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好笑
穆曉曉從小到大,所參加過的宴會都數不清了,像穆文宗這樣的級別,不是餐會就是宴會又或者其他的什麽會。一般情況下他會帶着自己的一雙兒女出行,尤其是一些不得不去的相親會,這樣的舉動是在昭告其他女人——我有一雙兒女,你看看你能不能接受吧?
穆文宗這個男人的難得之處之于——他的專情。他始終對亡妻念念不忘,如此專情的男人簡直絕種。每個女人都會愛上他這樣的專情,以及迷上他專情之後的地位權勢,可是當這種專情只留給他的亡妻的時候,那就要讓很多女人傷心了。
穆曉曉就是其中之一。
最近她所參加的一次宴會是在去年九月,部隊搞了這麽一次類似于相親會的,但是沒說不讓家屬參加。事實上,家屬都還挺多,因為一部分軍官都有過婚史和兒女,所以難免會有家屬跟着去一起參考。
“曉曉,”穆文宗當時照例這麽問她,“晚上有安排嗎?沒的話帶着曉初,一起去吃個飯。”他惦記的是那裏的一道菜——文思豆腐,這是曉曉最愛吃的。
穆曉曉點頭答應,為什麽不去?那時候的她還沒死心。
所以,她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就去了,順便把穆曉初也打扮得西裝革履帥帥的就去了。
于是,姐弟倆成為了這次宴會的主題。
“文宗,你女兒多大了?處男友了嗎?我家有個兒子,吶,看——就是正在和曉曉說話的。你要不嫌棄,可以讓兩個年輕人以後多聊聊。”這是宴會上穆文宗聽到的最多的一句話了。
現在想想都覺得好笑,她一味地展示自己的魅力,卻永遠得不到穆文宗的注意,引來的永遠是一些她不想要引來的。
沉思中的穆曉曉露出了淺笑,為自己曾經的幼稚。
車子停住了,鄭安下了車,給穆曉曉打開車門:“穆小姐,請下車。”
穆曉曉回過神來,高跟鞋踏在地上,很自然地伸出手——
鄭安微微一愣,趕緊騰出一只手給對方搭着,穆曉曉借着他的手一使勁,下了車。
不是穆曉曉嬌氣,她過去就習慣了這樣,這禮服一穿上身,她就不由自主了。
她來過這裏兩次,但像今晚這樣的陣仗,還真是沒在這見過,這久違了的感覺喲。看這人來人往,還有專職的傭人和保安,可見孔念輝是很重視今晚的宴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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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小姐,這邊請。”鄭安給她引路,沒走幾步,對面就走來一個男人——
除了孔念輝還有誰呢?
“曉曉。”他過來招呼曉曉,示意鄭安可以一邊忙去了。
啧啧,西裝革履的男人實在很有魅力哦,穆曉曉打量着他的一雙腿——她不僅是襯衣控還是長腿控,看到男人一雙矯健的長腿她會忍不住多看幾眼。
“看你的眼神我就知道你在想什麽。”孔念輝低頭在她耳邊親昵地竊竊私語,順便伸出手在她的下巴上輕輕一勾。
他很滿意今晚穆曉曉的穿着,因為這身衣服是他親自挑選的,他可不要穆曉曉穿着上次的那身黑色禮服來這裏,那鐵定是穆曉初挑選的。所以說呢,男人的占有欲,有時候真的很強。
酒紅色的小禮服,巧妙之處在于背部,深V字型的設計,大半個美背都露出來了,這是很考驗身材和肌膚的哦。背上不能有贅肉不說,還不能長痘痘。
穆曉曉很慶幸自己這幾天沒長痘痘。
她順勢挽住了孔念輝的胳膊,表現得很優雅,嘴裏卻說道:“我在想,下次讓你坐在鋼琴上,讓你在自己的屁股上彈鋼琴。”
孔念輝比她還流氓:“你來彈吧。”
誰能想到,一個紳士一個淑女,面帶如此優雅的笑容,說的卻是如此流氓的話呢?
同志們看過抗戰電視劇吧,總有那麽一些英雄是屬于不怕死的類型,身上就是穿了幾個洞也能堅強地拿着槍繼續沖殺。說實話,這樣的男人還真是有魅力,因為他們始終保持着高昂的鬥志,像一只狼一樣。
穆曉初就是這麽一只狼,他的額頭還包着一塊紗布,但他已經出院了,完全不顧醫院的挽留。
此時此刻,他正坐在車裏抽着煙,眼神放在某個小區的入口處。
一旁的陶清書看了他手裏的煙一眼,好心地提醒道:“你這個情況,不太适合抽煙吧?”
穆曉初回頭看他一眼,不說話,繼續抽煙,陶清書只能閉嘴。
他們在這車裏已經呆了半個多小時了,曉初到底是進去還是不進去呢?
童可可又在玩他的相機了。
至于裴弄和姚宇,在另一輛車子裏,正在打牌。
過了好一會,穆曉初似乎下了決心,于是打開車門,陶清書立刻攔住他:“你去哪?”不會想獨自進去吧?
“打個電話。”穆曉初說完就下了車,走到離車子遠一點地方,避開這些同夥撥通了一個號碼。
這個號碼他拿到的時候花了一些功夫,因為他不想通過爸爸。
彩鈴聲在他耳邊回響,但始終沒有人接聽,穆曉初不厭其煩地繼續撥打,直到——
“你好,我是輝總的助理鄭安,請問你是?”
鄭安,助理?穆曉初很自然地自報家門了:“我是輝總的——侄子,我叫穆曉初,請你讓我叔叔接電話。”
要進入這個宴會需要孔念輝的首肯,所以他才打的這個電話。
他在說侄子、叔叔這些詞彙的時候一點尴尬都沒有,坦然得不得了。我們必須承認,穆曉初真是一只能伸能縮的狼啊。
他靜靜地等待着電話那頭的聲音換成孔念輝的聲音——
“曉初。”這回真的是孔念輝了,他真沒想到,穆曉初會打電話給他。
“叔叔,”穆曉初很真誠,“我想進去,放心,我們不會搗亂,我就是想跟我姐呆一起。”
孔念輝沉默了會,問道:“曉曉知道我們的關系嗎?”
“暫時不知道,”穆曉初吐出一個煙圈,“如果叔叔不想她知道,我不會說。”其實從他的角度來說,也不想現在說。有什麽好提的,老爸同父異母的弟弟,爺爺的私生子,這樣的事情爸爸既然都沒說,他又何必多事?
再說了,這事兒和他得到穆曉曉這事兒,目前來說沒有任何關系。
“你的朋友也在對吧?”
“是,放心,我們都做好準備了,每個人都穿了西裝,保證不丢你的面子。”
“那你們進來吧,”
挂了電話,穆曉初回到車子邊敲敲車窗:“走。”
裴弄和姚宇下了車,領帶都還是歪的,穆曉初看他們一眼,他們立刻會過意來,開始整理衣着。裴弄一邊整理一邊問道:“曉初,你打算怎麽辦?”
怎麽辦?穆曉初回答:“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我得跟這個孔念輝多交流交流。”最好能發現對方也有個私生子什麽的,或者離婚離過七八次的更好了,要不就是有一個十分強悍的多年紅顏知己。
不得不承認,狼崽子們雖然人品不怎麽樣,但是自小受過的教育已經無數次參加宴會的經歷讓他們在進入這個場合的時候還是保持了謙謙君子的風度。一群英姿勃發的年輕人,略微帶點傲氣地走入這裏,因為從小的養尊處優讓他們帶着貴氣,這一出現,還是蠻能吸引注目禮的。
尤其是穆曉初腦門上的一塊紗布很吸引人,不過這完全不妨礙他散發他的魅力,而且現場還不缺乏年輕女孩。
孔念輝大老遠就看到這幾個狼崽子走進來了,他沒有立刻過去,等穆曉初也發現了他朝他這裏走來的時候,他這才慢慢走向對方。
“曉初。”孔念輝跟他很禮節性的握手。看一眼他腦門的紗布,心想這侄子的體格還真好。
穆曉初礙于身邊還有幾個同夥在場,沒有稱呼他為叔叔,而是:“輝——哥。”從年齡上來說,孔念輝年長他十幾歲,所以稱呼為哥也沒錯。
其他幾個人心不在焉到處看,都是在尋找穆曉曉的身影,而人精陶清書則聽到了穆曉初對孔念輝的稱呼,當下稍微一愣——這關系轉的真快,這就變成哥了?
孔念輝指指前方:“曉曉的演出要開始了。”
他的話音才落,琴鍵所發出的的音符就已經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穆曉初是最早被吸引的,因為他對自己姐姐的琴聲實在是太熟悉了。
穆曉曉很喜歡擅自改動音樂,開局的時候尤其如此,她喜歡在曲子前邊加一個緩沖的音調,所以穆曉初一聽就知道了。
演奏進入正題,穆曉初就覺得耳熟,仔細一想,啊,這是七十年代部隊裏最流行的一首曲子,叫做《士兵兄弟準備好》。這樣的場合演奏這麽政治化的曲子,想也知道,是為了某些人而來。
陶清書也聽出來了,低聲和穆曉初說道:“李少卿。”是這首歌的演唱者。
對于這個人,他們很熟悉,因為家裏都是部隊,李少卿的歌曲可以說是從七十年代一直到九十年代都有,最近漸漸淡出了,但在政壇上是活躍的。只是這個活躍主要是在南方,不在北方。
穆曉初沒有做聲,他有點點近視,所以為了能看清穆曉曉,他微微眯起了眼睛。好在個子挺高,能夠穿過重重人影看到舞臺上的穆曉曉。
酒紅色的禮服,白皙的背部,還有跳躍于琴鍵上的手指,穆曉曉今晚非常的——具有女人味,也具有專業鋼琴師應該有的技巧。
孔念輝也在看着曉曉,他在等待曉曉的下一步——光是靠演奏李少卿演唱過的歌曲怎麽能足夠打動他人?
作者有話要說: