道:“這樣的話可以,崽崽,先叫聲來聽聽?”
小混混:“……”
“那你還是病着吧。”
說完仍嫌不夠,他洩憤般微微仰頭,咬住了金主的下唇。
後者哪裏受得住這再三撩撥,反正親都親過了,幹脆箍緊他的腰,加深了這個吻。
可能是感冒的原因,這個吻有點懶洋洋的,漫不經心的同時卻又帶着幾分沉醉不醒。
熱水終于燒好了,汩汩冒着蒸汽,卻沒有人顧得上管。
夕陽打落進來,原來此時真的是黃昏。窗外紅楓映着霞光,是獨特屬于霜秋的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